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購買感冒藥製造毒品獲刑8年1個月

為滿足自己的毒癮,竟然到自己加工提煉毒品。15日下午,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製造毒品案,以製造毒品罪當庭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八年一個月,罰金三萬元。

  今年27歲的丁某是張家港人,幾年前丁某染上了毒癮,因工作一般,自己的工資收入遠遠不能承擔起購買毒品的花費。今年年初,丁某偶然在網上發現了治療感冒的康泰克能夠提煉出毒品,為滿足自己的毒癮,丁某決定嘗試自己加工毒品。從今年2月開始,丁某陸續通過網路和化學試劑店購買了化學原料和制度設備。由於感冒藥康泰克屬於需要登記購買的藥品,且只能限購一盒,丁某先後轉遍市區和鄉鎮的30多家藥店,購買到了17盒康泰克膠囊。

  今年6、7月份,丁某加入了一個名為「提取工藝討論群」的QQ群,裡面全是一些吸毒人員交流吸毒「感受」,丁某從這裡獲取了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的工藝流程,並結識了吉林的吸毒人員王某。一切準備就緒後,丁某按照獲得的制毒流程開始製作毒品,經過幾天的加工、提煉,丁某成功製造出甲基苯丙胺,雖然跟以前自己購買的甲基苯丙胺顏色、形狀不同,丁某吸食後,覺得跟原來的感覺一模一樣。興奮的丁某把提煉的殘渣收起來,準備再次利用。

  8月4日,王某通過QQ告訴丁某自己想吸毒,但是沒有毒品了。丁某告訴王某自己已經成功提煉出毒品,可以向其提供試一下,8月7日,丁某把之前提煉出來的甲基苯丙胺裝在眼藥水瓶中,並拿了四、五副撲克牌一起裝到一個盒子中,聯繫了快遞公司郵寄給吉林的王某。小心的丁某在寄件人一欄填上了父親丁某某的名字。

  8月8日,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丁某在家中製造毒品,民警將丁某抓獲,當場在其家中查獲了毒品甲基苯丙胺22.9克、麻黃鹼液體324.6克,並在查獲的快遞郵件中找到甲基苯丙胺與麻黃素的液體混合物4.4克。

  審理中,被告人丁某承認了全部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丁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製造,其行為已構成製造毒品罪。鑒於被告人丁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節,可從輕處罰。關於被告人丁某毒品犯罪數量,經查,在公安機關現場查獲的物品中,檢測出麻黃鹼、甲基苯丙胺成分,根據法律規定,對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毒品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且對於含有二種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應當甲基苯丙胺確定其毒品種類。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丁某系初犯、無前科劣跡、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製造的毒品全部查獲未流入社會等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採納。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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