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是賺錢機器,經濟壓榨讓婚姻淪為交易
最近有則新聞,遼寧某位男士月入六千,全部上繳給妻子,自己只留五百零花錢,十年後家中存款只有四千五,雙方鬧離婚。某公眾號諷刺這個男人賺的錢少,格局小,對妻子吝嗇。
作者身為女人,想客觀公平地說一句,丈夫將絕大部分收入都給了妻子,從不過問家庭的開支,這麼好的男人,已經是瀕臨絕種的珍稀動物了吧。十年後男人發現家中存款只有四千多,想知道錢花到哪裡去了,這不是很正常嗎。
抨擊丈夫格局小、吝嗇的女人,估計丈夫全部收入給她,她也不會滿足吧。怎麼不想想一個男人每月五百是怎麼過來的呢。
嘲笑男人收入低的,別忘記發生的地方是在遼寧,不能用北上廣深的標準去衡量。
況且,無論收入高低,夫妻雙方對家庭都有責任,包括經濟上的投入。女人是否有工作,收入多少呢?怎麼沒有人問。
養家糊口不僅僅是男人的義務。女人天然肩負著生育的重任,男人確實應當在經濟上承擔更多,但這不代表著男人就理所當然地要養女人,並且承擔孩子的全部支出。
退一步說,即使男方有能力也願意獨自承擔家庭經濟,男方對家庭事務的知情權和處分權也應該得到保障。
前段兩則新聞讓人印象深刻:一則是女方制訂極為苛刻的婚前協議,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審判者姿態,剝奪了男方基本的自由和權利,男方憤然取消了婚禮。另一則是女方父母在婚前索要百萬的彩禮,男方父母回擊說你們女兒是否包生兒子包做家務?很想對這些人說——
「
你們是不是對婚姻有什麼誤會,配偶不是奴僕,子女不是商品。
」
我曾代理過的兩個離婚案子,同樣是男方承擔房貸車貸乃至水電煤氣物管等家庭全部開支。
一個妻子是家庭主婦,生完小孩以後,在家裡呆了七八年,自己沒有任何收入,丈夫的幾張信銀行卡都由她來保管,日常消費就刷丈夫的信用卡,自己打理幾十萬元的股票基金。離婚時,兩套房子、車位車輛夫妻二人平分,女方分得市值五六百萬的不動產,丈夫沒有追究銀行存款及理財產品,女方仍然對男方恨之入骨。
另一個妻子是保險經紀,早出晚歸,帶領團隊,收入保守估計每月逾萬,但是五六年來,從不肯向丈夫透露。小孩扔給外地的公公婆婆帶了四年,一個月去看兩到三次,從來沒給過生活費。離婚時還要分割男方婚前房產的婚後增值(婚後有還貸,男方用自己的工資和住房公積金還)。
誠然,按照中國婚姻法,婚後的收入確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特別約定。但人們過日子並不是按照法律和邏輯,要講心理和情理的平衡。
女人不能在主張權利時,就提倡男女平等,乃至女士優先,應當履行義務的時候,就搬出女主內男主外,男人養家糊口天經地義的傳統論調。
否則,所謂的婚姻,就是打著愛的名義,人身上限制,思想上禁錮、經濟上壓榨。
不少女性觀念上的分裂和雙重評判標準,導致在婚戀中的種種矛盾。
感情本來就不能用金錢去衡量,婚姻也不是靠經濟控制去維持。
在抱怨丈夫不能給自己更好生活的同時,有沒有問問自己這些年為家庭做出了什麼貢獻,又把子女培養得多麼出息呢?有沒有不斷地學習,跟上時代的步伐,有沒有發展出某種生存的能力,可以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站穩腳跟?如果女人唯一的價值是為家庭貢獻了後代,子女成為唯一的談判籌碼,那麼被冷落被辜負被拋棄就是必然的了。
丈夫不是賺錢機器,他也很需要妻子的關愛。男人的內心深處,住著一個脆弱的小男孩。最好的伴侶,既是夫妻和朋友,又互為父母子女。在你脆弱的時候,我穩穩地站在原地,張開雙臂給你緊緊的擁抱。
現代都市生活,無論是購房還是養育孩子,成本都十分高昂,家庭是一個整體,生活涉及到方方面面,雙方在各個方面都應該共同投入時間精力和金錢。在料理家務和撫育孩子上,男人也應當盡心儘力,而不是給錢就萬事大吉。
真正人格獨立內心強大的女性,不會依賴男性和婚姻獲取經濟保障和安全感。嫁與不嫁,都不是問題,生活是自己想要的模樣就好。關鍵是不要為了嫁而嫁,不要在年齡和輿論的壓力下勿忙走進婚姻,不要在功利的算計中將婚姻變成交易,否則,婚姻必然淪為泥潭和樊籠。
推薦閱讀:
※Matlatb金融時間序列工具箱(Financial Time Series Toolbox)
※李昌庚:經濟法責任及其訴訟程序的反思與拷問
※原材料經濟學筆記-2
※關於書單
※中日經濟「差距」究竟有多大? 國人看完徹底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