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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沒有義務替你分擔苦痛。------毛路

A君跟B君是一對好哥們兒, 朋友們有什麼聚會,都喜歡叫上兩人,A君是個大逗比,B君表面上一本正經,但內心也是個逗比。可惜兩人都是純直男,不然會是非常可愛的一對。但最近朋友們都犯難了,因為A君和B君絕交了,出來玩耍都不知道該叫誰。叫A君,怕B君生氣;叫B君,怕A君不高興;都叫來,怕兩人尷尬;都不叫,又覺得少了倆活寶,聚會都不如以前好玩了。

據八卦天后 C君說,其實那倆人也沒什麼仇,就是B君覺得自己一直把A君當成最好的哥們兒,但是沒想到A君只把自己當成普通的酒肉朋友。B君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對哥們兒,對女朋友都如此。朋友有困難,他絕對會很熱心地幫忙。A君當年到北京,一時找不到工作,B君把他接到自己家裡住了一個多月,且死活不收他的房租。 B君創業失敗,投入的錢血本無歸,這時候女朋友又提出分手,B君差點崩潰。在B君最痛苦的時候,叫A君出來喝酒聊天,A君也不怎麼響應,就算出來了,也是應付了事,早早就閃人。B君找A君借五萬塊錢,A君說拿不出那麼多,只借給B君一萬五。借錢的事情過了沒多久,A君就跟女朋友一起去馬爾地夫玩,全程五星酒店。B君表示,他月薪兩三萬,不想借就直說,還裝沒錢,根本沒把我當哥們兒。 原來朋友之間有時候也跟戀人一樣,「我愛你如生命,而你只拿我當玩伴」,這事兒擱誰身上,恐怕都會覺得有些受傷。 C君憤憤不平地說,這A君太不夠意思。

上周,A君帶著女朋友跟大家一起吃飯,當然,B君並沒有來。A君完全一副沉浸在愛河裡的樣子,臉上寫滿幸福。有人無意中提起B君, A君說,我也不知道做錯了什麼,他突然就不理我了。這朋友絕交跟男女分手一樣,一方鐵定要分,另一方再不情願,也只能分道揚鑣。 幾杯酒下肚,大嘴巴的C君就將自己從B君那裡打聽來的「內幕」爆了出來。A君愕然,悠悠地說:「既然是這樣,不來往更好。」C君有點忍不住了,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談戀愛就忘了兄弟,這樣不厚道哦。」

A君道:「我沒有忘記他。當時他叫我去他家住,是以"找室友『的名義,我也不知道他不要我房租。每次給他錢,他老說,走的時候再說。我很感激他的善良和慷慨。當確定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收我的錢後,我立刻用第一個月的工資去買了一台最新的蘋果手機,以提前替他慶祝生日的名義送給了他。說實話,翻這種舊賬真的沒意思,我只是不想你們誤會我是個小氣鬼。我就是個月光族,那一萬五都是我透支信用卡的錢給他的。 (A君雖然工資不低,但確實花錢大手大腳,存不下錢我完全相信。)去馬爾地夫旅行,是他跟我借錢之前就已經定好了的。可能你覺得,我這種沒有存款的人怎麼還敢去旅遊,但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那你可以取消旅行啊。」 A君愣了一下。「老實說,這點我想都沒想過。這次旅行我跟李露(A君的女朋友)都很期待。如果是你,你會取消旅行嗎?」 「我會。」C君回答。 「那我只能說,我沒有你那麼善良。但我也不認為自己做錯了。」 「好吧好吧,先不說錢的事情,你總該花時間陪陪人家吧?」 A君:「同樣一件事,就看你怎麼跟人講了。一周我推脫他兩三次,如果只說這個事實,那換了誰都覺得是我不厚道。但關鍵是他幾乎天天晚上都叫我,每周我出來也有三四次,就算他沒叫我,一有空,我也會主動去找他,而且每次我都是盡量安慰他,陪他聊到夜裡一兩點才回家,我第二天還要上班。他要覺得聊到天亮才不算」早早回家「,我也沒有辦法。我跟李露剛認識, 好不容易碰到一個自己特別喜歡的姑娘,肯定想要花時間去追求她。我不可能把自己所有的時間都拿來陪哥們兒。 每次陪他喝酒,他都要吐槽自己的失敗,吐槽女人都是婊子。這些我都理解。你們女人失了戀,不也愛罵男人都是混蛋嗎? 我知道他情況不太好,在他面前,我從來不主動提自己戀愛的事,但是他又特別愛問我的感情情況。我最受不了的是,我只要一說李露的好話,他立馬『好心』提醒我,不要輕易相信她,各種潑冷水。那時候我剛剛戀愛,本來就覺得自己配不上李露,非常不自信,內心也是誠惶誠恐,極度甜蜜與極度恐懼並存。 我跟李露之間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他都一定要分析成是李露的」別有動機」,把我說得情緒也很糟糕,他才會停下。而且這種糟糕情緒並不會隨著每次跟他揮手再見就消失。如果我是一個非常強大的人,我不會在意這些,但我並不是。 作為朋友,他有困難,我只能做到盡能力幫忙,我做不到犧牲掉自己的幸福來跟他一起受苦。」

「這麼說,是不是有點自私啊? 好兄弟就應該同甘共苦啊,縱使你再多理由,說到底,你也只能跟他同甘,不能真正跟他共苦。」 「他的痛苦,如果我說自己能『感同身受』的話,那是騙人的。看他那麼痛苦,我心裡當然也不好受,但也僅僅是『不好受』而已,除非我自己的公司垮了,我自己的女朋友跑了,我才能做到跟他一樣痛苦。我是有點自私,我承認。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只是程度不同。在一定的限度內,自私並不是個『問題』,也不是應該感到羞恥的『缺點』。我並不覺得自己的自私超過了這個限度。在限度之內,你得允許別人自私,我也沒有要求他做到:"就算我過得不好,也希望你過得好。就算我很難過,也希望你快樂「,不是嗎?如果說』你哭的時候,我沒法跟你一起哭」是種自私,那」你哭的時候,要我也跟著哭」,那是不是另一種自私呢?

C君搖搖頭說:「又是詭辯,說不過你。不過有一點我很清楚:B君是那種朋友抑鬱的時候能把朋友接家裡,每天照顧與陪伴的人。你找他傾述,只要你不想走,他一定會陪你聊到天亮。反正這事兒誰對誰錯,大家心裡自然有準。」

從情感上出發,大家支持的也不一定是對的那方,而是跟自己更像的那方。從理性上講,我同意A君的說法,一定限度內的自私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不僅看不到自己的自私,還不允許他人有半點自私。在我看來「都說一份快樂分享給一個人就成兩分快樂,一份痛苦分擔給兩個人就成了一半痛苦。」這樣的話,就是在放屁。比如你中了一千萬,你很快樂,除非你分五百萬給我,不然我如何體會你的快樂?痛苦也一樣,就像A君說的,「除非我自己的公司垮了,我自己的女朋友跑了,我才能做到跟他一樣痛苦。」 無論是痛苦,還是快樂,很多時候,都是一件私事。誰都沒有義務替你分擔苦痛。也許你可以跟B一樣,苦別人所苦,痛別人所痛,但別人做不到這樣對你,這不是別人的錯。說實話,我覺得更多的人是,自己也做不到苦他人所苦,痛他人所痛,但是希望他人這麼對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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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轉自獨自搖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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