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使者:李雪心理學與教育學的衝突(一)關於延遲滿足

近期讀李雪的心理分析,讀是讀得很爽快,就是疑團重重。跟讀武志紅的心理分析一樣,如果僅僅涉及到各種心理現象的探討,那像是合情合理的,可是一旦延伸到教育領域來,我就大大地疑惑了。

我之所以疑點多,一是因為我自己從事教育工作,二是我有教養孩子的實踐。這兩樣正好是他們二位所欠缺的。雖然我很佩服他們「大膽猜測」與「廣而用之」的精神,但為了真正有助於家庭教育,我很想把這些疑點陸續整理出來,也算給朋友們一個對照:儘管心理學是教育學的基礎,但李雪心理學和教育學存在許多衝突。

我們先來討論關於「延遲滿足」。

李雪在《所有成功學的信念都制約你成功——李雪「財富」講座文稿》中說,家長對孩子應當「及時地回應」。「回應」肯定是對的,不回應那你眼中還有這個孩子存在嗎?但是「回應」並不等於「答應」。

文中說:

有些所謂的輕浮女孩被眾人道德評價:「你怎麼不自重?男孩子隨便給你一點財物,花言巧語幾句,就失去自己。」為什麼不自重?因為她沒有那麼穩定的人格內核,她童年沒有品嘗過無條件專註的愛。對她來說,一個男人能給她花點錢,就讓她覺得,從來沒人對我這麼好,這麼在乎我,無以為報,於是獻出身體去回報,只為留住關係。

所以,在座的男士們,如果有幸有女兒,給她花錢吧,你給她花的每一分錢都不會白費,給女兒花錢越痛快,她將來越不會為了錢就跟男人跑,她會知道這個男人既要有錢,又要對我好。

——上面這兩段讀起來真不像摘自心理學講座,更像隨心所欲地閑聊,並且聊得挺偏頗,很容易誤導人。女孩輕浮,因為沒有得到父母真正的愛和關注,所以不把自己的身體和尊嚴當回事,可以輕易地用出去嗎?是的。但這只是一種可能。有的女孩很隨意,那是她所處的文化造成的,她們把性和吃飯同等論,性只不過是自己的生理需要而已,輕浮的確是輕浮的,但她們不認為是不自重;有的女孩很隨意,是因為對父母的反叛,父母對她管教得太過嚴格,從來不允許她和男生接觸,她儘管在方方面面得到父母專註的愛,可是對異性充滿了好奇和渴望,於是一旦掙脫父母的眼皮,就輕浮去了,父母百般教導她要做個矜持淑女,她偏跟各男友一個一個地睡過去。

要讓女兒不會見了男人的錢就跟人家跑,那得女兒有正常的人生觀、價值觀。她要是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獨立思想、獨立人格,並且能善待自己,或滿足或克制自己的慾望,她怎麼會不自重?怎麼會一被誘惑就失控?相反,倒是從小就對女兒百依百順,一切願望立即滿足,很容易造成溺愛。被溺愛的孩子,花慣了父母錢的,如果不能一直保持有錢花,那真是心癢難撓,離開了父母,要是自己滿足不了自己的物慾,恰好有個能養得起她的,那自然就是個好靠山了。

儘管李雪總是懷疑家長們為什麼要把「溺愛」和「真愛」混淆起來,但實踐中就是這麼回事。我們可以給「溺愛」一個定義:即無原則無限度的愛。那麼,孩子一天到晚有多少要求是符合原則、理當滿足的,又有多少不是呢?

還用李雪的例子:孩子說,我要吃棒棒糖,你說:「等吃完飯再吃」,「等回家了再吃」,「等寫完作業再吃」。可是你有想過嗎?為什麼棒棒糖就在家放著,你卻總是無意識地給孩子創造「等」?

——不是這麼回事。孩子想吃棒棒糖,你要看看她今天吃過了沒有,一天要吃好幾個棒棒糖,那能答應嗎?已經要睡覺了,那行嗎?孩子已經肥胖了或蛀牙了,那還吃嗎?孩子憑著自己的慾望,提出很多要求,非常自然,都值得關注、回應,但是要看那對孩子是有益的,還是無益的。

近來讀法國人寫的哲學書,非常驚奇,法蘭西民族追求自由的精神為世界之最,可是他們卻明明白白地強調,兒童得到的自由要比成人少得多,因為他們並不能預見許多自由行為的後果,這個時候需要受到成人許多限制。不自由,生命沒有價值;但是濫用自由,也不是真自由,因為很快你就要受到更大的限制了。

