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資治通鑒評論》(六)

第九卷 漢紀一

漢高帝元年(乙未,公元前206 年)

沛公西入咸陽……意欲留居之。樊噲諫曰……沛公不聽。張良曰:「秦為無道,故沛公得至此。夫為天下除殘賊,宜縞素為資。今始入秦,即安其樂,此所謂『助桀所虐』。且忠言逆耳利於行,毒藥苦口利於病,願沛公聽樊噲言!」沛公乃還軍霸上。

居士曰:這一段中劉邦先生的流氓氣質、無賴性格和納諫特色畢現。因為他「貪財好色」(范增給他的評語),所以決定留住在秦王宮中。因為他是無賴,做慣了集團中的老大,所以樊噲的勸諫他不肯聽。但這些不過是私德上的小問題。重要的是他能夠納諫,當智囊張良正式提出建議時,他可以權衡利弊,立即採納,忍凡人所不能忍。這也是劉邦後來之所以取得勝利的最重要的原因。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素善張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與俱去,曰:「毋俱死也!」張良曰:「臣為韓王送沛公;沛公今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良乃入,具告沛公。

居士曰:以一般的意見,項伯先生是在後來張良為他引薦,劉邦事他為兄、約為婚姻之後。其實在這裡,項伯先生的如實以告,除了對張良先生報恩意外,恐怕就已經含有了更深的機心。因為如果他僅僅希望張良先生能夠離開霸上,完全可以換為另外的理由,不必完全實情以告——當然,即便如此,張良還是能夠從這個事實中進行判斷,並得出項羽要對劉邦進行攻擊的結論。但這樣一來,解決的辦法便只能由張良和劉邦自己去想,與項伯再無相干。而原原本本說出這個事實,以張良的身份,必將用不能推脫的理由讓項伯也參與到解決辦法的探討之中。這樣,項伯便成為了溝通劉邦和項羽的中介。自身在項陣營的同時,也與劉陣營產生關聯,並使劉邦對其懷有感恩。「營救張良」不過這種種事情的一個先招。

項羽因留沛公與飲。范增數目項羽,舉所佩玉以示之者三;項羽默然不應。

居士曰:這裡有一個座次問題。按《史記·項羽本紀》:「項王、項伯東鄉坐。亞父南鄉坐。亞父者,范增也。沛公北鄉坐,張良西鄉侍。」項羽和他的叔父面南,或許是彰顯霸王之勢。而以范增的智慧和他對劉邦的重視,竟然也坐在了次要的位置上,完全不顧劉邦和他的手下的感受,以及他們日後的回報。所以有人慨嘆說,范增「攜巨鹿大勝的氣勢,目中無人」。(參加陳星星《鴻門宴——歷史上最著名的那場飯局》第109頁)而事實上,劉邦和項羽已然對立,對范增而言,就不存在是否「目中有人」的問題。因為范增是項羽的謀主,一旦項羽敗亡,他也將無路可逃。況且范增也不會去想劉邦日後會如何回報,因為他從來沒有想過會讓劉邦有「日後」。在這次著名的宴會上,他屢次舉起玉玦,暗示項羽。范增對於項羽懷有自信,認為項羽一定會讓劉邦死在這次宴會上。所以他根本不會也不必考慮尊敬與否的問題。如果范增知道項羽此次不會殺劉邦,那麼出於政治的考慮,我想,他也一定不會這樣露骨地欺辱劉邦和他的謀臣。至少不會在這個敏感時期激化雙方的矛盾,使對方有所戒備。所以范增的朝南,也就說明了他心中劉邦的必死。

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驪山下道芷陽,間行趣霸上。留張良使謝項羽,以白璧獻羽,玉斗與亞父……沛公謂良曰:「從此道至吾軍,不過二十里耳。度我至軍中,公乃入。」

居士曰:劉邦把自己隨從的一百騎人馬扔在楚營,並且不怕張良受難,在自己從容脫身之餘,把這樣一個死心塌地效忠他的人扔在如此恐怖的環境里。雖然張良和項伯有交情,以項伯兩面討好的態度也絕不會讓張良受到來自正方向的傷害。但是范增的痛恨態度卻隨時可能對張良不利,如果他足夠聰明或者氣憤,完全有可能不通過項羽,通過暗殺或者其他的方式為自己解決這樣一個威脅。所以說劉邦留張良在楚營演戲,完全是不顧張良的死活。明年(公元前205年),項羽追殺劉邦,劉邦帶著兒子和女兒(即後來的漢惠帝和魯元公主)乘車逃跑。劉邦嫌車慢,於是把兒子和女兒都推下車,駕車的夏侯嬰見後又把他們抱回。這樣一共多次以後,夏侯嬰說:「儘管現在緊急,車子也不無法加速,但怎麼可以棄骨肉於不顧呢?」劉邦於是想殺掉夏侯嬰。如果說一世情急,顧不上自己的親生骨肉尚可以原諒,但殺掉要自己珍惜骨肉的人就足見劉邦的兇殘。如果我們讓這樣一位兇殘之主珍惜張良或者那一百人馬的生命,當然已不可能。不過我們生悲,中國第一個平民皇帝竟然能夠如此絕情!

