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寶酒駕5死4傷續:量刑空間巨大判決成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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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偉銘改判無期讓張明寶鬆了口氣 |
6月30日,張明寶製造了震驚全國的醉酒駕車撞人慘案,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6輛機動車受損。10月16日,因案件重大、複雜,此案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10月29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張明寶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人殞命車下僅僅幾分鐘時間,但是此案的影響仍在持續。近日,記者採訪了張明寶的辯護律師曹純鋼,了解到了案發至今4個月時間內的處理過程。
沉重的辯護
張明寶律師:
被害人家屬質問我為何要幫他
南京東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曹純鋼,多年來打了不少刑事辯護官司。7月1日,曹純鋼一早就從報紙上看到了這起慘案的報道。「我當時覺得很震驚,也很氣憤。」曹純鋼說,當時「認為肇事者應該受到重罰。」隨著媒體的報道和網路的傳播,南京市民以及全國的民眾,都對醉酒駕車的張明寶口誅筆伐,網上「殺聲」一片。同時,有關部門也開始對酒後開車展開了轟轟烈烈的整治工作。
7月5日,張明寶的家屬找到曹純鋼,希望他能作為張明寶的律師,「保住張明寶的命」。曹純鋼說:「我當時愣了一下,然後猶豫了很久。因為這起案件的影響很大,如果我為張明寶的行為辯護,肯定會遭到一些非議。」不過,曹純鋼最後決定接下這個案子。他表示:「犯罪嫌疑人有辯護的權利,如果我不接,也會有其他人接,如果沒人接,也會為張明寶指定一位辯護律師。而且,我接下這個案子,也希望能通過辯護工作促進相關法律的改進。」
曹純鋼回憶,他接手之後,曾去派出所了解情況。他說,當時他看到刑事拘留決定書上「交通肇事罪」幾個字被划去,但沒有填寫其他罪名。10天後,公安機關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因為案情重大、複雜,曹純鋼前兩次會見工作進行得並不順利。而且,曹純鋼接手此案時的顧慮也變成了現實。「有被害人家屬打電話給我,質問我為什麼要為張明寶辯護。」曹純鋼苦笑,「我自己有個親戚,家住在事發地邊上的小區,是其中幾個被害人的鄰居。這個親戚知道我要為張明寶辯護後,曾打電話給我,對我很有意見。」
複雜的賠償
家裡現錢不多,張明寶囑咐妻子:
一定要湊錢賠給人家
曹純鋼第三次去會見張明寶的時候,在看守所第一次見到了這個醉酒駕車的「劊子手」。曹純鋼介紹,從慘案發生開始,張明寶一直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直到看到我出現,張明寶才顯得有一點放鬆。」
「我以前多少關都闖過了,這關可能闖不過去。」這是當時張明寶對自己的一個預期。對於慘死在自己車輪下的5條人命和一個還在孕育中的生命,張明寶表現出了懺悔:「我害了他們,我對不起他們,我會傾家蕩產儘力去賠償。」
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張明寶的職業是建築工程承包人,也就是一個包工頭。張明寶說,他從小家中很窮,出來打工從事建築行業,一步一步成為一個有車有房的包工頭,也經歷了不少的艱難困苦。然而,有四套房子和兩輛車的張明寶,手上的錢卻並不多。曹純鋼告訴記者:「張明寶從事的這個行業,就是一張三角債的關係網,外面有公司欠張明寶500多萬元,同時張明寶也欠著別人很多錢。錢全部套在工程裡面,張明寶銀行存摺上的錢,確實少得可憐。」
此前《檢察日報》的報道也證實了這一點:張明寶說:「我那天主要是請一個于姓朋友吃飯,我想向他借20萬元用於資金周轉。吃飯的時候,他很爽快地答應我第二天就可以到銀行去取錢,我就感到特別高興和放鬆,酒越喝越多。」
為了籌錢,身在看守所的張明寶通過曹純鋼帶話給妻子:「家裡值錢的東西能賣的都賣了,一定要湊錢賠給人家。」張明寶的妻子沒有工作,孩子在外地上大學。慘案發生後,他們不僅失去了家中的支柱,而且精神也接近崩潰。家庭住址被公布在網上之後,張明寶的妻子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回家。
別人欠他500萬沒要回
政府墊資賠付了300多萬
張明寶除了自己居住的一套房子,還有別人用來抵押工程款給他的三套房子,加上外面的債權幾百萬元,應該足夠賠償給死傷者。但是,要把房子和債權變成現金,卻不是一件容易快速辦成的事情。
案發後,江寧區設立了8個家屬接待組全力負責死傷者家屬接待和安撫工作,並決定由政府先行墊付賠償款。據了解,目前江寧區東山街道已經為張明寶墊付了300多萬給死者家屬、傷者,以及損壞車輛的車主。其中,最讓南京市民同情和惋惜的康偉東、鄭琳夫婦的家屬目前獲得賠償120萬元。
