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克與潘恩:為自由而戰的叛徒
十八世紀,英國有兩個了不起的人物:柏克和潘恩。他們是自由的拓荒者,也是自由的保守人,他們彼此還為自由口誅筆伐,然而他們都是祖國的叛徒,是為自由而不斷奮戰的自由戰士。
十八世紀,英國有兩個黨派:托利黨和輝格黨。托利黨又叫保守黨,輝格黨又叫自由黨。作為政治家與思想家的柏克是個「老輝格黨人」,意即「老自由派」。他做英國議員的時候,力主改革,不斷與王權爭自由,以改革者的角色自居。《自由與傳統》一書的《英文版導言》對柏克的生平作了簡要介紹,我發現了這樣幾個詞:「辯護」、「痛斥」、「戰鬥」。比起他那些擲地有聲的思想,這些鏗鏘有力的行動毫不遜色。他是一個行動著的思想家,一個擔負起時代責任、為自由而戰的「精神界戰士」。
十八世紀七十年代,英國蠻橫的稅收政策激起北美殖民地民眾的不滿,發生傾茶事件,後來引發戰爭。作為英國人的柏克沒有站在自己祖國一邊,而是站在北美殖民地一邊,因為他反對英王「專橫的權力」。北美殖民地民眾是在與這「專橫的權力」爭自由。在自由與專制之間,柏克選擇站在自由一邊。這對長久深受民族主義思想熏染的中國人來說,柏克簡直是叛徒,甚至是漢奸、賣國賊。
美國獨立戰爭勝利以後,法國爆發大革命。英國王權顯然將之視為洪水猛獸。作為改革者與自由派的柏克對大革命的態度竟與王權一致,也將之視為洪水猛獸。
首先,他認為國家應建立在基督教信仰、傳統風習和法律之上。但法國大革命的理論不是建立在經驗和現實的基礎上,而是來自啟蒙思想家們的抽象理論。思想家們推演出人權理論,政客們拿這套理論作為標尺,不符合標尺的就推上斷頭台。例如,按照基本人權,國王都是篡權者,應被處死,連同妻兒、隨臣。他們不是拿理性去指導現實,而是把現實整個打碎,把傳統徹底摧毀,然後在廢墟上將現實按照他們的理想藍圖重構。這種重構是通過無原則的掠奪、無度的暴力和無處不在的恐怖來實現的。大革命想通過嗜血的斷頭台來建立一個絕對自由的無菌國度。可是這種烏托邦理想和不擇手段的狂野行徑只能通往奴役之路。他甚至預言了拿破崙式人物的出現。
柏克簡直是先知般的思想家。後來二十世紀歷史更是慘痛地證明:任何絕對平等、共同富裕之類的烏托邦最後只能以絕對奴役、共同遭殃的極權主義告終。任何想把人間建成天堂的幻想最後都把人間變成了地獄。天堂永遠在人間之外。同理,任何一個所謂的「偉大領袖」想扮演上帝的角色,然後將人間重構,最後只能導致瘋狂與災難。拿破崙是第一個極權領袖。
其次,他認為大革命把人命當成政治理論的試驗品。「對人的考慮,絲毫不比對在真空筒或毒氣罐中的老鼠考慮得多。」
革命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每一個個人的自由和幸福。現在把人命當成實驗室里的小白鼠,這在根本上是背叛革命初衷的。如果目的是正義的,而達成目的的手段是非正義的,那麼目的的正義性也就流失了。好事一定要通過好的方式來做。湯因比在與池田大作的一次對話中認為,人的最高價值是尊嚴。而且這種價值是無價的,任何東西都不可拿來交換。而史懷澤又提出「敬畏生命」的觀點,於是把人不當人成了世間最大的罪惡。
第三,法國大革命雖然高歌自由、人權,但蔑視財產權。「以掠奪上層階級來腐蝕人民,以掠奪富人作為賄賂方式,到處招募窮人。」
須知,財產權是人權的重要部分,是自由的根基。一個被徹底剝奪財產權的人是不可能有任何自由的。自己的飯碗握在掌權者手中,人只好要麼餓死要麼成為搖尾乞憐的叭兒狗。
第四,大革命廢除基督教信仰,不承認上帝作為世界道德的統治者。整個社會的道德失去根基。柏克一針見血地指出:「你們的獨裁者們是用恐怖手段來統治的,他們知道,誰畏懼上帝,誰就對別的東西無所畏懼。於是,他們就把那種唯一能夠產生真正勇氣的畏懼從頭腦中斬草除根。」
柏克認為,這場革命其實是一場以自由之名毀滅自由的革命,從而造就了一個集權專制的國家。柏克說,權力過分集中、強大的國家是危險的。它導致民間空間被擠壓,民間力量萎縮。這意味著監督權力的力量的萎縮,個人自由縮水。柏克提倡小政府、大民間、自由市場、自由個人的政治形態。
由於柏克對法國大革命的反對立場,柏克由一個改革者和自由派變成了法國人口誅筆伐的保守派和王權捍衛者。於是,柏克便從當代中國人眼中的「賣國賊」變成了法國人眼中的「愛國王賊」。然而,柏克真的是在捍衛法國的王權及舊制度嗎?
