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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用九」「用六」淺釋

《周易》「用九」「用六」淺釋

一、《周易》「用九」、「用六」的傳統解說:

《周易》古經共有六十四卦,每卦系有卦辭和六爻爻辭,唯獨在乾、坤兩卦之後,多出「用九:見群龍無首,吉」和「用六:利永貞」兩句。由於《周易》經傳沒有做出「用九、用六」的解釋,遂使後人對此眾說紛紜。

《左傳》是孔子《春秋經》的傳,作者左丘明與孔子齊名。《春秋經》是孔子晚年所作,《左傳》成書當在孔子去世之後,這時左丘明一定看過孔子晚年的另一部大作《易傳》。《易傳》言筮法之不足,《左傳》、《國語》22個筮例正可彌補之。《左傳》、《國語》筮例是研究《周易》的範例,《左傳》是文化軸心時期的經典,與《易傳》有同等的地位。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引蔡墨曰:

《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於野。」

「其」,為「《乾》之」代稱。《左傳》明言《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左傳》、《國語》筮例言某卦之某卦,之某卦即變為某卦,可見「用九」即乾之坤,即乾卦六個陽爻全變為陰爻。

東漢·魏伯陽《周易參同契》說:

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

「二用」,即「用九」、「用六」。「周流行六虛」,可知「用」是指全部六爻。

《春秋左傳正義》釋《乾》之《坤》:

西晉·杜預註:

《乾》六爻皆變。

隋·劉炫云:

爻用九全變則成《坤》卦,故謂用九為《坤》。

唐·孔穎達曰:

《乾》之六爻皆陽,《坤》之六爻皆陰,以二卦其爻既純,故別總其用而為之辭。故《乾》有用九,《坤》有用六,餘卦其爻不純,無總用也。六爻皆變,乃得總用。《乾》之六爻皆變則成《坤》卦,故謂用九之辭為其《坤》也。

宋·朱熹《周易本義》:

聖人因系之辭,使遇此卦而六爻皆變者,即此占之。蓋六陽皆變,剛而能柔,吉之道也。故為「群龍無首」之象,而其佔為如是則吉也。《春秋傳》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言」,蓋即純坤卦辭,「牝馬之貞」,「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之意。

明·林希元《易經存疑》曰:

用九本是陽爻之通例,然於乾卦六爻之後發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清·陳夢雷《周易淺述》曰:

九變而七不變。凡筮得陽爻皆用九,而獨乾稱用九。蓋他卦不純陽,獨乾之六爻皆變,則純陽為陰,所用皆九矣。人為勢位所移,為才氣所使,是為九所用,非能用九者。因時變化,無適無莫,故獨稱用九。坤之用六仿此。六爻皆動,有群龍象。陽皆變陰,不以剛為物。先剛而能柔,有群龍無首象。龍未嘗無首而首不可見,善藏其用者,吉之道也。六爻皆不言吉,獨此言吉,聖人不恃剛也如此。

可見自春秋以至於漢、晉、隋、唐、宋、明、清,先儒對「用九、用六」的認識是基本一致的。 二、《周易》「用九」、「用六」之歧說:

近代大儒尚秉和先生對「用九」、「用六」的傳統解讀提出了質疑,尚秉和在《周易古筮考·用九用六解(一)》說:

《易》於《乾》《坤》二卦之後,獨贅曰:「用九:見群龍無首,吉」,曰:「用六:利永貞。」何也?曰:「此聖人教人知筮例也,非占辭也。且專就筮時所遇之一爻言,非論六爻之重卦也。」……墨於《姤》、於《同人》、於《大有》、《夬》,皆指一爻言,於《坤》亦指一爻可知。

尚秉和的說法顯然是錯誤的。首先是犯了「倒果為因」的邏輯錯誤。《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明明是在引述《周易》,《周易》乾卦經文明明是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用九的順序,前邊六個爻辭「皆指一爻言」,就因此證明「於《坤》亦指一爻可知」,有這樣的道理嗎?

尚秉和錯誤的根源在於,他認為用九、用六是在講大衍筮法。《周易》古經是經法,從不講筮法。《易傳》(《繫辭傳》)大衍筮法的一段文字在帛書《易傳》(《繫辭》)中都沒有。筮法是史官的事,通行本《繫辭傳》「大衍之數」章是在講筮法與天文曆法的關係,是哲學屬性,非筮法屬性。《易傳》已經不關注筮法了,何況《易經》呢?尚秉和說古經中言筮法,顯然違背經傳本義。

尚秉和的認識可能源自歐陽修。歐陽修《文忠集·易或問·明用》云:

乾卦六爻(之後)又曰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者,何謂也?謂以九而名爻也。乾爻七九,九變而七無為。易道占變,故以其所佔者名爻。……坤卦六爻之後,又曰用六者,何也?謂以六而名爻也。坤爻八六,六變而八無為。亦以其占者名爻。

歐陽修《易童子問》:

