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諾千金:商鞅
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漢族,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庄鎮一帶)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衛氏。又稱衛鞅、公孫鞅(衛鞅之「衛」即氏於國,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諸侯之子曰公子,諸侯之孫曰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衛鞅之祖為衛國君,故又稱公孫鞅。)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後,受到秦貴族誣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車裂而死。其在秦執政二十餘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並使秦國長期凌駕于山東六國之上,但最後還是死於自己的法。中文名: 商鞅別名:衛鞅、公孫鞅、商君國籍:中國民族:華族(漢族前身)出生地:衛國出生日期: 一說前395年逝世日期: 前338年職業: 政治改革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信仰:依法治國主要成就:商鞅變法。代表作品:《商君書》輔佐對象:秦孝公所處時代:戰國初期商鞅簡介投奔秦國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後,魏惠王對公叔痤囑託不以為意,也就沒有照做了。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欲收復秦之失地,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商鞅三見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種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讚許,並成為秦國強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後升大良造。醞釀變法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實行變法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衛鞅因功封於商十五邑。被處車裂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尤其是軍功爵制度,造成秦國貴族多怨。秦國公族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願收留。後來商鞅回到商邑,發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兵討之,殺鞅於鄭國黽池,死後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於彤,滅商君之族。商鞅變法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商鞅第一次變法商鞅第一次變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楊寬《戰國史》185頁有這樣一段說明: 「《史記秦本紀》說:秦孝公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為左庶長。』據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衛鞅為左庶長。但是《史記商君列傳》說:孝公『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據此則下令變法,應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衛鞅任左庶長之後。兩說相較,當以後說為是。《戰國策·秦策》一說:『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韓非子和氏篇》又說: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王先謙《集解》認為『八』上脫『十』字,是對的。從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以後,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來計,正是18年。」據此,商鞅第一次變法應在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40年,衛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後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商鎮)15個邑,號為商君。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後被下令車裂其屍。商鞅第二次變法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一、廢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秦國把這些寬闊的阡陌剷平,也種上莊稼,還把以前作為劃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地等,也開墾起來。誰開墾荒地,就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買賣。二、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併起來,組織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權的權力更集中了。三、遷都咸陽。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櫟陽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陝西咸陽市東北)。這樣大規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都治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了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這樣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商鞅變法試民商鞅是衛國人。姬姓,衛氏,名鞅,華夏族。他見衛國勢弱,就到魏國,求事於魏相公叔痤,公叔痤見他是個賢才,推舉他為中庶子,一有大事,痤總要與商鞅一起謀劃,並總是成功,痤很器重他,欲引薦他做更大的官。只可惜痤不久得了重病,但痤還是告訴魏惠王「衛鞅雖然年輕,但他是當世奇才,他若做了相國,比我強十倍。你如果不用他,就把他殺了,以免後患。」。公叔痤又對商鞅說「我先公後私,如果魏王不用你,你趕快逃走,我已建議殺你」,商鞅想:既然魏王不聽痤的話用我,那他也不會聽他的話殺我的。他於是不走。果然,惠王認為商鞅沒什麼作為,這是公叔痤病重,在說糊塗話,因而,沒有用他,也沒有殺他。商鞅聽說秦孝公四下招賢,於是來到秦國,求見秦孝公。孝公見商鞅高談闊論、泛泛而語、不著邊際,聽了一會兒就睡覺了,一連三次如此。商鞅沒有氣餒,最後以「伯術」為題展開話題,卻正中孝公下懷,兩人交談三日三夜,孝公不覺過癮。孝公大喜,封他為左庶長。於是,商鞅果斷頒布變法之道。他想測試一下民眾對變法的態度,更為了取信於民,以便新法能順利地貫徹、實施下去。