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與美女:近代揚州繁華的兩個標籤
煙花三月,又到下揚州的好時節。 「揚州繁華以鹽盛」。這座大運河畔的歷史古城,其歷史上的興盛衰敗都與小小鹽粒息息相關。可以說,鹽業造就了揚州的富庶和伴之而來的逸樂和文華,也是它在晚清之際財富走向沒落的直接緣由。 談論這一切,都繞不過自古至今的食鹽專賣制度。 舜支配鹽「篡奪王位」 要說鹽是人類生活中不可替代的必需品、沒有人能逃得過,大概並不誇張。人們與生俱來對鹽的需求和依賴,使得鹽這種稀缺品擁有價值的同時,也成為爭奪權力的極重砝碼和維護統治的有力工具。 中國最早開發出的產鹽地區,是河東解州鹽池。解州鹽池大約位於今天的山西運城,沈括的《夢溪筆談》里曾有同名文章講述。 已故的日本京都大學教授佐伯富的研究發現,堯、舜的首府都建在解州鹽池附近,殷、周,及至漢、唐、宋、元、明、清的都城都在解州鹽附近或解州鹽的販賣路線內——中國歷代王朝與解州鹽都結下不解之緣。 在《中國鹽政史》一文中,佐伯富直接提出:中國古代史上,支配鹽的人就能掌握霸權。 他認為,堯、舜等古代帝王取得了帝位,是因為他們取得了解州鹽的支配權。而堯的兒子丹朱沒能繼承帝位,是因為舜能支配鹽,從而籠絡人心鞏固權力,「乘機篡奪」了王位。——當然,這種觀點與目前中國官方的主流說法相悖。 獨佔了解州鹽,就佔據了經濟上的極大優勢,因為鹽利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佐伯富分析,春秋時期晉文公的霸業,就建立在解州鹽的基礎之上。秦朝也是因為佔領了解州鹽池,瓦解了六國同盟,最後一統天下。而秦亡之後,項羽沒有聽從軍師的建議佔領關中,被劉邦搶得先機,失去了解州鹽的支配權,這才兵敗垓下、自刎烏江。 鹽實行國家專賣之後,鹽價成倍上漲,貧民只得另求私鹽途徑滿足日常生活之需,由此形成私鹽密賣的群體。 佐伯富教授在文章提到,五代之後,這些私鹽密賣者(如鹽賊、鹽匪、鹽梟等)的首領,往往成為多次反叛的「點火人」。比如,五代後梁的太祖朱全忠,吳越王錢謬和前蜀王王建。甚至,還有大名鼎鼎的明太祖朱元璋。 「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說,在中國近世鹽密賣者的首領中有很多人曾做了天子」,他說,憑藉私賣食鹽的收入,好些密賣者成就天子霸業,這並非不可思議。對於近代中國,這是受鹽密賣影響的一大特色。
造富於國、管控對手、控制海域 有人說,回顧數千年來的食鹽專賣史,制定這項政策的最重要原因,無外乎一個「利」字。 的確,鹽稅是各朝各代國庫重要的收入來源,有時甚至是帝國王朝的「支柱產業」。但前面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 一般認為,中國食鹽專賣制度的「鼻祖」是曾任齊國上卿(即宰相)的管仲——他也因開創國營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國性服務業供奉為保護神。在那本尚不知真偽的《管子》一書中,記載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大致因由是,齊桓公問管仲,如何才能實現「守國財而毋稅於天下」。管仲以「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為引,建議齊桓公對食鹽進行官運官銷的專賣制度,從此專賣之中抽取鹽稅。 除了「有利可圖」外,中山大學黃國信教授認為,「制人頸喉」是鹽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性意義。 「利」並不是使食鹽引起管仲高度重視的唯一原因,他的眼光還放在了「國際政治」之上。 《管子》的另外一個章節「地數」篇講述,管仲發現生產出的鹽不僅國內使用,還輸出到不產鹽的梁、趙、宋、衛等國。實施食鹽專賣之後,就可以通過控制食鹽來控制這些競爭對手,食鹽專賣就成為了控制敵國的重要手段。 鹽也由此成為控制軍事對手的重要手段。除此之外,海域控制也是食鹽專賣制度的重要衍生功能。 中山大學歷史系黃國信教授和博士生葉錦花撰文指出,明朝中期以後,由於國家在海域控制方面的缺位,地方勢力瓜分、控制了海域。嘉靖萬曆年間,通過在近海島嶼建立食鹽專賣制度,藉助官府力量排擠競爭者,控制了近海海域。