不是,柏克批判法國大革命,也批判法國的王權及舊制度。正如批判大革命一樣,柏克也是從統治權過分強大、過度延伸的角度來批判舊制度:「法國君主制度的首要惡習是想要統治一切的無休無止的慾望。權威之手時時可見,處處可見,因此,對所有的國內事務,政府無不插手;隨著這種官方干預越來越普遍,我可以說,凡是始於不正當的權力的事情,概莫能外地以不屑一顧的蠢行告終。」
表面上看,柏克似乎沒有原則,首鼠兩端,猶如一隻善變的變色龍。其實他的原則很簡單:捍衛自由,開拓自由。正如劉軍寧所說的,他是自由派,也是保守派,他的保守主義是保守自由的主義。無論英國、美國還是法國,他從不以國別看待問題,也不以進步與保守作為行動指南,他始終以自由為標尺,並以個人自由為最高價值。他不會因為走得太遠、太快而忘了行走的初衷——自由。不管是改革還是保守,都是為了自由,改革是為了拓展自由,保守是為了保守自由。柏克對北美洲革命的態度是開拓性的,因為北美洲革命是為了擺脫英王專制權力的控制;柏克對法國大革命的態度是保守性的,因為法國大革命將要建立一個極權統治的社會。在自由與專制之間,他永遠站在自由一邊。
朱學勤在《兩個世界的英雄——托馬斯·潘恩》一文中這樣評價潘恩:「他有《常識》,反抗那時候的政治傳統;他有《人權論》,反抗社會傳統;他有《土地正義論》,反抗的是經濟傳統;最後有《理性時代》,反抗的是宗教傳統。這樣一來,他就把那個年頭能得罪的人類權勢力量都得罪完了。」
1737年1月29日,托馬斯·潘恩出生於英國諾福克郡塞特福德一個窮苦的胸衣匠人家庭。由於家境貧寒,他只上過中學,曾相繼當過店員、胸衣匠、教員和稅吏,屢遭失業和飢餓的威脅。他兩度結婚,結局都很悲慘:一次悼亡,一次離異。在《常識》發表之前,他一直把自己的姓寫成 「Pain」(「痛苦」),以示對英國社會的抗議。
1774年他組織了一次下級稅吏要求增加工資的請願。請願失敗後,潘思因有「反政府」思想被政府解僱。這年10月,他離開了日益仇恨的英國,流亡北美。
潘恩來到北美殖民地,殖民地民眾反英鬥爭正風起雲湧。但是,當時的北美人並沒有想到獨立。據朱學勤介紹:「『國王仁慈,議會暴虐』的看法不僅在民間,甚至在軍隊中都很普遍。可是戰爭卻在每天每夜、每時每刻地進行著,因此就出現了一個十分奇特的局面:戰爭在持續,但戰爭的前景卻模糊不清。」
在這種情況下,潘思寫了一本驚駭世俗的小冊子:《常識》。鼓舞北美殖民地民眾起來打他自己的祖國——英國。不僅要反對英國王權的暴虐,還要獨立,建立一個自由的共和國。「獨立之後,繼續前進,建立具有示範意義的政治制度——才是我寫作時考慮的首要原則」。在這本不過50頁的小冊子中,他宣稱這些真理如常識一樣自然可信:「喬治三世只不過是大不列顛皇家畜牲」,他是北美事件的首惡之源;英國王室並不神聖,因為據英倫三島征服史記載,英王的「始祖是某一夥不逞之徒中的作惡多端的魁首」;「和解與毀滅密切相關」,獨立才是唯一的出路;「英國屬於歐洲,北美屬於它本身」,「現在是分手的時候了」;獨立之後,實行共和政體,而不是恢復英國留下的制度;「讓我們為憲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國王」,「推翻國王這一稱號,把它分散給有權享受這種稱號的人民」;「只要我們能夠把一個國家的政權形式,一個與眾不同的獨立的政體留給後代,花任何代價來換取都是便宜的」。
