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上海市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為認真貫徹《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成立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綜治委(2002)13號]精神,充分發揮上海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多方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在聽取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市委政法委領導同意,現提出上海市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市綜治辦:在市綜治委領導下,將本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完成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中小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對本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經驗,樹立、表彰先進典型;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調查和理論研究。
市教委:將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作為教育行政管理一項重要任務,指導和督促下級教育行政機構和學校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將此項工作列入對各級各類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規範學校場所的出租和管理;開展學校治安及安全工作檢查。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防範校園內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積極倡導「破牆透綠」工程,大力推進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指導、督促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要深入實施學校治安責任人和校外治安輔導員制度;協調並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稽查、市容環衛等部門開展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對學校及其周邊地區治安突出問題、熱點問題,積極開展排摸工作,適時組織有針對性的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校外治安輔導員制度,深入學校開展法制宣傳和教育,提高學生的自防和自衛能力;會同職能部門聯合整治學校周邊「三亂」行為,取締學校周邊租售非法出版物和音像製品的攤點;加強對學校周邊地區娛樂場所、遊戲機房等各類行業場所的治安管理,保障學校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積極推動創安工作,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各項內部安全防範制度,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確保內部安全。
市文廣影視管理局:加強對學校周邊地區各類文化娛樂場所、網吧、遊戲機房;及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單位的准入審批、監督管理,嚴格禁止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積极參与安全文明校園活動,鼓勵各專業藝術表演團體舉辦學生專場演出,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優秀的精神食糧,陶冶學生的情操。
市建委: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規劃;將必要的治安防範設施納入學校建築設計標準並嚴格監管;加強學校周邊市政建設管理,嚴格文明施工;加強對學校周邊無證攤點的整治,凈化環境。
市司法局:與教育部門協作,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加強對新入學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開展依法治校工作,加強對法制輔導員隊伍的培訓,為廣大師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校園周邊「法律進社區」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參與妥善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維護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正常秩序。
市工商局:加強對學校周邊文化娛樂和服務業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鬥爭,制止和取締各類非法經營活動。加強青少年維權崗建設,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极參与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結合「金管工程」認真做好學校周邊文化娛樂和服務行業的市場准入關。將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工商工作考核計劃。
市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部門與教育管理部門配合,指導督促各類學校加強對訂購、使用教材、教輔讀物的管理,嚴禁行政攤派訂閱報刊;印刷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校內印刷網點的管理工作,特別是對無證經營網點的查處;出版物發行管理部門嚴格審批在學校內及周邊地區開設書店、電子出版物銷售店。
市信息辦: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有關社會信息化方面的綜合性問題。
團市委:加強學校和社區團、隊組織的建設,開展各種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特別要圍繞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青春自護」等活動;結合「社區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學校開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質,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學校團、隊組織發動學生積极參与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活動,積极參与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
市文化稽查總隊:加強對學校周邊文化市場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出版物市場和文化娛樂場所違法經營行為,規範學校周邊文化市場經營秩序,打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穢色情出版物、其他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內容的娛樂活動。
市容環衛局: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拆除違法違章建築,取締違章設攤,清除「三亂」污染,保持市容環境整潔;積極與有關委員單位溝通協調,探索校園周邊長效管理機制。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文件收發、會務籌備、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簡報、大事記編寫等日常工作;及時將本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報送中央綜治委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研究本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難點問題,並制定相應對策措施;有計劃地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整治活動;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驗收、檢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每年組織一次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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