隋唐罕見食鹽「無稅」 自管仲之後,食鹽管理制度在歷朝歷代以各種形形色色的形式登場。在中國歷代王朝政府實行的鹽業政策中,曾出現過無稅制、徵稅制、專賣制三種形式。這幾種形式也非一成不變,而是在不時交替中變化發展。 秦統一中國後,各種稅收由諸侯王國收取,「專山澤之制,管山林之饒」,鹽稅在山澤之賦中,不實行專賣。 此後的西漢前期、東漢、南北朝、宋代和清代的少數地方,也都實行徵稅制。即在生產環節(或產地)徵收食鹽的專稅,稱為「就場徵稅制」。稅款由生產者交納,或由商人代納。 待到漢武帝劉徹統治時期,為了應對匈奴人的騷擾,頻頻用兵,很快國庫吃緊。元狩四年,根據御史大夫張湯的建議,西漢政府正式實施「完全專賣」制,制定了鹽鐵專賣法,整個產運銷環節全部由官府控制。有學者認為,這項制度的實施,與統管中央財政的桑弘羊直接相關。 隋代和唐朝前期,是中國歷史上罕有的食鹽「無稅」時期,也是歷史上少見的官府不干預食鹽產運銷諸環節的時代。 當然,「無稅」是指並不額外專門設置針對食鹽的稅種,其在市場上與其他普通商品一樣繳納「市稅」而已。 黃國信教授分析,這一時期之所以沒有對食鹽加以控制,主要是因為隋唐實行均田制,政府的財稅收入取自農民,並且「府兵制」將農民與軍隊合二為一,政府無需在負擔巨大的軍費開支。在這種情況下,不用通過實施食鹽專賣而收稅謀取收入,政府財政也無問題。 另外,一統天下的隋唐王朝此時都對外進攻,在其政權控制範圍內,不需要控制食鹽以控制對手。 中唐以後,社會時局動蕩,國家財政出現困難,開始鹽稅改革。唐玄宗十年,開始徵收鹽稅,變換花樣加價,直到唐德宗年間,著名的經濟改革家和理財家劉晏「寓稅於價」,開始食鹽專賣,開創了食鹽專賣的一種新形式——「就場專賣」(鹽的收、貯由官,運、銷由商)。 以後的五代、兩宋、遼、金元、明、清,食鹽專賣就一直成為政府一項極為重要的經濟政策。
「鹽引」鋪就揚州發達之路 作為王朝政府在全國範圍推行的政策,食鹽專賣卻獨獨成就了揚州。功勞薄上,兩淮鹽法疏理道袁世振的名字熠熠閃閃。 明朝初期,全國推行「開中制」,即讓商人把糧餉運到邊境,然後根據所運糧食的多少給予相應數量的鹽引,商人憑此鹽引赴指定的鹽場支鹽,並運到指定的地區銷售。 到天順、成化年間,開中制弊端百出,鹽引雍積,私鹽橫行,明王朝開始著手改革鹽法。萬曆四十五年,兩淮鹽法疏理道袁世振創製「綱法」,這是一種對明清王朝影響甚深的食鹽專賣制度。 「綱法」的意思 ,就是將先前分散認銷的鹽商組織成商綱,共設十綱,推行綱法,以疏銷積引,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此十字綱冊,自今刊定以後,即留與眾商,永永百年,據為窩本。 所謂「窩本」(也有說法稱之為「鹽引」),就是販鹽賣鹽的執照和資格。 清代鹽法規定,食鹽分區銷售,各地所產食鹽,皆劃一定地區為其引地。鹽銷區一經劃定,產區與銷區之間便形成固定關係,被簽選且已認引的鹽商只能在規定的鹽場買鹽,在規定的引地內即引窩內銷鹽,一旦越界,即為私鹽,屬於違法,官府對此嚴加緝查。 通過這種專商引岸的專賣制度,明清王朝既節省了官府直接運銷食鹽的支出,獲得了大量鹽利,又得以通過掌握食鹽供應而對全國各地加以控制。 商人得到了永久的鹽引,也得到了可傳給子孫的販路(引地)的特權。揚州鹽商靠此特權,走上發達之路。 乾隆年間,有很多豪商擁有1000萬兩銀子。明清時期,全國鹽業稅收占國庫總稅收二分之一,揚州的鹽稅占國庫總稅收四分之一。
「揚州自古出美女」? 揚州鹽商不僅對清朝財政的貢獻巨大,在某種意義上也真的「造福」了一方:揚州的學術、藝術、社會事業乃至社會環境都受之影響很深,形成了獨特的揚州鹽商文化。 揚州大學旅遊烹飪學院的陳靜嫻等人撰寫的《揚州鹽文化旅遊資源開發初探》對此進行了總結:揚州鹽商與揚州園林的營造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揚州飲食之所以成名最為重要的一個因素,則是和挾巨資的兩淮鹽商崇尚菜肴之美分不開。 作為揚州享樂文化代表的「皮包水,水包皮」的沐浴按摩之風,也是因為揚州鹽商喜歡享受生活。 甚至,「揚州八怪」的藝術風格,也被認為與鹽商有很大關係。南京藝術學院的楊賢宗、朱天曙就指出,八怪之一的鄭板橋的風格,體現出一種美醜互見、立異標新、取悅商賈的價值取向。 特別是「揚州自古出美女」的說法,國人皆知。 《揚州日報》在2005年曾刊文分析,「清代揚州鹽商把持了全國的鹽運業,富甲天下。因此,揚州詩書禮儀之家、鐘鳴鼎食之戶眾多,文人士子云集,詩畫琴書雅集頻繁。沒有困頓窘迫的生活壓力,卻有濃郁的藝術氛圍熏陶,這樣的環境里生長的揚州女子,怎麼能不優裕從容、蘭質蕙心、氣韻生動?」 但,這可能是個誤會。 「揚州出美人」,並不是指揚州城裡美女眾多,美人也不是指美貌風情女子。按照一些學者的研究,「美人」實是指被當做商品一樣買賣作妾、婢和妓的女子,又稱「瘦馬」。「出」是指出產、出售。只要是被插上草標,就被統稱為「美人」。 當然,如果沒有鹽業帶來的繁華逸樂,再多的「美人」,也沒了市場。
