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實錄:二婚遇上喪偶,他的孩子我該撫養嗎?

(根據讀者「女人不易」口述整理)

我想說說我二婚的故事。

二婚女人命都是苦的,而我則是苦上加苦。

36歲那年,前夫事業發達,和女員工搞在了一起,當時年輕氣盛,我拿了50萬離婚費,帶著女兒離開了那個家。後來,我開了一家蛋糕店,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他經常來買蛋糕,而且買的量很大,我以為家裡人口多,熟悉之後聊起來才知道,他家只有他跟兒子兩個人,之所以買這麼多蛋糕,是因為他懶得做飯,餓了就跟孩子啃麵包。

同為離婚中人,深知獨身拉扯孩子的不易,從那天起,我隔三差五會送他幾個自己蒸的包子或是特意留點盒飯什麼的,一來二去,我們之間就走近了。

蛋糕店在經營了一年之後,房東為了多收租金,把連在一起的屋子要收回去重新租給大戶,我失業了。得知事情之後,他第一時間趕過來安慰我,那時女兒剛好住校,我一個人忙著裝修新買的房子,他每天都過來幫忙,通過接觸,我們的感情加深了一步,開始約會。

有了第一次婚姻的失敗,第二次選擇就會顯得小心一些。我們首先考慮的就是兩個孩子的感受。他提出約孩子們出來吃個飯,沒想到我女兒跟他兒子竟然是幼兒園同學,上小學後才分開的,兩個娃能玩到一起,這才堅定了我們重組家庭的信心,半年後我們結婚了。

起初的日子過得很幸福,對於孩子,我們從不偏心,什麼東西都是一買兩份,他父母都去逝了,而我只有一個老媽,對於老人他反而比我還要孝順,洗腳,送飯,按時打掃衛生,從不用我多說,老媽一直誇我掉進了福堆里。在家裡,他的兒子很懂事,從不跟小兩個月的妹妹爭吵,而我女兒更黏這個小哥哥,走哪都要跟著,每逢外出逛街,倆孩子一前一後地叫著媽媽,很多人都誤會我生了一對雙胞胎,聽著這樣的評價,我從內心感謝老天爺,總算是苦盡甘來。

然,天有不測風雲。

因為他沒有房子,婚後帶著兒子搬進我家裡來,而我的錢全用在了買房上,基本沒什麼積蓄,加上婚後失業在家,隨著兩個娃的上學,家裡開支變得吃緊,他聽說出海可以賺多點,所以就找了人,跟人家一起出海去。開始兩個月賺得少,第三月拿回了一萬多塊,那天我們一家四口外出吃飯慶祝,就在大家以為好生活從此開始時,意外卻出現了。

他為了多賺錢,私下跟黑船出海,不幸遇難,黑船老闆跑了,留給我們的卻是無盡的痛苦。連句話都沒說,這個人就沒了,我真有一種活不下去的感覺,要不是兩個娃一直哭著喊媽媽,我真想跟他一起去……

他去逝後,我用了兩三個月的時間才緩過神兒來,現實逼人,家裡僅有積蓄花光了,我必須掙錢去,就在這時兒子卻在學校跟人打起來,有同學罵他父母都沒了,孩子聽了難受,把同學的門牙打斷了,為此我借了三千塊錢賠給人家,回到家,孩子一直哭,鄰居聽到也過來幫忙勸,同時也勸我,「不行就把孩子送給他親媽吧,你現在過得也不如意,再說再嫁人,你要是拖著倆娃……」

經過思考,我找到了孩子的親媽。那個女人有點犯渾,聽到我來還孩子,馬上讓我交出房子,非說房子是她前夫買的,不然她不會要孩子。我好說歹說反被趕出家門,更意外的是,這女人竟然在第二天就搬家消失了。

那晚,我問孩子,願意跟著我吃苦嗎?孩子一直哭不說話,讓人心疼。我決定留下孩子,一起養大。這時前夫不知從哪聽風聲跑了過來,指責我說:「我每月給的生活費可是養女兒的,不是給別人養兒子的,還有,這房子是我當初給錢買的,要留給我女兒的,你現在弄個外人進來 ,將來財產怎麼分?」前夫的意思是趕緊送走孩子,不然他會斷了女兒 的撫養費。

現在的我,左右為難,想留下孩子,有點力不從心,隨著孩子的年齡越來越大,開支會讓人吃不消,可是送走孩子的話,就算找到他親媽,我也有點不放心,怕毀了孩子的一生,怎麼辦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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