朱學勤如是介紹:「《常識》一出,震聾發聵,猶如劃破黑夜的槍聲。不出三個月,發行12萬冊。總銷售量達50萬冊。當時200萬北美居民中幾乎每一個成年男子都讀過或者聽過別人談這本小冊子。《常識》流傳之廣,今天的讀者難以想像。當時在許多鄉村茅舍,如有幸擁有一本藏書,那自然是《聖經》,可是如果擁有第二本,那就是《常識》。在許多大陸軍士兵的背囊中,都有一本讀得皺巴巴的《常識》。一家英國報紙驚嘆:『《常識》無人不讀。凡讀過這本書的人都改變了態度,哪怕是一小時之前,他還是一個強烈反對獨立思想的人。』華盛頓曾承認這本書在『很多人心裡,包括他自己在內,引起了一種巨大的變化』;《常識》一書還為《獨立宣言》鋪平了道路。歷史學家們發現,在《獨立宣言》中強調的那些民主原則早已為《常識》以更酣暢淋漓的語調闡述過。」
毫無疑問,在中國人看來,潘恩是個不折不扣的「漢奸」加「賣國賊」,而且「賣國」有力,「作奸」有功。他的祖國被北美殖民地民眾打敗,北美獨立。
面對祖國專制權力的淫威與肆虐,潘恩毫不猶豫地站在自由一邊,為自由而戰。一個沒有自由的所謂「祖國」,在潘恩看來是不值得愛的,如果要愛,那麼愛的方式就是讓它變成一個自由的祖國。愛國不應是空洞的政治口號與「政治正確」,它應具體可感,愛這個國家的什麼,是可愛的方塊字還是可怕的毒奶粉?它還應具體到愛一個什麼樣的國家,是一個不斷走向自由,不斷開拓自由空間的國家還是一個不斷集權,不斷收緊自由空間的國家?
1790年,柏克發表《法國大革命論》來批判法國大革命,措辭犀利,雄辯滔滔。潘恩立即寫出《人權論》來反駁柏克,同樣的鋒芒,同樣的激情,語言表達則更勝一籌。高手對決,思想、語言都極為精彩。更令人欽佩的是二人那種偉岸的精神姿態和超拔豪邁的勇毅與氣魄。一位西方學者認為:「發生在柏克和潘恩之間的這場大辯論,可能是英國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意識形態論戰中最有決定意義的一場論戰」。
柏克認為,社會變革的依據是傳統與現實,即針對傳統風習和現實情況,採取何種策略是適當的、審慎的。潘恩認為社會變革的依據是人權思想。二人觀點的依據不同。柏克重視經驗與傳統,潘恩更重視人權理論——即柏克所說的「基於假定的人權推論」。柏克對這種純理論的東西不感興趣(他並不否定人權思想),認為這種「形而上的推論」枉顧事實與傳統。根據形而上學去建立政府很可怕。從法國大革命後來的發展情況來看,柏克的審慎是有道理且具有前瞻性的。而潘恩只是拿盧梭的理論為大革命辯護,忽略了大革命造成的惡果,如不受約束與制衡的極權政體、恐怖統治。
潘恩認為對自由的威脅來自王權,「國王憑藉的權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但是,民眾掌權就是可以信任的嗎?柏克認為,在一個有王權傳統的國家,摧毀國王、貴族、教士階層,民眾有可能形成「多數人的暴政」。這同樣是對自由的威脅,不管誰掌權,國王還是人民,也不管權力是掌握在一個人手裡、少數人手裡還是多數人手裡,只要權力是不受制衡的,都會導致暴政。他認為自由只能在各個階層、各方利益相互制衡中才能存在,在法律的約束下才能存在。
柏克認為,參加大革命的民眾簡直是暴民,其革命手段殘忍、血腥。例如,在攻佔巴士底獄的鬥爭中,巴士底獄的總監、巴黎市長、新內閣閣員之一富隆和他的女婿貝爾梯埃都被狂暴的民眾當即處死。潘恩指責柏克無視事實真相,因為正是他們參與制造陰謀「破壞國民議會,逮捕議員,從而用突然襲擊的手段來粉碎組成一個自由政府的一切希望和前景。」(《潘恩選集·人權論》)正是他們的陰謀迫使民眾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去攻佔巴士底獄。鑒於這些事實,加上「市民的傷亡比敵人多」,立即處死這幾個人其實算不得殘暴。
柏克質問:死者的頭顱被民眾插在鐵杆上周遊於市,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暴行?