有的孩子從小喜歡吃肯德基、麥當勞之類的垃圾食品,家長因為工作單位長年給員工發KFC預付卡,不吃白不吃,孩子吃得上了癮,越吃越愛吃,越吃食量越大,結果吃成了個大胖子。而不是所有孩子都吃滿足了,再不吃了。據我許多大胖子朋友講,他們從小養成了吃甜食的胃口,越吃越愛吃,是真心想吃,每回打算克制,都失敗了,我們怎麼去試想,人家家庭教育有什麼毛病,導致他(她)慾壑難填?有些家庭可能真是這種情況,可是一些家庭怎麼也套不上這個路子。

更多家長是限制孩子吃垃圾食品或零食的,偶爾吃一次可以,但是不能常吃,傷害身體。當家長對孩子說,「等你過生日再買」,「等你考試考好了再買」,「過年的時候再買」……也並不是無意識地讓孩子等,而是有意識地讓他等,以便他不會吃得過多,或為了激發他去努力。在這些情況下,李雪要討論的不是該不該延遲滿足,而是該不該採用激勵和獎賞。

另外,孩子通常在兩三歲時會進入第一個叛逆期,如果不親自養育孩子,許多情況是想像不出來的。我從懷孕起就辭職在家,一心一意讀書學習、陪伴孩子,學的主要是教育學和兒童發展心理學,陪孩子時也非常投入,不斷地觀察她的成長,反思我自己的童年。在帶孩子的過程中,我於各個情形都比較有心理準備,母女相處非常愉快。可是,當小魚叛逆起來時,我還是困惑極了。

小魚把這個叛逆期分成了兩個小階段。

一歲半時,好奇心牽引著她東溜西逛,屋裡亂七八糟,全是她探索的天地。她天天爬到椅子上、餐桌上,哼哼唱唱。她膽子很大,經常坐在大餐桌上,兩條小腿垂在空中晃蕩,兩隻小手各拿一個餅乾吃得樂呵呵。可是,她還要去飲水機接開水,她還要撕書,她還要把衛生間的水放出來……什麼不能幹,她偏要干,怎麼勸說也不聽,尖著嗓子嚎啕大哭。這個階段只持續了一周,在她發威較勁的時候,一般只要轉移一下她的注意力,她就又眉開眼笑了。

但是兩歲半時,她又開始專做不該做的事了。她到廚房把油罐拿出來,在大廳里倒出一條小溪來……我不讓她干,她採用哭鬧的方式,我就跟她說「等你不哭的時候,我們再來商量」,無論她怎麼鬧騰,我都不理她,直到她遵守原則,不哭鬧,有話好好說。這一次差不多持續了兩三周,她呼天搶地地哭叫,直到她發現哭也達不到目的,才放棄了,又遵從原來和顏悅色和父母溝通的交往方式。往後,她始終是一個善於表達自己的需要,與他人平等對話的人,從不無理取鬧或頑固不化。

如果我不是在育兒的實踐中親身體驗到了這一「突然的叛逆」,我也無法從邏輯上相信這種情形。明明父母與孩子相處得非常融洽,家庭環境非常簡單,只有我們一家三口,每天生活豐富愉快,室內戶外都玩個遍,小孩向來得到了專註的愛和完全的自由,她還要叛逆什麼?可是,事實上,她就是要叛逆,她偏要干一些有破壞性的、有危險的事,究竟是為什麼,怎麼解釋。

當孩子叛逆起來,「及時回應」仍然是必須的,但是「及時滿足」卻是不適宜的,並且只要是無理取鬧,堅決不能予以滿足。教育孩子,情形總是各種各樣的,沒辦法以「及時滿足」解決所有問題。

其實,假如父母與孩子有良好的情感關係,彼此相親相愛,互相信任,父母和孩子一溝通,如何延遲滿足,孩子如果欣然同意,雙方就可以擬定協議,開始遵行。等孩子實現目標,得到自己想要的禮物之時,他會很有成就感、很滿足。假如父母總是無條件給予,要星星給星星,要月亮給月亮,一直繞著孩子轉,孩子才容易以自我為中心,眼裡看不見他人的付出和需要呢。這常常演化為「溺愛」。所以,當你嘴上念著「適宜的愛永遠不會過度」的真理時,你還是留意一點吧,什麼叫做「適宜」。

而且,我們可以留心觀察,當孩子從小一味地得到滿足,他容易以為這些滿足都是理所應當的;一旦他哪一次沒被滿足,就會覺得無法忍受,他對父母的不滿,足以抵消父母從前為他所做的,至少不滿好長一段時間;而孩子從講原則講限度的父母那裡,則學到了原則和限度的概念,知道哪些是該要求的,哪些是不該要求的,哪些是可以談協議,慢慢實現的。

假如你身邊正好沒有這樣的對象可以觀察,你就去嘗試一下,假如你對一個朋友施予無條件的愛,次次把他(她)照顧得很好,及時滿足,從不延遲,然而有一次,你突然對他(她)說「不」,他(她)會怎樣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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