童子問曰:「《乾》曰"用九』,《坤》曰"用六』,何謂也?」曰:「釋所以不用七八也。《乾》爻七九則變,《坤》爻八六則變。《易》用變以為占,故以名其爻也。陽過乎亢則災,數至九而必變,故曰"見群龍無首,吉』。物極則反,數窮則變,天道之常也,故曰"天德不可為首也』。陰柔之動,多入於邪,聖人因其變以戒之,故曰"利永貞』。」

朱熹《文公易說》對歐陽修的觀點提出質疑和矯正:

用九、用六,當從歐陽公,為揲蓍變卦之凡例。蓋陽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純陽純陰而居篇首,故就此發之,此歐陽公舊說也。而愚又嘗因其說而推之,竊以為,凡得乾而六爻純九,得坤而六爻純六者,皆當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辭,不必更看所變之卦。《左傳》蔡墨所謂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者,可以見其一隅也。蓋「群龍無首」,即坤之「牝馬」、「先迷」也;「利永貞」,即乾之「不言所利」也。(答虞大中)

又《朱子語類》云:

荊公言用九隻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見群龍無首,吉」。用九便是行健處。

清代毛奇齡《仲氏易》也認同王安石的觀點: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據《春秋傳》,此當與上九合作一節。此亦上九爻辭。

王安石、毛奇齡將用九「見群龍無首,吉」併入上九爻辭,其結果是自相矛盾。上九「亢龍有悔」是指一龍,用九是「群龍」,「群龍」決不是指一爻而言。《說卦傳》「乾為首」,則無首必是坤。「群龍無首」取象乾之坤,用九必是乾之坤,六爻全變也。

《周易》不重視筮法,這是孔子的儒家態度。左丘明作為史官,於是在《左傳》《國語》彌補了《易傳》的筮法缺憾。所以《左傳》《國語》是筮法的經典。用九的本義,左丘明借蔡墨之口已經說明。後人不信經傳,妄自猜度,這正是像法、末法時期的悲哀。

三、帛書《易傳》釋「用九」、「用六」:

1973年12月出土的馬王堆漢墓帛書《易》、帛書《易傳》,再次證明了先儒對「用九、用六」的一貫看法完全符合孔子的認識。

帛書《易》乾坤二卦的經文與《周易》相同,都在六爻爻辭之後有「用九」和「用六」。然「用」作「迵」,「迵」即「通」,「通」訓「皆」。這又一次徹底打破了尚秉和的「用」是「一爻」的臆斷。

孔子在帛書《易傳》中有幾段關於「用九」、「用六」的論述,文字雖有殘缺,但足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用九」、「用六」的深義。

帛書《衷》曰:

用六,贛也;用九,盈也。盈而剛,故易曰「直方大,不習,〔吉〕」也。因不習而備,故易曰「見群龍無首,吉」也。

「群龍無首」,文而聖也。

易曰「見群龍無首」,子曰:讓善之謂也,君子群居,莫敢首,善而治,何疾亓和也?龍不待光而僮(動),無階而登,人與龍相似,何[不]吉之有?

帛書《衷》言「用九」、「用六」沒有使用帛書《易》的「迥」字。「用六,贛也」,帛書《易》中「坎」皆作「贛」。後天坎卦對應相同坤卦,《說卦傳》「坎,陷也」,「贛」言坤卦六爻有塌陷空虛之象。「用九,盈也」,盈為充實,言乾卦六爻陽實之象。

帛書《易傳》著重闡述用九的含義。因乾卦用九,六個陽爻「盈而剛」,帛書《衷》先是得出坤卦六二「直方大,不習,〔吉〕」的結論,最後得出「見群龍無首,吉」的「用九」繇辭。用九為乾之坤,中間為什麼會以坤卦六二為過渡呢?因為坤卦六爻,只有六二既中且正,為全卦之主,足以代表整個坤卦。《周易》古經中有不少卦主的爻辭與卦辭相同,如屯初九「利建侯」,履卦六三「履虎尾,咥人」,謙卦九三「君子有終」,震初九「震來虩虩,笑言啞啞」,皆與卦辭有相同之處。

《周易》坤卦六二: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坤卦的《文言》在闡述坤卦總義時說:

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此足以與六二《象傳》相互發明。

《繫辭下傳》第二章「制器尚象」曰: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這是古《易》關於乾坤的取象,乾為衣,坤為裳。《禮記·深衣》繼承了這一思想:

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大意:

衣袖作圓形以與圓規相應,衣領如同曲尺以與方正相應。衣背的中縫像墨線似的從後背垂到腳後跟,以與垂直相應。下邊齊平如秤桿秤錘,以與水平相應。袖口之所以似圓規,是為了舉手抬腳都合乎禮貌;背縫如墨線、領口如曲尺,是表示為政要正直、品行要端方。所以《周易》上說:「坤卦六二的爻象,是垂直而且方正。」

《禮記·深衣》明明是在闡述乾衣,卻用坤卦六二來表述,這正說明乾之用九即乾之坤。

孔子在帛書《衷·乾坤兩卦參說》釋用九「群龍無首」說:「文而聖也」。《說卦傳》「坤為文」,可見用九有坤卦含義。

孔子在帛書《衷·乾坤兩卦詳說》釋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說:「讓善之謂也,君子群居,莫敢首」,坤為臣道,故「讓善」、「莫敢首」。按反象說,乾為首,則坤為無首。可見用九有坤卦含義。孔子又說「龍不待光而僮(動)」,這正是坤六二《象傳》「六二之動」、「地道光」的初文。

