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享與和諧勞動關係構建

作者簡介:邵彥敏,女,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研究;楊帆,男,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從事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研究。

摘 要:勞動關係作為一種交換關係,體現的應該是勞動關係中作為主體一方的勞動者與作為另一方主體的勞動力使用者之間的平等關係。馬克思是第一位從質的方面深刻揭示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與勞動利益關係,並初步建立了較為完整的利益共享理論的經濟學家。西方經濟學對利益共享也有大量相關研究,在20世紀70年代形成了系統的分享經濟理論。西方學者對於勞資利益關係的研究更注重實證和應用性的分析,並未站在馬克思主義立場上對其本質進行研究。當今中國社會不和諧因素大量地集中在勞動關係問題上,勞資矛盾和衝突日益加劇,而勞資衝突與利益失衡直接相關。因此,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明確和諧勞動關係的基點。

關鍵詞:利益共享;利益獨佔;社會衝突;和諧勞動關係

社會關係的協調與穩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勞動關係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之一,其實質是勞動關係主體雙方利益的和諧與均衡。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從農村的家庭承包到國企改制、民營經濟的大發展和外資經濟的大量進入,我國的勞動關係問題開始出現且逐步發展,並日益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重大問題。在馬克思主義視閾下,努力構建新時期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十八屆五中全會把「共享發展」理念作為未來中國發展的出發點和歸宿,十九大報告提出,「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這些都說明黨和國家已經認識到利益共享與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性。

一、利益共享思想及其溯源

勞動關係的和諧被普遍認為是戰後西方發達國家經濟迅速發展的成功經驗之一。美國學者戴維·蘭德斯在《國富國窮》一書中,分析17世紀和18世紀工業革命為什麼沒有發生在棉紡業當時居世界首位的印度時指出,印度當時的勞動者社會地位低、工資低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而工業革命之所以在英、美等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則得益於這些國家構建了以利益共享思想為基礎的和諧勞動關係。利益分享思想與利益獨享思想是人類歷史上兩種截然不同的分配思想。中外歷史上都出現過豐富的利益共享思想。馬克思認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

利益共享是指勞動與資本應共享企業創造的價值增值,也即勞動力所有者與資本所有者(或物力資本所有者)共享勞動創造的價值增值。馬克思在歷史上最先深刻揭示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與勞動之間的利益關係,並建立了系統、科學的勞資利益關係理論。馬克思認為,在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資本所有者與勞動力所有者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就是一種利益關係。馬克思剩餘價值理論是利益共享思想的理論溯源。馬克思在確立了勞動創造價值的基礎上,指出,由於勞動力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其在勞動過程中不僅創造了自身價值,還創造了高於其自身價值的價值。資本的所有者憑藉其資本所有權無償佔有了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勞動者卻沒有權利分享剩餘價值,這是對勞動者所應該享有的勞動權益的侵犯。馬克思還指出,勞動者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都異常地惡劣,「人為的高溫,充滿原料碎屑的空氣,震耳欲聾的喧囂等等,都同樣地損害人的一切感官,更不用說在密集的機器中間所冒的生命危險了。……至於工人的福利設施就根本談不上了」。「這樣,他們實際上就是宣布,工人的肺結核和其他肺部疾病是資本生存的一個條件。」馬克思的利益共享思想是在其對剩餘價值理論深刻闡釋中提出來的,其實質也就是剩餘價值分配理論,目的是揭露按資分配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制度的剝削性和局限性,進而指出資本佔有剩餘價值的最終結果自然是資本主義制度將被新的更高級的社會制度所取代,進而實現社會價值的全民共享。從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和利潤的被剝削、被掠奪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其經濟理論中蘊含著豐富的利益共享思想,即工人與資本家應該共同分享價值增值。恩格斯也指出,生產力是人類社會發展中最革命的因素,它總是在不斷地為自己尋找著向前發展的道路。因此,隨著「新的革命的生產力」的產生,也同時意謂著「多數人」發展的可能性在不斷地增加。恩格斯在1892年指出:「當英國工業壟斷地位還保存著的時候,英國工人階級在一定程度上也分沾過這一壟斷地位的利益。這些利益在工人階級中間分配得極不均勻:取得絕大部分的是享有特權的少數,但廣大的群眾至少有時也能沾到一點。」這就是說,隨著生產的發展、創造的價值的增加,被剝削者的狀況也是可以隨之得到改善的。而被剝削者狀況的改善,勞動者和資本所有者的矛盾就會趨緩,但也只是僅此而已,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只有消滅私有制。

