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讀書筆記—柏拉圖
西方哲學史——及其與從古代到現代的政治、社會情況的聯繫
羅素著
商務印書館·2011·何兆武 李約瑟譯
第二篇 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
第十三章 柏拉圖見解的來源
1、柏拉圖哲學中重要的東西:
(1)烏托邦(最早的一個);
(2)理念論(共相問題);
(3)靈魂不朽論;
(4)宇宙起源論;
(5)將知識是看成是回憶而不是直覺的知識論;
2、柏拉圖生活的環境:
生於公元前428年到公元前427年左右,伯羅奔尼撒戰爭的最初年代,雅典貴族家庭;雅典戰爭失敗、社會地位、家庭關係及蘇格拉底之死使他鄙視民主制,並從斯巴達去尋找理想國的影子;
3、柏拉圖思想的來源:
(1)從畢達哥拉斯得來哲學中的奧爾弗斯主義的成分,即宗教傾向、靈魂不朽的信仰、出世的精神、僧侶的情調及洞穴比喻中包含的一切思想,還有對數學的尊重及他那理智與神秘主義的密切交織;
(2)從巴門尼德獲得實在是永恆的,沒有時間性的,並根據邏輯來講一切變化都是虛妄的觀念;
(3)從赫拉克利特獲得感覺世界中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這一觀念和巴門尼德的觀念結合起來得到知識不是由感官得到而僅是有理智獲得,這又與畢達哥拉斯緊密結合;
(4)從蘇格拉底獲得關於倫理問題的首要關懷以及要為世界找尋目的論而不是機械論的解釋,善主導他的思想,遠勝於善對蘇格拉底的主導;
4、柏拉圖的思想與政治上的權威主義密切相關:
首先,善與實在是沒有時間性的,最好的國家就是那種由於具有最低限度的變動與最大限度靜止的完沒、杏兒也就能模仿天上的樣本那種國家,而他的統治者則是最能理解那種永恆善的人;
其次,柏拉圖的信仰里有一種確實新到的核心,這種確實性本質上除了依靠一種生活方式外是無法與人相通的,如果一個人要做好政治家,他就必須知道善,而這有賴於知識與道德的訓練,如果允許未經訓練的人參與政治,那必會敗壞政治;
再次、一個好的統治者必須有甚多教育,這些教育中包含著畢達哥拉斯主義式對數學的推崇,認為沒有數學(包括幾何學)就沒有真正的智慧,這本身蘊含著寡頭政體;
最後、柏拉圖同樣認為,閑暇是智慧的主要條件,因此智慧只屬於享有獨立生活資料的人,這種觀點本質上是貴族的;
5、柏拉圖的思想與近代思想作對比出現的兩個一般性的問題:
(1)有沒有智慧一樣的東西?
(2)如果有能不能設計一種憲法可以使他具有政治權力?
關於這兩個問題,作者的回答是:首先從柏拉圖關於智慧的理解是對於善的知識,凡是指導善知識的人就會做出正當的事來,這樣一種觀點是脫離現實的,人們更可能為了利益而產生政治行動而不是善;其次,假設有智慧一類的東西,是否有一種憲法形式可以把政府交到有智慧的人手裡?答案是否定的,被認為有智慧的人——君主、教皇、等通常(事實被證明也是如此)是會犯錯誤的,不會有任何一種法定選擇的公民能夠比全體人類更有智慧。因此,找出一群有智慧的人把政府交給他們,這個問題是不能解決的,這是擁護民主制的最終理由。
第十四章 柏拉圖的烏托邦
1、柏拉圖的烏托邦體現在《國家篇》中,全篇的結構:
第一部分包含理想國的組織,得出的結論是統治者必須是哲學家
第二部分給哲學家下定義;
第三部分對實際存在的政體的優缺點進行討論;
2、柏拉圖烏托邦的大致輪廓:
(1)公民的三個等級:普通人、士兵和衛國者;只有衛國者才能有政治權力;(2)主要解決的問題是衛國者如何實現立法者的意圖,柏拉圖從教育、經濟、生物及宗教方面提出了建議:
教育方面,主要包括音樂(廣義上的文化)和體育(廣義上的運動)。目的是培養一種具有威嚴、禮儀和勇敢的品質的紳士之類的人;
經濟方面,實行徹底的共產主義,除了財物外,甚至包括妻子和孩子;
生物方面,實行共同婚姻制度及優生制度;減少私情;
