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下過「罪己詔」的皇帝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地震了,罪己;蝗禍了,罪己;流星撞地球了,罪己。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1. 大禹
大禹登上帝位後,有一次看見犯罪之人,就傷心地哭了起來,左右問其故,禹曰: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而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
2. 商湯
商滅夏後,湯布告天下,安撫民心,史稱《湯誥》。湯深刻地檢討了自己的過錯,曰:「罪當朕躬,弗敢自赦,惟簡在上帝之心,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此後,適逢商連年大旱,五穀不收,負責宗教祭祀的大臣說,要用人為犧牲,向上帝祈禱求雨。於是,湯「剪髮斷爪」,身為犧牲,禱於桑林,「以六事自責」,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敬,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民大悅,雨亦大至。
3. 周成王
《詩經》中的《周頌·小毖》就是周成王的罪己詩。
4. 秦穆公
《尚書》中的《秦誓》是秦穆公襲鄭慘敗後的反省。
5. 漢文帝
漢文帝後元年(前163年)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過與?……將百官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6. 漢武帝
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宮室,揮霍無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盜並起,天下大亂。武帝晚年漸有所悔,征和年間,他駁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輪台(今新疆輪台縣)的奏請,決定「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詔」。他「深陳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擾勞天下」,決心「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由是不復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輪台罪己詔》。漢武帝晚年面對大廈將傾的危難局面,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全面調整了國家的內外政策,不但使政權轉危為安,而且也為「昭、宣中興」打下了基礎。(漢武帝罪己昭之「輪台悔過」)
7. 漢明帝
漢明帝永平八年(65年)冬十月,出現日蝕。詔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
8. 唐太宗
唐太宗貞觀二年(公元628年),旱、蝗並至,詔曰:「若使年穀豐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唐太宗李世民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
9. 唐德宗
唐德宗即位不久,就先後有號稱「四王」、「二帝」的幾個節度使舉兵反叛。公元783年,長安失守,德宗倉皇逃亡,被叛軍一路追殺至奉天城。次年春,他痛定思痛,改年號為「興元」,並頒《罪己大赦詔》,「分命朝臣諸道宣諭」。詔書中曆數了自己的罪過後,說:「天譴於上而朕不悟,人怨於下而朕不知」,「上累於祖宗,下負於蒸庶,痛心?面,罪實在予」。此詔文字真摯動人,很有感召力,頒後,「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民心軍心為之大振,局勢因而大變。不久,動亂即告平息。
10. 唐憲宗
元和七年(公元843年),淮、浙發生了水旱災害,廟堂官員御史調查後作了不實的災情彙報,唐憲宗聽罷心裡有了底;後來,他又聽地方官的災情彙報,卻和御史的彙報大不一樣,唐憲宗就懷疑地方官彙報的災情不實。宰相李絳指出來不該懷疑,唐憲宗想想也是,當即就認錯:「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亟救之,豈可尚復疑之邪!朕適者不思,失言耳。」就是說錯了幾句話,也是正常的事,自省反思是應當的,也正是古人倡導的「吾日三省吾身」,即是說幾句「不思,失言」了,對皇帝來說,也是在經常見面的大臣跟前順嘴的事,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當然,唐憲宗能做到這樣,的確也「委實不易」;不過,倘若將此類事拔高成「自我檢討」、「罪己」,卻有些「嘩眾取寵」以及有意「做秀」之嫌了。
11. 宋徽宗
公元1125年11月,金兵進逼東京的緊要關頭。驚慌失措的徽宗聽從大臣的建議:「宜先下罪己詔,更革各種弊政,使人心悅,天意回」。詔書也羅列了自己的罪過:「言路蔽塞,諂諛日聞,佞幸專權,貪官得志。賦稅竭生民之財,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侈靡成風。」「追思己過,悔之何及!」隨後,又傳皇位給太子恆(欽宗),自己當起了太上皇。於是,瀕臨滅亡的北宋又出現了一線轉機。但好景不長,一年後,徽、欽二宗被金兵擄去,成為階下囚。
據史書記載:宋徽宗下發了「罪己詔」後,把皇位交給了他的兒子趙桓,開封存亡之時,他自己卻帶著一幫親信人馬去了江南,在鎮江建造庭園,不但準備長期留居,而且扣留東南地區的物資和軍隊,不予北援,他要掌握東南地區的軍政大權,繼續他的皇帝生涯。
12. 宋寧宗
宋寧宗嘉定六年(1213年),閏九月,有大雷。丙申,以雷發非時,下「罪己詔」。
13. 金熙宗
