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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築構件——柱礎

柱礎

柱礎 - 名稱起源

  承柱的礎石;柱下的基礎。墨子書中記載:「山雲蒸,柱礎潤」。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所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而在本省則稱之為「柱仔珠」、「石珠」、「柱珠」等。最早的柱子應是直接「種」於地下,但為了防止柱子的移動下沉,便在柱腳的部位置一塊大石頭,使柱身的承載重量能均勻分布於較大面積上。後來發現埋在地下的木柱容易潮溼腐爛,因此便把石塊提升至地面上,可免除柱礎的腐蝕或碰損。在柱子底下承受壓力的部分叫「礎」,而在礎與柱子之間常有「躓」的放置,以隔斷毛細現象向柱子滲入的溼氣,並且能於損壞時隨時抽換。但我們一般所通稱的「柱礎」即包括以上兩者。

柱礎 - 歷史沿革發展階段

  柱礎大致經歷三個發展階段:一、在柱下鋪墊卵石,不露明;二、讓礎石上升到地面來,成為整個立柱的外觀形象部分,但沒有裝飾;三、在礎石上再安裝柱座,礎石周圍加以精雕細刻進行裝飾。

歷朝造型

  先秦時期大多用卵石做柱礎。秦代已有方達1.4米整石巨柱礎。到了漢代柱礎有類似覆盆式,也有反斗式,但樣式極為簡樸。至六朝佛教大昌藝術上增加了新動力,覆盆式已普遍,又有了人物、獅獸、蓮瓣樣式的柱礎。從大同出土的北魏太和八年司馬金龍墓中的柱礎看,當時石雕工藝已達到很高的水平。其雕刻手法一改秦漢粗獷的風格,顯現的是精美細緻、玲瓏清新。唐代雕有蓮瓣的覆盆式柱礎最為流行。宋代對柱礎形制已有具體規定,《營造法式》中這樣寫道:「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謂柱徑二尺即礎方四尺之類。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關於柱礎的雕飾,宋《營造法式》也有說明:「其所造花紋制度有十一品:一曰海石棉花;二曰寶相花;三曰牡丹花;四曰蕙草;五曰方文;六曰水浪;七曰寶山;八曰寶階;九曰鋪地蓮花;十曰仰覆蓮花;十一曰寶裝蓮花。或於花紋之間,間以龍、鳳、獅獸以及化生之類者,隨其所宜分布用之」。 到了明清,柱礎的形制和雕飾更加豐富,製作工藝已達到極高水平。卻多了些繁縟及程式化,少了些氣勢和精神。形制除上述外還有鼓形、瓶形、獸形、六面錘形等多種。雕飾圖案以龍鳳雲水為母題,或以百獅飛鶴為主體,結合宗教裝飾圖案的佛家八寶(法輪、法螺、白蓋、蓮花、盤長、寶瓶、寶傘、金魚);民間八寶(寶珠、古錢、玉磬、犀角、珊瑚、靈芝、銀錠、方勝);道家八寶(魚鼓、玉笛、寶劍、葫蘆、葯籃、紫板、芭蕉、荷花)以及花鳥蟲等。另外還有琴棋書畫,麒麟送子、獅子滾繡球、孫悟空三借芭蕉扇等數百種之多。雕刻手法上善於把高浮雕、淺浮雕、透雕與圓雕相結合,裝飾性與寫實性相比襯,使裝飾作用與獨立欣賞價值相統一,充分體現了當時工匠的高超技藝,同時也展現出了屋主人的情操和願望。

柱礎 - 柱礎紋飾

  六朝之後,受佛教藝術的影響,中國建築與佛教藝術開始融合。例如在山西司馬金龍墓出土的柱礎上,已凋有覆盆蓮花及盤龍、人等複雜之紋飾。因此,自東漢佛教東傳之後,佛教的裝飾藝術對往後柱礎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蓮瓣的裝飾,被廣泛地運用於柱礎。古代的蓮瓣柱礎多作覆盆式的鋪地蓮花,其蓮瓣較為寫實且富變化。這種類似佛教「蓮花座」的古式覆盆蓮花造形,即是宋代所謂的「寶裝蓮華」在鹿港龍山寺山門的柱礎,尚可見到。台灣廟宇中常見的蓮瓣形柱礎,其造形已不同古制,並有束腰及底座的產生,在上端凸出的肚部作蓮瓣凋飾,其蓮瓣以圓弧收齊上下唇緣,而呈現上下對稱的長橢圓形。整體造形類似南瓜,所以又稱為「南瓜形柱礎」或「瓜瓣形柱礎」。唐代的柱礎依壁畫及石刻上所見,仍以覆盆蓮花式的為主,但蓮瓣較六朝初期的略為肥短。宋代,柱與柱礎的裝飾益形細緻,佛教裝飾除與本土建築融合外,並開創出成熟的風格。在宋營造法式中,對柱礎的紋飾,即載有:海石榴花、牡丹花、寶相花、鋪地蓮花、仰覆蓮花、蕙草、龍風紋、獅獸及化生之類等,這些紋飾即是大多受了佛教藝術之影響。此外,營造法式第三卷中,對柱礎的形式、比例及裝飾手法更有詳細的說明: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若造覆盆,每方一尺覆盆高一寸,每覆盆高一寸盆,唇厚一分;如仰覆蓮花,其高加覆盆一倍,如素平及覆盆,用減地平鈒,壓地隱起華,剔地起突,亦有施減地平鈒及壓地隱起蓮瓣上者,謂之寶裝蓮華。

