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中常見的謀殺技巧

推理小說中常見的謀殺技巧

有人說推理小說的鼻祖是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更有人說推理小說的鼻祖是「上帝」因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誘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條蛇的陰謀,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個「偵探」。 但是不管怎麼說,推理小說發展到今天之所以代代都有一大批的推理小說迷,我認為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推理小說作家把謀殺計謀的曲折離奇和寫作筆法的跌宕起伏結合在一起,從而製造出了讓人感覺「亦真亦幻」,讀起來又讓人「目炫神迷」的推理小說。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推理小說說穿了其最值得觀看的地方就是計謀的高超,而從埃德加.愛倫.坡開始,到柯南.道爾開創了推理小說的盛世,再到承前啟後的阿嘉紗.克里斯蒂,法國的莫里斯.倫伯朗,比利時的喬治.西默農,和美國的雷蒙德.錢德勒與達謝爾.哈梅特,而在這裡又不得不提到美國歷史上三個著名人物,那就是以「奎恩」為筆名發表小說的曼弗里德.李和費雷德勒.達耐這兩位表兄弟,以及開創法庭推理小說的厄爾.斯坦利.加德納。再到日本的本格派代表江戶川亂步和變格派代表橫溝征史,以及開創日本推理小說新時代的松本清張和森村誠一,到了八十年代主宰日本推理文壇的赤川次郎。 以上的這些推理小說作家寫出來的推理小說都沒有脫離這個路線,現在撇開寫作的技巧不說,單說謀殺技巧的話,在這幾百年的發展過程中,出先了三大類推理小說作家最常用的謀殺技巧。 一,不在現場型 二,密室型 三,角色型一,不在現場型,這一類型的意思是兇手通過各種手段讓人相信自己在被害人被殺時不在現場,從而自己的謀殺嫌疑也被排除,這一類型又包括這麼幾個小類。 1,謀殺實施地和犯罪嫌疑人偽造的不在現場的地點之間有捷徑,例如被害人在A地點4:00被害,而犯罪嫌疑人4:10被人看到在B地點,或是在3:50被看到在B地點,但是從A到B的路程正常情況下需要20分鐘的時間,所以通過推論,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在10分鐘的時間裡來回殺人,但是兩個地點之間可以通過坐汽車,火車,飛機,如果這兩個地點之間有河流的話,還可以通過水流的速度來縮小通過這兩個地點的時間,這是最常見的一類不在現場型犯罪。 其推理小說的代表作是森村誠一的<高層的死角>,在這部森村誠一的成名處女作里,兇手通過反覆的運用這個方法,實施了一系列的犯罪。 2,偽裝受傷型,這一類型是犯罪嫌疑人先是當這眾人的面偽裝自己受了傷走不了路,然後趁著眾人對自己不注意,殺掉自己想殺的人,因為自己走不了路,當然也不會被人懷疑殺了人。 這個方法最經典的代表作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尼羅河上的慘案>,這這書里,兇手先是當著眾人的面被自己的同謀擊中了腿,走不了路,然後趁機殺人。 3,偽造時間型,這類犯罪一般是把家裡的表撥慢,然後讓自己的家人和僕人給自己當證人,以證明自己在犯罪發生時,自己不在犯罪現場。 這個方法的代表作是江戶川亂步的<女妖>,最書里那個邪惡的女人就是把表都撥慢了,讓所有的人都當了她不在現場的證人。 4,偽造地點型,這類型是犯罪嫌疑人先在B地點12:00開party,利用借口上廁所時殺掉被害人,在殺人後把屍體和血液用塑料袋包裹起來,然後在party散了後,開車把屍體放在了A地點,偽造成是在A地點12:00殺的人。 這個方法的代表作是<麥勞里的神諭>,在書里兇手利用這個方法實施了一系列的連環謀殺,但是卻總能找到不在現場的時間證人,用的就是這個方法。 5,利用雙胞胎的特殊性,兄弟兩人交替出現以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明。 這種方法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模仿阿嘉紗.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寫的<雙曲線的殺人案>在書里兩個雙胞胎兄弟交替出現,實施了一系列謀殺。 