潘恩承認:「一個人死後,隨便拿他怎樣處理,對他都毫無意義,但對於活著的人卻意義重大。它要麼使他們感情痛苦,要麼使他們變成鐵石心腸,但二者都教會他們一旦大權在握如何去進行懲罰。」(《潘恩選集·人權論》)一味指責民眾殘暴、冷血是容易的。問題是,一向低眉順眼的民眾為什麼轉眼間變成暴民?
潘恩認為:「他們是從統治他們的政府那裡學來的,而把他們司空見慣的刑罰作為報復。」「是這些政府的血腥刑罰使人變壞了。在英國,在某些情況下使用絞死、溺死,和分屍等刑罰,並把受刑者的心肝挖出來示眾。在法國,在前政府的統治下,刑罰之野蠻也毫無遜色。誰能忘記用五馬分屍處死達米安的情景?向公眾展示這種種殘酷的情景其效果只能是毀滅善良的心靈或者激起報仇的意識……政府企圖用恐怖的手段來對付最下層階級的人,從而在他們身上產生了最壞的影響……他們也倒過來自己動手干這些教給他們的恐怖事兒。」 (《潘恩選集·人權論》)
潘恩的觀點一針見血:大革命中的暴民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是他們的政府自己培育出來的惡之花。這就是說,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民眾,暴政之下出暴民。暴民用殘暴的方式摧毀暴政,重建的政權實施的往往還是暴政。法國大革命中建立起來的斷頭台就是明證。用斷頭台建立起來的「自由」並不比王權專制下的奴役更自由,或許更恐怖,而恐怖永遠是自由的死敵。
在寫《人權論》反駁柏克時,潘恩並未看清大革命的恐怖。然而,在後來革命的演變中,潘恩終於看清了。他希望法國革命能像美國革命那樣,原則儘管徹底,行動卻保持溫和,所以他反對處死國王路易十六。但這位開明的君主最終還是被暴民推上了斷頭台。
據朱學勤介紹:「1793年春相繼發生馬拉受審案和米蘭達誣陷案,潘恩都出庭作證。他在後一案中為米蘭達洗冤,與吉倫特派相合;在前一案中當眾抖落馬拉的隱私,深深激惱雅各賓派。6月,雅各賓派正式執政。潘恩當年的朋友非逃即亡,他本人在1793年憲法中的思想主張被無情刪除,他悲嘆:『共和國死了。』同年10月,潘恩的名字上了黑名單。11月25日,羅伯斯庇爾公布取締外籍議員的法令,潘恩被逐出國民公會。12月28日深夜,潘恩鋃鐺入獄。」
「1795年7月7日,他出獄後第一次出席國民公會,就單槍匹馬地向1795年憲法討戰,他斥責這部憲法放棄普選權,規定對選擇權的財產資格限制,是背叛了革命的初衷。他還在議會外散發小冊子,鼓動法國人抵制這部憲法。為此,他又一次丟掉了議員職位。」
「潘恩在這個他所頌揚的革命聖地系獄達10個月之久。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時在海峽彼岸,英國政府正在對他和《人權論》進行缺席審判。與雅各賓黨人的猜度成反,潘思被英國保守黨用歌曲謾罵,罵他是個雅各賓黨人。有人編排了一個歷史上最可惡者的名單,從凱撒開始,以潘恩結束。缺席審判的結果是:潘恩為非法之人,從此不受法律保護;《人權論》被全部查禁。」
雅各賓派將之視為革命的叛徒囚禁起來,英國的保守黨說他是雅各賓黨人加以謾罵,英國政府查禁了他為大革命辯護的《人權論》。這就是叛徒的下場,美國獨立戰爭時,他反叛的是自己的祖國;法國大革命時,他反抗的是法國的專制王權;大革命成功後,他反抗的是新的專制。但與他的論敵柏克一樣,每一次反叛都是為了忠於自由,捍衛自由。自由是他反叛的初衷和終極理想。從當年《人權論》與《法國大革命論》叱吒風雲的對決到潘恩的鋃鐺入獄,潘恩徹底敗給了他的論敵柏克。
柏克預言了拿破崙的出現,潘恩會喜歡這位極權領袖嗎?