西方經濟學諸多流派中,其理論內容異彩紛呈。從利益共享的視角下對其進行梳理可以發現,西方經濟學中對勞資關係的相關研究可以追溯到亞當·斯密。在討論勞動分工和社會分工問題時,斯密就認識到「在文明社會,雖然實行分工,但卻沒有平等的分工,因為許多工人沒有工作……負擔著最艱難勞動的人,所得的利益反而最少。」斯密發現了在勞動者和資本所有者之間,二者既存在著矛盾衝突也存在著共同利益基礎上的共享合作。斯密指出,「勞動者盼望多得,僱主盼望少給。勞動者都想為提高工資而結合,僱主卻想為減低工資而結合」,最終由勞動力市場供求均衡決定了工資水平,因此「就長時期說,僱主需要勞動者的程度,也許和勞動者需要僱主的程度相同」。德國經濟學家杜能也對利益共享問題有過深刻分析。他認為,政治鬥爭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唯有在經濟領域實行利益共享的制度才能克服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兩大階級之間的根本對立,即勞動者工資不應僅為必要生活資料,而應該是必要的生活資料再加上一部分剩餘資料。勞動者在獲取基本工資的基礎上還應該得到投資的利息收入,進而使每個勞動者皆成為所有者。可見,杜能對馬克思廢除資本主義私有制的主張是持反對意見的。法國經濟學家薩伊的「三要素論」、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的「四要素論」、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的「人力資本論」等理論中都蘊涵著豐富的利益共享思想。薩伊認為,土地、資本和勞動都是商品價值的源泉,都參與了價值的創造,三種要素的所有者都應該參與價值共享。土地所有者得地租、資本家得利潤、工人得工資,這就是薩伊生產要素分配的「三位一體公式」。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儘管有其庸俗性的一面,但是卻為利益分享思想的產生奠定了基礎。馬歇爾認為,資本、勞動、土地、組織等四種要素共同創造了國民收入,分配就應該在四種要素所有者之間進行。馬歇爾將企業家憑藉其經營管理的經驗獲得的收入看作是合理的,這既是對企業家人力資本價值及其參與利益共享的肯定,也有力地支持了企業家與其他生產要素所有者共同參與價值分配的利益共享思想。舒爾茨認為,人力資本是作為依附於人身上的資本,體現為人身上的各種知識、勞動與管理技術和才能等。人力資本作為影響經濟增長的內生變數,以其作為標準來分配剩餘索取權,才能實現真正的激勵和最優的產出水平,才能促進一國國民素質的提高,那麼,賦予人力資本所有者共享經濟利益的權利自然是正當的。作為經濟理論重要組成部分的分享經濟理論自20世紀70年代經美國學者威茨曼進行系統研究後享譽世界。這一理論的提出在西方學術界產生了重大的轟動效應,被稱為是「自凱恩斯理論之後最卓越的經濟思想」。1984年美國學者馬丁·L.威茨曼在他出版的《分享經濟》一書中提出了分享制度的概念。他認為,分享經濟制度指的是工資與某種能合理反映企業經營指數相聯繫的分配製度。在分享制度下,職工與資本家一樣可分享企業利潤和剩餘價值。威茨曼在企圖不改變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前提下,通過分配方式的變革,利用利益分享改革資本主義經濟運行機制,進而緩解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威茨曼的利益分享理論主要側重於學理分析,而對利益分享制度的操作進行具體設計的是英國經濟學家米德。米德認為,社會資源由全體民眾共同所有,通過社會分紅能夠做到兼顧公平與效率。他以勞動者是否擁有企業資本和參與控制企業作為標準,把各種不同分享形式歸納為員工持股計劃、勞動者管理的合作社、純利潤分享、純收入分享及有區別原則的勞動資本合夥制。威茨曼和米德的利益分享理論是現代西方共享經濟理論的代表性成果。之後的其他西方學者在他們理論的基礎上,對利益共享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的充實和拓展。儘管如此,西方學者對於勞資利益關係的分析還是更多側重於勞資關係微觀層面,其研究也更多關注於應用方面,並未將勞資利益關係放置在整個社會宏觀層面,更不能站在馬克思主義立場上對其本質進行研究,這自然是與整個西方經濟學的價值取向直接相關的。1984年美國學者弗里曼出版了經典著作《戰略管理:利益相關者方法》,提出了利益相關者管理理論。他強調了利益相關者的結盟對於分析的重要性。他認為,利益相關者結盟會在其之間形成一種合力,管理者應該對於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同行為、利益、信念或者目標進行環境掃描,然後根據經濟、技術、政治和管理的影響考察利益相關者群體的利益,以及他們對利益相關者結盟情況的影響。利益共享思想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明確了勞動主體各方都有權利在經濟上享有相應的利益。在追求利益的激勵和規避風險的壓力下,各個主體的內在動力都會得到極大釋放。