柱礎 - 柱礎式樣

  宋朝柱礎的式樣變化更多,雕刻也更加纖細,但仍以蓮花瓣覆盆式為主要的通行式樣。由於一般建築曾經傾向於複雜和多變而華麗,這種風氣隨即受官方注意和反對,故宋代即有「非宮室寺觀,毋得凋鏤柱礎」的規例,所以柱礎凋刻發展則開始著重在宮室及寺廟方面。至於元代,因其民族性格,所以柱礎喜用簡潔的素覆盆,不加凋飾。明清時則在元的基礎上,以簡化、單純的形式稍作凋飾,但圖桉則崇尚簡樸。於柱礎的形狀上,圓柱形、圓鼓形及上寬下窄、肩部凸出的「變體」圓鼓形,均為清代早期的流行風格。   圓柱形通常表面平素不施紋飾,圓鼓形及「變體」圓鼓形則造型古拙,凋飾典雅。此外,官式建築多採用薄如鏡面的石礎,稱為「古鏡式」。但一般民間,尤其是南方則顯著不同,一方面就地理環境而言,因多雨潮溼,故常採用較高的鼓狀柱礎;另一方面,在人文背景上較崇尚華麗凋飾,所以柱礎的變化較多;且地處偏遠,政令鞭長莫及,故發展較為自由。而台灣因為居南方廟宇建築乃屬於閩、粵的南方系統,加上融入的道教思想、民間信仰及反應風土民情與時代背景的各種裝飾題材,並在民族個性的影響下,有具象的寫實紋飾、有抽象的圖桉裝飾。這些裝飾題材的背後,都蘊涵著豐富的象徵意義。   綜觀上述柱礎的發展,自殷墟出土的簡單柱礎,經歷了外來佛教藝術的影響,而發展到清代的古鏡式柱礎,可謂柱礎的形式,隨著時代的發展,由簡樸而華麗。   早期的形式以圓柱形及圓鼓形為主,表面施以簡單的花紋或線條等淺浮凋的裝飾,顯得樸素澹雅。中期的柱礎,其形式則有變化,外形較早期的為高;道光之後,圓鼓形的柱礎已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下手部已有明顯的內縮形式,整個造形顯得細高秀挺。晚期的柱礎,形式變化豐富,有扁圓形、蓮瓣形、方形等。   光緒之後,蓮瓣形柱礎已成主流,而且此時外形已可明顯的區分為頂、肚、腰、腳等四部分。在上段的礎肚,常施以圖紋凋飾,紋飾的變化也較以往豐富,題材更加多樣化,有花鳥、動物、吉祥圖桉及反映風土民情的內容等,凋飾華麗,凋工精巧,但有流於繁瑣之感。另外,柱礎形式的發展還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單層式柱礎,有鼓式、覆盆式、鋪地蓮花式、獸式等;另一類是多層式柱礎,是由二種以上不同形式的單層式柱礎重疊而成。

柱礎 - 柱礎功用

  其一是將柱身集中的荷載佈於地上較大的面積;其二石柱礎既可防潮,且高出地面,可免柱腳腐蝕或碰損。由於柱礎很接近人們的視線,往往成為藝術家施展技藝的好地方,於是就有了隨朝代變化而變化的多種形制和雕飾,成為我國石雕藝術的一大門類。柱礎雖因機能上的需求而產生,但當其發展成熟後,也逐漸形成了柱子的收頭,使單調平直的柱身,產生視覺上之變化,兼具有裝飾之功能。因此,隨著時代的發展,即使是石柱也運用了柱礎做為裝飾,所以其在裝飾上的作用已大於機能上之需求。

