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陪著兒子洗澡好不好?
聽說一位母親為了不讓兒子對性太好奇、太敏感,一直堅持和兒子一起洗澡,現在兒子都十一二歲了,還能一起洗下去嗎?出發點的好的,但是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像洗澡,到了小學之後就可以讓孩子自已洗了,這樣可以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照料自己的能力。其實這也是一個如何看待家庭內的裸體問題,如果從小就不分性別一起共浴,沒有問題,如何過去沒有這樣的一起裸浴的習慣,突然開始這種「脫敏教育」,恐怕孩子都不一定適應或接受呢。當然共浴也有一個什麼時候停止的問題。比如兒子發現自己容易出現性反應(勃起)時,就會覺得不好意思了,他們自己就會提出,要自己洗,別說媽媽了,爸爸都不讓進去。所以要尊重孩子的隱私權,如果孩子有這方面的要求,就要加以尊重,不要再包辦代替地給孩子更衣、洗澡。父母要根據孩子的感覺來調整自己的行動。如果家長和孩子都感到昔日的共浴、在家庭內隨意裸體走來走去、嬉鬧的方式很自在,那也不必突然變得疏遠,以免令孩子感到一種被拋棄感。在諮詢工作中常有家長詢問這樣一問題,孩子什麼時候和大人分床而睡的問題,有的孩子都上中學了還和父母一起睡,或和母親睡大床,把父親擠到小床上去,大人也覺得不妥,可又捨不得讓孩子受委屈,於是……。其實在孩子半歲之前就應讓他養成獨自睡覺的習慣(當然按西方的作法就更早了),最遲也不應超過2~3歲。這裡有兩個理由,一是有助於培養孩子的獨立性,使他長大後能更快、更順利地適應社會環境;二是有利於安排夫妻生活,不要因為孩子奪去夫妻間恩愛的機會。萬一夫妻同房時弄醒孩子,雖然孩子過早目睹這一過程不一定會產生什麼不利影響,但是肯定會干擾大人的情緒,為了避免這種尷尬情況的發生,有些夫妻儘可能減少同房機會,長久下去會因為用進廢退的原則而影響男方的性功能,最終造成夫妻生活的不和諧,甚至導致家庭不和睦或破裂。在西方國家這種現象絕對不會存在,孩子一生下來就和家長分開休息。因為他們的子女自出生後不久就有自己的床或自己的房間。然而,由於我們的住房條件及父母對孩子過於寵愛的原因,孩子和父母同床而睡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這就涉及一個家庭內的親昵問題,那麼應該怎麼辦呢?在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庭里,摟抱等體膚接觸可以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使家庭里洋溢著浪漫、和諧的氣氛。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親昵是否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分寸呢?應該說在兒童期,父母和幼年子女之間的親昵不存在什麼禁忌,但心須考慮以下幾點:1.如果孩子進入小學後仍整天粘在父母身上,產生過分的依賴感就不好了。2.有時難免會讓孩子撞見做愛的場面。如果孩子年齡較小,沒有什麼關係,父母親只需平靜地對待這一偶然事件,明白告訴孩子這是成人表達愛意的一種方式,也是孕育孩子的方式,這是大人喜歡的一種活動方式。然後告訴孩子:「該去睡覺了,出去時把門帶上。」或者告訴孩子:「以後進來時,請先敲門好嗎?」有時孩子會感到性交中糅合了一些暴力成分,那麼在這一偶然事件之後可以對年齡稍小的孩子作些進一步的解釋,讓他們理解這一現象。鼓勵孩子談出自己的感受,然後加以解釋,這樣就不會使孩子產生誤解和心理上的不平衡。如有的女性對夫妻性生活感到厭惡,原因就是小時候無意中窺視到父母過性生活,她總覺得父親像日本鬼子一樣在欺負母親,從此種下對性活動厭惡的情緒。直到成年後仍不能忘懷,最終造成自己的性厭惡。 3.有些家庭因離異喪偶、兩地分居等原因形成單親或事實上的單親家庭,由於成人的孤獨和寂寞,便會不知不覺地期望能有更親昵的親子關係,當然這種迫切的需求不一定是性方面的,而是排解寂寞的需要。尤其是異性同床時容易發展成一種亂倫關係(比如單親母親和已經進入青春期的念初中的兒子),這樣對子女的身心健康將造成嚴重創傷,從而造成終身的影響。作為孩子是無知或軟弱無力的,他們無法抵禦這種誘惑,所以往往成為無辜的犧牲者和受害者。為了避免這一現象的發生更應從小讓孩子養成獨自睡覺的習慣。當然亂倫也是法律所不容的,雖然最近瑞士提出要取消亂倫罪,也還在爭論之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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