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釋:父母給兒買房媳婦沒份 男女都成建行

婚姻法新釋:父母給兒買房媳婦沒份 男女都成建行

父母給兒買房媳婦沒份引熱議

據經濟之聲報道,《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出台讓婚姻與財產再次成為議論焦點。這個解釋主要有兩個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資買的,那麼誰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那麼誰首付房子產權歸誰。

律師建議雙方出資買房

對於《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很多人從操作上提出疑問,一位名為「水木丁」的網友就疑惑:一方還房貸,一方掙錢貼補了生活費育兒費,離婚時房子怎麼分?

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委員會委員李佩璇解釋說,還是遵循誰登記產權誰擁有房子的原則,共同按揭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補償。

但是,中國人有習俗,男方掏錢買房,女方掏錢裝修買傢具,岳成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岳成認為,這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將遇到麻煩。

岳成說道:「如果有書面協議說男的買房,女的買傢具、裝修,離婚了,就應該按照當時投入的比例來分割財產,這樣就比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傢具都已經折舊了,對女方不公平。又不能兩口子一結婚,什麼都寫個書面的,萬一沒書面的,那就成隱患。」

李佩璇建議,男女雙方家人應協議出資,共同買婚房和裝修。他接著說道:「比如說,雙方約定出20萬,那麼就按比例把錢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錢買房,我出錢裝修,真的要離婚時,那就按比例分配就好了。」

從多種跡象看,此次司法解釋實施後,有可能在幾方面帶來微妙的影響:一是許多配偶在結婚時,有可能要求在房產證上共署雙方的名字;二是可能改變擇偶觀,年輕人不再為房子而結婚;三是父母們或許會在心態上有所改變。此前,有觀點戲稱,是「丈母娘」們推高了中國的房價。今後,女方的父母很可能願意拿出更多的資金為女兒置辦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兒結婚前就把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

網友稱男女都成「建行」

「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戲」的規定,在網上引起了廣泛的熱議和爭論,微博上開始紛紛轉發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而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買房的內容,就高達近40萬條。

城市夜歸人說道:「新的司法解釋對婚姻中的弱勢群體如家庭主婦,可能會產生不公。但給被房子擠壓得變形的婚戀觀,留下了一個喘息的機會。從今天起,不再為了房子而結婚,讓『丈母娘推高房價』不再成為中國特色。」

而網民「百姓說話」從丈母娘角度說道:「8月13日起,父母買房屬個人財產,兒媳沒份!唉,這是21世紀丈母娘意見最大的規定。」

也有起鬨者說道:「在現實生活中流行這樣一種說法,生女孩是『招商[簡介 最新動態]銀行』,生男孩是『建設銀行』。看到新的司法解釋,看來『招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的說法要改變了,大家都是『建設銀行』。」

此外,也有網友在網上給丈母娘支招道:「把你準備給女兒的嫁妝(如車、家電、傢具等)和花費(如10萬元或者20萬元)全部交給男方家長,並與男方家長一起共同簽協議出資買新房給孩子,然後要求男方掏錢買車、家電等。這樣,丈母娘還是出了計劃中的錢,萬一孩子離婚還能保住自己掏的血汗錢。」

(綜合中廣、《重慶晚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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