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的那面金牌,在奧運史上至少有五層含義 | 冰川觀察
金牌是個好東西,國家、民眾、商人的看法都大同小異,強調「全民健身」、「重在參與」一點也不錯,但將這些和「更快更高更強」對立起來,則並無太多道理——的確,不論過去或現在,都有一些國家、地區奧運會上奪金牌如探囊取物,全民體育卻乏善可陳,這種狀況當然應該扭轉。
1936年德國柏林第11屆奧運會開幕式。冷戰期間蘇、美同樣將奧運獎牌榜當作「和平競賽」的「沒有硝煙的戰場」,兩大陣營都在不同程度上將奧運金牌榜之爭視作「社會制度優越性之爭」,並且為在金牌、獎牌之爭中佔得上風不惜一切代價。其中又以在「和平競賽」中處於下風的蘇聯東歐集團更甚,蘇聯人率先將「舉國體制」發揮到極致,鍛造出多個項目的「金牌工廠」,而當時的東德更為了在金牌榜、獎牌榜上壓倒西德而絞盡腦汁,不僅在重點競技項目上不惜玩「田忌賽馬」的把戲,放棄投資大、見效慢、獎牌數少的大球類、集體類項目,重點攻投資少、獎牌數多的個人項目和冷門項目,甚至不惜玩「集體嗑藥」的極端手段。在一些項目上,蘇聯東歐集團利用當時奧運「只允許業餘選手參加」的規則漏洞,大搞「專業打業餘」的「不對稱玩法」,同樣是「炫耀國力式」金牌、獎牌情結的極端體現。2、振奮民氣式的金牌情結持「振奮民氣式」這種金牌、獎牌情結的國家往往正處於發展進程的節點,希望借奧運金牌、獎牌榜上的出色表現振奮民氣,推動國家的復興或發展。如1964年的日本,就曾藉助主辦奧運的契機,以及日本代表隊在獎牌榜上的出色表現(16金、5銀、8銅,29枚獎牌,列金牌總數地3,獎牌總數第4),向日本全國及全世界宣告戰後日本已成功擺脫了「戰敗綜合症」,步入經濟、社會發展快車道。1988年韓國也曾用同樣的手段,借漢城奧運的獎牌榜(12金、10銀、11銅,33枚獎牌,列金牌總數第4、獎牌總數第5)吹響了「漢江奇蹟」的衝鋒號——當然,其因「金牌情結」作祟而過度發揮「東道主優勢」,也成為永遠的爭議。
1984年,許海峰贏得中國第一枚奧運金牌。毋庸諱言,1984年中國恢復奧運席位後獲得15枚金牌,曾被視作「國運興球運興」的典範,而2008年北京奧運的金牌總數第一,則被許多國人津津樂道為「中國躋身世界大國行列」的標誌,這種金牌、獎牌情結,似也應歸入此類。這類金牌、獎牌情結最大的副作用,除了可能導致某些人為追求金、獎牌不擇手段外,還可能因某次賽事金牌、獎牌獲得較少,而令人產生「球運衰則國運也有問題」的反向推論。3、歐美獎牌優先式慣例一些發達國家重視獎牌數遠超過金牌數,認為相對於過分注重「塔尖」的金牌榜,代表性更強的獎牌榜更能體現一個國家體育綜合水平的厚度,群眾體育、體育科技的發達,以及國力、綜合實力和衛生健康水平等。這些國家在體育方面更重視普及,最典型的是美國,該國2012年時人均擁有體育設施面積16平方米(中國僅1.03平方米),社區體育中心的大多數體育設施是免費開放的,如足球場、網球場、田徑塑膠跑道等,部分設施(如室內泳池、室內冰場)因需要維護而收費開放,費用也很低廉,大眾化體育設施品種豐富、數量充足,商業化的健身中心和高檔球場反倒是極少數。儘管美國擁有世界上最發達的職業體育,但田徑、游泳等金牌大戶都是業餘運動員當家,他們能否賺到大錢,更多要看商業廣告收入,而國家的投入和獎勵都很有限。
各國獲得奧運獎牌的總數。在美國、加拿大和許多歐洲國家,奧運戰績歷來是使用「獎牌榜」而非金牌榜來排列和比較的,如果一個國家獎牌總數是10枚,哪怕是2銀8銅,一塊金牌也沒有,其排名也會在9金0銀0銅的國家前面。不但電視直播如此,報紙、廣播,甚至賽事期間一些商場、活動中心所組織的活動里,「獎牌榜」也一定是標準的排列法,而絕不會出現先論金牌、後論獎牌的現象。可以說,這種重獎牌總數、輕金牌數的排列法,在美國等國體育文化中被視作理所當然,是無需多做解釋的慣例。2008年北京奧運,中國以51枚金牌壓倒美國的36枚奪取金牌總數排第一,但美國觀眾對此卻並沒有感到特別大的震撼,因為在他們所習慣的奧運成績榜上,美國仍以獎牌總數110:100領先中國一截。