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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三十頌易解與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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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能大致了解唯識三十頌的意思與結構,對於背誦三十頌會很有幫助。本文完全是提取自唐仲容居士的講解,以便幫助大家快速理解和掌握全貌。提取有誤的地方與原講記無關。

《唯識三十頌》講記 唐仲容居士講

唐老講記的原文可參考:唯識三十頌講記 唐仲容居士

唯識三十頌

世親菩薩造 玄奘大師譯

唯識:唯識一名,含有三義:1.《解深密經》佛告慈氏菩薩:「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因此,唯識之義,只有內識,無有識外之境,唯有內識,無諸外境,故名唯識。2.一切諸法,皆不離識,故名唯識。《成唯識論》云:「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以無為;識自性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3.世出世間染凈諸法皆無定性,但隨有情認識正確與否為轉移,故名唯識。

頌云: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 轉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由假說我法 「:實我實法了不可得,但是一切眾生迷而不覺,不達此理,常墮輪迴,不得解脫,佛陀悲愍此故,不得已而假借語言文字,隨順世俗諦,而說有我有法,其目的是顯示無我無法的道理。

「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和法種種相皆有很多。

「彼依識所變 "此種種我法相,皆依識所變現的見相二分,似我似法而假施設。

「此能變唯三」,能夠變境的識有三種:第八阿賴耶識(心)、第七末那識(意)、前六識(識)。

頌云: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恆轉如暴流,阿羅漢位舍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能變境的識有三種:異熟,指阿賴耶識;思量,指第七末那識;了別境識,指前六識各自能了別各自的塵境。

「初阿賴耶識」:初,指初能變識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指阿賴耶識,它有「異熟」、「一切種」的異名。

「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這裡因為是頌文工整的緣故,分為兩句,理解的時候應該是「不可知:執受,處、了」阿賴耶識所執受的種子、根身都很細微,不可知,很不容易認識清楚。「處」指阿賴耶識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的「處」,不只是這個地球才是「處」,整個宇宙都是我們阿賴耶識變現的「處」。「了」,了別,認識作用。阿賴耶識認識的對象,是種子、根身、器界,這些都隱微難知,佛不說,我們就不知道,故稱「不可知執受、處、了」,總之說明阿賴耶識非常難知。

「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這裡的斷句和前面情況類似,應斷為:「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第八識「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這是說與阿賴耶識相應的「心所」,是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五種心所。「唯舍受」:指相應的受為舍受,不苦不樂。

「是無覆無記」:指阿賴耶識的性是無記性。因為它本身不造善惡業,所以就不通善惡性,只是不善不惡的無記性。

「觸等亦如是」,指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觸等五遍行心所也是「無覆無記性」。

「恆轉如暴流」,說明阿賴耶識的形相。「恆」表非斷,「轉」表非常,「恆轉」表非斷非常。這就說明阿賴耶識是相似相續,常時不斷滅,但也不恆常,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東西,時時都是新新而非故故。

「阿羅漢位舍」:「舍」有兩個意思:一、捨去執著義,第七識不執第八識為我,叫舍。二、轉舍義。對大乘來說,成佛證金剛喻定時,徹底轉舍有漏染污的阿賴耶識,轉得清凈無漏的無垢識和大圓鏡智,故名舍。

頌云: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並我慢我愛,及與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系,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第二能變識即第七末那識。末那,梵語,中文意為「思量」。

「依彼轉緣彼」:「依彼」,即依阿賴耶識為根而生,依阿賴耶識為根本依而生。「轉緣彼」,轉過來緣阿賴耶識的見分執為自我。

「思量為性相」:它的性質、相狀是恆審思量:恆常很細微的思量第八識見分為我。

「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並我慢、我愛」。「四煩惱」,指四種根本煩惱。「俱」,同時。四種根本煩惱,常時與第七識同時生起。「及與觸等俱」:觸等,指五遍行心所。「有覆無記攝」:末那識的性是「有覆無記」性。有覆,有遮蔽,它執第八識為我,就把第八識的真相覆蓋住了,所以稱「有覆」。「無記性」:第七識不造善惡業,不與善法相應。

「隨所生所系」:有情隨第七識生起的我執,常時系縛於生死苦海之中。

「阿羅漢滅定」,何時才得解脫呢?一在阿羅漢位,他破了第七識的我執,斷了「俱生我執」引起的煩惱障。一在菩薩入「滅盡定」。「出世道無有」,指菩薩成佛後,沒有染污的第七識,而是清凈無染的第七識。所以在佛果上,沒有染污的第七識,但有清凈的第七識。

