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家族有一免死金牌,歷朝皇帝從不沒收,傳承千年,現已上交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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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只要立功了就會有賞賜,有的是賞黃金珍寶,有的則是陞官。但有的臣子已經是高官厚祿,相當的富貴了。而功勞又十分巨大,皇帝這種賞賜就行不通了。因此後來發明了壹種免死金牌,不管是誰犯了死罪,只要拿它出來均可免除壹死。不過非常可笑的是,這種免死牌基本最後沒有啥用,因為大臣的生死還不是皇帝壹句話,有這牌子也不好使。最可笑的是,朱元璋給很多功臣賞賜過,但最後卻都沒好結果。
後來就有人說,這免死金牌說好聽點可以免死,其實就是賜死。為啥呢?其實仔細想想,若臣子擁有免死金牌真能有效,那就就是說不管犯多大的罪,都可以免除壹死,這就會讓人肆無忌憚,反正有免死金牌,皇帝也拿他沒辦法了。這就問題來了,皇帝能放心嗎?像唐昭宗就賞賜錢繆壹塊丹書鐵券,也就是所謂的免死金牌。
宋朝的時候,錢氏的後人比較聰明,選擇歸順宋太祖,同時主動交出丹書鐵券。他們這樣壹做法,宋太祖非常喜歡,非但沒有沒收,反而讓他們拿回去供奉。後來,朱元璋做免死金牌的時候,就到錢氏家借來參考。
到了清朝太平天國戰亂時期,錢氏壹族為了丹書鐵券不受戰爭影響丟失,就把它藏在了井窖中。後來就壹直傳承至今,不過現在錢氏族人已經把它交給國家,畢竟這是流傳千年的古物,私下肯定沒法妥善保管好的,萬壹出點什麽差錯,那就損失大了。而在博物館裡,則有最專業的保護手段,肯定能把這壹文物更妥善的保存。《鹿鼎記》裏有這樣壹個搞笑的橋段,平西王吳三桂和世子吳應熊為了不被多隆的尚方寶劍斬首,父子兩個人為壹塊免死金牌搶作壹團。這個情節,戲謔地提出了壹個問題,到底是免死金牌厲害呢?還是尚方寶劍比較強呢?
歷史上的「免死金牌」,真名叫做「丹書鐵券」,是皇帝賜予功臣的壹種莫大獎賞。它既不是金的,也不是個牌子,而是壹塊半圓形的鐵板。在這封「丹書」的內容 裏,壹般都明確地記載著賜劵日期、賜券對象,以及被賜者的功勛和特權。為了防止假冒偽劣,「鐵券」往往還要被分割成左右兩半———右邊的壹半留於皇宮,左 邊的壹半由被賜者保管。需要的時候,左右部分進行對接,如果二者相互吻合,即為正品;反之,則為贗品。
△丹書鐵劵
那麽這個丹書鐵券真的可以免死嗎?我們不妨看看歷史上那些拿著這玩意的功臣到最後有什麽下場吧。這 個丹書鐵券是漢高祖劉邦發明的,漢初的時候,為了褒獎那些幫他打天下的功臣,給每個功臣都發了壹個這玩意,說明世襲罔替,子孫都可以用,然後還非常嚴肅地 裝進金盒子裏保存在祖廟裡面,代表世世代代不違誓約。既然搞這麽隆重,皇帝說話總要算話吧。可是沒多久,大功臣韓信就被呂後騙進宮裏給幹掉了,而且還壹連 殺了韓信的三族。又過了沒多久,被劉邦親封的最大功臣蕭何,因為被人告發貪汙,也被關進了大牢,最後差點沒死在牢裡面。最搞笑的是,另壹個漢朝忠臣周勃的兒子周亞夫是平定七王之亂的功臣,周家可謂滿門忠烈,可是這周亞夫快去世的時候,他兒子給他準備了500副盔甲和武器,準 備日後當陪葬品。武將嘛,到陰間也可以組織個親衛隊,不會被閻王爺隨便欺負,這是兒子的壹片孝心來的嘛。可是皇帝不這麽想啊,「哇擦,想造反!」周亞夫心 裏清楚啊,我都快死了,造哪門子反啊,分明是皇帝嫌我功高震主啊。要找皇帝討個公道。皇帝支吾了半天,反正就是不能讓妳賴活著,在陽間造不了反,那妳就是 要到陰間去造反!莫須有的罪名信手拈來啊。後來這周亞夫在監獄裡面絕食5天,吐血而亡。那叫壹個可憐啊。到明朝的時 候,大功臣李善長是朱元璋的謀士,在朱元璋剛剛起來造反的時候,就屁顛屁顛的跑來幫忙,為明朝的建立是立了大功的。後來朱元璋也發了丹書鐵券給他。人家李 善長是讀過書的,知道當年小流氓劉邦當了皇帝以後是怎麽對待功臣的,現在這個皇帝朱元璋比劉邦還流氓,他把我比作蕭何,還發這個東西給我,哇擦,這是要我 死的節奏啊。趕快就辭官回家了。可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想跑?妳跑得了嗎?沒幾年,因為胡惟庸造反,皇帝就硬說李善長是幕後黑手,全家都遭到了滅門之禍。說到這裡有人就問了,水滸傳裡面的柴進拿著祖傳的免死金牌,活得多逍遙啊。嘿嘿,且不說水滸傳是小說,就算是在歷史上,宋代對大臣那是好得不得了,壓根也沒殺過幾個大臣。二月河在《雍正王朝》裡面寫過,鄔先生和十三爺說,千萬不要當什麽鐵帽子王,其實也就是這個道理。免死不免死的,和金牌根本也沒什麽關系。講完了免死金牌,就該輪到尚方寶劍了,話說開封府尹包青天包大人就有壹把「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尚方寶劍,這個尚方寶劍到底是怎麽來的呢?
