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現代民族—國家結構與中國民族—國家的現代形成(中)

四、作為民族—國家的古代中國

  前文的闡述乃是為研究中國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所做的預備性研究。這項研究分析和考察了安德森和霍布斯鮑姆的學說(37),強化了他們學說之中那些被輕描淡寫然而卻重要的觀點,補充了為他們所忽略的重要因素,從而概括出了民族—國家的六個基本結構。在現代民族—國家研究領域裡尤其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安德森和霍布斯鮑姆著意迴避或忽略中國傳統的民族—國家的事實,造成了他們理論的地域局限性,從而大大損害了他們各自學說意義的一般性。我提出六個基本結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糾正他們那種褊狹的視野,旨在刻畫出民族—國家的一般性質。下面將進入本文的主題,中國民族—國家及其現代形成。

  中國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過程頗有異於歐洲民族—國家興起的過程,無疑,亦不同於亞洲其他民族—國家形成的途徑;同樣,亞洲其他民族—國家的形成也經歷了與西方道路相當不同的途徑。正是中國和亞洲其他現代民族—國家之間形成的差異和獨特性,使得安德森等人的理論在解釋這些現象時經常捉襟見肘,其論證不得不削足適履以符合他們的判斷。前文所概括的民族—國家的基本結構正好提供了理解中國作為民族—國家的合理的參照。在討論中國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之前,本文將首先考察中國傳統族類與國家認同的獨特性,其根本之點就是早在現代歐洲民族—國家出現之前中國就已經作為一個民族—國家而存在。下面的分析將為這個論斷提供若干簡要而關鍵的論證。

  第一,中國是一個早熟的現代國家。早在歐洲出現現代民族—國家之前,現代國家的基本結構和特徵在中國就已經形成,而這種結構建立之後穩定地運行了兩千多年。按照韋伯的國家理論以及現代國家的一般特徵,中國自從秦朝起就具備了如下一些現代國家的核心因素,即土地、人民、壟斷暴力的中央政權,以及從中央貫通到地方的統一行政系統——這就是中央集權—郡縣制(38)。

  這種統一的政治—行政治理體系之所以可能在技術上——事實上,這也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問題——依賴於中國古老的官僚制,是因為這種統治和治理方式建立在個人委託和信任的基礎之上,缺乏一系列的規範要求,政治共同體的公共事務與統治者的私人事務混合在一起而沒有區別。按照韋伯的理論,官僚制是一種現代的合理化的統治形式,與它對應的是私人式的統治,統治者通過個人親信、食客和宮廷臣僕來執行和落實他們的治理(39)。韋伯是官僚制理論的奠基者,迄今為止,也是這個理論的最權威的闡述者。在韋伯的論述中,中國傳統社會的官僚制往往就是一種典範。比如,韋伯認為,中國是一個最徹底地以科舉考試作為身份特權的基礎的國家,就此而論,中國在形式上可以說是現代特有的、和平化與官僚化社會的最佳代表(40)。在韋伯的理論中,官僚制有許多特徵,但最重要的至少包含如下幾個方面:(1)由通過規則安排、有明確許可權和等級、經常性工作和固定分工組織起來的體系;(2)公私的區分,或官員公務與私務之間的明確區分(41);(3)官僚製得以成立和取得統治權力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經濟和社會差異的相對齊平化,這裡韋伯提出了一個典型的例子:現代大眾民主制必然要以官僚製為工具(42);(4)貨幣經濟的發展乃是官僚制的前提;(5)官僚制之所以是合理化的產物,關鍵就在於,純粹的官僚制行政在其任何行動的背後,原則上都存在一套可以合理地爭論的理由體系,這就是說,基於某種規範的目的與手段之間關係的合理考量(43)。誠然,韋伯在談論中國科舉考試及其內容時並沒有把它與官僚制的這種需要聯繫起來,這與韋伯以及他的某些追隨者無法理解這種聖人理論的內容有關,因為這些以儒家學說為主的思想正是為中國官僚制提供了韋伯這裡所說的那種理由和規範。

  在中國歷史上,這種政治—行政治理體系與作為其基礎的編戶齊民制度同時從先秦的封建制中孕育,作為一種制度整體的兩個不同層面相互促進、共同成型(44)。行文至此,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即現代國家結構是民族—國家得以建立和發展的依託。正是在這樣的框架裡面,所謂的原型民族或其他族類才有可能自我塑造和發展成為現代的民族—國家。說得更準確一點,基本的政治結構是在先的,而民族—國家是後起的,誠然,民族—國家在其成長過程中又進一步促進和完善了現代國家制度和結構。