利益共享思想在勞資關係領域中的運用,緩解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勞資矛盾和衝突,為西方社會由工業革命時期激烈的勞資衝突嬗變為當代勞資關係的相對協調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二、利益失衡與勞資衝突

在資本主義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進程中,由於資本主義制度決定了其分配不公,資本主義剝削制度致使貧富差距拉大,城鄉差距拉大,工農差距拉大,財富向資本家一邊積累,廣大勞動者收入低下,影響勞動者的積極性,對經濟發展極為不利,同時,低價勞動力逐漸顯示不足,勞動力成本加大。勞資矛盾、社會矛盾激化,導致社會危機,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階級矛盾不斷衝突,社會動蕩,政局不穩,經濟發展停滯。[8]改革開放後,外資企業進入我國,私營企業大批湧現,許多大型國有企業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大批國有中小企業放開搞活,股份制和中外合資企業相繼建立,企業真正走向市場,這些轉型使得我國企業的勞動關係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勞資關係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前所未有、亟待解決的問題。勞資矛盾和衝突日益加劇,而勞資衝突與利益分享失衡直接相關。利益分享失衡是由於強勢的資方對弱勢的勞方的利益的侵佔,資方依賴其掌握資本的優勢,實行對勞方的利益的剝奪,使勞方更多地承擔了風險。目前在中國主要體現在經濟利益分享失衡和權利利益分享失衡兩方面。