頌云:

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 善不善俱非。

「次第三能變」:第三個能變識,是指前六識。「差別有六種」:眼、耳、鼻、舌、身、意識共六種差別。

「了境為性相」:眼識了色境,耳識了聲境,鼻識了香境,舌識了味境,身識了塵境,意識了法境。內六識,外六塵,各自了別各自的境,是前六識的作用。

「善、不善、俱非」。善,善性;不善,惡性;俱非,無記性。說明前六識的性,是善、惡、無記三性。意識通性境、帶質、獨影三境,亦通現、比、非三量。前五識只通現量和性境。頌云: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皆三受容俱。此言與第六識相應的心所,有遍行、別境、善、根本煩惱、隨煩惱、不定心所六大類。此六位五十一心所法全與第六意識相應,與前五識相應的只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貪、嗔、痴,一共三十四種。如是六識及彼心所都與苦樂舍三受相應。

頌云:初遍行觸等, 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煩惱謂貪、嗔、痴、慢、疑、惡見。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驕。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昏沉,不信並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初遍行心所」:指觸、作意、受、想、思。「

「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別境心所,有欲、勝解、念、定、慧。

「所緣事不同,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煩惱謂貪、嗔、痴、慢、疑、惡見。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驕。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昏沉,不信並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以上五十一心所法,與第六意識完全相應,與前五識只有遍行、別境、善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貪嗔痴,共三十四法相應。

頌云: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依止根本識」,第八識是前五識生起的增上緣和根本依,沒有第八識,前五識的種子就無處依附。另外,沒有第八識,前五識的生起就沒有根。

  「五識隨緣現」,指五識隨緣現起,眼識九緣,耳識八緣,鼻、舌、身三識各七緣,意識六緣。

  「或俱或不俱」,五識同時起叫「或俱」,如一桌人聚餐時,五識同時生起:眼在看菜,耳在聽別人講話,鼻子在嗅香氣,舌在嘗味,身體在感觸。五識不同時生起,叫「或不俱」。

  「如波濤依水」,就如波濤本來是水,依風而起,風大起大波濤,風小起一片小浪,風停波濤平靜,依然是水。

  「意識常現起」,指意識起的時候多,經常起。 「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有五種情況意識不起: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睡眠、休克。

頌云: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此頌總結前所說而成立唯識。「是諸識轉變」:諸識指初能變阿賴耶識,次能變末那識,三能變前六識。

「分別所分別」:這些諸識所轉變的是「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指所認識的對象,所認識的境界。「所分別」是相分。我法二執是依相分、見分而建立的。「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八識轉變的見相二分,依「見、相二分」,才執著有實我實法「由此彼皆無」:由於這個道理(即識變現見、相二分,又依見、相二分假立我法的道理),我種種相,法種種相都沒有。「故一切唯識」:所以一切都只有識,沒有境。眾生認為有實境,是因為我們不了解,這都是心識所現的「似外境相」。頌云: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 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別生。「由一切種識」,一切種識就是阿賴耶識,它含藏有哪些種子呢?一、名言習氣;二、業習氣;三、二取習氣。

「如是如是變」,由於阿賴耶識中有這些種子,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就這樣這樣的轉變。

「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別生」,「分別」指識,「彼彼分別」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同時也包括心所在內。《成唯識論》云:「此中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頌云:

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 復生余異熟。

「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這個異熟果是由兩種習氣所成,一個是因緣的習氣(即二取習氣),第二個是業習氣(指增上緣的習氣)。但是,業感緣起所生的異熟果,是以業習氣為主而感招;自性緣起所生之果,是以阿賴耶識中的名言習氣為主而感招,業感緣起是協助力量。但講業感緣起,就以業為主,所以開頭就說「由諸業習氣」,然後才說「二取習氣俱」。「二取」指:對心的執著,叫「能取」;對所緣境的執著叫「所取」。

頌云: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彼彼,猶言那些那些。「由彼彼遍計」有兩層意思,「彼彼」,意為那些那些(第六意識,第七末那識)。而第六意識又有上述五種遍計∶依名遍計名自性、依名遍計義自性、依義遍計義自性、依義遍計名自性、依二遍計二自性。「遍」∶周遍,「計」∶分別;「遍計」∶遍於一切法上分別執著。種種事物都是我們遍計所執著而出現的「似相」,因緣所生法,本性即是空,不是真正的物。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