  第二,從秦漢起,齊民制度就開始逐漸孕育和發展起來,這一制度使得這個政治共同體中的大多數人——在現代之前主要是男性——在政治、法律和經濟等領域具有基本上同等的資籍,它也可以簡稱為政治—法律資籍。誠然,這種資籍在性質上和程度上都不同於現代普遍而平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權,不過,它確實為中國最大多數的男性庶民提供了成為各級政府官員的政治資格。除了人倫的特殊規定之外在法律面前受到同等對待的法律身份,以及包括契約自由在內的從事各種經濟行為的資格。這種資籍與中央集權—郡縣制和官僚制相互支持。齊民制度是普遍稅收的前提,而沒有這種普遍的稅收制度,傳統中國這種覆蓋廣大地域因而規模龐大的中央集權—郡縣制政權是無法維持的。齊民制度也為足夠的兵源、社會精英的廣泛來源以及社會基層的自治提供了條件和保證。

  第三,漢語始終用作統一的官方語言,而漢語本身也具有驚人的穩定性。漢語的書面語言兩千多年間雖經演變,但語法結構和書寫方式大體維持不變,而漢語音韻系統雖然歷經變遷,但很早起中央政府就不斷指定通用的語音系統,而士林階層、官僚體系和商貿體系,以及其重要性尚未得到充分揭示的一個重要的歷史現象,即作為政治、文化和經濟中心的城市的長期穩定的存在和發展,促進了適用於口語的通用的官話系統的形成和發展(45)。漢朝造紙術的發明和唐朝印刷術的發明不僅大大促進了漢語作為統一語言的穩定地位,而且使得中國的歷史、倫理規範、經典思想、地理和疆域的知識在理論上成為一種人人可得的普遍的資源(46)。官學體系、官方的和私人的圖書館同樣為漢語作為統一的通用語言的地位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值得指出的是,在那個時代,造紙術和印刷術對構成一個民族—國家的重要性要遠遠大於安德森等人所著意的資本主義印刷術對歐洲現代民族—國家構成的意義。

  第四,中國很早就建立了統一的教育系統和考試製度,即人們所熟知的官學和科舉制度,以及作為這兩種制度的基礎的私學體系(47)。反過來,私學體系之所以能夠長盛不衰,也在於得到了科舉制度和官學體系的扶持和促進。在現代資本主義形成之前,這些制度除了其他的卓越的功能之外,也從人才和觀念這兩個層面為語言和文字、道德規範、政治制度和思想的一致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對在漫長的歷史之中維持上述這些文明的體系和結構來說,它們的意義和作用是非凡的,儘管這並不意味,它們不包含或導致某些在現代觀點之下的嚴重缺陷。

  第五,在中國,自我認同與族類分別的觀念和爭論很早就出現了,這就是著名的夷夏之辨。從春秋時代,古代思想家就開始討論夷夏之辨。中國古代主流的思想主張,人並無天生的高低貴賤的區別,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主要來自後天的教育和環境。因此,在中國古代的主流觀念里,族類認同主要基於共同的文明規範、教化和禮儀,與種族——事實上,中國古代也沒有這個概念——和人的先天性質無甚干係,甚至與宗教也無關係。這一點與同時代的歐洲的主流觀念,當有霄壤之別。從整體上來說,這樣的觀念一直到歐洲的種族主義進入中國之後,才開始發生較大的變化。

  在中國歷史上,非華夏族類歸化為華夏族類乃是中國社會演進的一個主流,也是華夏族類壯大的重要來源和不斷發展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最早的歷史記載中,華夏的先民不僅與其他族類雜居共處,他們自身其實也是由不同的族類融合而成。一個得到大多數人承認的事實是,中國歷史上的主要民族漢族向來就是一個文化的族類,並非一個種族的群體。從傳說中的三皇五帝一直到中華民國的建立,所謂的漢族就是融合了許多其他民族而成其大的。而許多滿族人改籍為漢族,就是這個傳統最近一次的典型事例。當然,在歷史上同樣出現了另一個方向的身份改變,即許多華夏族類或漢人轉變為非華夏族類,譬如,東漢時即有漢人歸於烏孫,隋末戰亂,許多中國人(漢人)歸於突厥(48)。在清兵入關之前,大量的漢人自願入籍漢軍旗,變身為滿族。而在近幾十年間也有許多漢族人為謀得特殊的福利和待遇而改變身份為少數民族。