在經濟利益分享失衡上,首先表現為勞資收入分配失衡。從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來看,近年來,在初次分配中勞動收入所佔的比重呈現階段性逐漸下降趨勢。1978年勞動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42.1%,到2007年下降到39.7%。同期,資本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上升了大約20個百分點;2007到2009年由於實行最低工資制度這個佔比反彈到47%;2011年由於勞動力過剩的影響,勞動所得在國民經濟分配中的比重下降為44.9%;2012年為45.59%,仍然較低。而在市場經濟體制相對比較完善國家中,初次分配後勞動所得佔GDP的比重,美國接近70%,其他國家和地區大多在54%—65%,我國在這方面明顯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其次,資方拖欠、剋扣和壓低勞動者工資的現象經常性出現,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企業表現明顯,這些企業往往根據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這就容易出現勞動者的工資標準不僅嚴重偏低,還得不到保障,並經常性出現企業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隨意剋扣和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現象。2011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對「惡意欠薪」行為入罪作了具體規定,《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嚴厲懲處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但真正落到實際遭到處罰的企業卻不多,致使欠薪事件愈演愈多。2012年1至11月,全國因企業拖欠工資引發的百人以上群體事件190起,占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問題引發的百人以上群體事件總數的50.8%。2012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辦理拖欠工資案件21.8萬件,較上年增長7.5%。[9]除此之外,資方甚至還經常利用延長勞動時間等方式變相把勞動者的工資壓縮到最低工資水平以下,降低勞動者的實際工資。儘管《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的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但許多非公企業置法律規定於不顧,私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有時甚至取消正常休假日,甚至是國家法定節假日有時也得不到保障。在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季節性較強的行業中,如紡織、建築等行業容易出現在淡季時大量裁員,而到了旺季,又延長勞動時間、增加勞動強度的情況,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在權利利益分享失衡方面,勞方和資方都不同程度存在這一問題。在勞動者一方,主要表現為勞動保護權益和社會保障權益的短缺。在勞動保護權益方面,資方為了降低生產的成本,經常故意減少各種非生產性的投入,包括為勞動保護提供的基礎性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投入的減少,通過犧牲勞動者的人身安全以降低投入的成本,使勞動者缺乏應有的勞動安全保護,導致工作環境惡劣,工傷事故頻發,中毒現象和職業病成為普遍現象,給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帶來極大的損害。在社會保障權益短缺方面,社保投入對資方來說,只有成本沒有收益,資方缺少該方面的積極性,是一種被迫行為。我國的社會保障覆蓋面在總體上還是較低,只有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超過50%,其他社會保險的參保率都低於50%。目前社會保障制度仍處於城鄉二元分割狀態,社會保障資金的發放又僅僅實現了省際統籌,有的省份省際統籌都沒有實現,流動的勞動者在退養老保險費的時候,只能拿到個人賬戶的那一部分,社會統籌部分被留在工作當地,根本到不了勞動者手中,這種社會保障制度的缺陷,使得資方更傾向於將社會保障費轉化為利潤,而勞方願意將社會保障費轉為現金。一些大型非公企業往往能夠給全體員工交納社會保險,但是大都以員工工資的最低基數作為繳納標準。很多非公小私營企業對於社會保險費一般是選擇性交納,交納的對象一般都是近親屬或有社會保障權益意識的員工。經過調查,有近60%的企業沒有給勞動者上任何保險,即使參保的企業,其保險範圍也僅集中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另一方面,權利利益分享失衡也會表現為勞動力使用一方即資方權益的受損。有的勞動者置資方的利益於不顧,認為自己只是勞動者,資方的經營業績與自己無關,不關心資方的未來發展,缺乏對資方應有的關注度和責任感,生產出的產品質量低劣,增加了企業的成本,使企業蒙受損失。很多科技含量低、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在面對巨大的市場競爭壓力的同時,往往還面臨著被員工隨時炒魷魚的危險,在很多時候,勞動者在沒有事前告知的情況下,突然離職,資方為此甚至要承擔很大經濟損失。即使簽了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流動性大,有相關的條款也無濟於事。上述由於勞動者缺乏責任感引發的勞資矛盾也屢見不鮮。