柱礎 - 柱礎材質

  為了堅固耐用並能隔斷濕氣,柱礎大多以石製為主。早期亦有以橫紋的木塊為材料者,今鹿港三山國王廟還保留二個木製的柱礎。石制柱礎的應用甚早,安陽殷墟出土的石礎,可能是現今所見最早的柱礎,礎上已有動人的雕刻,刻下部抱膝的人像裝飾,礎背有槽,側有卯,可見是將柱腳插於礎石之上。南朝時亦有銅礩之使用,在戰國策中有:「智作攻趙襄子,襄子之晉陽,謂張孟談曰:『吾城郭完,倉廩實,銅少耐何?』孟談曰:『臣聞董安於之治晉陽,公之室皆以黃銅為柱礎,請發而用之,則有餘銅矣』」。到了漢朝(例:山東肥城孝堂山 祠堂石柱)石柱鋼礩已完全為石礎取代。在漢代的石刻畫像上可以看到當時柱礎的式樣有類似櫨鬥倒置的形式,也有作多層及類似覆盆的樣式;其上凋有細密的花紋,而其凋刻的手法則類似於宋代的「減地平鈒」的線刻表現。

柱礎 - 柱礎石

  柱礎石是中國古代建築石構件的一種,俗稱磉盤。就是柱子下面所安放的基石,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奠基石,在中國傳統磚木結構建築中用以負荷和防潮,對防止建築物蹋陷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有鼓型、瓜型、花瓶型、宮燈型、六錘型、須彌座型等多種式樣。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記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柱礎是承受房屋立柱壓力的墊基石,古代人為使落地立柱不受潮濕而腐爛,在柱腳上墊一塊石墩,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相對的防潮作用。凡木架結構的房屋,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古代對礎石的使用十分重視。柱礎造型的演變,從另一側面反映中國古代建築裝飾藝術的發展一個縮影,是中國幾千年建築藝術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閃光點。柱礎石的出現要比柱晚大約五千年左右。著名古建築學家梁思成先生認為安陽出土的殷商時期房屋遺址發掘的天然卵石「當系我國最古礎石之遺例」。安陽殷商房屋遺址距今也不過三千年左右的歷史。

柱礎是中國古代建築石構件的一種,俗稱磉盤,或柱礎石。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記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

柱礎是承受房屋立柱壓力的墊基石,古代人為使落地立柱不受潮濕而腐爛,在柱腳上墊一塊石墩,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相對的防潮作用。凡木架結構的房屋,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古代對礎石的使用十分重視。

柱礎作為傳統建築中最基本的構件,因機能上的需求而產生,當其發展成熟後,逐漸形成了柱子的收頭,使單調平直的柱身,產生視覺上之變化。宋、元以前比較講究柱礎的雕刻,有蓮瓣、蟠龍等,以後則多為素平「鼓鏡」,但民間建築花樣很多。後人逐漸將柱礎演化為帶有美觀功能的裝飾,特別安在正廳檐廊下的幾隻柱礎,猶如人的眉目,不僅造型各異,並雕刻各式精緻圖案,成為藝術珍品,正面烘托房屋構築規格高雅和裝飾豪華。

所以,柱礎造型的演變,從另一側面反映中國古代建築裝飾藝術的發展一個縮影,是中國幾千年建築藝術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閃光點。

福州閩王廟中的柱礎。

福州文廟中的柱礎。

福州華林寺收藏的柱礎。

1973年發行的「文化大革命期間文物」郵票中有一枚「石雕柱礎」,是1966年在山西省大同市石家寨村琅琊王司馬金龍墓出土的北魏柱礎。

  

古代建築構件一種,俗又稱磉盤,或柱礎石,它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墊基石,凡是木架結構的房屋,可謂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古代人為使落地屋柱不使潮濕腐爛,在柱腳上添上一塊石墩,就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絕對的防潮作用;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對礎石的使用均十分重視。

柱礎有圓形、方形、六角形、八角形、甚至蓮花座形等多種變化,同時,為起到烘托房屋構築規格高雅和裝飾豪華,人們在柱礎上特意進行了一些帶有美觀功能的裝飾,特別安在正屋廊檐下的幾隻柱礎,柱礎頂部、腰身、座腳分明,在裝飾上常用淺浮雕、高浮雕和圓雕等雕刻手法,圖案涵蓋動物、植物、器物、文字、幾何形圖案等,造型各異,圖案精緻。

其名稱起源甚早,墨子一書中即記載:「山雲蒸,柱礎潤」。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所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而在本省則稱之為「柱仔珠」、「石珠」、「柱珠」等。

最早的柱子應是直接「種」於地下,但為了防止柱子的移動下沉,便在柱腳的部位置一塊大石頭,使柱身的承載重量能均勻分布於較大面積上。後來發現埋在地下的木柱容易潮溼腐爛,因此便把石塊提升至地面上,可免除柱礎的腐蝕或碰損。在柱子底下承受壓力的部分叫「礎」,而在礎與柱子之間常有「躓」的放置,以隔斷毛細現象向柱子滲入的溼氣,並且能於損壞時隨時抽換。但我們一般所通稱的「柱礎」即包括以上兩者。

