吳敬璉:中國模式,還是過渡性體制?

吳敬璉:中國模式,還是過渡性體制?發布時間:2011-10-17 11:14 作者:吳敬璉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點擊:1010次

  以本世紀初的「北京共識」為開端、逐步發展成型的「中國模式」論,提出了一個無論對於總結過去還是規劃未來都極其重要的問題,值得認真地加以研究和討論。

  「中國模式」的話題,起源於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總量的爆髮式增長。特別是經過三年徘徊,在1992年鄧小平的南方講話以後,中國經濟改革重新回到市場化的道路。

  隨著改革的推進,中國經濟真正起飛了。經過將近20年的高速度增長,中國的經濟總量在2010年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與此同時,中國超過德國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口國。

  於是,就出現了如何解讀中國經濟崛起秘密的問題。

  壹

  「中國模式」論倡導者對這個問題給出的回答是:中國能夠創造如此優異成績的根本原因,在於中國獨特的經濟和政治體制:它有一個強勢政府和有著強大控制力的國有經濟,因此能夠正確制定和成功執行符合國家利益的戰略,「集中力量辦大事」,從而創造了北京奧運、高鐵建設等種種奇蹟,並且能夠在全球金融危機的狂潮中屹立不倒,繼續保持超過9%的GDP年增長率,為發達國家所爭羨,足以充當世界各國的楷模。

  不過,這種解釋雖然能夠燃起某種民族主義的自豪感,卻也留下了不少的疑問。

  例如,如果說駕馭整個社會的強勢政府和掌握國民經濟命脈的強大國有經濟是中國成功的秘密,為什麼在改革開放的前30年中,中國同樣擁有強勢政府和比如今更為強大的國有經濟,中國人得到的卻是無窮無盡的苦難,一次大饑荒就奪去了成千萬人生命的人間慘劇?

  在強勢政府掌握的「舉國體制」下,中國的確取得了一系列輝煌的成就。然而為贏得這些成就而付出的成本也大得驚人。

  近年來政府啟動巨量投資和海量貸款造成的消極後果正在開始顯現。短期收益和長期損失之間如何權衡,恐怕也非一眼就能看穿。

  在實事求是地分析人民共和國的歷史時,不能迴避的事實是:取得了巨大進步的後30年和始終未能改變貧困落後面貌的前30年之間的最大區別,在於我們進行了市場化的改革和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對接。

  所以,這一切還要從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的改革開放講起。特別是1992年10月的中共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接著,從1994年初開始,中國根據早些時候確定的市場化改革總體規劃和對企業、市場體系、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等方面改革的方案設計,進行了整體推進市場化改革。

  上世紀90年代後期,中國政府同意對當時仍然在國民經濟中佔有絕對優勢的國有經濟進行「有進有退」的調整,為民間進行創業活動提供了機會。

  雖然在各個領域內的推進程度並不相同,而原有的政府和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還在一些重要領域保持未動,但這一輪改革畢竟使一個對世界市場開放的市場經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起來。

  市場制度的建立解放了久為落後制度所約束的生產力,促使90年代中國經濟實現了持續的高速增長,這具體地表現為:

  第一,為平民創業開拓了一定的空間。在毛澤東的「全面專政」體制下,私人從事工商業經營被視為「資本主義復辟」活動,遭到無情的鎮壓。

  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政府逐步鬆動了對私人創業的准入限制。特別是1997年中國黨政領導認可「非公有制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給予了民營經濟一定的活動空間。

  隨著中國民間長期被壓抑的企業家精神和創業積極性噴薄而出,到20世紀末,中國已經湧現了3000多萬戶的民間企業。它們乃是中國出人意料的發展最基礎的推動力。

  第二,大量原來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的人力、物力資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

  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國家工業化是在城鄉隔絕的狀態下通過國家動員資源和強制投資的手段進行的,這大大限制了工業化、城市化的進度和經濟的整體效率。當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民間創業活動活躍起來,生產要素開始從效率較低的產業向效率較高的產業流動。

  在改革開放後的年代中,中國有高達2.5億左右的處於低就業狀態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中從事工商業。

  與此同時,也有相當於愛爾蘭國土面積的約7萬平方公里的農用土地轉為城市用地。生產要素大量向相對高效部門的轉移導致的全要素生產率(TFP)提高,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度增長。

  第三,對外開放政策的成功執行彌補了消費需求不足的缺陷,從需求方面支持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