利益分享失衡往往造成勞資雙方矛盾和衝突。近年來,勞資衝突產生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根源是勞資雙方利益分享失衡,並逐漸成為影響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不穩定的突出因素。2008年以來,勞資爭議和群體性事件呈急劇增加的趨勢。僅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2012年1至9月,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47.9萬件,同比增長11.9%;涉及勞動者66萬人,同比增長19.4%。在群體性事件方面,據全國總工會統計,2012年1至8月,全國共發生圍繞工資糾紛的規模在百人以上的集體停工事件120多起,發生在19個省、規模在30人以上的270多起。中國社科院法學院研究所發布《2014年中國法治發展報告》,對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近14年間的群體性事件特點進行了梳理,發生在中國境內百人以上的群體性事件871起,其中影響比較大的勞資衝突事件,有「吉林通鋼」事件、「南海本田」事件、「富士康跳樓」事件等。根據廣東省有關方面的統計,廣東省在2015年因欠薪問題引發的30人以上的群體性事件高達數百起,佔全省3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70%以上。廣州、東莞、中山等地連續發生多起千人以上工人罷工事件,抗議相關企業的裁員等舉措和當地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勞資矛盾激化的結果通常會使矛盾由經濟層面的個別企業或行業的局部矛盾擴展到社會,由勞動領域的衝突擴展到廣泛的社會領域,由經濟矛盾上升到社會矛盾,特別是一些極端維權行為容易產生示範效應,強化了矛盾的擴散性和連鎖性,影響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安定,增加政府的治理成本,甚至造成民眾對政府信任的喪失,從而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安定。總之,相對於馬克思恩格斯所處的時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資衝突的重要特點在於擺脫了階級對抗的性質,勞資之間的矛盾在性質上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本質上具有非對抗性,是可以協調的。在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利益共享體現的價值取向與和諧社會的目標不謀而合,從一定意義上講,勞資雙方利益的共享是等效的和諧勞動關係。

三、當前和諧勞動關係的基點是勞資雙方利益的均衡分享

和諧勞動關係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勞資關係和諧程度在某種意義上會決定社會和諧度。當前我國社會轉型中出現的社會矛盾和衝突,顯然會影響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的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明確和諧勞動關係的基點,而利益共享則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基點。

勞動者利益的特殊保護是和諧勞動關係的基本要素。在資強勞弱的基本格局下,利益共享理論內涵著對作為弱勢一方的勞動者的利益加以特殊保護的內涵。通過表面上不平等的制度設計,矯正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從而促成勞資雙方利益的均衡,最終實現結果公平,達成形式公平與實質公平的統一。從勞動和資本在財富創造中的不同作用來看,特殊保護勞動者也是理所當然的。勞動者作為勞動關係中重要一方,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其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考量社會公平正義的永恆主題。產生於近代的勞資關係從開始就埋下了不平等的種子,直至勞動契約的法律約束產生,勞動關係仍難以平等。馬克思主義認為,不同主體由於和生產資料的關係不同,階級地位不同,在他們相互交往的關係中不存在完全平等的關係。由於勞動者不擁有生產資料,在與生產資料所有者一方的博弈中,既無資本又無經營權,只能依靠勞動收入來滿足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在勞動關係中處於被動地位,是競爭中的弱勢群體。而勞動力使用者一方處於強勢地位,不僅掌握著勞動者的僱傭權和辭退權,而且掌握著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企業的經營權以及大量信息,壟斷著勞動力市場上勞動力價格的話語權。從財富的創造的角度來看,勞動者的勞動是財富的主要創造者,而勞動力使用者雖然也參與財富的創造,但主體仍然是勞動者。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的弱勢地位決定了勞動者的利益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基礎,勞動者和勞動力的使用者的利益平等只能建立在對勞動者的利益特殊保護上,和諧勞動關係必然要求勞動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所以,對勞動者利益給與特殊的傾向性保護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一個基本因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使用者一方由於擁有生產資料以及豐富的社會資源,在社會分工中的地位要優於靠出賣勞動力的勞動者。勞動力使用者一方固然會本著追求最大化的單位效益在運作,其通過道德約束克制其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行為的可能性很小,將勞動者用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是必然的,因此,要實現社會和諧發展,必須將保護勞動者一方的利益視為勞動保護的第一要義。