他,指因和緣,依他,就是依因和緣而生;起,就是生起。依因緣生起的法,就叫依他起性。佛法之所以是科學,它不講有個「神」,有個超現實的東西生一切。佛法講現在的法從法而來。

再次講圓成實性。

頌雲∶ 

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彼」指依他起性,就是說,「圓成實」對於「依他起性」來說,「常遠離前性」。「前」,指遍計所執。這句話就是說,「圓成實」就是「依他起性」上遠離遍計所執的那個真理。

總結依他起,圓成實性非一非異。

頌雲∶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的關係,是「非異非不異」,不能說是兩個(非異),也不能說是一個(非不異)。為何不能說它是兩個(非異)呢?因為依他起的真實相,就是圓成實性。所以離開依他起,就沒有圓成實性。一句話,依他起上無法分別執著的那個真實相,就是圓成實性。等,指常、無常、染、凈這些。「非不見此彼」,不是沒有分別。

次顯三無性。

頌云: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後執我法性。

「三無性」,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三無性依三自性而立。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依依他起性立「生無性」,依他起性沒有自然而生的實體,所以又叫「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後執我法性。」 「後」,指圓成實性。「前」,指遍計所執性。圓成實性是依他起性上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性所顯示出來的無有實我實法的真實性。

「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密意說」,是隱密的意思,不是顯了義說的,是方便的智慧。「一切法無性」指一切法都是空的,實際上並不是一切法無性。依他起、圓成實性還是有,並不完全是空,只是遍計所執的法才完全是空。

頌云: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三自性」是諸法勝義,屬於勝義諦。殊勝的義理,殊勝的事理,稱為勝義。義即:諸法的真性,常時如此,沒有變更,因為它是無為法,沒有生滅變化,本性空寂。「常如其性故」,真如的「如」字就當「常」講,常時都是那種清凈性。「即唯識實性」,也就是唯識的真實性。

第一位:資糧位。

頌云: 

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乃至未起識」,即從初發菩提心起,乃至未證得順抉擇分的時候,這一階段叫「資糧位」。

「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對我法二執的種子(隨眠即種子),「猶未能伏滅」,還沒能斷除。「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對我法二執的種子(隨眠即種子),

「猶未能伏滅」,還沒能斷除。加行位中,修的是唯識觀,在正觀前,正當加行位的時候,就是現前。「立少物」,少物指唯識,因為修的是唯識觀,遣了外境,就安立了一個很少的名字叫唯識。

「謂是唯識性」,就用唯識二字來說明法性,唯識性就是法性,就是真如,就是說安立唯識二字就是唯識性。

但是「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心裡還有唯識的假名存在,依唯識這個名來遣一切遍計所執相,但還有唯識二字存在,還沒有把二字丟掉,所以叫「以有所得」。

頌雲∶ 

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如果此時,對所緣的境界,「智都無所得」,不但境空,智也空,心智俱空,「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心空境空,空也空,一切法無所得,無所得也無所得,這時候就住在唯識的境界中,就離了唯識相的執著,證了唯識性,「離二取相故」,離開了能取所取。到此地步,離開了的只是「分別我法二執」,還沒有破「俱生我法二執」,斷了「分別煩惱所知二障」,還未斷「俱生煩惱所, 知二障」。

現在講修道位。

頌云: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無得」,即無所得,「無所得」很重要「無得不思議」要無所得才神妙莫測不思議,才有不可思議的境界。「是出世間智」,這智慧就不是世俗諦的智慧,而是出世間的無漏智慧。「舍二粗重故」,舍,拋棄;二粗重,煩惱、所知二障的種子,我執法執引發煩惱所知二障的種子。「便證得轉依」,依,我們有情依的是八識,即唯識,出世間佛依的是四智,名唯智。「轉依」,轉有情所依之八識,成為四智。

現在開始講究竟位。

頌雲∶ 

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無漏界:大乘指成佛才是究竟位無漏界,小乘指證了阿羅漢果、辟支果,才是無漏界。「不思議善常」,無漏界有四個特點,四個殊勝微妙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解脫身是阿羅漢入了無餘依涅槃,捨去色身而僅保留了菩提種性的阿賴耶識。這時阿羅漢、獨覺已沒有色身,只有阿賴耶識中執持阿羅漢的那點菩提種性還存在,只是不再在有漏世間流轉生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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