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

居士曰:劉邦動作之敏捷,對待漢奸的果斷與強硬,跟他剛剛在酒宴上的軟弱、妥協和奉承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們不禁讚歎,劉邦先生真是一位冷峻的殺手——沉得住氣,下得了手,狠得下心。

西楚霸王元年(乙未,公元前206年)

(項藉)立沛公為漢王……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以距塞漢路……田榮數負項梁,又不肯將兵從楚擊秦,以故不封……番君將梅功多,封十萬戶侯。

居士曰:從項藉的這個分封名單來看,他並不是按照親信或血緣進行分封,項纏等項氏家族成員沒得到王位或侯位即是證明。他是按照在反秦戰爭中的軍功分封,田榮在反秦戰爭中作用甚小,陳餘也非像張耳一樣率領獨立軍團參戰,不封他們也在情理之中。只是項藉打著六國之後的名義起兵,使六國之後懷有隻看血統、不勞而獲的幻想,所以稍後陳餘勸說田榮時,才強調「項藉將各位將領封在好地方,而將六國之後分在不好的地方」是「不公平」之舉。而項藉按照軍功分封無疑是延續了秦朝的法律,用新世家代替舊世家,完成分封制的和平演變。所以儘管公平,但仍然盡失人心。

漢高帝二年(丙申,公元前205年)

漢王問群臣曰:「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張良曰:「九江王布,楚梟將,與項王有隙;彭越與齊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而漢王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

居士曰:戰爭,最根本的東西是政治,贏了政治,就能贏得戰爭最後的勝利。毛澤東說:「項王非政治家,漢王則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此話很是。劉邦能容忍、妥協,敢耍無賴,一舉一動充滿著最有效的政治權術。此時,為了與項羽決戰,不惜與屬下平分天下,這就是其在政治上的高明。以劉邦的政治心機,不會不知道哪些人具有實力,但分天下的事情非小,他必須有足夠把握確定這些人會真正給予自己幫助,因此才有了對群臣的一問。在劉邦手下的群臣里,最懂政治的當屬張良。一般人最多看到聯合彭越的價值,在一般人看來,韓信是劉邦的手下,不必賞,而英布是項羽的屬下,不能賞。但張良則率先看清英布與項羽的利益矛盾,並利用這種矛盾將英布列為可以爭取的對象;又看到韓信實力日增,久後必然不甘心位在諸將軍之列。所以他將韓信視為平等的諸侯,將英布視為可團結的盟友。於是劉邦兵還未發,在政治上已經取得了對項羽的絕對勝利。

第十卷 漢紀二

漢高帝三年(丁酉,公元前204年)

項羽使使至漢,陳平使為大牢具。舉進,見楚使,即佯驚曰:「吾以為亞父使,乃項王使!」復持去,更以惡草具進楚使。楚使歸,具以報項王;項王果大疑亞父。

居士曰:陳平先生的計策在表面上看起來並不高明,卻讓項籍先生輕易上當。有人因此批評項籍先生是個蠢才,同時也懷疑陳平先生的謀略低下,實際上這是只看到了計策的最後一小步,而沒有宏觀看待整個反間過程。陳平先生從劉邦先生那裡支出了四萬斤黃金,這些黃金不是都花到了這頓飯上,也並非剩餘的黃金都中飽了陳平先生的私囊。否則就算陳平先生再有才能,劉邦先生也養不起他,不能坐視其貪污。陳平把錢財的大部分花到了楚國群臣身上。蓋無風不起浪,要想讓項籍懷疑范增,最好的辦法是讓楚國群臣從內部攻陷,從范增的點滴小事上做文章。等到文章做足,項籍先生需要一個導火索的時候,陳平先生就設計了這個飯局,捏造並點燃了這條導火索。

漢高祖四年(戊戌,公元前203年)

項王患之,乃為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漢王曰:「吾與羽俱北面受命懷王,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項王怒,欲殺之。項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為天下者不顧家,雖殺之無益,只益禍耳!」項王從之。

居士曰:戰勝流氓的唯一辦法,就是比流氓更流氓。現在劉邦要求分一杯肉羹,項羽先生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太公煮好,並將一半送給劉邦,然後觀察他的變化。殺劉邦的全家固然沒有益處,可是保存他的全家同樣沒有益處。如果通過這種辦法能夠感動劉幫投降或者為自己將來找到退路,無異於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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