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楊視角|伊斯蘭教暴力傾向的源頭,及其改革探討

老楊視角|伊斯蘭教暴力傾向的源頭,及其改革探討2015-02-03長沙楊飛

2015年1月7日,法國巴黎發生慘案,伊斯蘭教恐怖分子槍殺了《查理周刊》的12名記者和編輯。2015年2月1日,伊斯蘭國ISIS將綁架的日本記者砍頭撕票。全世界都在聲討這些赤裸裸的恐怖行為,我也談一點對宗教尤其是伊斯蘭教的觀察與思考。(一)宗教暴力的根本源頭:排他性宗教暴行自古有之。雖然各大宗教都勸人向善,但翻一翻歷史書就知道,宗教很多時候並不是社會的融合元素,而是分裂、殺人和戰爭的元素。這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宗教的排他性:只有我是對的,其他均為異端。基督教、伊斯蘭教和佛教都是一神教,他們都認為世界只有唯一真神:《聖經》十誡第一條:不得信耶和華之外的神。《古蘭經》第一章:一切讚頌全歸真主,我們只崇拜你。《上座部佛教與大乘佛教的基本共識》第一條:佛陀是我們唯一的導師。世界只有一個,教主各不相同,有不同就有鬥爭,發展到極致就是殺人與戰爭。冷兵器時代早已過去,現代戰爭的結果沒有贏家,搞不好全人類一起滅亡。在核戰的陰雲下,我們應該樹立這樣的觀念:不能寬容對待異教徒的宗教均屬邪教。(二)伊斯蘭教暴力傾向的源頭:政教合一宗教都排他,但為什麼伊斯蘭教暴力問題這麼突出?老楊認為,宗教要求絕對相信某種理論,絕對意味著極端。國家是一個暴力強制機構(包括警察、法院和軍隊等)。宗教與國家結合,意味著極端與暴力結合。政教合一意味著極端暴力、邪惡與恐怖。舊西藏的喇嘛教,中世紀的基督教,以及伊斯蘭極端教派教控制的國家都是如此。宗教和政權走得越近,就越邪惡和恐怖。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任憑你思想再極端,只要你手上沒有強制力量,是無法暴力起來的。一旦宗教開始結合強制力量(國家機器),噩夢就隨即而至。正基於此,美國的開創者們把政府不單獨支持某一宗教(不立國教)寫進了憲法。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原文如下:「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縱觀人類歷史,從阿拉伯帝國到奧斯曼帝國,要說哪一個宗教與國家政權走得最近、與暴力和戰爭走得最近,如果伊斯蘭教說自己第二,應該沒有哪個宗教敢說自己第一。 「政教合一」這種國家形式在伊斯蘭教最為普遍(國家元首同時又是最高宗教領袖)。公元622年(伊斯蘭曆元年),先知穆罕默德在麥地那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個伊斯蘭國就是政教合一的。政教合一代表著伊斯蘭精神。不論是歷史還是現在,伊斯蘭教都和國家政權走得最近,基督教次之,而佛教與政權相隔較遠。所以,論殘暴程度,伊斯蘭教排第一,基督教次之,佛教最為溫和。我們不妨多回顧一下歷史。伊斯蘭教起源於沙漠里的游牧民族,千百年來,偷襲與打劫是這些民族的傳統,是謀生的手段之一,先知穆罕默德也不能例外。624年,他率領三百穆斯林勇士偷襲麥加商隊獲得了第一次大勝利,得到的戰利品有150匹駱駝、10匹馬、武器和很多俘虜。穆罕默德的部隊就是這樣慢慢發展壯大的。公元630年,穆罕默德率領一萬多人的穆斯林大軍兵臨麥加城下,信奉多神教的麥加貴族被迫請降,承認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麥加全城居民歸信伊斯蘭教。進入麥加後,穆罕默德下令搗毀克爾白殿內全部神像,改克爾白殿為清真寺。這個清真寺是現在全世界穆斯林的聖地。我記得2001年的時候,全世界都在譴責阿富汗伊斯蘭國政府(塔利班)炸毀巴米揚大佛之舉喪心病狂,其實砸毀異教徒的神像是伊斯蘭的傳統。伊斯蘭教嚴格禁止偶像崇拜,你不會在清真寺里找到任何神的畫像和塑像。話說回來,相比佛教在塑造佛像方面的窮奢極欲,我個人認為伊斯蘭教不拜偶像是一個優良傳統。順便說幾句佛教的閑話。佛教總體上是比較溫和的,但再溫和的宗教,一旦開始參合政治,就一切皆有可能了。日本、緬甸、斯里蘭卡等國家,歷史上都有佛教勢力參與戰爭的例子。政教合一的藏傳佛教,奇事就更多了,《時輪經》就鼎力鼓吹所謂的「香巴拉聖戰」。藏傳佛教的《二十五支分三昧耶戒》還有一章叫做《殺所行戒》,明確規定有十種情況可以殺人:(1) 與三寶為敵者(殺之)(2) 與上師為敵者(殺之)(3) 壞根本戒者(殺之)(4) 有邪見者(殺之)(5) 無上密法灌頂及修勝法時,不應入而強入者(殺之)(6) 為國家人民之一切損惱者(殺之)(7) 惱亂靜修者(殺之)(8) 往畜牲道者(殺之)(9) 往餓鬼道者(殺之)(10) 往地獄道者(殺之)有人說藏傳佛教(以及某些密宗教派)這麼殺氣騰騰,背離了佛教的基本教義,這不像佛教,更像叛教。