4、重點突出式的奪金策略「重點突出式」這類國家重視金牌、獎牌數,但國力有限,不得不「有所為有所不為」,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最有希望取得好成績的特長項目上。這一類也可分為「始終如一型」(如古巴一直堅持發展拳擊,牙買加是短距離徑賽,肯亞和衣索比亞等非洲國家是中長跑……自參加奧運至今從未變過,也的確回報豐厚)、「暫時過渡型」(如日本戰後曾將柔道、體操、游泳和乒乓球,韓國曾將跆拳道等當做「突破口」,但確信國力上升到一定程度後就改變這一模式,轉而效仿同等規模工業化國家的常見模式)和「劍走偏鋒式」(如前面提到的前東德等)等等。
牙買加人尤塞恩·博爾特是6枚奧運金牌的得主。這種模式有助於一些小國、窮國在投入有限情況下獲得好的金牌、獎牌榜收穫,卻不利於體育競技水平的全面提高,因此有條件的國家在獲得突破後往往選擇放棄這種模式。「重點突出式」的一個突出變例,是「東道主紅利」,有統計稱,自1988至2000年共5屆奧運,東道主都佔盡便宜,以至於它們在參加下一屆奧運時,金牌總數平均比「主場」低了32.8%,而高盛對1972-2008年夏奧會東道主金牌榜所作統計更表明,這些國家當東道主時贏得的獎牌數,比不當東道主時多出54%。2006年英國為爭取在6年後的倫敦奧運有所表現,藉助1997年成立的專門團隊「英國體育」,發放「倫敦奧運周期資助」3.12億英鎊,該團隊CEO利茲.尼克爾坦言,英國「不僅僅要參與,關鍵是要贏」,而這個團隊當初的成立,正是受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英國僅獲一金(比剛獨立不久的哈薩克還少兩枚)刺激所致——從這點也可看出,即便成熟、發達國家,也很難對金牌、獎牌情結徹底釋然。但一旦東道主「卸任」,「東道主紅利」也就戛然而止,比如英國,本屆奧運就早早宣布「獎牌獲得者零獎金」,有人戲言,這恐怕是在為「倫敦周期」還債。5、對獎牌淡然視之的加拿大淡然視之式突出的範例是加拿大。這個國家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創下有史以來東道主「零金牌」的空前絕後紀錄,但加拿大人雖對那屆奧運的組織和財政不滿,對這樣的比賽成績單卻反倒沒什麼意見,在當年的主體育場外矗立著一座紀念碑,上面刻著所有當年奧運冠軍的名字,沒有一個加拿大人,當地人毫不在意,有時還有人和這座碑合影留念。2012年加拿大派出331人(其中運動員279人)的龐大代表團,卻僅獲得1金、5銀、12銅,共18枚獎牌,列金牌總數並列第36,獎牌總數第13,但該國上至奧委會、下至普通國民卻依舊對奧運熱度不減,幾乎聽不見抱怨之聲。本屆加拿大又派出518人的空前龐大代表團(其中運動員313人),參加37個大項的比賽,但「獎牌期望值」卻只有「金銀銅不論」的19枚(即比上屆多1枚),以至於被一些北美體育媒體戲稱為「奧運史上獲得過獎牌國家中投入產出比最差的」,對此加拿大人依舊不以為意。
里約奧運會開幕式上的加拿大代表團。對於奧運,加拿大人有自己的理解,他們認為觀看精彩的比賽是最重要的,至於勝負那只是第二位的,不必把多或少一面獎牌看得那麼重,為多撈幾面牌一擲千金更沒必要,只要運動員儘力,拿了牌高興,不拿牌也沒什麼。加拿大人能有如此心態,除了社會風氣和個人素質的關係,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加拿大人的體育觀。很難用一句話概括加拿大究竟是體育強國還是弱國,除了若干冬季項目,加拿大在國際競技體育競爭中並無多少亮點,但其國內的體育普及程度卻讓人刮目相看。我所居住的小城素里,乒乓球、跆拳道、柔道、女足等俱樂部隨處可見,每個社區都有設施完善的體育場所,網球場、籃球場、帶塑膠跑道的草皮足球場等,許多都免費開放,供市民鍛煉,各種業餘俱樂部和聯賽也展開的如火如荼,不論政府或民眾自己,在這些普及性、群眾性、社區性體育投入上都不吝花錢,我家附近的兩處免費開放體育場,原本設施已經很好,但3年間已翻修了兩次。說加拿大政府在體育上「小氣」,其實是專指高水平競技體育方面。體育的普及讓很多加拿大奧運觀眾都成為不折不扣的「內行看門道」,由於自己對體育和項目並不陌生,因此也更能體會運動員的艱辛和努力,不容易因為成績的高低起伏而過於激動、過度反應;不僅如此,整個社會也形成了「錦標重要,但大家的身體更重要」的體育理念,對於成績不作苛求,也可從這裡找到一些理由。