還有 有栖川有棲的<魔鏡>,在書里雙胞胎兄弟利用相互扮演對方的角色並且利用了火車時間表這一工具製造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6,利用別人或是別人的殺人計劃殺人,就是通過打電話,給對方播放自己的錄音來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而對放也可以利用兇手的計劃順水推舟來殺人。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青山剛昌的<水平線上的陰謀>。 7,遠距離殺人型,就是殺人者在死者在地點A被害時,自己在地點B,兇手是通過遠距離的方法來殺人的。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有厄爾.斯坦利.加德納的<緊張的同謀>,在書里兇手就是利用手槍遠距離把被害人射死,給自己找到了不在場證明。 而最經典的此類方法的運用莫過於讓被害人死在一片可以留下腳印的土地里,但是死者周圍又沒有腳印這樣象是密室謀殺的技巧,也算是不在現場型的,這類型方法一般也就是,用手槍遠距離射擊,用重物遠距離投擲,殺死死者,然後讓狗把兄弟叼回來,或是兇手踩著細腿高蹺殺人,再或者是兇手先是讓被害人把自己背過去,然後殺人,自己再倒著走出來,這樣只有去的腳印而沒有出來的腳印 8,偽造物證,證明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迷>,在書里兇手先是站在屋頂,引誘被害人從窗戶伸出頭,然後用重物擊殺對方,然後等屋子門前的人走後,進入屋子,移動屍體,擦了窗邊的血跡,從而造成是被害人是在屋內被害的假象,製造了不在現場證明。 9,在案發現場的不在現場型殺人法,說穿了就是先把被害人弄昏,然後趁著眾人湧進被害人的房間時殺人。 10,利用機械陷阱殺人,這一類型最經典的是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傷痕>,在書里兇手綜合運用了第9和10兩種殺人方法。二,密室謀殺,這種類型是現場是一密閉房間,從而使清潔曲折離奇。這一類型有這麼幾小類。 1,最簡單的是自殺,被害人在一密閉房間自殺,但是偽裝成是他殺。 這一類型的代表做是橫溝征史的<本陣殺人事件>,在書里兇手先是殺掉了妻子,然後自殺,同時製造成他殺,還有就是阿嘉紗.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書里兇手殺掉所有人之後,自殺,但是卻偽裝成了他殺。 2,意外,這一類型是被害人自己在一密閉的房間里因意外,碰暈或撞死,而被認為是他殺。 這一類型的經典代表作是<黃色房間>,在書里被害人是因噩夢發出驚呼,而被誤認為是有人要謀害她,而被害人也因為做的噩夢從床上掉落,撞傷,被誤認為是兇手在殺人後,從密閉房間消失。 3,利用機關殺人或是在密閉房間殺人後,利用暗道逃跑,這一類型沒有什麼謀殺技巧,只是做機關的手法高不高明而已。 在莫里斯.倫伯朗的<羅賓探案集>里這兩類方法隨處可見。 4,被害人自己把房間鎖上,兇手是在屋外動手殺人。 這類型的代表作是我前面提到的阿嘉紗.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迷> 和有栖川有棲的<第四十六號密室>,在書里兇手先是在一房間的壁爐的煙囪里寫上讓被害人去看的話,在被害人進入房間鎖上門,把頭伸進煙囪里去看時,兇手從煙囪的頂端把重物投入,把被害人砸死。 5,被害人是在屋外被刺殺,但是沒死,然後自己走進房間里反鎖房間,然後死亡。 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是<阿基米德借刀殺人> 和約翰.迪克遜.卡的<三口棺材> 6,兇手殺人後沒有離開房間,等死者被發現,眾人一涌而入,兇手趁機混入人群。 7,死者在密閉房間里是被迷暈,但是被誤認為是被殺死,眾人進入時,兇手趁機殺人。 8,利用動物把門關上,例如利用猴子把們插上。 9,錯覺,密閉的房間並不密閉,兇手出入的窗戶被誤認為是密閉的 這種方法的代表作是埃德加.愛倫.坡的<莫爾街殺人案> 10,房間並不密閉,只是兇手是第一個進入房間的人,從而人們相信房間是兇手所說的密閉房間。三,角色型,這一類型一般分兩類, 1,雙胞胎兄弟扮演一個角色,或是交替出現,從而製造出不在現場證明. 這一類型的代表做是我前面說過的有栖川有棲的<魔鏡>。2,一個扮演兩種角色,這人利用自己製造出的另一個虛幻角色殺人,然後再恢復自己的真實身份,從而使自己不被懷疑 而這一類型的代表作就是橫溝征史的<惡魔的綵球歌>和<黑貓酒店> 在這三類中,有栖川有棲曾經在他的<魔鏡>里對不在現場型有過論述,約翰.迪克遜.卡在<三口棺材>里曾經對密室謀殺做過論述,但是都不全面,而且裡面的論述也有點雜亂,一些新的技巧也沒有收入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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