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用法律維護道德人性之美

斯涵涵

7月24日15時左右,家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的17歲女孩胡伊萱在去同學家途中,遇到一名假裝肚子疼的孕婦,請求其幫忙扶自己回家到樓上,女孩卻沒意識到,善良卻葬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當將孕婦送到樓上後,在家等候的丈夫面露凶光,欲對女孩性侵,女孩反抗被二人用被子蒙頭窒息而死。(《黑龍江晨報》7月31日) 孕婦是個溫馨的片語,代表一個小生命的成長,一個家庭的幸福,而社會對孕婦的特殊對待,不僅是對其腹中孕育的小生命的呵護,也是社會文明的真誠體現。但是,假如有孕婦利用懷孕的特點、少女的純真善良,助夫作惡,直至將其殺害,怎不叫人失望至極,憤怒至極? 對於這個孕婦的作案動機,尚待公安機關審訊,然而,譚某「因出軌被丈夫發現想補償」也好,「因孕期無法同房」也罷,都無法掩藏其愚昧、兇殘的個性。人們常說,母愛是偉大的,無法想像,她在對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充滿憧憬和關愛之時,如何會對如花少女伸出魔爪?在她假摔騙到小萱之時,女性的自尊自愛、同性的互幫互助以及人性的善良、法律的威嚴都已蕩然無存。 我們為遇害少女悲哀,一個大腹便便的孕婦竟自甘做惡魔的誘餌,一次熱心的幫助竟讓女孩走上不歸路。離奇、荒唐的遭遇背後是社會誠信的重創,也是對法律和道德的雙重挑釁。在人們紛紛趕來為女孩送行的時候,嘆息和哀悼能否平復女孩家庭的悲傷? 雖然這是一起極端個案,然而,在真善美慘遭破壞、畸形暴力犯罪時有發生的環境下,此案是對母愛和信任的惡性透支,更引起社會極度惶恐與不安,將來當人們看到一個孕婦時,第一反應不是提供幫助,伸出援手,而是先辨認她的善惡,或是直接的冷漠拒絕,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懷孕者情何以堪?社會的溫情和文明又何在?因此,一定要用法律的利器維護道德、人性與公序良俗,安撫那不該逝去的美麗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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