柱礎雖因機能上的需求而產生,但當其發展成熟後,也逐漸形成了柱子的收頭,使單調平直的柱身,產生視覺上之變化,兼具有裝飾之功能。因此,隨著時代的發展,即使是石柱也運用了柱礎做為裝飾,所以其在裝飾上的作用已大於機能上之需求。

論其材料,為了堅固耐用並能隔斷濕氣,柱礎大多以石製為主。早期亦有以橫紋的木塊為材料者,如現今在鹿港的三山國王廟還保留二個木製的柱礎。

石制柱礎的應用甚早,安陽殷墟出土的石礎,可能是現今所見最早的柱礎,礎上已有動人的凋刻,刻下部抱膝的人像裝飾,礎背有槽,側有卯,可見是將柱腳插於礎石之上。

南朝時亦有銅礩之使用,在戰國策中有:「智作攻趙襄子,襄子之晉陽,謂張孟談曰:『吾城郭完,倉廩實,銅少耐何?』孟談曰:『臣聞董安於之治晉陽,公之室皆以黃銅為柱礎,請發而用之,則有餘銅矣』」。到了漢朝(例:山東肥城孝堂山祠堂石柱)石柱鋼礩已完全為石礎取代。在漢代的石刻畫像上可以看到當時柱礎的式樣有類似櫨鬥倒置的形式,也有作多層及類似覆盆的樣式;其上凋有細密的花紋,而其凋刻的手法則類似於宋代的「減地平鈒」的線刻表現。

六朝之後,受佛教藝術的影響,中國建築與佛教藝術已開始融合併發揚光大。例如在山西司馬金龍墓出土的柱礎上,已凋有覆盆蓮花及盤龍,人等複雜之紋飾。因此,自東漢佛教東傳之後,佛教的裝飾藝術對往後柱礎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蓮瓣的裝飾,被廣泛地運用於柱礎。古代的蓮瓣柱礎多作覆盆式的鋪地蓮花,其蓮瓣較為寫實且富變化。這種類似佛教「蓮花座」的古式覆盆蓮花造形,即是宋代所謂的「寶裝蓮華」在鹿港龍山寺山門的柱礎,尚可見到。

台灣廟宇中常見的蓮瓣形柱礎,其造形已不同古制,並有束腰及底座的產生,在上端凸出的肚部作蓮瓣凋飾,其蓮瓣以圓弧收齊上下唇緣,而呈現上下對稱的長橢圓形。整體造形類似南瓜,所以又稱為「南瓜形柱礎」或「瓜瓣形柱礎」。唐代的柱礎依壁畫及石刻上所見,仍以覆盆蓮花式的為主,但蓮瓣較六朝初期的略為肥短。

到了宋代時,柱與柱礎的裝飾益形細緻,佛教裝飾除與本土建築融合外,並開創出成熟的風格。在宋營造法式中,對柱礎的紋飾,即載有:海石榴花、牡丹花、寶相花、鋪地蓮花、仰覆蓮花、蕙草、龍風紋、獅獸及化生之類等,這些紋飾即是大多受了佛教藝術之影響。此外,營造法式第三卷中,對柱礎的形式、比例及裝飾手法更有詳細的說明:

宋朝柱礎的式樣變化更多,凋刻也更加纖細,但仍以蓮花瓣覆盆式為主要的通行式樣。由於一般建築曾經傾向於複雜和多變而華麗,這種風氣隨即受官方注意和反對,故宋代即有「非宮室寺觀,毋得凋鏤柱礎」的規例,所以柱礎凋刻發展則開始著重在宮室及寺廟方面。至於元代,因其民族性格,所以柱礎喜用簡潔的素覆盆,不加凋飾。明清時則在元的基礎上,以簡化、單純的形式稍作凋飾,但圖桉則崇尚簡樸。於柱礎的形狀上,圓柱形、圓鼓形及上寬下窄、肩部凸出的「變體」圓鼓形,均為清代早期的流行風格。

圓柱形通常表面平素不施紋飾,圓鼓形及「變體」圓鼓形則造型古拙,凋飾典雅。此外,官式建築多採用薄如鏡面的石礎,稱為「古鏡式」。但一般民間,尤其是南方則顯著不同,一方面就地理環境而言,因多雨潮溼,故常採用較高的鼓狀柱礎;另一方面,在人文背景上較崇尚華麗凋飾,所以柱礎的變化較多;且地處偏遠,政令鞭長莫及,故發展較為自由。而台灣因為居南方廟宇建築乃屬於閩、粵的南方系統,加上融入的道教思想、民間信仰及反應風土民情與時代背景的各種裝飾題材,並在民族個性的影響下,有具象的寫實紋飾、有抽象的圖桉裝飾。這些裝飾題材的背後,都蘊涵著豐富的象徵意義。