△《包青天》最重要的道具,除了鍘刀就是這把尚方寶劍。
話說這個尚方寶劍中的「尚方」指的是秦漢時期管理和製造皇家刀劍兵器的官員「尚方令」。因為製造的武器,鋒利無比,而且只有皇帝才能用。所以從尚方令手裏出去的武器,就是皇權的象徵。別的人是不能亂用的。「尚方寶劍」這個詞出自漢代,漢成帝的時候,當朝丞相安昌侯張禹貪贓枉法,廣蓄良田欺壓百姓。可是官員們拿他壹點辦法也沒有。為什麽呢?因為他除了是丞相,位高權重以外,他還當過皇帝的老師。可是,偏偏有個叫朱雲的大臣不信邪,壹定要出來告發他。有壹天上朝,這個官員就在朝廷上把丞相給告了,blabla說了壹通,最後總結了壹句:「皇上,請妳把尚方寶劍賜給我,讓我去賜死那個張禹,讓其他貪官都嚇得不敢貪汙!」很有氣概吧。可是皇帝說什麽呢?「殺,殺,殺,殺妳妹啊。妳敢侮辱我師傅,還想動皇室禦用的寶劍,我看妳是皮癢啊,給我拖下去砍咯!」然後就吩咐侍衛要把朱雲拖走。可能是臨死之前的最後掙紮,朱雲居然死死抱住皇宮裡面的欄桿就是不撒手,侍衛上來幾個人都拖不走。最後,侍衛壹使勁,居然連朱雲加欄桿,壹起扯下來了。後來,還好是旁邊壹些有良心的官員給他說好話,這才免去殺身之禍。「朱雲折檻」也就作為忠臣敢於直言的成語保留了下來。當然咯,在這個故事裡面,所謂請尚方寶劍,只不過是把寶劍比作皇帝,希望皇帝能夠重視丞相貪汙的事情。到了東漢,《後漢書·蔡倫傳》記載,東漢和帝劉肇曾令「中常侍蔡倫加位尚方令,監作劍即尚方劍。禦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明確將皇帝禦用劍,稱作尚方劍。
在漢代,就出現了皇帝將禦用尚方劍賜給臣下的事例。比如漢景帝時,皇帝賜劍給大臣衛綰,衛綰說,「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尚方寶從壹開始就不是什麽太 珍貴的物件,妳看人家衛家,壹口氣可以拿出6把,皇帝再送,人家都不要了。本來嘛,這種賜劍的行為,無非是皇帝給打個賞,並不具有賜予特殊權力的含義。據 史學家分析,遲至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劍」的官員都還沒有「專殺」的權力,所謂專殺,是指不需聽皇帝命令,自由決斷殺人的意思。而到了宋代,情況就不壹 樣了。宋人所著《武經備要》記載:「本朝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禦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殺。」也就是說,在宋代的軍事上,開始實現了尚方劍「如朕親 臨,違法專殺」的權力。同時,在同壹時期的遼、金以及後期的元,都有賜劍專殺的例子。但是,這時候的尚方劍專殺之權,大都用在軍事領域,主要是為了解決大將在作戰過程中「去朝廷遠,每俟奏行,恐失機會」的問題,在司法領域並不適用於「尚方劍」。也就是說,包青天是沒有尚方寶劍的。到了明代,也鮮有將尚方寶劍用於官員監察和各類刑事民事案件等「非軍事用途」的。《明史》中尚方劍的記載最早見於《魏學曾傳》,裡面記載的就是魏學曾持尚方寶劍鎮壓陜西叛亂的事情。有明壹代,尚方寶劍的出現頻率比宋代高,制度也比宋代完備。賜尚方寶劍必須經過壹項重大的儀式——「代行授鉞禮」。明末,劍(尚方寶劍)、敕(敕令)和印(印符)共同構成了督師權力的象徵。
△象徵皇權的尚方寶劍,拔出來以後只是一條鹹魚。星爺電影處處是反諷
但是,尚方寶劍再風光,使用起來也是有規則的。在封建時代,皇權獨大,絕對不允許出現什麽「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制度BUG。在歷史上,尚方寶劍被賦予「專殺」的權力,主要用於軍事領域。但這種專殺權也受到極嚴格的限定。比 如《宋史·陳執中傳》中就提到過,太祖趙匡胤吩咐大將曹彬:「副將以下,不聽命令的可以殺。」《明史·楊鎬傳》中也說,皇帝賜楊鎬尚方劍,只能殺總兵以下 的官員。就限定了專殺權的使用範圍。而且,尚方劍賜予地方將領,只能用於將領管轄地區,不能跑到別人的地界去殺人,否則就是越權。而有清壹代,在歷史記載 裏甚至很難找到「尚方寶劍」的影子。戲劇中的尚方寶劍,只不過是民間對於「除暴安良、沈冤昭雪」的壹種美好想像。就像免死金牌不能真的免死壹樣,尚方寶劍也沒法實現公平。真殘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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