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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嫁俗》之二

編者註:我們滿族民俗專家富察晨楓從此期開始寫滿族婚嫁,預計分四期發布,昨天已經發《《滿族嫁俗》之一》,今天為第二部分。

《滿族嫁俗》之二雙方己「合婚」,南方的父母和一些親屬要來到女方家「相門戶」。看看女方和男方是否相般配,如果表示滿意就要「過小禮」了。「過小禮」就是訂婚禮,物品有較好的布料,金鎦子(金戒指)或金手鐲之類飾品,同時給女方一定數量的「裝煙錢」。過完「小禮」,男方父母和媒人來到女方家,女方家要設席款待。席間雙方父母都要交換著相互敬酒,這種過程叫「換盅」,一表示牢固,婚姻關係。酒席間,女方家人把聘禮單子交給媒人,由媒人同男方家人商議,並徵求男方家人的意見。如果協商後,雙方都沒意見,最後落實聘禮,並確定「過禮」(聘禮)的日期。「過大禮」也稱「過聘禮」,雙方商定取錢的日子,就要進行過大禮了。在娶親前的一個多月,南方的一些近親屬和媒人把聘禮送到女方家中。聘禮有一個禮匣和幾個包袱。禮匣也稱「梳妝匣」,主要有兩面鏡子、臉盆和一些高檔化妝品等物,包袱里是女方的衣服和布匹。富庶的大戶人家還要過「單豬單酒」或「雙豬雙酒」(兩口肥豬和兩鐔好酒)。「過大禮」這天女方也要設席款待男方來的賓客和女方前來的近親屬。女方的親屬們也拿一些首飾布料或錢表示祝賀,稱作「填箱」。「過大禮」一個多月以後,南方就找陰陽先生瞧日子(選吉日),確定過門日期。這個日期,如果女方沒有極特殊的情況是絕對不能更改的。「過門」的前一天,女方家裡也要擺酒宴,招待親友,你方也能收到一些「填箱錢」。滿族人家結婚(民間稱「辦事情」)一般為三天。第一天,男方家裡要殺豬、搭鍋灶、搭「吹手」棚子(鼓樂班子專用棚)。全家人這一天還要拜祖。第二天,安箱櫃,布置妝扮喜車。從第一天起,男方家裡就鼓樂喧天,張燈結綵,喜氣洋洋,熱鬧非凡。「屯中」鄰居和親友們就都前來「撈忙」(幫忙)。第二天,是女方家「送親」的日子。一般的家庭,要雇上三輛大馬車,家族人員和近親屬們陪同送親。人員數是「去單回雙」,由女方的弟弟(或侄輩)「壓車」,在離男方居住地較近的屯子或居住地的屯子,找一合適人家做「彩房子」(也稱「打下處」)。安頓好後,男方來車把「送親」的人接走,只留下「新娘」和「送親婆」(滿族也稱「送命墅」)留在「彩房子」家。(待續)

作者富察晨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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