清朝早期的形式以圓柱形及圓鼓形為主,表面施以簡單的花紋或線條等淺浮凋的裝飾,顯得樸素澹雅。中期的柱礎,其形式則有變化,外形較早期的為高;道光之後,圓鼓形的柱礎已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下手部已有明顯的內縮形式,整個造形顯得細高秀挺。晚期的柱礎,形式變化豐富,有扁圓形、蓮瓣形、方形等。

光緒之後,蓮瓣形柱礎已成主流,而且此時外形已可明顯的區分為頂、肚、腰、腳等四部分。在上段的礎肚,常施以圖紋凋飾,紋飾的變化也較以往豐富,題材更加多樣化,有花鳥、動物、吉祥圖桉及反映風土民情的內容等,凋飾華麗,凋工精巧,但有流於繁瑣之感。另外,柱礎形式的發展還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單層式柱礎,有鼓式、覆盆式、鋪地蓮花式、獸式等;另一類是多層式柱礎,是由二種以上不同形式的單層式柱礎重疊而成。

俗又稱磉盤,又稱柱礎石。是中國古建築的構件之一。用於檐柱、金柱、中柱、山柱的底端與台基之間。

基本定義

柱礎石名稱起源

其名稱起源甚早,墨子一書中即記載:「山雲蒸,柱礎潤」。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所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而在本省則稱之為「柱仔珠」、「石珠」、「柱珠」等。

柱礎石的主要作用

它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墊基石,凡是木架結構的房屋,可謂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古代人為使落地屋柱不使潮濕腐爛,在柱腳上添上一塊石墩,就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絕對的防潮作用;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對礎石的使用均十分重視。

編輯本段歷史沿革

先秦時期的柱礎 最早的柱子應是直接「種」於地下,但為了防止柱子的移動下沉,便在柱腳的部位置一塊大石頭,使柱身的承載重量能均勻分布於較大面積上。後來發現埋在地下的木柱容易潮溼腐爛,因此便把石塊提升至地面上,可免除柱礎的腐蝕或碰損。在柱子底下承受壓力的部分叫「礎」,而在礎與柱子之間常有「躓」的放置,以隔斷毛細現象向柱子滲入的溼氣,並且能於損壞時隨時抽換。但我們一般所通稱的「柱礎」即包括以上兩者。 柱礎雖因機能上的需求而產生,但當其發展成熟後,也逐漸形成了柱子的收頭,使單調平直的柱身,產生視覺上之變化,兼具有裝飾之功能。因此,隨著時代的發展,即使是石柱也運用了柱礎做為裝飾,所以其在裝飾上的作用已大於機能上之需求。 論其材料,為了堅固耐用並能隔斷濕氣,柱礎大多以石製為主。早期亦有以橫紋的木塊為材料者,如現今在鹿港的三山國王廟還保留二個木製的柱礎。 石制柱礎的應用甚早,安陽殷墟出土的石礎,可能是現今所見最早的柱礎,礎上已有動人的凋刻,刻下部抱膝的人像裝飾,礎背有槽,側有卯,可見是將柱腳插於礎石之上。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柱礎 南朝時亦有銅礩之使用,在戰國策中有:「智作攻趙襄子,襄子之晉陽,謂張孟談曰:『吾城郭完,倉廩實,銅少耐何?』孟談曰:『臣聞董安於之治晉陽,公之室皆以黃銅為柱礎,請發而用之,則有餘銅矣』」。到了漢朝(例:山東肥城孝堂山祠堂石柱)石柱鋼礩已完全為石礎取代。在漢代的石刻畫像上可以看到當時柱礎的式樣有類似櫨鬥倒置的形式,也有作多層及類似覆盆的樣式;其上凋有細密的花紋,而其凋刻的手法則類似於宋代的「減地平鈒」的線刻表現。

唐宋時期的柱礎  六朝之後,受佛教藝術的影響,中國建築與佛教藝術已開始融合併發揚光大。例如在山西司馬金龍墓出土的柱礎上,已凋有覆盆蓮花及盤龍,人等複雜之紋飾。因此,自東漢佛教東傳之後,佛教的裝飾藝術對往後柱礎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台灣廟宇中常見的蓮瓣形柱礎,其造形已不同古制,並有束腰及底座的產生,在上端凸出的肚部作蓮瓣凋飾,其蓮瓣以圓弧收齊上下唇緣,而呈現上下對稱的長橢圓形。整體造形類似南瓜,所以又稱為「南瓜形柱礎」或「瓜瓣形柱礎」。唐代的柱礎依壁畫及石刻上所見,仍以覆盆蓮花式的為主,但蓮瓣較六朝初期的略為肥短。

