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

陶行知: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本文引用自李建軍《陶行知: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 在陶行知教育思想理論體系中,關於校長的直接論述不是很多,但就是這些為數不多的論述,表達了特定時代背景下陶行知先生對校長角色的獨特理解與殷切期待,為我們勾畫出了理想中的現代校長生動的人格形象。 任何一種理解,都有其時代和思想的背景,陶行知的校長觀也不例外。顯而易見,陶行知對校長的理解並非是抽象思辨的結果,而是源於他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從事教育改革試驗、開展辦學實踐的內在訴求,因而顯得尤為生動、深刻而形象。在陶行知眼中,校長不是特權者,不是政客,校長是學校教員的領袖、學生的領袖,是一個學校的靈魂,校長要—— 「用整個的心去做整個的校長」 在陶先生看來,校長要成為「學校的靈魂」,就必須做「整個的校長」,必須把「整個的人的中心,只放在一樁主要的事上。」校長不能是「命分式」的「分心的人」,而必須「用整個的心去做整個的校長」。「為個人計,這樣可以發展專業的精神,增進職務的效率。為學校計,與其做大人名流的附屬機關,不如做一個學者的專心事業。」只有將整個的心投入學校的事業中,才能有學校的發展。 1924年,陶行知先生與趙叔愚一起考察南京神策門外北固鄉區立燕子磯國民學校後,感慨於學校地處偏僻卻取得了巨大成就,寫下《半周歲的燕子磯國民學校》一文。文章副標題為「一個用錢少的活學校」,其中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用錢少」,一個是「活學校」。當時,燕子磯國民學校借破舊的關帝廟辦學,經費嚴重不足,如果用通常的思維方式來指導工作,學校發展必然舉步維艱,難有起色。但是,調任學校校長才短短半年的丁超先生,從燕子磯的社會情形和地方實際出發,真正做到把自己的心放到學校的工作之中,「就事實生理想,憑理想正事實」,堅持「身教」,將「教學生讀書」和「教學生做事」結合起來,與教員、學生合力改造學校、改造環境,帶領學生學到了「合乎生活需要的學問」,學校里有豐富的圖書,師生一起過健康的生活,學校也得到了學生父母的「信仰」、村民以及地方公正紳士的支持和幫助。 從陶先生的考察報告中,我們不難發現,校長能否在艱苦的環境中,引領學校走向成功,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取決於這些校長在工作中,有沒有始終把自己的精力全都投入到學校事業之中,不斷在學生成長和學校發展上尋找到改進的課題。 校長要有「專業的精神」,這種「專業的精神」並不是什麼神秘的力量,說白了就是一種投入學校事業的職業精神。在全身心地投入中,產生「有事實化的理想」、「有理想化的事實」。學校辦學「懸格不要過高」,只需和師生一起「以美術的精神共同改造學校環境。凡應當改造的,一絲一毫都不肯放過,才能表現真精神。師生不能共同改造學校環境,而奢談社會改造,未免自欺欺人。」一旦校長有了這種「專業的精神」,就能爆發出巨大的能量,取得事業的進步。 「與師生共甘苦」 「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這種領袖的權威不是來自於行政賦予的威力,而是校長與學校師生民主平等、共同生活的自然結果。 在安徽公學的創辦實踐中,陶行知先生曾經專門撰寫了《安徽公學辦學旨趣》,明確表示:「要學生做的事,教職員躬親共做;要學生學的知識,教職員躬親共學;要學生守的規矩,教職員躬親共守。我們深信這種共學、共事、共修養的方法,是真正的教育。師生有了共甘苦的生活,就能漸漸的發生相親相愛的關係。教師對學生,學生對教師,教師對教師,學生對學生,精神都要融洽,都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一校之中,人與人的隔閡完全打通,才算是真正的精神交通,才算是真正的人格教育。」人格的力量是校長獲得師生信任的根本。而且,這種人格的力量的發揮是內在於學校的日常生活的。「學校是師生共同生活的處所。」在這個處所中,校長要營造師生共同生活的氛圍,與師生「相依為命」、「共甘苦」,通過人格的力量相互感化,在相互感化中實現師生的共同進步。「師生共同生活到什麼程度,學校生氣也發揚到什麼地步。」這樣才能師生一起過康健的生活,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合力改造學校,用生活來教育,教學生讀書,教學生做事,改造環境,實現學校的真正發展。 校長要領導學校的發展,就必須團結而不是嫌棄學校的所有教師,作為學校教師的鼓舞者和引路人,尊重他們的尊嚴和主體性,在與教師們的共同生活中,建立共同的奮鬥目標,大家一起朝著學校發展的方向共同努力。 「有鮮明的辦學主張」 校長作為學校的領導者,是學校之魂。這種「靈魂」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校長對學校的領導首先必須是教育思想的領導,其次才是行政上的領導。校長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行政素養以外,還必須對學校教育教學有正確清醒的認識和理解。這種認識和理解不是偏狹的個人意願,而是在「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通」的基礎上,主動「社會化」的結果。校長要能夠主動回應時代的召喚,回答時代所提出的教育命題,要能夠讓學校師生有「心中所共懸而藉以引導我們進行的目標」,用鮮明的辦學主張引領師生共同前進,從而真正實現教育思想的領導。 在《我之學校觀》中,陶行知提出了「學校以生活為中心」、「學校是師生共同生活的處所」、「學校生活是社會生活的起點」等關於學校的基本觀念,這些觀念也成為先生辦學的重要指導思想。在安徽公學的辦學中,他提出要以「事」為活動的中心,「用科學的精神在事上求學問」、「用美術的精神在事上去謀改造」、「用大丈夫的精神在事上去鍛煉應變」,為學校的生存、改革與發展指明了發展的方向。 在艱難的抗日戰爭中,陶先生堅持普及教育的立場,從窮苦孩子有特殊才能的事實出發,根據國家民族的人才需要,創辦育才學校。在《育才學校創辦旨趣》中,陶先生明確了「培養人才之幼苗」的辦學目標,提出了在集體生活中造就人才的人才培養方法,並且用三個「不是」:一不是培養小專家;二不是培養人上人;三不是丟掉普及教育,從反面進一步闡發了自己的辦學主張。特別是在《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中,陶先生又從育才學校之性質及其內容,育才學校生活、學習與工作制度兩大方面,對學校辦學的方方面面進行了系統而詳細的申述,標明了育才學校獨特的辦學追求和辦學個性。 陶行知先生關於校長的論述,醞釀於他從事新教育和平民教育教育運動中,又在他長期的親身辦學實踐中得到檢驗,雖然缺少理論的系統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於特定的語境,基本上表現為對校長人格的形象表達,但是在淺顯澄澈之中,飽含了對教育事業的深愛,深刻地體現了陶行知先生對校長這一職業獨特的思考和理解。 (作者為江蘇教育學院如皋分院學前教育系主任、江蘇省陶研會學術委員) 轉自《中國教育報·校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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