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產與惠山祠堂群
編者按
14日下午,2014年梁溪大講堂第十講開講。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建築歷史研究所所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主任陳同濱來錫,作題為「讓世界記住無錫—世界文化遺產與惠山祠堂群」的專題報告。她從世界遺產的發展歷程、特徵與普遍突出價值等方面,闡釋了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並詳細剖析了惠山祠堂群遺產的重要價值,對無錫進一步推動申遺工作提出專業的意見和建議。本報現將演講實錄摘編如下,以饗讀者。
壇主小傳
陳同濱中國古迹遺址保護協會副理事長,國家文物局文化遺產保護規劃重點科研基地主任,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首席規劃師、建築歷史研究所所長。長期致力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研究,建立了科學嚴謹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體系和技術規範,受理了眾多國家級重點文化遺產研究課題,並積累了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豐富經驗,是國際資深的文化遺產保護專家。
世界遺產的定義和類型
「世界遺產」的概念很早就有了,最早在埃及有個據今3300年的神廟,因當地要建個水庫,該神廟面臨被淹沒,為此,埃及就給世界教科文組織打報告,說他們自己保護不了了,能不能國際組織來幫助保護。教科文組織參與以後,遺產保護開始進入國際視野。1972年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公約》,這個《公約》就是所有世界遺產最起頭的一件事。公約通過以後,最開始參加的國家不是太多,主要是歐洲一些國家,我國到1986年參加。形勢發展得很快。到2004年時,世界文化遺產的名錄已經達到788處,其中文化的611處,自然的154處,文化與自然雙重的23處。這個時候,世界遺產中心和幾位專家做了個分析和回顧,認為要提高和提升對遺產管理的能力,要提高「門檻」。此後不久,世界遺產委員會通過一個決議,規定每個國家每年只能申報1個遺產,後來修改為自然和文化各1項。自此申報難度明顯提高,遺產的品類也受到關注。
世界遺產類型總的來講,有文化的、自然的、混合三大類型。這三種類型中,80%是文化的,混合遺產很少。文化遺產又分三類:文物古迹、建築群、考古遺址。最早遺產保護的概念是從建築口產生的,為什麼規劃口的專家會對遺產的保護切入得很快,因為大部分遺產主體都是建築類,包括考古遺址。後來各種景觀再進來,隨著我們對文化概念內涵的擴展,對遺產的辨識或認定也不斷深化。如果要申報自然遺產,自身在科學體系上要有很典型的代表性或者珍惜性,不然就很難申報。混合遺產必須在文化和自然方面都具備世界遺產的標準。
從1992年開始,文化遺產類型上發生了很多變化,一系列新的類型開始出現。最有廣泛意義的有文化景觀,這代表著自然與人的「聯合」工程,以前的定義經常說它是自然與人的「共同」成果,現在強調是一個「互動」的成果。在這個類型當中,關於自然和人工的遺存怎樣相互結合,互相作用是非常要緊。第二種新類型是歷史城市,這種類型在老的建築群里很多,因為發現建築群里專有一類是歷史城鎮,大多是老城區,在保護上有一種「活遺產」的特點,現在人還生活其中,它不是文物古迹也不是考古遺址。第三類叫線路遺產,現在列入目錄的線路大概有七八條,這些線路要麼以宗教為主,要麼以貿易為主,中國的絲綢之路是宗教、貿易、政治、文化的,在內涵上是已有的線路遺產都不能比擬的。運河遺產也是一種新的類型,比較早提出申報的是加拿大的里多運河,這條運河雖然很短,但它的閘門、建造的一系列水工技術確實有它的意義,被認定後就直接形成了一種類型。
出了新的類型後,新的保護管理情況也出現了。原來是各個國家單獨申報的,現在隨著大型遺產的出現,跨境遺產成為一種新的管理狀態。像前不久通過的阿爾卑斯山周圍的湖岸木樁建築,是6個國家聯合申報的。這個遺產管理比較好辦,是點狀的,六國分別管理境內的部分,再協定一套協調管理規定。還有一種新的類型是系列遺產。絲綢之路在1988年聯合國策劃申報,但到2009年,發現到底怎麼申報成了個問題。以往的遺產申報規程和要求都套不上,所以重新探討了新的遺產理論:系列遺產。系列遺產以前也有,我們的明清皇家陵寢、故宮等都屬於系列遺產,但當時對這個概念並沒有突出的很清晰。到絲綢之路的時候,整個系類遺產的概念就整理得清晰了。所以現在有系列遺產保護理念的深化發展,可以說是老類型、新挑戰。其他的新類型,如工業遺產、農業遺產、21世紀遺產、紀念型遺產、鄉土遺產、海洋遺產等也越來越多。這些都是目前世界遺產目錄中偏失不足的門類,在申報的時候都會受到更多的關心和支持。
我國申遺的發展歷程及申遺的判定標準
到2014年,現有的世界遺產總數達1007項,其中自然遺產197項,文化遺產779,混合遺產31項。我們國家在1986年開始參與世界遺產保護的一些工作,到1999年成為委員會成員國。從1986年開始到現在,獲得批准的一共有47處遺產,總的數量已經居世界第二位,其中文化遺產33處,自然遺產10處,混合遺產4處。
我國第一批申報了5個:長城、故宮、莫高窟、兵馬俑、周口店,5個都照單受理,每一個遺址申請材料兩三張紙。第二批報了4個:承德避暑山莊、孔府、武當山、布達拉宮,也一下子照單全收。後來,廬山單報了一次,最開始申報的時候報的是雙遺產,但顯然它在兩方面都弱,後來被界定為文化景觀,那是1996年。到十年後,申報西湖時,國內才開始注意到文化景觀是個很重要的概念,中國有很多項目走文化景觀走得通,走文化遺產卻很困難。1997年又報了3個:平遙、蘇州古典園林、麗江。接著,皇家的天壇、頤和園等在後面陸續報著,在這個時期,大部分都是皇家典型的遺產。到2000年,申報了4個:青城山、皖南古村落、龍門石窟、明前皇家園林,這個系列的類型已經比早期要豐富一些。再後來,雲崗進去了,之後停頓了3年。2004年以後,申報開始步入一年一個的節奏。2008年以後,又有了福建土樓、五台山、河南的登封「天地之中」,西湖、元上都、哈尼梯田,這些項目中文化景觀這個類型多次被運用,一直到絲綢之路開始進入系列遺產的概念。