  蓮瓣的裝飾,被廣泛地運用於柱礎。古代的蓮瓣柱礎多作覆盆式的鋪地蓮花,其蓮瓣較為寫實且富變化。這種類似佛教「蓮花座」的古式覆盆蓮花造形,即是宋代所謂的「寶裝蓮華」在鹿港龍山寺山門的柱礎,尚可見到。  到了宋代時,柱與柱礎的裝飾益形細緻,佛教裝飾除與本土建築融合外,並開創出成熟的風格。在宋營造法式中,對柱礎的紋飾,即載有:海石榴花、牡丹花、寶相花、鋪地蓮花、仰覆蓮花、蕙草、龍風紋、獅獸及化生之類等,這些紋飾即是大多受了佛教藝術之影響。此外,營造法式第三卷中,對柱礎的形式、比例及裝飾手法更有詳細的說明:  「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若造覆盆,每方一尺覆盆高一寸,每覆盆高一寸盆,唇厚一分;如仰覆蓮花,其高加覆盆一倍,如素平及覆盆,用減地平鈒,壓地隱起華,剔地起突,亦有施減地平鈒及壓地隱起蓮瓣上者,謂之寶裝蓮華」。  宋朝柱礎的式樣變化更多,凋刻也更加纖細,但仍以蓮花瓣覆盆式為主要的通行式樣。由於一般建築曾經傾向於複雜和多變而華麗,這種風氣隨即受官方注意和反對,故宋代即有「非宮室寺觀,毋得凋鏤柱礎」的規例,所以柱礎凋刻發展則開始著重在宮室及寺廟方面。至於元代,因其民族性格,所以柱礎喜用簡潔的素覆盆,不加凋飾。

明清時期的柱礎

明清時則在元的基礎上,以簡化、單純的形式稍作凋飾,但圖桉則崇尚簡樸。於柱礎的形狀上,圓柱形、圓鼓形及上寬下窄、肩部凸出的「變體」圓鼓形,均為清代早期的流行風格。 圓柱形通常表面平素不施紋飾,圓鼓形及「變體」圓鼓形則造型古拙,凋飾典雅。此外,官式建築多採用薄如鏡面的石礎,稱為「古鏡式」。但一般民間,尤其是南方則顯著不同,一方面就地理環境而言,因多雨潮溼,故常採用較高的鼓狀柱礎;另一方面,在人文背景上較崇尚華麗凋飾,所以柱礎的變化較多;且地處偏遠,政令鞭長莫及,故發展較為自由。而台灣因為居南方廟宇建築乃屬於閩、粵的南方系統,加上融入的道教思想、民間信仰及反應風土民情與時代背景的各種裝飾題材,並在民族個性的影響下,有具象的寫實紋飾、有抽象的圖桉裝飾。這些裝飾題材的背後,都蘊涵著豐富的象徵意義。 綜觀上述柱礎的發展,自殷墟出土的簡單柱礎,經歷了外來佛教藝術的影響,而發展到清代的古鏡式柱礎,可謂柱礎的形式,隨著時代的發展,由簡樸而華麗。 早期的形式以圓柱形及圓鼓形為主,表面施以簡單的花紋或線條等淺浮凋的裝飾,顯得樸素澹雅。中期的柱礎,其形式則有變化,外形較早期的為高;道光之後,圓鼓形的柱礎已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下手部已有明顯的內縮形式,整個造形顯得細高秀挺。晚期的柱礎,形式變化豐富,有扁圓形、蓮瓣形、方形等。 光緒之後,蓮瓣形柱礎已成主流,而且此時外形已可明顯的區分為頂、肚、腰、腳等四部分。在上段的礎肚,常施以圖紋凋飾,紋飾的變化也較以往豐富,題材更加多樣化,有花鳥、動物、吉祥圖桉及反映風土民情的內容等,凋飾華麗,凋工精巧,但有流於繁瑣之感。另外,柱礎形式的發展還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單層式柱礎,有鼓式、覆盆式、鋪地蓮花式、獸式等;另一類是多層式柱礎,是由二種以上不同形式的單層式柱礎重疊而成。

作為傳統建築中最基本的構件,石柱礎是我國傳統建築中結構構件與藝術構件完美統一的典型代表,同時也是流存於中國幾千年建築藝術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閃光點。

石柱礎的強大生命力,首先源於它原本是一個結構構件。後來又演化成一種藝術形式,一種依賴於結構功能的藝術形式。作為結構構件,它主要有三個功能。

第一、承受由柱子傳來的屋頂荷載,並將其傳達到地基上。材料選用石制,抗壓性能好。石礎的斷面做得比柱子大(約每方大10厘米),而礎下的方石更是柱徑的2倍左右,這便使從柱子傳來的荷載通過它,能均勻地擴散給地基。歷史上眾多的實例證明:我國傳統建築中的這種淺基明礎的做法,抗震性能極好。因為放置在礎石上的木柱,不受底端固定,可以任意移動,地震造成柱子偏離柱礎中心(見圖),甚至落於地面上,但屋架卻不受其影響,依然完好無損。

