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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自己幸福嗎?

敢問自己幸福嗎?

幸福不是奢望,然而,追求幸福需要一份從容,需要一份超然和平靜,這些,我都暫缺!

按詞典的解釋,「幸福」作為名詞是指使人心情舒暢的境遇和生活,作為形容詞是稱心如意之意。看來,幸福是一種感覺,是一種心情,然而,感覺或者心情是不可名狀、難以言說的。畢淑敏把幸福比作「包子」,包含了營養、味道、觀感等元素,似乎比較確切,而且形象,我很喜歡。但物有類聚、人有群分,對幸福的理解和感悟恐怕沒有那麼簡單,事業和財富,愛情和友誼,健康和娛樂對不同層次、不同心靈的人會有不同的迷人之處,但任誰都是生命的一例,都是時間的過客,幸福,對誰都不外乎胃腸的幸福、感官的幸福和心靈的幸福幾種。我以為,胃腸的幸福和感官的幸福是動物式的、低級的幸福,心靈的幸福才是高級的、人的幸福。

人,儘管有動物屬性的一面,但終歸不是低等的動物,終歸要有人的境界。滿足於胃腸或感官的幸福似乎與低級動物不遠,進化程度太低。俗話說,馬不悲傷,鳥不憂鬱,基本可信。馬與鳥可以分辨晝與夜,夏與冬,甚至可以分辨鮮花和野草,但它們能辨別美與丑、真與假、愛與恨嗎?可以細膩的察覺日光與月光斑斕色彩的差別嗎?可以感受燈火的溫馨、欣賞野火的奔放嗎?正如動物與人的不同一樣,動物式的幸福與人的幸福有天然的不同。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具有人的情感和理智,人的幸福之所以是人的幸福是因為有心智和靈魂溫度在裡面。

有一種說法極接近真理:人所以不幸福是因為追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問題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是哪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又是什麼?誰又弄得清呢!人,總是要有所追求的,是謂上進心,是謂生命的價值,更高的追求有何不妥?又有人說,要注重過程,不要在乎結果,但萬事不講結果,過程又有什麼意義?完美一些的觀點應該是響應生命本色的呼喚,追求自己生命的那一份繁華,閱盡生命的滄桑,抵達生命的淡定、真和美,幸福就在其中了。有時候,幸福,就是一次小小的感動,一時靈魂的寧靜,一次小小的滿足,一時心靈的愉悅,一段溫馨的愛、纏綿的情……真的,幸福其實很簡單,也很廉價,不是不注意發現,不是沒有感覺,可為什麼那麼少缺呢?

自己本是一個平凡的人,幸福很小也很平凡,但不甘於平庸,拒絕無聊,追求有尊嚴的優雅,應該不算過分;是一個感情和理智都健全的人,是獨一無二的生命個體,不甘於靈魂枯竭,拒絕沉淪,追求有光澤的本色,應該也不算過分。我希望愛和被愛,希望有愛的付出,也有愛的回報。比如說,我愛我的祖國,我也希望我的祖國也愛我,我愛我們的政府,我也希望我們的政府也愛我,就像我愛我的愛人,我的愛人也愛我一樣,果真如此而不是一廂情願或暴力式的脅迫,那麼我可能就是幸福的了。因為愛是幸福的基石也是幸福的極致,沒有愛就不會有幸福,財富和地位可以收取光環,卻未必可以收取愛和被愛,因而未必能收取幸福。幸福來自於內心愛的充盈,來自於愛的真和愛的美。但愛卻並不那麼容易,它是那麼的脆弱,那麼的容易受到傷害或摧殘,愛不是生存在真空中,總是和特定的環境水火般交融著。當你試圖愛這個社會的時候,這個社會卻老是拿血淚的或虛假的圖片刺激你,你還愛得起來嗎?你愛你的家,愛你的愛人和孩子,可是你和你的愛人可能屬於弱勢人群,正享受著不公,而你的孩子在學校受著糟糕的、中國特色的、失敗的教育,使你憂心使你不安,當你看到不快樂的孩子過早的露出與年齡不相稱的憂苦的表情的時候,你的愛會怎樣的尷尬?你的幸福會在哪裡呢?

其實,幸福就是這樣,實在不是純粹個人的事,總是與生活環境與身邊的每個人絲絲相連。

總是感覺有愛,也付出了愛,卻很少感到幸福。幸福,曾經擁有,卻是那樣短暫,像綻放的煙花,像滑過的流星,瞬間就消失了。幸福,常常是若隱若現,若即若離,像夢中的戀人,似海市蜃樓的幻影,觸摸不到,握不到手心。但是,雖然平凡卻一樣生命飽滿的我,永遠的對幸福懷著那麼一種渴望、那麼一種迷戀、那麼一種自信,我曾經擁有無尚的幸福,還將擁有無限的幸福,因為我的內心還是這般的充盈,靈魂還是這般的淡定,情感還是這般是豐厚和專一,生命還是這般的本色與真誠,我永遠相信,幸福,原是我的愛人,她從來就沒走遠,她一直就在那邊為我等候,終究會有那麼個時段,我將踏著月光鋪就的玫瑰小徑,或罩著日光戴著玫瑰花冠,在溫馨的樂曲里抵達她的岸上,伸手觸摸她那夢一樣的容顏,把她緊緊地、緊緊地攬入懷中,然後與她長眠,長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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