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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藥物熱」

  「藥物熱」是指在使用藥物治療疾病的過程中因藥物導致的發熱。「藥物熱」通常在服藥6~10天後發生,最短者為1小時,最長為25天。能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多種,近年來,尤其是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藥物熱」時有發生。有人統計,其中常見的有魯米那、解熱鎮痛葯、磺胺類、奎寧,抗生素有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鏈黴素、氯黴素、先鋒黴素、萬古黴素、灰黃黴素等。  「藥物熱」常伴葯疹,也有不伴葯疹的單純性葯熱。「藥物熱」表現有惡寒(或寒戰)發熱,熱型有弛張熱、稽留熱或微熱。還可伴有周身不適、頭痛、肌肉疼痛、關節痛、淋巴結腫痛和消化系癥狀等,繼而出現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皮疹呈多形性對稱性分布,並往往伴有瘙癢或燒灼感。皮疹類型有猩紅熱樣紅斑、蕁麻疹及麻疹樣紅斑、固定性紅斑等。嚴重的葯疹可表現為剝脫性皮炎。皮疹嚴重者,停葯後熱度可持續較長時間。  目前,人們自行使用非處方葯更增加了引起「藥物熱」的機會。老年人因對藥物的判斷力較差,更容易引起「藥物熱」。因此,老年人應嚴格按照醫生的要求用藥,必要時由家人協助給葯,切不可盲目用藥。一般而言,在應用抗生素的療程中,如病情已改善,體溫下降或已趨正常之後再度上升或熱度重現者,應考慮藥物熱的可能。一旦出現「藥物熱」應立即停葯,並找醫生說明情況,對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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