孔子在帛書《二三子》也有論述用九「見群龍無首,吉」和坤卦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的文字。

帛書《二三子》曰:

卦曰:見羣龍[無首],吉。孔子曰:龍神威而精處,□□而上通,亓德無首□□□。見羣龍無首者,□□□□□□□□□□□□□□□□見君子之吉也。

卦曰: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孔子曰:[此言]□□□□□□□避也;方者義□□□□□□□□□;大者言亓直,或之容□□□□□□□□□□□□□□□□□□□□□也,[則]無不[吉利],故曰無不利。

《二三子》論述坤卦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的文字雖然殘缺,但「避也」、「或之容」與釋用九的文字「亓德無首」意義相同。此與帛書《衷》的釋義也完全一致。

四、坤卦用六「利永貞」釋讀:

《周易》坤卦用六: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象傳》釋永為大,釋貞為終。永貞,即永遠守持正固。此義只有乾卦可以擔當。《周易》凡言「大」皆是乾卦,如火天大有卦、山天大畜卦、雷天大壯卦、地天泰卦(泰古文夳,泰通太、大。《易》以外卦為「往」,內卦為「來」。乾為大,泰卦乾在內,曰「小往大來」;否卦乾在外,曰「大往小來」)、水天需卦(需卦准《太玄》耎首,耎從大。需字金文上雨下天,天從大)。乾為天,卜辭「天」字皆是「大」義。永,為大,大為乾。可見用六即坤之乾。乾卦卦主為九五,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此言「大」也。《文言》釋乾九五曰: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此言「永」也,「大」也。「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此言「貞」也,「終」也。

《說卦傳》:「乾,健也。」健,為剛健。《周易》凡言「永貞」皆與剛爻有關。比卦《彖傳》:「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此言比卦卦主九五。其他,賁卦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萃卦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小過卦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唯益卦六二、艮卦初六「永貞」為誡語,然亦皆處陽卦。

五、「用」的古義:

用,《說文》:「可施行也。從卜從中。」

「用」的古義確與占卜有關。甲骨文「用」字作骨版上有卜兆,據卜兆以施行也。所以「用」的本義是指一次占卜的完成,綜合全部卜兆做出最終判斷,故《廣韻》曰:「用,通也。」《玉篇》云:「迵,通達也。」帛書《易》作「迵」,正是取「用」的本義「通」。「通」訓皆,故「用九」為乾之坤,「用六」為坤之乾。

六、《周易》「用九」、「用六」的用意:

用九、用六隻是針對乾、坤二卦,並非是指其它62卦的六爻全變。六爻全變的概率是最低的,只有0.00024,也就是說平均占筮5000次,才能得出一次六爻全變。在古代歷史文獻記載的幾百次卜筮中,只有唐代王廷湊請五明道士用銅錢筮法佔得乾之坤,遂有「五世六主二王」百年之運(唐代的節度使相當於周朝的諸侯,筮例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六·籓鎮鎮冀》和《太平廣記》引《耳目記》)。

0.00024是六爻全變的發生概率,但是考慮《易》的本質屬性與感應特徵,乾坤二卦與其它62卦有本質的不同,乾之坤、坤之乾的概率一定大於0.00024。因為乾為純陽,陽極生陰,坤為純陰,陰極生陽,純陰純陽是窮盡的狀態,是極其不穩定的,窮則變,所以乾、坤二卦很容易變化,而且最容易相互轉化。《連山》《歸藏》坤卦曰「夏後啟是以登天,帝弗良而投之淵」,可見在古《易》乾坤就存在「通變」現象。用九、用六即通九、通六,即「通變」。

《易傳》凡言「通變」,都與乾坤並稱: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所謂「通變」,今人謂之質變。事物的變化有量變和質變,量變是一般常見的狀態,而質變是特殊狀態,卻是最受關注的狀態。《易傳》說開門是乾卦、關門是坤卦,這是很貼切的取象。現在還有同樣貼切的取象:開燈與關燈。在漆黑的屋子裡,一開燈,滿屋立刻通明。屋子裡並非是由黑暗逐漸變得明亮的,由暗到明是突然的質變。同樣,當關燈時,屋子裡立刻由明變暗,期間不存在量變。乾之坤、坤之乾的「通變」就是如此。宇宙起源於150-200億前的奇點大爆炸、寒武紀生物大爆炸、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地震、個體生命的死亡都是在「一瞬間」發生的(個體生命的成長與衰老則是量變),種種「通變」事件在這個世界佔有極其重要的角色,是最受關注的。

乾坤之外的其它62卦由於都是剛柔雜居,所以發生概率仍然是0.00024。其它62卦代表事物變化的常態,常態事物發生質變,一般是在自身徹底滅亡的時候。而這時的狀態就是乾坤陰陽徹底轉變,都可以用「用九」、「用六」來闡明。

所以《周易》的作者特別將「用九」、「用六」列入經文,以體現萬物的「通變」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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