商鞅派人把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放在鬧市中,下令說:「誰能把木頭搬到北門去,就獎賞十金」,老百姓紛紛來看,但都抱懷疑的態度,無人去搬;商鞅把賞金加到五十金,大家更加猜疑:秦國可是從來沒有出這麼重的獎賞的。有一人不信邪,心想:雖然沒有這麼多的獎金,但總有一些吧。他扛起木頭,搬到北門,跟隨的觀眾很多。商鞅如數地兌現了獎金,大家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第二天,商鞅頒布新法,並使新法順利地實施了下去。秦國大治,其政治、經濟等各方面都得到飛速發展。但是,由於新法侵害了王親貴族等統治階層的切身利益,同時,商鞅在執行變法中過於嚴酷,當孝公去世、惠文公即位時,商鞅最後落得個「五馬分屍」的悲慘結局,實為可歌可泣、可悲可嘆。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主要還是任何深刻徹底的變法無不是從積貧積弱之國開始。一、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商鞅變法順應了時代的要求和歷史發展的潮流,是為變法成功的根本原因。二、商鞅變法得到了統治者的支持。三、商鞅確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正確的變法指導思想,改革態度堅決,取信於民。四、商鞅不顧個人安危,敢於同舊勢力堅決鬥爭。商鞅兩次變法的主要內容第一次變法主要內容公元前356年第一次變法,主要有下列幾點:⒈頒布法律,制定什伍連坐制度,輕罪用重刑。將李悝《法經》頒布實行,增加了連坐法。就是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不告發的腰斬。一家藏「奸」,什、伍同罪連坐。客舍收留無官府憑證的旅客住宿,主人與「奸人」同罪。⒉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從低到高]:1公士 2上造 3簪裊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長 11右庶長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 16大上造 17駟車 18大庶長 19關內侯 20列侯 。各級爵位都有一定的政治經濟特權。規定斬敵甲士首級一顆賞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服勞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越大。宗室、貴戚凡是沒有軍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屬籍,不能享受貴族特權。爵位高的還可以「稅邑三百家」,也可以用爵抵罪或贖罪。⒊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拏」(意思是儘力從事男耕女織的生產事業,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從事工商業和因不事生產而貧困破產的人,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為奴隸)。⒋強調「以法治國」要求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者「以吏為師」。⒌改法為律。強調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歸於一」的功能。⒍輕罪重罰,強化法律意識,不赦不宥。主張凡是有罪者皆應受罰。⒎鼓勵告奸⒏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特權。如廢除世卿世祿制度。規定除國君外的嫡系以外的宗室,沒有軍功就取消其貴族身份。⒐強化中央對地方的全面控制,剝奪舊貴族對地方政權的壟斷權。⒑統一度量衡。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公元前350年第二次變法,主要有下列兩點:⒈「開阡陌封疆」。破除過去每一畝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頃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來的「百步為畝」,開拓為240步為一畝,重新設置「阡陌」和「封疆」。國家承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有權,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⒉普遍推行縣制。把秦國劃為41個縣,在未設縣的地方,把許多鄉、邑,聚合併成縣,共新建31縣。設縣令、縣丞,由國君任免。商鞅的歷史評價負面評價由於獨尊儒術的緣故,歷史上對於使用暴力手段進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評價並不是很好,以至於千百年後的人們還蔑稱秦國為虎狼之國。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後人又說:「衛鞅入秦,景監是因。王道不用,霸術見親。政必改革,禮豈因循。既欺魏將,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賓!」正面評價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國方略。」而資治通鑒中說:「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為國者不欺其民,善為家者不欺其親。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所利不能葯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雖說商鞅刻薄,所謂「亂世用重典」本也無可厚非,反而說明商鞅之誠信品質。梁啟超也在《中國六大政治家》中,將商鞅列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之一,與管仲、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張居正同列(柏楊在《中國人史綱》中列出「中國六大丞相」為管仲、商鞅、諸葛亮、王猛、王安石、張居正。與上面的「中國六大政治家」相比,是將李德裕換成王猛)。在現代,儘管有少數不同聲音,但大多數人承認商鞅是一個敢於觸動舊勢力、敢於改革的英雄。商鞅廣場商洛古稱商,乃商鞅封地也。商鞅廣場位於商洛市市區西大門,是商洛市丹江公園國家水利風景區重要組成部分,上接仙鵝湖觀光度假區,下啟丹江生態文化旅遊長廊,廣場以春秋戰國時期著名改革家商鞅雕塑為主題,是集休閑、娛樂、集會為一體的綜合性城市文化廣場,扮靚了商洛市的西大門。
商鞅廣場之商鞅雕塑廣場栽植大小喬木、灌木4萬餘株,主要植物包括百年銀杏、香樟、廣玉蘭、合歡、國槐、鸞樹、紫薇、紫荊、石楠、碧桃、櫻花等30餘種名貴苗木,特別是來自商洛六縣一區的十四棵景觀大樹,凸現了商洛生態園林城市的地域特色,同時還綠化綠地草坪1.2萬平方米。景觀工程以商洛曾為改革家商鞅封地的歷史題材為主題,建設商鞅雕像、商君功德柱及先秦文化元素的地景浮雕、小品等,以弘揚商鞅變法、發奮圖強的人文精神,打造了商洛市的城市文化品格。變法結果商鞅雖然被害,但新法並未被廢除。新法適應時代的發展趨勢,是秦惠文王不廢新法的原因。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徹底的一次變法。不僅推動了秦國社會的發展,而且推動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權制轉型,為秦始皇建立大一統帝國奠定了基礎,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所以後世有人說:「百年猶得秦政法。」(商鞅變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史記·商君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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