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沉冤得雪,悲劇製造者何時懲辦?
06-22
呼格沉冤得雪,悲劇製造者何時懲辦?文/維揚卧龍央視12月15日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高院今天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內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關於呼格吉勒圖案的二審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年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的一審刑事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並向其父母送達了再審判決書。呼格吉勒圖案的判決終於下來了,十八年的抗爭終於有了一個官方的認定,呼格吉勒圖是無辜的,他是見義勇為的好青年,不是流氓強姦殺人犯!看他父母在法庭抱頭相哭的場景,這心真是五味雜陳,仔細審視這份判決,不覺讓人義憤填膺,真想馬上把十八年前判案的相關公檢法民警及九年來對此案動手腳的傢伙全部拖出去槍斃五分鐘!因為,內蒙古高院公布無罪判決書上寫得明白,①呼格吉勒圖多次供述的犯罪手段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②血型鑒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證實呼格吉勒圖實施了犯罪行為。③呼格吉勒圖的有罪供述不穩定,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之處。如此證據混亂案情不清的案件,當時是如何在62天內,就決定把他做成鐵案結案的?這不是草菅人命嗎?一個才18歲有著正義感的正常青年,他能無緣無故把強姦殺人的罪責攬到自己頭上嗎?只有狗熊都得承認是兔子的嚴刑逼供,才能讓他寧願認罪受死也不想再被折磨,這種想想都頭皮發麻的罪惡,難道不該被追究?十八歲,正是青春年華,就被一群不負責任頂著國徽公檢法機關民警給定格了,他們不是劊子手是誰?最為讓人感覺毛骨悚然的是,真兇九年前出現,這個案子還能再拖九年,這都是什麼原因?記者採訪內蒙古高院,自行認罪的趙志紅是不是真兇?是不是辦案人員升遷致案件久拖未決?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答記者問:①趙志紅是不是真兇,需通過趙志紅案件的審理依法確認。②複查過程中未遇到阻力和障礙。對於第一個答案表示認可,這是司法謹慎性的體現,第二個回答,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未遇到阻力和障礙怎麼查了九年?不要把公眾都當成傻瓜!有點擔當還能得點尊重,習慣性撒謊只會激起民憤。板上釘釘的事實,都還能這樣理直氣壯的抵賴,百姓怎能對政府有信心?不要等到每次都賴無可賴的情況下,才不得不承認民眾的指控為真。嚴厲追究與此案相關民警的責任,才恰恰是維護政府形象的正確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辯解,都是徒勞無功的。另外,對於國家機關人員過失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賠償,應該首先以肇事的當事人私產抵償,不足部分才能由國家補齊,而不是每次都是他們作惡,還要老百姓拿錢給他們擦屁股,他們自己到是啥事沒有。最多撤職過兩年又異地東山再起,還是一樣來管民眾,用民眾的鮮血染紅自己的頂戴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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