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兮所依——《招魂》賞析
06-22
《招魂》一文的作者,歷史上有不同說法。司馬遷認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稱:「余讀《離騷》、《天問》、《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辭章句》里認為是宋玉的作品:「《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憐哀屈原,忠而斥棄,愁懣山澤,魂魄放佚,厥命將落。故作《招魂》,欲以復其精神,延其年壽,外陳四方之惡,內崇楚國之美,以諷諫懷王,冀其覺悟而還之也。」 令人多少有點奇怪的是,長期以來,漢唐魏晉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說法。直至明代學者黃文煥在《楚辭聽直·聽二招》中,才明確批駁了王逸的說法,並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觀點。此後,清人林雲銘的《楚辭燈》、今人游國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持黃文煥的觀點,認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游國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謝靈運《山居賦》「招驚魂於殆化,收危形於將闌」,杜甫《彭衙行》「剪紙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數民族亦流傳招活人魂的習俗,《文獻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無)記有當地風俗:「家人遠而歸者,止於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籃迓,脫歸人貼身衣貯之籃,以前導還家。言為行人收魂歸也。」(其實,這種迎接歸人的習俗,在客觀上具有減少返鄉者把傳染性疫病從外地傳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認為《招魂》一文,是宋玉為招死去的楚頃襄王魂而作,或認為是宋玉為重病的楚頃襄王招魂。與此同時,在沅湘民間,至今仍然流傳著,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際,來到汨羅江,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實,宋玉、景差曾經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經為楚頃襄王招魂,屈原曾經為自己招魂,屈原曾經為楚懷王招魂,都可能發生過,而他們的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為名。但是,具體到流傳至今的《楚辭·招魂》一文,則應當是屈原為楚懷王招魂時所作。 首先,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確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項嚴肅的活動,一般來說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對象是死者或重病將死者。據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為楚懷王招魂而創作,它是屈原任職三閭大夫期間所寫的最後一篇職務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實際情況,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們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繼位,是為懷王。公元前328年,為楚懷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懷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橫,是為頃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懷王客死於秦。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逸周書·謚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謚法,在君王、諸侯、大夫死後,子孫們要立廟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並根據死者生前的事迹和遭遇,對其評定一個稱號,該稱號叫做謚號。楚懷王即楚王熊槐死後得到的謚號,它是頃襄王與群臣根據熊槐在位事迹和遭遇而選定的,表示同情和懷念的意思。懷,本意是指胸前,引申為懷藏、想念、心意、歸向、安撫、環繞、來到;對楚王熊槐謚號「懷王」,應當是寓意對熊槐客死秦國的悲慘遭遇的安撫。 這就充分表明,楚懷王客死秦國後,楚國曾為其舉行過相應的正規的祭祀活動,《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動的一部分。由於楚懷王被騙入秦,孤身滯留秦國三年之久,並最終客死秦國,他的遭遇曾令楚人舉國哀之。