  靠投資驅動的經濟增長模式的一個重大缺陷,是最終需求不足。由於投資報酬率遞減規律的作用,為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投資率必須不斷提高;與此相對應,消費需求會相對萎縮,造成最終消費需求不足的嚴重問題。

  20世紀90年代,出口導向戰略的成功實施,利用了發達國家儲蓄率偏低造成的機會,擴大出口,用凈出口的需求彌補國內需求的不足,拉動了產出的高速度增長。

  第四,實行對外開放的另一個重要作用,是通過引進外國的先進裝備和先進技術,在大規模人力資源投資還沒有發揮作用的條件下,迅速縮小了中國與先進國家之間在過去200多年間積累起來的巨大技術水平差距,使高速度增長得到技術進步的有力支撐。

  這一切足以說明,改革開放才是中國經濟能夠保持30年高速度增長的真正秘密所在。

  貳

  此外,質疑「中國模式」論的人們認為,中國社會雖然在過去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迄今為止,市場化改革還有許多大關並沒有過,中國在20世紀末期初步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體制還是很不完善的。這種不完善性主要表現為國家部門(statesector)仍然在資源配置中起著主導作用。

  具體說來,表現在以下方面:(1)雖然國有經濟在國民生產總值(GNP)中並不佔有優勢,但它仍然控制著國民經濟命脈(commandingheights),國有企業在石油、電信、鐵道、金融等重要行業中繼續處於壟斷地位;(2)各級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資金等重要經濟資源流向的巨大權力;(3)現代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礎尚未建立,各級政府的官員有著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他們通過直接審批投資項目、設置市場准入的行政許可、管制價格等手段對企業的微觀經濟活動進行頻繁的干預。

  這樣一來,中國現行的經濟體制實際上是一種既包括新的市場經濟因素,又包括舊的命令經濟或稱統制經濟,既可以前進到較為完善的市場經濟,也可以退回到統制經濟的過渡性體制。

  這種情況的發生,是有深刻的社會和歷史根源的。

  在中國改革的初期,不但政治領導人和計劃官員傾心於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和「威權發展模式」(authoritariandevelopmentalism),即使以歐美式自由市場經濟為改革目標的經濟學家也承認,在市場發育程度很低的情況下,政府不能不承擔更大的協調責任。

  不過,日本等國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和威權發展模式下,威權主義政府對經濟的干預主要通過中央銀行對信貸活動的「窗口指導」和通產省(MITI)對產業發展的政策引導一類活動實現,政府一般並不直接對企業發號施令和直接進行經營活動。

  中國的情況與它們有很大的不同。中國的現行體制是從列寧所說的「國家辛迪加」(statesyndicate,東歐原社會主義國家的一些經濟學家則把它稱為Party-StateInc,即「黨國大公司」)演變而來,擁有龐大的直接管理國民經濟的國家機器和強大的掌握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經濟。

  因此,在中國政府和國有部門對於經濟的控制和干預較之東亞國家和地區就更為直接有力,形成了一種「半統制、半市場」的經濟格局。

  這種體制建立後,就出現了兩種可能的發展前途:或者是政府逐漸淡出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加強自己在市場失靈的領域進行諸如市場監管和提供公共產品等方面的職能,逐漸成長為在規則基礎上運轉的現代市場經濟,我把它稱為法治的市場經濟;或者不斷強化政府對市場的控制和干預,不斷擴大國有部門的壟斷力量,蛻變為政府控制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

  當20世紀90年代初期商品價格放開,當世紀之交包括數百萬計的縣鄉鎮政府所屬的鄉鎮企業改製成為私有企業時,市場的力量大大增強了,經濟發展也更加強勁有效。

  反之,當本世紀初國有大企業進一步改革受到阻礙,甚至出現了「國進民退」的倒退現象,或者以「宏觀調控」的名義加強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控制和干預時,國家資本主義的趨向就變得十分明顯。

  要避免出現這樣的問題,不僅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求政治體制改革配套地推進。

  正像一些東亞國家的發展歷史告訴我們的,一切採取「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在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都需要打破特殊既得利益的阻礙和干擾,推進從威權發展模式向民主發展模式(democraticdevelopmentalism)的轉型。

  更何況中國是一個有長期封建專制主義傳統的國家,又經歷過長期列寧-斯大林式政治經濟制度的實踐,這方面的任務就更加繁重和艱巨。雖然中國經濟體制的市場化已經取得長足的進展,但是,市場經濟是一套配置稀缺經濟資源的機制。