  第六,與第五點相關,綜觀而言,中國主體民族的形成是文明向心力和文化教化的結果。傳統中國的朝貢制度、藩屬制度和土司制度,就是這類教化觀念得以付諸實現的政治和社會制度。直到清朝末年,除了西藏和蒙古之外,在中國許多省區里,還保留有不少土司地區。雖然改土歸流是一項長期的政策,但在教化難以一時實行的情況下,保持不同族類在政治、經濟、文化乃至軍事上的相對獨立性,就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政策(49)。這種現象的存在,為傳統中國的認同保留了一種迴旋的餘地和過渡的方式,而不致造成過多的武力衝突和戰爭。但是,毫無疑問,無論是教化還是歸化,武力和戰爭依然是最後的手段。在中國歷史上,族類之間的戰爭甚至構成了中國歷史上所有戰爭之中的主要部分,有些戰爭是相當慘烈的。不過,在這裡要強調的一點是,中國這種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行之有效,亦即成本最低的制度卻也為中國的現代民族—國家轉型遺留了巨大的困難,而在現實的國際政治關係中,它成了中國國家治理、秩序和認同的軟肋。

  中國傳統的國家、族類和文明認同的另一個相當值得重視的特點,就是自上古以來一直維持到現代的氏、族傳統。這個特點造就了中國與西方和東方任何其他民族或國家之間的一個重大差異,大概只有猶太民族是一個例外,猶太民族具有與中國這一堅忍不拔地保持自己血緣世系的精神某些相似的傳統,但線索卻很不一樣。氏族傳統使得有記載以來的許多氏族和家族集團在漫長的歷史中保存了它們的譜系。譬如,春秋列國就來源於不同的氏和姓。而氏、姓和國又分別演變出新的姓氏。如果不考慮後來各種改換的情況,這些姓、氏及其家族的脈絡一直延續到了當代。在今天,中國許多家族和個人通過姓氏、宗譜依然能夠追溯至上古最早所屬的氏族和祖先。這個傳統無疑構成了中國民族—國家認同之中相當獨特的延續性和韌性,以及其意義難以估量的凝聚力。

  自秦漢之後,中國作為一個國家歷經分裂,在若干時期,自視為或被視為華夏文明繼承者的政權的領土收縮至十分狹小的範圍。而在這個以今天的中國領土為核心的區域內同時出現幾個不同政權的國家——其中或有一個以上的國家自視為或被視為華夏文明的繼承者。不過,這些國家領土範圍的總和常常擴展至遙遠的其他地區。另外,在中國國家權力範圍之內,還保留如西藏蒙古等藩屬和土司地區,但是,作為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郡縣制國家,它與羅馬帝國不同,與以後歐洲出現過的其他帝國更是完全不同。羅馬帝國僅僅是一個城邦國家與許多獨立的殖民地或佔領區之間的鬆散的聯合體,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是萬民法,即國際法,而非國內法。

  歐美不少學者曾經嘗試以羅馬帝國或其他帝國來比附中國。比如,白魯恂(Lucian Pye)不僅將古代中國,甚至把當代中國都比作羅馬帝國和查理曼的歐洲。白魯恂說,理解中國的出發點是:「中國不僅僅是諸民族—國家中另一個民族—國家。中國是一個裝成國家的文明。現代中國的進程能夠被描述為中國人和外國人合力把一個文明擠進現代國家那個任意的、受束縛的框架——這個來自於西方自己的文明破碎的制度發明——之中。從另外一個視角來看,中國的奇蹟在於它的令人驚訝的統一。用西方的說法,今天的中國彷彿是羅馬帝國和查理曼的歐洲存續到今天,並且一直在努力像一個單一民族—國家(nationstate)一樣運行」(50)。

  這一段話無非是要表明,中國只是一個由許多國家組成的帝國,不是一個民族—國家。中國不可能成為一個民族—國家,只可能分裂成若干民族—國家。對白魯恂的這個極其粗劣的判斷,僅僅從學術上來分析,可以說,缺乏最起碼的歷史知識的支持,他既缺乏羅馬帝國和查理曼國家的歷史知識,又尤其缺乏中國國家的歷史知識。如果我們從現實政治的角度來理解,它無疑包含著中國會分裂或將分裂的主張和斷定。