因此,為楚懷王招魂的活動,可能進行過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儀式應當是在楚懷王剛剛死去的時候,也就是說《招魂》應寫於此時。 我國古代沒有前身、後世的觀念,也沒有天堂、地獄的觀念,只有靈魂不死和神鬼觀念。中國古代所說的幽都與地獄的性質本不相同,幽都指地下空間的世界,而地獄則是靈魂接受審判、處罰並轉世重新發配的地方。事實上,《招魂》描述天上有虎豹九關、地下有土伯九約,均沒有天堂和地獄的概念。不過,在佛教傳入中國後,幽都逐漸被賦予了地獄的功能,天上也有了玉皇大帝和天宮。 所謂靈魂不死,意思是靈魂可以脫離肉體而獨立存在,凡是人睡眠時、重病昏迷時,以及死去時,都被解釋為靈魂出竅,即靈魂脫離了肉體,要想讓人活過來,就需要把靈魂重新招回到肉體之中。所謂神鬼觀念,原本指人死去後的靈魂,好的靈魂就是神,壞的靈魂就是鬼(最初,鬼並無壞意,而是指祖先靈魂)。此外,除了人有靈魂外,其它自然物也有靈魂,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大約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從原始的鬼神觀念,又演繹出神仙觀念。 在我國雲南納西族的習俗里,每家都懸掛著一個存放家庭成員靈魂的竹簍,姑娘出嫁到婆家,要進行靈魂從娘家轉接入婆家的巫術儀式,只有這樣才表示新人真的到了婆家,在當地的觀念里該儀式甚至比轉戶口還重要。當有人去世時,則要為其舉行招魂儀式,這時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讓靈魂返回肉體,而是指引靈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葉落歸根。為此,納西族的東巴(巫師),專門繪有「神路圖」,上面寫著本族遷徙路上經過的地名,這些地名往往多達一二百個,招魂時東巴要面朝死者的靈柩,倒退著一邊走一邊按順序依次高聲念出。台灣學者李霖燦先生(原台灣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曾考察過納西族的神路圖,發現地名都是真實的,而且晚近時期遷徙經過的地名仍然能辨認出來。 屈原所處時代的楚國招魂習俗,不一定與今日納西族完全一樣。但是,招魂的基本文化內涵應當是相同的,即引導死者的靈魂回歸故里家鄉。這在《招魂》中是非常明確的,例如「魂兮歸來,入修門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齊縷,鄭錦絡些。招具該備,永嘯呼些。魂兮歸來,反故居些。」描述的正是巫師倒退著,拿著盛放靈魂的竹簍,引導靈魂返歸家鄉的場景。 值得注意的是,《招魂》最後一句話「魂兮歸來,哀江南」。這是因為,楚國本來就地處江南,因此特彆強調死者靈魂回歸江南,也就意味著死者不是在楚國境內去世的。據此可知,《招魂》所招之魂,只能是客死秦國的楚懷王之魂。事實上,《招魂》全文長達282句,在屈原的作品中僅次於《離騷》和《天問》,顯然這是在為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舉行招魂時所作,而其人非楚懷王莫屬。 《招魂》全文可分為三個段落,第一段是序篇,第二段是正文,第三段是尾聲。 序篇首先描述死者靈魂的哭訴,其中「長離殃而愁苦」,或以為是指屈原遭到放逐,其實是指楚懷王客死秦國。接下來描述,上帝同情楚懷王的不幸遭遇,命令巫陽為其招魂。然後描述巫陽以自己的職責是占夢解夢為理由,而勉強接受上帝的命令。 這種開場白,不能不讓人懷疑其中藏有某種玄機,或許這是屈原在用巫陽暗指自己。我們知道,古代巫術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知識體系,其內容包羅萬象,因此巫師也要有所分工,以便各司其職,更好地完成本職工作。然而,由於屈原與楚懷王有著不尋常的君臣關係,因此屈原勉為其難,決定親自為楚懷王招魂。為此,屈原借懷王託夢上帝,再由上帝命令巫陽的過程,實現由自己來為懷王招魂的目的。事實上,在《九歌》里,招魂、收魂的工作是由大司命承擔的,這應當是楚國的傳統習俗。但是,屈原曾長期擔任三閭大夫之職,他同時又是一個具有創新精神的巫師、學者和政治家,因此他才有可能革新招魂儀式,改由「巫陽」實施招魂。 正文的內容可分為兩個層次,其一描述東南西北、天上地下各有其害,呼籲靈魂不要到那些地方去,而是要返回故居。其二描述巫師引導靈魂返歸故里的場景,特別渲染死者生前在故居生活的豪華舒適,諸如「九侯淑女」、「實滿宮些」,顯然是君王才會有的生活。 尾聲描述主持招魂者,回憶當年春天自己曾與懷王到南方狩獵的歡快場景;緊接著對比今日,道路已被荒草遮掩,遙望千里之外的遠方(應指懷王客死在秦國之地),傷春之心油然而生,並衷心發出「魂兮歸來,哀江南」的呼喚。 有意思的是,我國長沙子彈庫楚墓出土有男子(靈魂)馭龍升天圖,長沙陳家大山楚墓出土有龍鳳導人(靈魂)升天圖。長沙馬王堆西漢墓出土的帛畫,繪有天上世界、人間世界、地下世界等豐富內容。凡此種種,均表明在春秋戰國以及秦漢時期,楚國楚地特別注重人死後靈魂歸宿的問題,這也是諸子百家唯有楚國的文人學者會撰寫《九歌》、《招魂》、《大招》的原因所在。 長沙是楚國首封之地,這裡也是楚國先王的祖廟所在地。因此,楚懷王死後的靈魂,應當被引導到祖廟裡。也就是說,為懷王招魂的儀式是在長沙舉行的,屈原所作《招魂》也是在長沙脫稿的,而尾聲中的睹物思情亦在情理之中。與此同時,楚懷王的遭遇、楚國的衰弱,也促使屈原對天命、對歷史、對巫術產生了強烈的懷疑,《天問》的腹稿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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