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看守所離奇死亡事件還要繼續嗎(南方都市報 2010-4-18)
4月7日,湖北荊州市公安縣一名在押男子離奇死在該縣看守所,警方稱該男子系溺亡在洗臉台水池裡。4月9日,河北唐山荷花坑勞教所一名學員在保外就醫時死亡,這名身高1.80米的學員死時體重僅35公斤,全身皮包骨頭,就像一具骷髏。昨天,媒體又爆出一起五個月前發生在看守所內的非正常死亡案:去年11月,在押嫌疑人於維平死在威海市乳山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屍體時發現胸部有小洞,當時被警方告知是摳掉的粉刺。屍檢結果顯示,死者遭遇「針類銳器反覆刺戳胸部致心臟破裂,心包腔積血致心臟壓塞死亡」。
「躲貓貓」震驚全國之後,看守所內非正常死亡現象仍舊層出不窮。根據網友不完全統計,媒體公開披露的類似案件就已經有20餘樁,每一樁都有一個利於傳播的名字,例如「洗臉死」、「喝水死」、「睡姿不對死」,這些離奇的死法都是疑竇叢生,警方給出的說法也多半難以讓公眾信服。在乳山案中,警方聲稱屍體胸口的小洞是摳粉刺留下的,所以大概此案應命名為「摳粉刺死」。
與「摳粉刺死」不同,過去的離奇死亡案中,許多都沒有屍檢程序就直接將屍體火化。例如前兩天湖北發生的「洗臉死」案件,據稱警方賠給死者家屬30萬元,死者家屬「主動」將屍體拉去火化了。此事曝光後,湖北省派出調查組,在屍體無存的情況下很快得出結論,排除他殺,排除被打,至於屍體上面有些擦傷,據分析系掙扎過程中在水池上導致的。此事至此再無下文。家屬不追究,輿論很快轉移,似乎也不必有下文了。沒有下文的一個不良後果,就是類似事件的不斷發生,而民眾越發感到費解和恐怖———簡而言之,產生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離奇命案頻發是恐怖的,看守所里離奇命案頻發尤其恐怖。因為看守所是執法之地,執法之地出現明顯違法之事並且未能得到徹底追究;執法之人光天化日說謊話並且不了了之。這樣的事件頻發,當然傷害法律的尊嚴、傷害民眾對法治的信心,一個社會對法治失去信心,還有比這更恐怖的么?這樣的事件頻發,媒體已經曝光,輿論曾經高壓,政府也表示過重視,但目前看起來都沒什麼效用,離奇案件還是一件接一件。
「躲貓貓」之後,網友們的憤怒似乎隱藏起來了,多半採取一種調侃的態度來關注這類案件,例如讚美警方的想像力,例如興起「每周一猜」活動,猜想下一周看守所里又會傳出什麼樣的離奇死法。這些「搞笑」當然還是控訴,是更加憤慨的控訴,只是似乎已經不抱希望了。如果說過去兩三年中網路輿論監督曾經銳意進取曾經風起雲湧,那麼也可以說,現在網路輿論已經因為無力感而呈現出消極悲觀的態勢,網友們似乎越來越冷嘲熱諷了。這當然不是網友的錯,有些更加堅持的網友將網路上的圍觀帶到現實中來,試圖改變一點什麼,但現實拒絕了這些溫和改良者友善的努力。
從前這種案件能遭遇的最幸運的情況就是媒體曝光,眾目睽睽之下,上級政府部門總要「給個交代」。現在似乎追究責任已不再重要,齊心協力息事寧人才更為關鍵。另一方面,媒體環境也有所變化,伴隨網路媒體的發展、信息流量的激增,聳人聽聞的案件真可謂層出不窮,能夠彙集關注形成壓力的事件已經不多,即使短時間內關注度比較高,也很快就被新事件覆蓋,因此涉事部門的「拖」字訣總是能夠奏效。
已經有很多專家分析過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件「難以破解」的「困境」。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無非就是本地公檢法關係親密,沒有獨立機構能夠有效監督執法者。2009年6月以來,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選擇了部分看守所試行對社會開放,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參觀,試圖引進外部監督,同時採取了一些措施改善內部監督機制。今年全國兩會上曾有代表委員提出讓看守所脫離公安部門,但沒有得到肯定性的回應。2003年,孫志剛案結束了收容遣送制度;2009年,唐福珍案雖然沒能阻止仍在各地發生的拆遷慘劇,但至少在文本上推動了拆遷制度的變革;那麼,自「躲貓貓」案以來20餘起看守所離奇死亡案,將會改變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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