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後的立憲失敗給我們的教訓——政治變革與社會文化的穩定和延續
06-22
作者:秋風 這是我為阿克頓《法國大革命講稿》一書寫的後記之一部分 美國新保守主義思想家艾爾文·克里斯托爾曾專門著文力辯,英國革命和美國革命 才是真正成功的革命,而法國大革命是一場幾乎完全失敗的革命。我完全同意這個結論,理由非常簡單:英國光榮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及隨後的立憲時代,建立了穩固的自由憲政制度,其憲法框架迄今已曆數百年而仍無重大變易,或者即使有重大變化,其總體的框架卻是穩固的,也從來沒有出現過顯著的斷裂,由此顯示,其政體同時完美地具備了穩定性與靈活性,也就是說,其政體本身具有強大的自生能力。相反,法國大革命卻始終沒有建立起穩固的自由憲政制度,法國的政體在君主獨裁政體、共和政體、大眾民主政體之間不斷游移,迄今的法國已是第幾共和國了,如果不是專門研究法國政制,可能根本就搞不明白。誠如阿克頓所說的,在革命後的86年中間,法國已經制訂了14部憲法,也就是說,平均每六七年就有一個根本性的變化。20世紀中國政體變動之頻繁,差可與此媲美。 當然,近代歷史上立憲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德國、日本均發生過政制的根本性斷裂。然而,如果說德國、日本的政體斷裂與其後發位置、與國內的民族主義和國際環境有關的話,那麼,法國革命之失敗,則可能是因為其哲學上的錯誤,也就是說,導源於法國啟蒙運動的巨大謬誤,由於這種謬誤,革命給自己負載了太多的使命,從而使它註定了會遇到意想不到的挫折,並且,永遠不可能成功。 從經驗上觀察,法國大革命的過程與英、美革命的過程最重要的區別在於,英美的革命僅僅是政治革命,政體革命,革命和立憲的目標始終僅限於重新安排上層的政體;而法國大革命卻從一開始就試圖成為一場整全的革命,除了在政制層面上建立現代自由民主政體之外,更欲改變基本的社會結構,重新塑造民眾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 從知識的根源上看,這一重大區別可以追溯到哈耶克所說的「法國式自由主義」(以法國啟蒙運動知識分子為代表)與英國式自由主義(以蘇格蘭啟蒙運動為代表)(相羋凼黽恕蹲雜上苷隆飛暇?之分野。 自由主義者相信觀念創造歷史。創造法國革命的,就是法國啟蒙思想。因此,阿克頓在本書一開頭就對法國啟蒙予以論述,並提出了嚴厲的批評。阿克頓的結論是:「孟德斯鳩是自由主義者,因為他是一個聰敏的托利黨人;伏爾泰是自由主義者,因為他嚴厲批判了教士;杜爾哥是自由主義者,因為他是個改革家;盧梭是個自由主義者,因為他是個民主主義者;狄德羅是個自由主義者,因為他是個自由思想家。然而,這些人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都對自由本身漠然置之。」 阿克頓之所以得出這樣一個乍看有點唐突的結論,除了這些學者的政治理論不夠健全之外,亦由於這些作家惟理主義的傾向,及由而導致的罔顧傳統、蔑視和仇恨宗教的心態。法國啟蒙時代的知識分子構造了一個完全受理性統治的虛幻的理想社會,而在他們看來,革命就是實現這樣的理想的過程;為實現這一理想,需要悉數摧毀全部的傳統:傳統的制度和規則、傳統的權力架構,傳統的宗教信仰和迷信,傳統的生活方式和習俗,等等;然後,在廢墟上重新建設一個完全由理性指導的新社會,塑造完全按照理性生活的新人類。 因此,啟蒙思想家把整個人類作為自己的敵人,也許只有他們自己除外——為什麼,因為他們得到了理性的神啟?這是一個有待研究的問題;據此,革命則為自己樹立起了有史以來最為龐大的敵人:它的敵人是除和革命家之外的一切人,革命制度之外的一切制度,革命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之外的一切非由理性建立起來的制度、觀念和生活方式。