  不過,白魯恂的這個類比並不是他的發明,但其中所包含的論斷卻是值得分析的。其一,就如白魯恂自己所說的那樣,中國具有高度的統一性,這是羅馬帝國和查理曼國家根本缺乏的,尤其查理曼的歐洲具有比羅馬帝國更鬆散的關係,幾乎等於烏合之國的集合。前面的相關分析已經表明,中國國家的統一性由幾個基本結構來構成,並且它們是普遍貫徹的。其二,無論羅馬帝國和查理曼國家,都沒有中國那樣的周全和貫徹到底的行政系統和文官制度,更談不上普遍的稅收制度。準確地說,在它們那裡,上述那些基本結構在嚴格的意義上都不存在。其三,查理曼國家不用說,羅馬帝國也只是維持了幾百年時間,與中國作為一個國家的歷史久遠不可同日而語。

  白魯恂說中國是古怪的國家,挫敗的社會(51),其說法假定了這樣一個前提:即存在一般意義上的國家標準。但是,在實際的論述中,他根本不遵從多數人承認的國家的規定。因此,根據他的判斷,所有的國家都可以被判定為古怪的國家。至於挫敗的社會如果用來指傳統中國,那麼這也是一個出於許多誤解和若干知識缺乏的判斷。中國傳統社會確實是一個受到許多限制的社會,但是,如果要與西方傳統的社會比較,那麼就要根據實際的時段來做具體的對比分析。相對於歐洲現代社會之前的農村,亦即封建領地,中國傳統國家的社會要發達得多,兩者完全不在一個層級上面。多樣的宗教、鄉紳制度、宗族及鄉村半自治、民間教育,尤其是相當自由的經濟和勞動等等,在當時歐洲的農村基本闕如。與歐洲現代社會之前的自由的城市相比,中國傳統國家之中城市和鄉村的社會化程度則在政治和法律等方面要落後許多,因為歐洲那時的城市大都是獨立的或自治的,市政府是由市民選舉等方式產生。但是,這並不意味歐洲城市的所有方面都比中國傳統國家的城市更社會化。從一個歷史長時段來考察,儘管中國城市並非獨立和自治的,但城市成員的資籍平等在某些特定的歷史階段要比歐洲同時代的城市更加廣泛,而宗教的多樣化也是歐洲的城市所不及的。更何況,迄今為止,任何一種理論都無法清楚地解釋,中國傳統社會如何能夠維持如此許多大型城市(52),城市中的市民是以何種方式來從事生產等活動,他們如何組織起來,又是以何種資籍或身份生活於城市之中?按照白魯恂的論斷,這些城市中十餘萬乃至幾十萬的民眾千餘年來都一直生活在挫敗社會之中,顯然這些粗糙的、部分抄自勒南的論斷,難以有說服力。

  白魯恂試圖從傳統的中國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來解釋現實的中國國家與社會的關係。這種陳舊的套路完全否定了現代中國所經歷的巨大轉變,包括20世紀上半葉的革命和下半葉的改革。他也用這樣的套路比較歐洲與中國的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差異。因為歐洲歷史上就有與國家分庭抗禮的社會——在白魯恂眼裡,這就是教會(53)——所以,現在它們依然還有這樣的性質。無疑,這個簡單的倒推也同樣否定了歐洲現代的革命和進化給其社會帶來的巨大改變:既然歐洲在現代之前就有如此合理的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平衡關係,那麼歐洲主要國家如英國、荷蘭的革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就是多餘的,更何況,法國大革命就徹底摧毀了教會的特權體系。

  白魯恂關於當代中國的政治分析確實揭示了中國社會現實的某些特徵,但是,他完全忽略了,這些特徵並非簡單地從中國傳統社會繼承而來,作為一種新傳統,某些核心因素來自於西方。白魯恂有關「中國是一個裝成國家的文明」的斷言被人們移譯成「中國只是一個文化,卻偽裝成一個國家」而廣泛流傳。這個隱含多重意義的判斷同樣也包含了自我矛盾,因為查理曼的國家遠遠說不上是一種統一的文明,即便羅馬帝國也是多種文明的混合體。不過,它倒給人們提供了若干積極的啟發。就本文所討論的民族—國家而言,文明的認同是至關重要的,沒有文明的認同就無法成為現代的民族—國家。這一點不僅適用於中國,而且適用於世界上所有主要的國家,誠然,前提是文明需要予以精確的定義。事實上,許多國家包含多種文明卻也能夠成為——或者用白魯恂的話來說,偽裝成——一個國家,如美國,德國和法國的情況亦相似。不僅如此,現代許多國家原本就是由若干國家和若干種文明聚合而成的,如印度。白魯恂所想像的不以文明為基礎的單純國家根本不存在,由單一制度和單一文明構成的國家僅僅是通過現代民族—國家的構成才造就的現象,並且通常也是想像的產物。因此,如果白魯恂理解不了中國社會的特殊現象,那麼這主要源於他過分缺乏歷史和社會知識,而中國傳統國家的特殊性就在於它是一個以國家形式存在的文明體系,非但如此,這個文明體系還擴展至東亞周邊國家。考慮到朝鮮、越南、琉球和日本的情況,那麼人們就可以領會,國家與文明體系在傳統中國和周邊國家那裡也保持了分野的界限,儘管有時並不那麼清楚。