加拿大多倫多白求恩中學足球場。但這種「淡然」也是有前提的——加拿大人並非沒有「獎牌情結」,而是覺得自己的強項並不在夏季項目上,因此目標定得很低。如2012年倫敦奧運,加拿大奧委會賽前給出「16枚獎牌」的目標,雖只得1金,但獎牌總數18枚卻超額完成任務(前面提到北美人重獎牌總數而輕金牌總數),因此上下都覺得「滿載而歸」,而此屆喊出19枚獎牌的期望值,已被公認為「罕見的高目標」。不過在加拿大人引為自豪的冬季項目、尤其「國球」冰球方面則完全兩樣:加拿大前總理哈珀已連續兩屆冬奧會就男女冰球比賽勝負和美國總統奧巴馬賭啤酒,而兩國政府發言人則會「賭球衣」——輸掉比賽一方的政府發言人,比賽翌日的記者會要穿對方國家隊球衣亮相。6、奪取獎牌和全民體育同等重要總體上講,儘管現代奧運最初的宗旨,是「業餘運動員的競技盛會」,但近年來早已變得越來越名不副實,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冠軍、金牌的廣告效益和贊助價值,遠比亞軍、銀牌高出幾個數量級,而「重在參與」的普通選手除非具備特殊「賣點」,則連最基本的贊助都很難獲得。近幾十年來的奧運賽場,是「勝者為王」的賽場,那些熱門項目的冠軍身價百倍,迅速致富(剛退役的菲爾普斯據《福布斯》雜誌推測,身家至少有4000萬美元),即便冷門項目的金牌也價值連城,而只獲得銀牌、銅牌,或連這些都無法獲得的選手,則不得不為自己的後半生重新奮鬥一回。
2012年倫敦奧運會中,菲爾普斯獲得了四枚金牌。當代社會崇尚個人價值,鼓勵成功者,商業資本更具有逐利的天然本性,推崇冠軍、金牌,將他們塑造成英雄、偶像,是順理成章、無可厚非的,即便偶或營造幾個「悲情英雄」,也仍然是這種「贏家通吃」體系的補充和陪襯。當人們讀到諸如《卡爾.劉易斯 一個美國英雄的故事》,看到《烈火戰車》這樣的影片,並為其中情節所感動時,您會真的相信,金牌對這些選手,以及這些選手的同胞並不重要?即便在市場化國家裡,官方為鼓勵運動員爭金奪銀,拿出一些補貼、獎勵,並對冷門項目給予某些關照,也並非罕見的事,如法國就為2012年奧運金、銀、銅牌得主分別設立5萬、2萬和1萬歐元獎金,法國「有問必答網」計算後表示,法國納稅人預計將為法國代表隊的奧運之行花費11344946歐元。本屆奧運前夕,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也紛紛開出「獎牌賞格」,如法國宣布「和上屆持平」,德國金銀銅牌分別獎勵2萬、1.5萬和1萬歐元,美國則是2.5萬、1.5萬和1萬美元……相對而言,發展中國家「賞格」更高,個中道理一如前文所言,它們相較於轉向注重群眾體育的發達國家而言,更需要金牌、獎牌所帶來的「民氣振奮效應」。由此可見,金牌是個好東西,國家、民眾、商人的看法都大同小異,強調「全民健身」、「重在參與」一點也不錯,但將這些和「更快更高更強」對立起來,則並無太多道理——的確,不論過去或現在,都有一些國家、地區奧運會上奪金牌如探囊取物,全民體育卻乏善可陳,這種狀況當然應該扭轉。
但這並不意味著「奧運爭金」和「全民體育」是對立關係,更不意味著在這些國家裡,投入到奧運周期的錢變少了,投入到群眾體育的錢便會自然多起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金牌、錦標是多數人樂見的,為此花些錢,他們也未必不樂意,關鍵是這些國家的決策者不能「替大夥做主」,為多弄幾面金牌而大灑老百姓的錢,卻渾不顧錢的主人是否高興,更不能為了一時的虛體面,為了自己的高興,而讓大伙兒不高興。只要以上這些沒問題,在奧運追逐金牌,又有什麼問題?金牌本來就是個好東西么。長按二維碼,向作者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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