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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又七夕,知與誰共?

總是在這樣的夜晚,倒半杯紅酒,常常想一飲而盡,卻總是發現酒如心一樣的燥熱,於是拿出冰塊,如數珍珠般,一粒粒讓其落入杯中……三年前的夏天,鵬走了,於是七夕變得落花般寂寞,於是大街小巷少了一對嬉戲的情侶,網路上多了個飄忽不定的幽靈。當我第一次在tom社區仰天長嘆:「今又七夕,知與誰共」的時候,矯情多於哀怨。年輕最不缺乏的就是從頭再來的魄力,傷了痛了又如何?大步奔走於人群中,滿目紅玫瑰刺痛的是誰的眼睛?吸吸鼻子,甩甩頭,告訴自己三個字——忘了他!!三年前的冬天來的很快,三年前的冬天很冷。狐朋狗友,夜夜笙歌,醉生夢死里唯一奢侈的就是愛情,清楚的知道自己消費不起。消費不起愛情,但是可以給自己買花,在這條我們曾經走過不下百遍的街上,花店的老闆娘各個見我笑逐顏開——做「上帝」的愜意。「上帝」是不敢買紅玫瑰的,這樣的花要盛開在戀人的懷抱里,我,只能看看……夜裡,倒杯酒,就這樣依在床上,靜靜的一杯杯飲盡,醉眼迷離時與網上的朋友道別,一覺到天明。頭腦清醒的時常告戒自己,人終究是要給自己找一個歸宿的,要試著接納別人。遺憾的是迷糊的自己更堅決,忘不了過去,有人想要靠近的時候,只能逃也似的逃回自己的窩。當我第二次在網上發帖「今又七夕,知與誰共」的時候,鵬,該給太太買紅玫瑰了吧。我羨慕年輕的太太們……蜷進沙發,角櫥上的粉玫瑰在昏黃的燈光里呢噥這一世的冷落——誰見憐我?杯盞朦朧中,與QQ上閃亮的頭像寫著對白:「做太太好啊,我也想做太太呢,不用再滿世界找另一半了,有老公陪著,有老公買花。」「我給你買吧。」「不用了,我自己買好了,謝謝。」……「按不準鍵了,我去睡覺,再見」網友說,我這種人就不該上網浪費時間:不會調情,不會撒嬌,不會和網友見面,不談網戀,聊天做什麼?是啊,我聊天做什麼?可我,聊了一年多。總之,又一個七夕,在我關了電腦走進卧室之後,過去了。就是這樣,不停的渴望愛情,又是這樣,不停的拒絕愛。我不再排斥相親,走馬燈一樣,見了一個又一個。見面,喝茶,牽手,分手,所謂的愛情變得教條而麻木。我的愛情,你也喝多了吧?竟然找不到了承載的主人?走走停停中,一年,又過去了……今又七夕,知與誰共?什麼樣的人還在尋找戀人?什麼樣的人依舊被稱為單身?我的智力退回到小學生的狀態,初中生給我的答案,我搞不明白。我是單身嗎?他們稱那個人是我的男朋友,問我們什麼時候結婚。我們一起吃飯,一起聊天,一起散步,牽手,但是同樣一起搞不明白:還能不能找到愛。漂泊中讓我們靠在一起的,是至少還有你的踏實。你愛他(她)嗎?18歲時我知道,20歲時我知道,但現在我卻不再知道。又到七夕,今年的玫瑰,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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