「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 鴉片戰爭打開了中國國門,大量白銀外流,揚州鹽商紛紛破產,同清政府一起走向衰亡。辛亥革命之後,食鹽專賣並沒有隨著王朝的覆滅被掃入故紙堆。 民國政府沿用了這一制度,後來也成為國民政府經濟統治政策的組成部分。鹽稅是南京國民政府的三大稅收之一,在政府財政中佔有重要地位。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通過食鹽專賣獲得了客觀的財政收入。 根據《民國財政史》的資料,到1945年時,鹽類收入已佔到國民政府稅收收入的53.5%。 早在1949年以前,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就十分重視鹽的產銷管理和市場供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財政部將鹽稅作為全國稅收的重點之一,迅速實現全國稅政統一。中國鹽業公司得以組建,鹽務總局專司全國鹽業管理。 此後,雖然鹽務總局、中國鹽業公司的建制、隸屬關係等幾經變化。但一直沒變的是,中國食鹽的產、運、銷、稅都置於政府的統一管理之下。 對於實施食鹽專賣的原因,官方文件沒有直接闡述。1996年5月實施的《食鹽專營辦法》稱,國家對食鹽實行專營管理。 而制定《食鹽專營辦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食鹽的管理,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 鹽稅稅種已被取消 稅收,似乎已不再是國家實行食鹽專賣制度的主要原因。 中國工業經濟協會行業部在發表於1993年的《關於改革鹽稅鹽價制度的建議》中提到,據中國鹽業協會反映,我國的鹽業總產量從1950年的46萬噸增長到1992年的2300萬噸,總產值達40億元,利稅13億元。 1993年12月30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取消了鹽稅稅種,將鹽稅納入資源稅的徵收範圍。 臨沂師範學院的張燕在2006年4月發表的《從鹽專賣看政府管制》一文中提到,據統計,目前鹽稅收入只佔我國財政收入的0.2%。這個說法未經證實,筆者未能找到當前因鹽而產生的稅收和財政收入情況。 經過數次機構改革後,中央層面現在已無專門的鹽政部門,鹽業管理由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部消費品工業司具體負責。 中國鹽業總公司作為國資委下屬的副部級國企,承擔全國食鹽專營的生產經營任務,確保全國合格碘鹽供應。 而依照《鹽業行政執法辦法》,中國鹽業總公司經授權,還可以查處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鹽業違法案件。 在地方,鹽務局是該地方的鹽業管理和執法機構,與煙草行業相似,和鹽業銷售公司一般「一班人馬,兩塊牌子」。各省(市、自治區)的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的行政級別則有所差異,如廣東為正廳級,江蘇等地為副廳級,遼寧、福建等地則為正處級。
辦一所「美女培訓學校」? 如今,昔日輝煌的「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衙署」,已為揚州市規劃局辦公所用。今天的揚州市鹽務管理局,也只能委身運河水道旁的一幢舊樓。 倒是「鹽商遺迹」,被政府打造成城市發展的名片之一。揚州文化研究所所長韋明鏵在接受採訪時說,揚州近十個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路徑之中,「揚州鹽商遺迹」被確定為基本申遺路徑。 與此同時,人們也沒有忘記「揚州美女」,這是個更吸引人眼球的招牌。 2005年10月,中國集郵總公司在全國陸續發行大型系列郵品「揚州美女」。學者們力圖為「揚州美女」正名:「『揚州美女』不是某個特殊而曖昧的職業或階層的代名詞。」 「僅僅強調沐浴文化、來了客人就拉去洗澡顯然是不夠的」,時任揚州市旅遊局副局長的許金如提議,如果把關於揚州美女的故事,用舞台形式串聯起來,結合舞蹈、服裝、環境等等,做一台節目在晚間演出,應該很吸引人。 作家王資鑫則獻計,是否可以辦一所「美女培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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