  然而,僅僅靠它本身並不足以自行,需要其他方面制度安排的配合和支撐;否則,市場自由交換秩序得不到保證,就會出現混亂,權力的介入還會造成「叢林法則」支配市場,使整個經濟變成了一個尋租場。

  本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交易主體自由而平等,且不存在外部性,不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通過交易達成的價格,就能夠有效地把資源配置到應該到的地方去。但是,交換是需要秩序的,是需要透明的規則和公正執法來保障的。

  所以,經濟和政治這兩個方面的改革應該配合起來推進:一方面,從一個由行政權威控制的計劃經濟轉變成一個自由交換的經濟;另一方面,就是從行政命令支配的經濟、政府機關和黨政官員的自由裁量權特別大的命令經濟,轉變為一個規則透明、公正執法的法治經濟。

  叄

  中國近年來經濟和社會事態的發展充分說明,靠政府強化行政管制和大量投入資源實現的增長,不但不能長期維持,而且早晚會造成嚴重的經濟社會後果。

  第一,與強勢政府控制整個社會的體制相適應的粗放增長方式不可持續。

  在這種增長方式下,雖然短時期內能夠依靠政府強制動員和大量投入社會資源,加上從國外引進技術來維持高速增長,但是,這種增長是不可持續的。

  一方面,由於所謂「劉易斯拐點」的出現,農村富餘勞動力無限供給的狀況已經發生改變;另一方面,近年來,這種增長方式造成的資源枯竭、環境破壞和由這種增長方式造成的消費在GDP中佔比下降、勞動者收入水平提高緩慢,以及貧富分化加劇等問題愈演愈烈。

  1994年以後,中國運用日本等東亞國家的經驗,採取低估本幣匯率等出口導向政策,用凈出口需求支持經濟的高速增長。出口貿易刺激了沿海地區加工工業大量引進技術和僱用低工資農民工。然而,正像日本、韓國、中國台灣等最先採取出口導向政策的國家和地區的情況一樣,中國在經歷了十來年出口推動的繁榮後,於21世紀初期在微觀經濟領域出現技術進步緩慢、效率下降等弊病;在宏觀經濟領域,則出現了貨幣超發、資產泡沫生成和通貨膨脹壓力增大等種種病象。

  所有這些都向我們警示:如果不能儘快打破體制性的障礙,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經濟和社會災難。

  第二,各級政府日益強化的資源配置的權力和對經濟活動的干預,使腐敗迅速蔓延和貧富差別日益擴大,官民矛盾激化,甚至可能醞釀著社會動蕩。

  在1988年-1998年這十年間,中國經濟學家曾經對轉型期間日益抬頭的腐敗現象進行深入的討論,要求通過市場化改革剷除尋租活動的制度基礎,防止中國上演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繆爾達爾(GunnarMyrdal)所說的社會潰散的「亞洲戲劇」。上世紀90年代初期商品價格自由化,曾經也阻斷了通過商品價格雙軌制尋租的「官倒」的財路。然而,行政權力不肯退出市場,使尋租的基礎在許多領域繼續保持。

  由於體制的演進會有路徑依賴,一旦進入政府主導的路徑,從尋租活動中得利的特殊既得利益者,必然會力求推動「半統制、半市場」的經濟體制向國家資本主義乃至權貴資本主義或官僚資本主義,即毛澤東所說的「封建的、買辦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蛻變。如果沒有步伐堅定的經濟和政治改革阻斷這一路徑,使之回歸市場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正途,就會鎖定在這一路徑中。而一旦路徑被鎖定,就會像諾斯(DouglasNorth)所說,除非經過大的社會震蕩,否則很難退出。

  目前,大眾普遍對政府對於防止事態惡化和災變發生的措施不力嘖有煩言,甚至將這種狀態形容為「下定決心抱著定時炸彈擊鼓傳花」。

  從當前事態發展情況來看,批評政府和要求政府有更多的作為是完全有理由的。

  但是,在這樣做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政府加強作為的方向是什麼:是為市場的有效運行建立一個好的制度環境和提供市場所無法提供的公共產品,以便提升市場,還是用政府的強制力量去「駕馭」市場、壓制市場和取代市場?不同的取向將決定政府領導在中國歷史進程中是起正面的還是負面的作用。

  也正因為這樣,這一場關於「中國模式」問題的討論,對決定中國的前途和未來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 《財經》雜誌 | 來源日期:2011年10月17日 | 責任編輯:左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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