賦予勞動力使用者一方相應的利益也是和諧勞動關係構建的應有之義。但是,近期以來由於「資強勞弱」的基本格局沒能得到有效抑制,勞動者一方的利益受到侵蝕的現象經常性出現,使得「抑資揚勞」的聲音自然佔據了學術界和社會輿論主流。毛澤東曾就解放初期私營企業勞資對抗的問題指出:「如果勞資雙方不是兩利而是一利,那就是不利。為什麼呢?只有勞利而資不利,工廠就要關門;如果只有資利而勞不利,就不能發展生產。」在毛澤東看來,如果做不到「勞資兩利」,就意味著出現了利益分配上的「勞資」雙方的不均衡,自然也就談不上勞資雙方的合作。因此,糾偏是必要的,但不能矯枉過正。勞動者利益的特殊保護並不是以犧牲勞動力使用者一方的利益為代價的,並不意味著勞動力使用者與利益無緣,相反恰恰是勞動者一方利益得以維護的基礎。正如一枚硬幣的兩面,弱者與強者是相對而言的,而不是絕對的。就勞動權益而言,弱者和強者應當是平等的,都需要保護。勞動力使用者如果沒有了利益的追求,也即失去了從事生產經營的內在動力。勞動力使用者一方的生存和發展,要依賴強勁的經濟效益作支撐。而經濟效益要通過勞動利益的優勢來維持。如果勞動力使用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就會直接影響經濟效益,沒有了經濟效益,無所謂生存和發展。俗話說,大河無水小河干。從一定意義上講,勞動者和勞動力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也就是大河與小河的關係。經濟效益既是勞動者從事勞動的重要目標之一,還是勞動者進行生產不可缺少的基礎條件,也是勞動力獲得報酬、享有勞動權益的源泉。也就是說,只有勞動力使用者利益得到保護,才能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否則,勞動者的利益就缺少物質基礎,或者只能在低水平上循環。因此,勞動者利益和勞動力使用者的利益具有根本一致性,在特殊保護勞動者利益的同時,對勞動力使用者的利益也要予以保護。如果特殊保護勞動者的利益超過了合理的限度,而勞動力使用者一方的利益不能得到法律的照應,其利益受損必然會波及勞動者,最終也將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和諧勞動關係就是在勞動者與勞動力使用者之間構建「和則兩利」的雙贏關係,讓社會成員共享社會共同利益,即利益共享。勞動者與勞動力使用者之間是平等合作、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就是要尋找一條使勞動者和勞動力使用者之間協調利益關係的途徑,使雙方都能獲利。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不能否定資本已經發揮並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將繼續發揮的重大作用,所以,馬克思即使是在批判資本主義私有資本所有權時,也沒有否定過資本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為人類社會發展所起到的積極作用。馬克思強調了資本和勞動作為生產的兩個最基本要素,資本所有者和勞動力所有者雙方在利益上存在著相互依賴的關係。他認為,雖然工資決定於資本家和勞動者之間激烈的鬥爭,但資本家還是會付給工人一定數量的工資,以使其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只有這樣才能使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得以維繫。馬克思還深刻地道出了資本和勞動二者之間的關係:「如果資本不僱傭工人,工人就會滅亡。如果資本不剝削勞動力,資本就會滅亡,而要剝削勞動力,資本就得購買勞動力。」「斷言資本的利益和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事實上不過是說資本和僱傭勞動是同一種關係的兩個方面罷了。」馬克思認為,勞動是「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結合。人的因素指的是勞動者,物的因素指的是生產資料即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等。「使他們連在一起並發生關係的唯一力量,是他們的利己心,是他們的特殊利益,是他們的私人利益。……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預定的和諧下……完成著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體有利的事業。」具體來說,儘管勞動關係主體雙方有著各自的利益,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有著不可避免的矛盾,但在勞資關係這一統一體中,二者又有著共同的利益。只有勞資雙方對各自不同的利益予以承認,形成共識,才能進行溝通、協作,才能極大地提高生產率,也才能最終最大化實現各自的利益。在當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和資本的利益同樣也是密切相關的,正確處理二者的關係,實現二者利益的共享,使勞資關係得到和諧發展是有可能的,也是能實現「勞資兩利」的,但這將是一個長期的博弈過程,科學地確定兩者之間利益的比例劃分將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和深化研究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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