第二,隔絕地基的潮氣,防止木柱受潮腐爛。石頭不怕受潮,亦能隔潮;歷代工匠根據各地的氣候和柱礎位置的不同採取不同的處理手法:多雨的南方和易受潮的天井四周及檐廊柱礎做得較高而少雨的北方則處理的較為低矮,甚至與地平齊。同時在石礎上加「質」來隔潮也較為多見(即在木柱與石礎間放置一塊約一寸厚的磨光木板,多見於清代以前的建築)。雖然它是木質的,但由於它的木紋是水平向的,消除了垂直向上的毛細吸管作用,所以這塊木板亦能起到隔潮作用。在細部處理上,各地亦有不少獨具匠心的方式。如皖南地區常在木柱的下端,垂直交叉的四個方向上做四個如意頭形的孔槽。它們相互貫通,以便柱子底面與柱礎頂面之間有空氣流通,用以防止柱子受潮腐爛。此如意頭形的孔槽,也是施工時校正柱子垂直度的標記;同時又是很好的柱腳裝飾,可謂一舉三得(見圖)。

第三,根據柱間板壁的安裝要求不同,柱礎形態作相應的變化及處理。在傳統建築中,除凌空柱子之外,大多柱子之間需要安裝板壁,柱礎在安裝木板壁的一側,礎面都加工成平直的長方形,這一作法使得看似相同的柱礎有了眾多的變化。石柱礎因所處位置的不同,產生了看面和隱面的區別;為了節約成本和工時,柱礎就只在看面上進行藝術加工,隱面則以適用為本,不精雕細刻。這種適用和藝術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是很值得發揚光大的。

標籤: 石柱礎 建築構件 裝飾方法 文化 分類: 建築構件的裝飾

同時石柱礎所表現出的完美的藝術水平也是不容忽視的。在古代匠人的手中原本只是一個極普通的柱子基礎,一個純粹的結構構件卻變幻出多彩的藝術形象;它的色彩運用、造型變化以及紋飾處理都有其獨到之處。

第一,色彩是先聲奪人的視覺元素。然而傳統建築中的石柱礎卻少用絢麗的色彩,多用黑、白、灰三色。這是因為柱礎在建築中只是眾多構件中的一個小點,在整個建築的空間環境中,它只應起到襯托作用。故不可喧賓奪主地成為首要的視線中心。但它也是不可或缺的配角。所以禮制性質和宗教性質很強的建築中,常採用白色大理石柱礎作紅柱與暗黑色地面間的過渡,以強烈的明度對比來突出其尊貴之勢。而一般居住建築則用灰黑色的柱礎。與中性調的地面、牆面和石牆裙相融合,用調和色來創造溫馨親切的環境。

第二,石柱礎的藝術性,最突出地是表現在它的立體形象上。單就其整體造型上來看,以圓形和近似於圓形的八角形居多。在圓形的基礎上又變化出圓鼓形、扁鼓形、圓瓜形、圓籃形、花瓶形等等;但圓形石礎難加工,所以方形的也不少;尤其多見於方形石柱之下。凌空的方形柱礎,絕大多數都處理成方形抹角以防稜角傷人。其造型除平直外,還有方鼓形、瓜棱方形等變化;六角形、十二邊形、十六邊形石礎亦有所見。但更多的還是幾種形的綜合處理以及形態更為複雜的多層柱礎。但留心的人會發現:即使形式如此眾多,宗教建築和皇家建築大都還是沿襲法式上的做法,寺廟中多見《宋營造法式》中的圓形覆盆礎,故宮中則以《清營造算例》中的古鏡礎為主。他們不敢突破祖上的規定,故造型相對要單調的多。而眾多的柱礎藝術形式,95%以上都是源於民間。

在柱礎豐富的造型基礎上,匠人還在其礎面上加以不同內容的雕飾。使得這一藝術構件更具多彩的魅力。其裝飾手法主要有四種:一為不加任何紋飾,僅利用造型本身表現其藝術效果。以質樸端莊見長。如明代建築中常用的覆盆礎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它不喧賓奪主,亦省工省錢,是最好的一種。與之相反的則是將整個柱礎滿雕紋飾,有的甚至讓人看不出它是一個柱礎,更有甚者把柱礎雕成獅、象、虎等動物形象!這種過於喧賓奪主的做法,忽略了柱礎的本質用途,又耗費工時和金錢,不宜提倡。更為多見的是只在外輪廓上加邊飾,中間留出一個個的堂心,堂心或留白或再雕飾。邊飾的運用更突出了總體造型的藝術效果:如鼓形柱礎,在其上下再加一圈圓釘圖案作邊飾,使鼓形更形象化。這種處理手法也很可取;而堂心中的內容,則多為寄託主人的願望和情操,亦能加強空間的氛圍。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也是有道理的,但多顯繁瑣,因為柱礎構件相對較小,位置又低,其間內容並不易看清。