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我認為西藏的主流宗教還是稱為喇嘛教比較合適,藏傳佛教這個詞有誤導之嫌。總體來說,在對異教徒的態度上,佛教做得比較好。如果你不信佛,一般稱緣分未到。佛教主流教派的經文里基本沒有嚴酷對待異教徒的文字,屠戮異教徒的案例也非常罕見。佛教強調不殺生,連豬都不能殺,遑論殺人。(三)伊斯蘭教暴力傾向的源頭之二:嗜殺的教義從歷史上看,伊斯蘭教的傳教史與戰爭緊密相連,他們基本沒有派出傳教士到異地傳教的傳統。阿拉伯帝國的歷史告訴我們,戰馬和砍刀就是他們傳教的主要工具。基督教在歷史上也曾經相當暴力,比如十字軍東征、燒死布魯諾、審判伽利略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在近代已經逐漸走向溫和,有組織地迫害異教徒已不再出現,目前地球上的恐怖襲擊和區域性宗教衝突絕大部分都與伊斯蘭教有關。這是事實。為什麼基督教可以改邪歸正,而伊斯蘭教相對較難做到?為什麼伊斯蘭教比其他宗教更暴力,更不能容忍異教徒? 這些問題要究其源頭,我們得從宗教的基本教義看起。基本上,一神教的教義都歧視異教徒,不管是伊斯蘭教還是基督教。讓我們來看兩段《聖經》原文:《約翰福音》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啟示錄》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從以上經文可以看出,對基督只有兩種態度:信和不信。不信的就是基督的敵人,就是犯罪,和殺人與淫亂並列。伊斯蘭教《古蘭經》對異教徒的態度與聖經同樣直白,比如《古蘭經》4:14:「誰違抗真主和使者,並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將使誰入火獄,而永居其中,他將受凌辱的刑罰。」這樣的文字很明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只有皈依伊斯蘭教才是唯一出路,否則就讓你下地獄。雖然《聖經》對異教徒咬牙切齒,把他們視作犯罪分子,但是聖經並沒有號召直接攻擊異教徒,也就是說,我宣布你是罪人,但是沒有規定處罰措施。《古蘭經》則不同,它直接號召攻擊與戰爭。讓我們來看兩段原文:1,《古蘭經》9:5,「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哪裡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這節經文被稱作「寶劍經文」 ,先知穆罕默德宣布:過了禁月的寬限期後,可以對以物配主者(異教徒)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地點宣戰,除非他們皈依伊斯蘭教。2,《古蘭經》9:29,「當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這節經文被稱作「丁稅經文」,它要求伊斯蘭教徒與那些「有天經的人」作戰(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等)。以上兩節經文可以看出,穆斯林已經得到真主的指示,可以主動向非穆斯林發動戰爭。對於「以物配主者」,停戰的條件是接受伊斯蘭教;對於「有天經的人」,停戰的條件是繳納人頭稅。《古蘭經》這樣赤裸裸地鼓吹戰爭與殺戮,讓人目瞪口呆。至少就我所知,世界其他宗教的主要教義都沒有這樣直白的表述。再來看一段,《古蘭經》2:216,「戰爭已成為你們的定製,而戰爭是你們所厭惡的。也許你們厭惡某件事,而那件事對於你們是有益的;或許你們喜愛某件事,而那件事對於你們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們確不知道。」 這一段我覺得可以稱之為「聖戰經文」。此節經文表明,參加為伊斯蘭教而進行的戰鬥是信徒的義務。所以,有一部分穆斯林將聖戰視為伊斯蘭教的一項功課,與齋戒、禮拜等五功並列。現在的恐怖分子很多都打著伊斯蘭聖戰的旗幟,這一段經文是他們經常引用的。(四)伊斯蘭教改革探討面對「寶劍經文」和「丁稅經文」這樣赤裸裸宣揚暴力的文字,伊斯蘭教應該怎麼辦?我覺得還是有出路的,因為《古蘭經》裡面互相矛盾的文字很多,它既有鼓吹戰爭的文字,也有偏向和平的文字,比如:《古蘭經》8:61,「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

《古蘭經》2:256,「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誰不信惡魔而信真主,誰確已把握住堅實的、絕不斷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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