基於理性的狂妄的啟蒙哲學將革命的烈火引向社會的各個角落,從根基上焚毀整個社會的大廈。 正是這種狂妄,使其完全走向自由的反面。因為,自由的要義就是讓個人選擇自己的信仰、價值和生活方式,甚至沒有經過任何選擇塔利班只是習慣性地遵守流傳下來的信仰、價值和生活方式,只要它們不過暴力強加的。沒有人反對這些領域的變化,只要這種變化是漸進的、是平穩的、不至於給民眾帶來重大的不便。但通過政治權力體系、以暴力強制、甚至從肉體上消滅的手段而進行之社會革命、思想革命、宗教革命、生活方式革命,卻是強迫個人改變自己的信仰、價值和生活方式。用國家機器的暴力及其能夠調動的資源,來重新安排人們的信仰、價值和生活方式,這本身就是從根本上違背自由原則的。 那些高呼啟蒙口號的法國哲學家們,從來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理論體系的這一根本性矛盾。他們號稱爭取人的自由,他們以為理性可以給人帶來自由,然而,當教士被驅逐、當社會秩序被摧毀、當巴黎的俱樂部代替政府各部會的時候,整個法國正常的社會秩序完全崩潰。而在一個沒有秩序的社會中,是不可能有自由的。同樣,在一個秩序崩潰的社會中,是不可能立憲的;因為,當社會缺乏基本的價值共識,當社會成員成為脫離於社區和傳統的「自然」人,當立憲者僅僅面對理論而不面對活生生的人的時候,是不可能現實地、審慎地設計憲政制度的。當然,在理性的恐怖中,立法者也無心於從容構思巧妙的制度安排。 從阿克頓的議論中,我們或許得出一個結論:任何社會性革命和思想革命,就其本身而言,不可能是自由主義的,或者更準確地說,不可能合乎蘇格蘭啟蒙運動、柏克、托克維爾、阿克頓、哈耶克等意義上的古典自由主義的綱領。從本質上說,古典自由主義具有保守的一面,這種保守不是保守舊有的政制和權貴的既得利益,而保守民眾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不自覺地選擇、遵循的價值、觀念和生活;而古典自由主義者之所以要保守這些,不是因為本民族的東西就是神聖的,比其他民族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更為優越,而是因為,這些東西作為個人與國家權力之間的隔離層,天然地可以保護個人免受國家權力的強制。 法國革命及步其後塵的一場又一場整全性革命的歷史起碼錶明了一點:任何通過政治手段、尤其是通過最為暴烈的政治手段實現社會革命的企圖,都將導致災難性後果;而社會的混亂、失序,也使政體革命也註定了不可能成功。 這一結論隱含著一個邏輯的結論:在轉型的過程中,政體革命是可以、並且應該與社會的演進區分開來的。社會、思想、信仰的領域,完全是自發演進的領域。不應當企圖在憲政設計過程中重新安排民眾的社會制度、信仰和觀念。立憲者所要做的,僅僅在於,政治科學的知識的支持下,面對其同胞之存在本身,透過某種審慎的設計,巧妙地安排國家之政制,即劃定諸權力的範圍,安排其間之相互關係。至於,其他問題,不管是憲政之背景也吧,是憲政的土壤也罷,是憲政的必要條件也吧,均不在革命的範疇之內,而屬於自發演進的領域。而憲政安排之終極目的,也僅在於為這一沒有終點的自發演進過程提供一個足夠穩固、但又足夠靈活的制度框架。因此,立憲是一個單純的政治事務,而不是一個複雜的社會事務。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你的紅繩在「她」的手上
※法國小鎮格拉斯:香奈兒No.5的誕生地
※看完這9條,瞬間就學會法國人的喝酒禮儀,適合所有喝酒的人
※女版特朗普上線!法國極右翼要把歐洲徹底打碎?
TAG:社會 | 政治 | 文化 | 法國 | 失敗 | 穩定 | 變革 | 革命 | 法國大革命 | 教訓 | 社會文化 | 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