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答疑】穆斯林女性佩戴蓋頭是宗教主命的教法依據

【譯者按:近來,一些人聲稱穆斯林女性戴蓋頭,並非必須履行之宗教主命的聲音不斷傳出,一些學校的女教師和女學生也順勢摘下蓋頭,而一些穆斯林女性則在茫然中詢問戴蓋頭的《古蘭》和「聖訓」的證據。

為此,埃及教法判令機構為以《古蘭》、「聖訓」為依據,正確地闡明了該問題的教法判律,從教法層面,明確說明穆斯林女性,佩戴蓋頭屬於宗教主命的教法要求。】

佩戴蓋頭是每個達到教法規定年限的穆斯林女性,必須遵循的主命。所謂達到教法規定年限,指的是當女性有月經之後。這個教法判律是根據古蘭經、聖訓,以及伊斯蘭學者們一致公議而做出的判定。

在《古蘭經》中真主說:「先知啊﹗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們說﹕她們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 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 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同盟軍章:59)

真主又說:「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頭巾遮住胸膛……」(光明章:31)

上節經文中的「頭巾」(????)一詞指的是能夠遮蓋住頭髮的披蓋用織物。這是古蘭經文所明確闡述和規定的,該明文在教法上作為教法判律的依據,明確地排除了其他含義的解釋。

至於聖訓的依據,則是穆聖說:「艾斯瑪啊,當一個女子來了月經後,那她就不便讓外人看見了,除了她的這個和這個外(穆聖指了指他的臉和手)」。(由伊瑪目艾布·達伍德傳述)

穆聖還說:「一個成年的穆斯林女子,她的拜功不被真主所接受,除非她佩戴蓋頭。」這段聖訓除了奈薩伊聖訓集外,在其餘五大聖訓集中均有傳述。

對此,伊斯蘭民族的先賢們和後學們也一致公議,認為穆斯林女子佩戴蓋頭是教法中必須遵循的義務,同時,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還屬於每個穆斯林必須掌握的基本宗教常識。

穆斯林的蓋頭從來就不是區別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的標誌,它其實是真主所規定的,穆斯林女性必須遵守的主命;是伊斯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清高的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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