政府墊付的這300多萬元,將向張明寶追償。曹純鋼介紹,一家公司欠了張明寶500多萬債務,但是要把錢都要到,卻遇到了一點困難。「對方公司在很久之前欠張明寶70萬,後來一筆1800萬的工程中,還有近100萬元沒有支付。另外,還有因為停工導致的370萬工程補償款。所有加起來,一共是500多萬。」曹純鋼介紹,「但是,對方對於370萬的工程補償款有異議,表示只有通過起訴解決,這樣就會造成時間上的拖延。」
這邊的債要不回來,那邊要債的也來了。曹純鋼說:「政府先行墊付開始之後,一名債主找到我要錢,說張明寶欠他100萬,還拿出了欠條。」
曹純鋼表示,因為向欠錢的公司要回債款還需要一定時間,所以張明寶的家屬也在想其他辦法籌錢,比如打算把三套房子和兩輛車都賣了,「多賠一些錢,希望能夠獲得他們的原諒。」
看守所里的煎熬
天天看報研究孫偉銘案
根據起訴書描述,6月30日中午,張明寶跟朋友吃飯,喝了3兩「老村長」牌白酒(42度)。晚上6點,張明寶邀請了9人,在金盛路「徐州土菜館」吃飯,張明寶喝了6兩多「今世緣」白酒(40度)、6兩多飯店老闆泡製的楊梅酒(50度)以及一瓶啤酒。當晚8點,張明寶在深度醉酒的狀態下獨自駕駛自己的別克君越,駛出137.5米後,慘案發生了。
曹純鋼會見張明寶向他了解當時情況的時候,張明寶說:「我酒量大,我家離飯店很近,以前喝了酒開車都沒事。」他還說:「我當時想要剎車,但是腿就是不聽使喚。」
「6.30」事件之後,南京警方開展了大規模的查處酒後駕車行動,並於近日公布了首批醉酒駕車者名單。與此同時,發生在成都的孫偉銘案也引起了軒然大波,醉酒駕車成了焦點中的焦點。身在看守所的張明寶能夠看報、上網,他在律師的建議下,幾乎每天都在關注著孫偉銘案的進展。7月下旬,孫偉銘被判死刑,讓張明寶及其家人感到了絕望。而到了9月,孫偉銘改判無期徒刑,又讓情況突然好轉。
9月,最高法院發布了《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案件法律適用問題新聞發布稿》,肯定了孫偉銘被改判的事實。文中表述「行為人明知飲酒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符合刑法規定。」
文中亦表述「在一般情況下,構成本罪造成重大傷亡,屬於間接故意犯罪,即行為人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後果的發生,因此,其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與以製造事端為目的而駕車撞人並造成重大傷亡後果的直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所區別,在決定具體刑罰時,也就應當有所區別。」
文中特別提到「行為人醉酒駕車,對自己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有所減弱,量刑時也需要酌情考量」。「行為人賠償被害方的經濟損失不影響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行為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並因此得到被害方諒解的,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危害,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孫偉銘被改判無期徒刑,讓張明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和家人鬆了一口氣。
巨大的量刑空間
如何判決將是個兩難選擇
起訴書中指控,張明寶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醉酒駕車,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曹純鋼透露:「我的辯護意見主要是:我認為張明寶屬於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為張明寶並不希望這種後果的發生,而且張明寶自認為酒量大,以前醉駕都沒事,所以屬於一種過於自信的過失。如果是過失的話,刑法規定的刑期是7年。」另外,曹純鋼還列出了幾點辯護意見:「張明寶進行了積極的賠償,認罪態度很好,而且他是酒精肝病人,醉酒後控制力比健康的人要弱。」不過曹純鋼表示,因為此案後果極其嚴重,法院量刑肯定會考慮到5死4傷的結果。
曹純鋼表示,對於法院來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空間很大,如何判決是一個兩難的選擇。張明寶奪去了5條生命,如果判輕了,死者家屬和關注此事的市民定然不滿意。如果判得過重,恐怕以後的醉駕司機看不到積極賠償的作用,而會選擇消極賠償,這樣的話也會對被害人不利。
曹純鋼說,他預期張明寶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也許十幾年。目前,此案的開庭時間暫時還未確定。快報記者 吳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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