  關於印刷業、書面語言對共同體想像的作用,杜贊奇持一種不同的意見,並引用中國的例子來反駁安德森和霍布斯鮑姆等人的觀點,從而肯定在現代社會之前一些媒體已經在中國出現,它們形成為文化並使不同的族類能夠融合為一種民族性。他指出,蓋爾納和安德森在民族—國家身份認同上所採取的現代與前現代僵硬對立的說法不能成立,他們所持的如下觀點,即族類的政治自覺只是在現代社會才能出現,民族—國家的身份認同乃是現代的自我意識,並且只有現代人才會把自己的民族想像為一個統一的歷史的主體,是缺乏根據的。杜贊奇認為:「在現代社會和農業社會中,個人與群體均同時認同於若干不同的想像的共同體,這些身份認同是歷史地變化著的,而且相互之間常常有矛盾衝突。無論是在印度歷史上還是在中國歷史上,人們都曾認同於不同的群體表述。這些認同一旦政治化,就成為類似於現在稱之為『民族身份認同』的東西。」(54)因此,在杜贊奇看來,民族—國家的身份認同不僅在現代之前就已經存在,而且其政治根據同樣也是如此。杜贊奇的觀點切中了安德森和霍布斯鮑姆學說的要害,這就是說,他們為了突出自己的觀點,誇大了現代與前現代之間的差別,想像的共同體在他們那裡成了一種完全現代的東西,而與前現代沒有什麼干係。就此而論,正如杜贊奇所分析的那樣,蓋爾納、史密斯和霍布斯鮑姆的理論總體而言是相同的。我們這裡不再贅述,現代與前現代或古代之間的界限並非那麼分明,即使在歐洲它們也是一個逐漸深化的過程,而在世界範圍內,現代性因素的出現和形成在時間次序上更是參差不齊。不過,杜贊奇也沒有注意到,中國古代國家為民族—國家的認同提供了相當政治化的條件。當然,杜贊奇也沒有明確地承認,中國就是一個早熟的民族—國家。

  從蓋爾納、史密斯、安德森到霍布斯鮑姆,他們各自學說都關涉一個要點,即以一個特定的族類為中心的同質性以及這種同質性的普遍化。同質性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正是由於同質性,才使得想像成為可能。不同性質的共同體圍繞各自的核心因素凝聚在一起,形成了同質性。不過,他們雖然擬定了這種同質性的普遍化條件,卻又沒有把這些條件作為衡量現實的民族—國家的普遍標準。因此,中國即使具備了這些普遍化的條件,並符合他們所提出的同質性,卻依然被排斥在民族—國家先行者的行列之外,他們不顧其理論的內在衝突而將民族—國家視為現代歐洲的獨特產物。

  在這裡,我並沒有給出中國作為早熟的民族—國家開始的時間。不過,就如人們所看到的那樣,即便歐洲的現代民族—國家也有一個較長的形成過程,而作為一個早熟的民族—國家,需要經歷更加緩慢和漫長的演變的過程,也是相當自然的事情。倘若不以左派理論的一律論來矯拂,那麼這種差異在現代社會之前不僅是一個現實,而且當代人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我以為,至少到北宋,中國就已經演變成為一個傳統的民族—國家。

  中國傳統國家由於具備了上述這些基本結構,並出於歷史的巨大慣性,除非出現一種更具普遍性的資籍以調整、改革和合理化上述那些基本結構,否則,它的傳統認同就能夠維持下去,繼續作為一個傳統的民族—國家而存在。因此,中國這個自發成長起來的民族—國家,就如其作為國家乃是一個早熟的現代國家一樣,它在內在結構的許多方面確實缺乏現代合理性的洗禮,缺乏現代國際關係帶來的那些必不可少的外部競爭、衝突、比較和承認等方面的經驗,而這些外部的擠壓對民族—國家的內在調整和改造在適當的程度上頗有益處。但是,合理化的過程、國際關係經驗的積累和國際地位的獲得,在現代就如歐洲的歷史所表明的那樣,最終都要通過革命和戰爭的途徑才能實現。

(未完待續。本文原載於《天津社會科學》2016年第5期)

主編:何明

編輯: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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