2008年以後,我國世界遺產的申報進入新的階段,某種狀態上看,可以叫爭先恐後。國家文物局也明確定了一個規程,對申報管理加強了很多。這個形勢是有助於此事發展的,否則偶然性太大,申遺的壓力就會特別大。在清晰的程序之下,我們的申遺計劃可以儘快按照要求進行推進。遺產申報的基本前提,是要給出一個在清晰的時空範圍內的清晰的文化特徵。為什麼我們現在講起我們的遺產來往往總被認為「信息量太大」?「信息量太大」不是一個褒義詞,意思是有太多跟遺產無關的信息,那麼什麼是有關的信息呢?這是要經過分析的,不是所有故事都關聯,要時刻保持清晰的邏輯。
遺產申報的標準是根據什麼來判定的?干這行的人都要說「OUV」,也就是「突出普遍價值」。「無錫祠堂群的OUV是什麼?」這就是將來申遺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句話,這個問題找准了,後面一切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突出的普遍價值是指文化或(和)自然價值是如此罕見,超越了國家界限,對全人類的現在和未來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義。因此,該項遺產的永久性保護對整個國際社會都具有至高的重要性。這個OUV會由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了締約國提交的OUV之後給出的一個說法,即遺產的《突出的普遍價值聲明》,該聲明非常重要,將是以後遺產的有效保護與管理的重要援引文書。「突出的普遍價值」由三個要素構成,一是是否滿足遺產標準,二是保存的真實性、完整性,三是保護管理保障是否到位,這三個方面構成了一套完整的體系。
世界遺產的標準一共有10條,第6條之後的7至10條是針對自然遺產的,我們先不展開。這些標準中只需要符合一條,就可以認為是合格的。這六條的內容分別是:一,創造精神的代表作;二,在一段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在建築、技術、古迹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上,展現了重要的人類價值交流;三,能為傳衍至今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四,是一種建築、建築整體、技術整體及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現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五,是傳統人類居住地、土地使用或海洋開發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或者人類與環境的相互作用,特別是由於不可逆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六,與具有突出的普遍意義的事件、活傳統、觀點、信仰、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繫。前五個都是要有實體遺存的,對價值特徵的承載也必須清晰可辨、易於理解。第六條是關聯的、虛的,委員會認為第六條不能單獨成立,最好與其他標準一起使用。
申遺的意義以及無錫祠堂群面臨的問題
當前,我國正處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期。在經歷了持續、高速發展的經濟發展階段之後,目前正在進入一個新的文化建設與復興的時期。在這一形勢下,我們應當堅守「文化多元論」的保護立場,將中國文明與文化放到世界體系中、進行重新認識與評價,讓世界了解中國,也讓中國藉此提升民族文化自信,申遺的意義就在於此。
2005年ICOMOS文件《世界遺產名錄:填補空白—未來行動計劃》,認為文化和自然遺產的突出普遍價值應當理解為全人類文化普遍本質的突出體現。就自然遺產而言,突出普遍價值在於其生態地理多樣性;而對文化遺產而言則在於其體現的人類的創造精神和帶來的文化多樣性。所以,保護文化遺產就是保護文化多樣性,留住人類歷史物證,對現在和未來都有借鑒的意義。對一個民族來說,要有一個文化的自我身份的識別。記得有次我在中亞考查,身邊出現的面孔各種各樣,當我回過進入自己的海關,看到滿眼都是中國人的臉時,突然有種安全感,覺得我們這個族群足夠大。這個文化自我識別的意義非常重要。
通過申報世界遺產、保護世界遺產和研究遺產的價值,來培養我們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真正找出「到底哪裡是我們曾經很強的,我們現在也擁有的」,以此來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的素質。對國家來說,文化遺產是重大的不可再生資源的發掘、保護。像高句麗這個項目,如果我們沒有這個遺址,就很難證明東北地區的一段歷史。珍惜文化遺產的物證可以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弘揚中華文化。每一次申遺,都可促進對遺產的認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是對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法制建設、檔案、研究、監測、展示等水平的大挑戰。
無錫惠山祠堂群基本上屬於傳統的建築群,一般可以世界遺產價值標準的第三條、即見證歷史的價值作為它潛在的遺產價值,如果可能,還可以加一個第六條,比如祭祖的「活的傳統」。但是見證什麼歷史價值、如何見證才是根本任務所在。所以,申遺工作目前主要面臨兩大挑戰:一是它的價值特徵、甚至包括遺產類型定位,都是需要一番研究、推敲和斟酌的;第二個就是它在保存上的真實性、完整性。因為這片建築群當時是採用的是中國歷史街區的保護模式,這個模式和世界文化遺產的要求不太一樣。經過這個過程後,現在有多少建築遺存是可以被認定符合遺產價值的,是符合真實性的,又有多少會在這兩個方面有問題的,有問題的地方如何處理或對待,這都需要費心做大量的調查和研究工作,這個過程就是遺產的認定過程,當然這些工作的前提是遺產的價值特徵研究,這個特徵還必須有足夠的高度。(吳榮榮)
原標題:世界文化遺產與惠山祠堂群
稿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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