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護車讓道竟被扣分,怎麼回事?寶寶心裡好委屈!

小小易:如果路上看到有救護車經過,避讓的話我就違章了,那要不要讓呢?

小易:當然要讓了!看見特種車不避讓才是違章呢,要被罰款扣分的。

小小易:那為啥有位深圳車主給救護車讓行,反而被罰了呢?

小易:啊?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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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深圳市民胡先生,因為避讓一輛救護車造成交通違章,扣6分、處罰500元。因為是避讓救護車,又有交警指揮,按理該違章應不作為違法行為錄入,然而胡先生不僅被記違章,到交警部門申訴近兩個月也未撤銷。對此,深圳交警表示,該單申訴是因為在受理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未能及時處理,交警大隊也已向胡先生致歉。

所以,真相是交警受理過程中失誤了

主動避讓特種車輛,是不作為違法行為錄入的!

為了避免像胡先生這樣「冤枉好人」的烏龍出現,交通法也是有規定的:

為給特種車讓行而出現闖紅燈、壓實線等交通違規行為,應記錄時間、地點、所避讓特種車車型牌號等信息,如果接到交通違法通知書,駕駛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門提出申辯,交警部門調查確認後不以違法論處。有哪些特種車該讓行,它們「特」在哪裡?

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習慣上稱為特種車輛。

這些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它們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的規定製約,不論是逆行還是順行,凡所經的人行道、車行道,都臨時屬於它們的本道,行人和其他車輛都必須無條件地為它們讓行,也可以不受最高時速及交通信號燈的約束。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但法規也規定了,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通行優先權。

根據規定,不避讓執行任務車輛、超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依法處200元罰款,記3分!遇到特種車輛該這樣做

一般情況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

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向兩邊靠,空出當中車道,讓特種車輛通行;

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

無論哪種特種車輛,都是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息息相關的,時間對於救火、救病、救急極其重要,稍稍的延誤就可能錯過了最佳救援時機。因此,特種車輛享有相應特權是國際通例。

看看世界各地避讓緊急車輛的法規德國

是首個立法「給救護車讓道」的國家。若哪位司機不讓道,最少要罰款20歐元;影響嚴重的,將由檢察機關調查,甚至坐牢。德國司機考駕照前,第一關是學會通過警報聲音傳來的方向避讓救護車。德國急救車在鳴響警笛後,在道路上幾乎可以「橫衝直撞」,如果其他車輛在可以讓路的情況下沒有讓行,造成交通事故後急救車不負任何責任。

美國

當鳴笛或閃著緊急燈的警車、消防車或救護車接近時,司機必須立即讓出道路權停在右邊的道路上,直至緊急車輛離去;在沒有明確標線的道路上,無論行駛方向如何,必須為緊急車輛讓路,所有違反法規者都可能遭吊銷駕照和扣除分數的懲罰。

新加坡

不給救護車(包括公立與私人公司)讓道的車輛司機將面臨160新元(1新元約合5元人民幣)的罰款以及記過4分,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將被罰款最高達1000新元或監禁3個月,屢犯者將被罰款最高達2000新元或監禁6個月並將被吊銷駕駛執照。

韓國

緊急車輛必須在接到緊急電話之後在5到8分鐘之內到達現場,為此韓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具體的讓道方法、重罰違法未避讓者等。凡是未給特種車輛讓道的,一經確認對違法者處以巨額罰款。

日本

避讓特種車輛列為駕校培訓中的必修必考科目,同時,通過優化交通管理系統,例如救護車一旦通過設置在道路上的感應器,交通管制中心就會立即開始控制沿途的交通燈。此外,日本還有連接高速公路和醫療設施的救護車專用道路,其他車輛一律不得使用。

澳門

如不避讓特種車輛,將面臨觸犯刑法典,私家車司機可因幫助不作為入獄1年。而救護車在澳門由消防局負責,有最高道路優先權,可以快過警車。

小易提醒:

主動避讓特種車輛是一種美德,更是拯救生命,挽救損失。車主們千萬不要做別人生命財產的「攔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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