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洞房,在古今中外都是令人尷尬的事
文:趙老實
說到鬧洞房,我們經常看見某些地方因為鬧得太過火,把新娘和伴娘侮辱得夠嗆,最後竟鬧出悲劇的事情。不過我們翻古代的書會發現,其實古人鬧洞房也是這麼瘋狂的。現在一些地方的做法,不過是延續了幾百年的傳統而已。
專家考證最早的講鬧洞房的詩歌是《詩經·唐風·綢繆》: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綢繆束芻,三星在隅。
今夕何夕,見此邂逅。
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綢繆束楚,三星在戶。
今夕何夕,見此粲者。
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這首詩的內容是男女兩組在新婚男女面前唱和打趣鬧洞房的唱詞。大致的意思是:良辰美景,夫妻合歡好痛快。
再往後,關於鬧洞房的記載就更多了。比如江蘇淮安,鬧洞房的時候把來賓分為兒童和成年兩組,結婚之家請能說會道的人專門主持鬧洞房儀式,小孩子主要是負責唱「鬧房歌」,歌詞中都是些講男女的事情,大庭廣眾之下真是不堪入耳。成年組主要是針對新娘,哎呀新娘很美啊,身材很好啊,直接對新娘的身體評論起來,「任意調笑」,一般男家都會聽之任之,無可奈何,有的地方甚至有越鬧得歡越受男家歡迎的情況。福建也有些地方,男方請六名美少年前往迎親,稱之為「替新郎」,女方則請數名女伴,叫做「新阿姨」。新婚之夜,替新郎與新阿姨們聚齊歡飲,互相開黃色玩笑,動手動腳。
在16世紀的歐洲,也有鬧洞房的習俗。一個叫做瑪麗的10歲英國公主,和她14歲的丈夫奧蘭奇親王結婚。當天晚上,公主在床上等待她的新郎,而圍觀的群眾層層疊疊,「新娘的父親查理一世努力了好一陣,才領著他的新女婿突破重圍」。新郎在眾目睽睽之下,給了公主三個吻,再規規矩矩地躺在她身邊三刻鐘。
在19世紀初,當著大家的面把新娘脫光還是非常social的一件事。男司儀會拉下新娘的吊襪帶,綁在自己的帽子上;而女司儀則會把新娘帶進房領上床。新娘和新郎坐在床腳,把襪子往後丟過頭,就像今天我們在婚禮上看到的拋花束一樣。
在一切都講禮法的古代,結婚這麼隆重的事情,怎麼會允許那麼粗俗的鬧洞房環節呢?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的鬧房習俗中,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就是人們的話題與行為,都與性有關,鬧房的動作、歌詞都有很多性的意味。最典型的如湖南衡州鬧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作一些類似男女交歡的動作之外,還請出村中最滑稽的人扮演堂官,這堂官把臉用墨汁塗黑,扮成丑角,禮服有荷葉,朝珠用算盤珠代替,大帽子頂上用紅蘿蔔和大蒜做成頂戴花翎,旁邊還站立著一班差役。一聲令下,把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四人帶上堂來跪下,堂官下令公婆二人當眾教新人以房術,就是要講明男女結婚要怎樣啪啪啪。
公婆二人講完,還要叫兩位新人複述一遍,如不聽從,甚至可以用鞭子動刑。當地有時還在結婚之期請一兩位容貌出眾的「伴娘」、「喜娘」之類,吸引人們的注意,任來客隨意調笑,甚至直接發生性關係。在今天的人們看來,當然是極不文明、不雅觀的。但鬧房實際上是古人性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古代,男性由於接觸社會,性教育往往於自然而然之中完成,而對於女性就不那麼容易了。在「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原則下,很多女孩子到了要結婚的年齡,對性的問題仍然所知甚少,甚至一無所知。這種情況下,臨近結婚的日子,在新娘這邊,其母親就要對她進行性問題的說明了;在新郎這邊,由其父來承擔這項任務。
但在那個年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話也不好啟齒的。於是就有了兩種方式,一種是用「壓箱底」的圖畫或雕刻、實物來對性事作說明,近年在江浙等地發現了不少此類實物,還有的人家藏有所謂「春宮畫」,也是起這個作用的。另一種方式就是通過「鬧房」來解決了,舊時男女結婚之前往往連面也沒見過,通過這種無所顧忌的「鬧房」,使兩個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同時,也可以通過這一鬧,來加強進行性的說明與教育了。
然而,時代在發生變化。到了19世紀末期的歐洲,英國人已經習慣了家家戶戶把卧室門關起來過小日子了。誰要再想鬧洞房,顯然是不合時宜的非分之想。不過,直到今天我們中國的很多地方,鬧洞房的習俗依然存在,甚至變得越來越荒唐、越來越色情化。
其實現在人們接受性教育的手段已經非常多樣化了,根本就不太用得著通過鬧洞房的形式來進行教育。而這種習俗能夠流傳下來,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現在農村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可是這種動輒把新娘伴娘脫光污辱的烏七八糟的民俗,簡直就是性騷擾和性暴力,難道不應該及時喊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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