「潘恩出獄後,拿破崙曾訪問過他。1797年秋天,拿破崙告訴潘恩:在他的枕下總有一本《人權論》,每晚睡前必讀。他也曾宴請過潘恩。席間,他說:"世界上每一座城市都應為潘恩樹立起一座金質雕像"。但在拿破崙執政後,他與潘思的關係迅速冷卻下來,因為潘恩厭棄一切類型的個人獨裁和殘忍行為,拒絕與他合作。」(朱學勤《兩個世界的英雄——托馬斯·潘恩》)。
畢生追求自由,捍衛自由的潘恩又怎麼會喜歡自由的死敵——極權呢?
富蘭克林說:「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我的祖國。」可是對潘恩來說,他的祖國英國沒有自由,法國沒有自由,他為之奮鬥的法國大革命依然沒有自由。他參與締造的自由美國呢?
1793年,潘恩在獄中還在堅持寫《理性時代》來表達宗教信仰自由的主張。他在該書扉頁上赫然寫道:「我一向極力主張人人有保持他的意見的權利,不管他的意見如何與我不同。凡是否認別人有這種權利的人,會使他自己成為現有意見的奴隸,因為他自己排除了改變意見的權利」。可是當時的美國人可沒有這麼寬容。
1802年,潘恩回到他的精神故鄉——美國。他的《理性時代》引起了公憤。「聯邦黨人群起反對他的到來,說他是個『無神論者』,還把他和傑弗遜並稱為一對『湯姆』。薩繆爾·亞當斯以新英格蘭全體人民的名義懇求他不要再擾亂人心……鄰居圍攻他,連馬車也不讓他坐。他不得不徒步行走,可是來往車輛又故意濺他一身臭泥。人們總不相信他這個鰓夫能耐住寂寞,於是誣告他與女房東有曖昧關係。甚至只差一點兒,他就被第三次取消國籍:在他臨死前三年,有個地方官剝奪他的選舉權,說他是個外國人。他最後幾年成了美國社會裡現成的攻擊靶子。教士們以潘恩的遭遇嚇唬會眾,收攏人心;母親使淘氣的孩子就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說一句:『魔鬼和湯姆·潘恩來了!』1804年聖誕節之夜,有人乾脆向他開了一槍,槍口離他10英尺。臨終前一年,他的頭髮長得象鳥的羽毛,卻沒有人到城裡為他請一個理髮師來,雖然離城不過1.5英里。」 (朱學勤《兩個世界的英雄——托馬斯·潘恩》)。
潘恩曾說自己沒有祖國,是世界公民。1809年6月8日早晨8點鐘,這名世界公民在孤苦無告中含憤死去。送葬隊伍只有六人,其中還有兩名黑人。據他的法國房東波納弗爾太太回憶,下葬時的蕭條場面讓人揪心:「當棺木落地,墓土撤上時,我站在墓穴的東端,讓我的小兒子站在西端。環顧周圍寥寥的旁觀者,我說:『啊,潘恩先生;我的兒子站在那兒,代表美國向您致謝。而我,則代表全體法蘭西人民!』」
「莽莽曠野,只有一婦一孺在代表美法兩國向這位合眾國的取名人和《人權宣言》的起草者致哀——日後想起,美法兩國必定覺得這是它們百年難洗的共同恥辱。」朱學勤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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