據史書記載,皇統九年(公元1149年),雷電震壞寢殿,有火入上寢,金熙宗命翰林學士張鈞代擬「罪己詔」,其中有歷代帝皇在「罪己詔」中常用的套話:「顧茲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聽信大臣讒言:「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立即將張鈞殘酷處死。
14. 崇禎
史書上說,明朝皇帝朱由檢,在位十七年,「罪己詔」沒有少下。《明史》中記有五次之多:「冬十月庚辰,下詔罪己,辟居武英殿,減膳撤樂,示與將士同甘苦。」「甲寅,詔天下停刑三年。」第三次,「閏月癸卯,下詔罪己,求直言。」「六月癸亥,詔免直省殘破州縣三餉及一切常賦二年。」「壬申,下詔罪己。」如明朝崇禎十年(1637)閏四月大旱,久祈不雨,就下了一道「罪己詔」,這道「詔」的內容不在自責,而在自曝官場腐惡內幕。
崇禎皇帝自縊前下詔「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崇禎皇帝平均三年多點就下一道「罪己詔」。
15. 順治
這位少年天子親政後,自然災害很多,「水旱累見,地震屢聞」,「冬雷春雪,隕石雨土」。他把這一切自然現象都歸罪於自己的「不德」,上干天咎,所以,不斷自我反省,屢屢下詔罪己。臨終之際,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遺詔,淋漓盡致地為自己列舉了十四條罪狀,條條都是原則問題。歸納起來,可分作七大方面:一是政治上「自親政以來,紀綱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謨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二是對皇太后「子道不終,誠悃未遂。」未盡孝道,反使聖母哀痛。三是對諸王貝勒「晉接既?,恩惠緮鮮,友愛之道未周。」四是「朕夙性好高不能虛己」,用人「未能隨材器使,以致每嘆乏人」,「見賢而不能舉,見不肖而不能退」。五是設立十三衙門,委用任使宦官,「與明無異」。六是「國用浩繁,兵餉不足,而金花錢糧盡給宮中之費,未嘗節省」。七是「朕性耽閑靜,常圖安逸」,「朕每自恃聰明,不能聽言納諫」,「既知有過,每日?責生悔,乃徒尚虛文,未能省改」。順治帝為自己羅列的14大罪狀,應該說是夠全面、夠深刻的了,在蓋棺論定的「自我鑒定」中,能進行如此徹底的自我批判,實屬亘古第一人。(清世祖順治帝《罪己詔》自定十四大罪狀)
16. 光緒
一九零零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既感到由她秉政的政局,已經失控,迫於內外壓力,她這才決定和八國聯軍談判求和,並以光緒帝的名義發出了一道「罪己詔」。國家將亡,執政者沒有責任,不執政的人卻有「罪」!可見,一些當政帝王的「罪己」,完全是言不由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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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頒布「罪己詔」的人是漢文帝。公元前一七九年,有人建議漢文帝要早立太子,漢文帝不同意,就頒「詔」說:「朕既不德……」意思是說,如果我現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同年冬天,漢文帝又下了一個「罪己詔」。
古代帝王「罪己詔」的資料,除《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紀之外,還有《資治通鑒》、《續資治通鑒長編》、《續資治通鑒長編補遺》、《續資治通鑒》,以及宋代的《冊府元龜》,明實錄,清實錄,清朝的東華錄和歷代的記事本等等。有位叫蕭瀚的學者,在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二十八份唐太宗的「罪己詔」;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下過罪己詔的周成王下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詔」,另外還有四份,一份是漢武帝著名的「輪台詔」,兩份是崇禎皇帝的「罪己詔」,還有一份就是袁世凱的撤消帝制的總統令。
如果包括袁世凱在內的話,在中國歷史上,總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過罪己詔。最早的一份是漢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後一份是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個時間跨度為兩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為限的話,那麼最後一份「罪己詔」頒布的時間應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時間跨度是兩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詔。
各朝下「罪己詔」的皇帝數量分別是:漢代十五位、若包括呂后的話,兩漢有二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過「罪己詔」;接下來三國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吳國兩位、兩晉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遼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佔比例來算的話,清朝比例最高:十個皇帝有八個下過「罪己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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