宗教方面,政府是唯一有特權撒謊的,這個謊話是人被分為三種,一種是金子做成的、一種是銀子做成的、一種是銅和鐵做成的,分別對應衛國者、士兵和體力勞動者,等級世襲但也有升或降的機會。
3、正義的定義:
(1)柏拉圖正義觀的基礎—哲學之前的希臘宗教或倫理:每個人或每件事物都有著他規定地位和規定職務,扎種觀念包含必然命運的觀念;
(2)柏拉圖關於正義的定義:正義就在於人人做自己的工作而不要做一個多管閑事的人。當商人、輔助者和衛國者做自己的工作而不干涉別的階級的工作時,整個城邦就是正義的;
(3)關於柏拉圖正義觀的評價:它使得權力和特權的不平等但不是不正義成為可能;它預設了一個國家,使國家中的全體得以實現某種倫理的理想;但如何評判人的才能,如何規定一個人的工作便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4、柏拉圖所創建的國家的設想:它對人口大致相當的國家作戰時能夠保持勝利,幾乎不會產生科學和藝術,像斯巴達一樣,其全部的成就不過是作戰的技巧和足夠的糧食,這是柏拉圖能夠想像的一個政治家所能達到的最高成就;
5、對柏拉圖理想國(烏托邦)的評述:
理想定義為某種並非以自我為中心而被願望著的東西,從而願望著他的人也希望所有別的人能夠願望他。但個體之間存在差異,個體的願望並沒有一個類似於科學或事實問題可以訴諸科學和科學的方法做出評價的機制,沒有對錯之分,這種倫理上的意見分歧只好由感情上的好惡或者是強力最後訴諸於戰爭來解決了。倫理學上沒有任何一種既可以作為個人行為準則的基礎,又可以作為政治理論基礎的東西,只要有勢力集團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是實踐上及只能訴諸武力或宣傳或二者同時較量。
第十五章 理念論
1、《國家篇》關於哲學及哲學家的定義:哲學是一種對真理的動檢,他不純粹是理智的,它不僅僅是智慧而且是愛智慧,哲學家就是洞見真理的人,關於洞見的含義引出的關於知識與意見的區別;
2、意見與知識:知識與意見的區別在於知識不會犯錯,因為只是是關於某種存在事物的知識,不存在的事物不是某種事物,因此知識是不會犯錯的,意見則可能錯誤,因為意見不可能是關於不存在事物的意見,因為那是不可能的;意見不可能是關於存在事物的意見,因為那是知識。所以意見是關於及存在又不存在的事物,這裡的唯一論據就在於存在自相矛盾的個體事物,所以個體事物是不真實的。
3、柏拉圖的理念或形式論:羅素從邏輯和形式上學兩個方面進行闡述,兩者之間相互獨立,柏拉圖本人的闡述非常明確——凡是若干個體有同一個名字,他們就有一個共同的理念或形式。
4、理念世界的必要性:世界分為理智世界和感覺世界,然後又將理智和感覺-直覺各分為兩類,關於感覺-直覺的兩類在此被忽略,理智被劃分為理性和悟性,理性高於悟性,因為悟性是基於假設,而理性是可以通過辯證的方法達到純粹的理念。這裡的輪式使柏拉圖否定了幾何學可以達到最後的真理。
5、善的特殊地位:柏拉圖看來,科學和真理有似於善,善不是本質,而且在尊嚴和威力上遠高於本質,變正反導向理智世界的鵠的,即對於絕對善的知覺。這裡的假設是:與現象相對立的實在是完全的善,所以認為認識善就是認識實在。
6、柏拉圖理念論的評價:
理念論是哲學上非常重要的進步,因為他最先強調共相,之後以各種不同的形式流傳至今,但他的理念論里卻包含許多顯然的錯誤:首先他完全不理解哲學的語法,沒有認識到共相與個體間的鴻溝;其次關於可感覺的個體的實在性所做的邏輯反駁是經不起檢查的,他不理解相對性的名詞;第三關於現象與是在的區別沒有充分的論述;第四知識和意見必然涉及不同的題材是錯誤的;最後關於許多理念存在的觀點最終將世界引向一種虛幻和罪惡。
第十六章 不朽論
1、柏拉圖的不朽論是表現在《斐多篇》中,描寫的大概是蘇格拉底一生中最後時刻的談話,表現出的柏拉圖心目中具有最高度智慧與善良而不畏懼死亡的人物;這體現出的學說最後都成了基督教的學說並影響了聖保羅的教父哲學;
2、主要思想:身體與靈魂對立的二元論,並且認為身體妨礙了我們追求真理,在擺脫了身體的束縛後我們就會變得純潔;靈魂永存;