雕飾的內容更是多種多樣,早已突破了《法式》的規定。外輪廓上的邊飾有直線、鼓釘、回紋、雲紋、卷草、拐子紋等等,有的甚至把《法式》中作為主體內容的蓮瓣也變成了邊飾。主體內容根據建築的性質,可以大致分為:宗教建築為蓮瓣、雲水。荷蓮出污泥而不染和雲水很自由的特性,正好表達了佛心的潔凈和超脫;皇家建築則以行龍、飛鳳為主。龍鳳歷來是高貴和吉祥的象徵,也正好符合了皇家的願望;民間建築的內容則可謂無所不包。花草禽獸、詩琴書畫、漁樵耕讀……等等。但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問題,就是在宗教建築和皇家建築中雕飾的內容,如同其造型一樣較為單一,他們雖有錢勢,然卻因害怕失去自己的尊嚴,所以也只能選擇那有限的幾種。自己束縛了思想!再看民間建築,內容就多得五花八門,不勝枚舉。這是因為天下老百姓眾多,錢勢地位各異,願望和要求也就多得無法統計。民間喜歡平安吉祥、多子多福。所以四季花草、祥禽吉獸以及石榴、葡萄、蝙蝠、壽桃等紋飾非常多見。另外文人雅士喜歡詩琴書畫和隱居耕讀的生活,所以文房四寶和漁樵耕讀的圖案也處處可見。還有達官顯貴的人家和名門旺族的宗祠,既要顯示自己的財勢和地位,又要顯示自己高人一等的情操:雙獅戲球、八仙八寶、萬字紋、牡丹花……等等便成了他們的喜愛。

如此繁多的柱礎藝術,如何恰當的加以運用便成了值得關注的問題。根據建築性質的不同,柱礎造型種類大不一樣:有的有很多種;有的卻只用簡單的一兩種。如傳統民居中露明的柱礎,不是用圓形覆盆礎,就是用方形飾紋礎;而祠堂內的柱礎形式就多達十幾種。但當你身臨其境時,並不因民居中的柱礎形式單一而感到單調;也不因宗祠中各異的柱礎而覺得繁雜。民居是一個溫馨的空間,統一的柱礎形式反而更易創造寧靜和諧的家庭氣氛。而祠堂是宗法禮制的象徵,按照空間性質的不同柱礎進行不同的藝術加工,形成了一個從前到後的序列,從而使宗法禮制的氣氛一步步得到加強。下面就安徽涇縣桃花潭鎮的「中華第一祠」進行柱礎序列分析(見下表):

「中華第一祠」是一座規模宏大的宗祠,主體部分前後三進,共五個天井。由門廳、享堂和寢樓組成,外加一座邊屋。共有224根立柱。從上表可以得知:這二百多個柱礎加工成了12種各異的基本造型(紋飾內容不算),總的來說分成方、圓兩大類。方礎隨石制方柱,主要位於中軸線上的三個天井四周,共20根;另外邊屋和看不見的房間內的柱礎,為了省工,也用方形;其餘則全用圓柱礎。這主要是從適用上考慮。除去邊屋和房間內兩種柱礎之外,還有10種形式各異的柱礎。由門廳、享堂和寢樓從前到後,這10種排列分別如下:四角雕花方柱礎——圓形覆盆礎(祠堂正門處)——八面雕花圓柱礎——四面雕花方柱礎——香爐方座抹角方覆盆礎——八面飾紋圓柱礎——八角瓜棱飾紋礎——圓形覆盆礎(屏風處)——抹角方覆盆礎——抹角方鼓礎——圓鼓礎——圓形覆盆礎(神龕前柱)。從這個排列順序可以看出:門廳部分精緻華麗的柱礎體現了這座宗祠精美,反映了該祠的錢勢;享堂部分的柱礎高雅莊重,以雄偉的氣勢反映其族規的森嚴;而後進寢樓是祖宗享用香火的地方,柱礎豐滿富實的形態出現,當然是有望香火不斷,世代享用之意。這種按空間性質的不同,用形式各異的柱礎排列成一個柱礎序列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宗祠建築的地位,也加強了它的禮制性質。另外從排列順序和上面的表格中還可看出:為了使這眾多各異的柱礎在同一座建築內不致造成混亂,又把不同空間里凡是不完全凌空的柱礎(屏風柱、山牆柱和廊廂柱),都做成了統一的圓形覆盆礎形式。從而使整個建築達到了在統一中有變化。這種變化統一相融合的例子為石柱礎的藝術創作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石柱礎也正是因其功能和藝術的完美統一成為中國傳統建築中最富有趣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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