3、關於靈魂永存的證明:
首先是關於生前我們的靈魂已經存在的證明(1)萬物都有對立面,既然生與死是對立的,那麼生與死中的每一個必然產生另一個,由此可知死者的靈魂是在某一地方存在的;(2)知識就是回憶,因為我們具有「完全相等」這樣一些不能從經驗中的出來的觀念。反駁:知識即回憶不能運用於經驗知識,只適用於先天知識尤其是邏輯和數學
然後是死後靈魂存在的證明:(1)萬物都由他的對立面產生,因此死必定產生生,正如生產生死一樣;(2)唯有複雜的才可以被分解,而靈魂是單一的,應該認為單一的都不能有開始,或終結,或變化,本質是不變的;(3)我們所看的建的都是暫時的,所看不見的是永恆的;(4)身體是看得見的,靈魂是看不見的,因此靈魂是永恆的;
4、關於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的評價:
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成為哲學家的典型,在倫理上他的優點顯著,它對世俗的成敗不介於懷,他大智大勇直到在最後時刻仍保持安詳、儒雅與幽默,並且對自己信仰的真理比對任何事物都更關懷。然而他有非常嚴重的缺點,他的論證是不誠懇的甚至是詭辯的,在他暗地的思想里,他是用理智證明他所喜歡的結論,而不是將理智用於對知識無私的追求,如果臨死時他不是相信他會與眾神一起享受永恆的福祉,他會更加了不起。蘇格拉底不像他之前的哲學家,他在思維上是不科學的,而是一心一意要證明宇宙符合他的倫理的,這是對真理的背叛,而且這是最惡劣的哲學罪惡,作為一個人來說,我們可以相信他有資格上通於聖者,但對一個哲學家來說,他就需要長期生活在科學的煉獄裡了。
第十七章 宇宙生成論
柏拉圖的宇宙生成論體現在《蒂邁歐篇》,因其對哲學來說並不重要,因此這裡做了省略,但其在古代和中世紀思想影響巨大,在後面涉及天主教哲學時如有必要再做補充。
第十八章 柏拉圖哲學中的知識與知覺
1、柏拉圖及其學派關於知識的理解:沒有一種成為知識的東西是從感官來的,唯一真實的知識必須是關於概念的;
2、柏拉圖關於「知識及知覺」的反駁:
(1)通過反對普羅泰戈拉關於人是萬物尺度的反駁間接反對知識即知覺的:
在《泰阿泰德篇》所做的關於普羅泰戈拉式關於知識的定義中認為一個知道了某一事物的人也就知覺到他所指導的那一事物,知識並不是什麼別的東西,不過是知覺罷了。
柏拉圖用赫拉克利特關於萬物流變的觀點指出知識乃是屬於變化著的東西而不是實有的;知覺被認為是由於對象與感覺器官之間的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後兩者是變化著的,在變化的同時也改變著知覺,對感官對象來說是真的,對於真正的知識來說卻並不如此;
(2)對赫拉克利特學說的批評:萬物都是在變化的,不僅經歷一種質變,而且還在變化著自己的全部性質,如果一切事物都以所有的方式變化,那麼幾樣知覺而言,當我們說知覺就是知識時我們可以同樣的說知覺就是非知識;
(3)通過感官不能夠指導事物是否存在,知識在於思索而不在於印象,知覺不是知識,知覺不能認識存在,所以那就沒有認識真理的份;
3、對柏拉圖反駁「知識就是知覺」的評述:
柏拉圖反駁知識就是知覺涉及的三個聯繫著的命題:知識就是知覺、人是萬物的尺度、一切事物處於流變狀態,要分清這些論述中那些是可以接受那些是必須加以拒絕是困難的;
首先,關於知識就是知覺從三個方面進行討論—比較法、關於存在的知識和對數的了解—這些對知識來說是本質的東西但不包含在知覺之內;
其次,關於普羅泰戈拉人是萬物的尺度的評價必須清楚我們是在哪個層次上進行的,同時要區分開知覺與推論;
第三,關於萬物流變的學說所做的批評將中過分的絕對化了,沒有否認文字在某種限度內具有確定的意義,因為若非如此,討論便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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