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吃出耳聾的常用藥物!
來源:合理用藥百科;作者:王藥師
耳毒性藥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損害第八對腦神經(位聽神經),中毒癥狀為眩暈、平衡失調和耳鳴、耳聾等的一類藥物。
1利尿葯
主要包括呋噻米、布美他尼、依他尼酸。因依他尼酸有較強的耳源性毒性,目前臨床上已較少用。
可產生與劑量依賴的、可逆的耳毒性,往往在使用較大劑量時才發生耳損害。
引起耳毒性損害的機制:
1 靜脈使用呋塞米,可使耳蝸側壁血流量減少而引起血管紋缺血缺氧。
2 呋塞米可抑制蝸管內組織的主動離子運輸,是耳蝸電位下降,同時影響毛細胞的功能導致聽神經動作電位振幅改變。
3 該類藥物通過對血管紋膜的物理及(或)化學效應,可降低邊緣細胞緊密連接的嚴密度,導致鈉離子和水分從淋巴液及(或)血漿自細胞旁系溢入內淋巴。
2氨基糖苷類抗生素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主要包括新黴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奈替米星、妥布黴素、小諾黴素、大觀黴素等。
本類藥物的一般急性耳毒性是可逆的,但慢性損傷大多不可逆。
新黴素最易引起耳蝸毒性,甚至在口服或局部用藥中也有耳毒性;鏈黴素具有較強的前庭毒性;卡那黴素、阿米卡星則耳蝸毒性較強。聽力損害通常是雙側對稱性,而阿米卡星、卡那黴素誘發的聽力損害可以是單側的。
3萬古黴素
可產生劑量依賴的耳鳴,不可逆的聽力損害。
在大劑量、長時間、老年人或腎功能不全者應用時尤易發生。
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袢利尿葯、水楊酸鹽、順鉑等藥物合用,耳毒性增強。
4紅霉素
能產生劑量依賴的、可逆的雙側聽力損害,通常伴有耳鳴,劑量低於2g/d,是安全的,超過4g/d可產生耳毒性,通常在治療4-8d出現,一般停葯後1-3天可恢復,2周後可完全消失。
大量靜脈注射,肝和腎功能不好、高齡等是增加紅霉素誘發耳毒性的危險因素。
5四環素類抗生素
多西環素和米諾黴素可致耳鳴,米諾黴素還具有前庭毒性。
常發生於口服治療1-3天,停止治療後2-3天癥狀可緩解。
與利尿葯合用時,能明顯增加四環素的耳毒性。
6水楊酸鹽和非甾體類抗炎葯
水楊酸鹽主要包括阿司匹林、水楊酸鈉、賴氨匹林等。
可產生劑量依賴的、可逆轉的耳毒性。耳鳴通常伴隨或發生於聽力損害之前,聽力損害是典型的雙側。停葯後幾天內聽力可恢復。
NSAIDs誘發耳毒性的機制是多因素的,包括內耳及第八顱神經的生化、電生理變化、降低耳蝸血流量,導致組織缺血,改變感覺細胞功能是主要因素。
較高血清藥物濃度是耳毒性形成的主要因素,高齡、血白蛋白減少或尿毒症患者具有較高的危險。
7抗瘧葯
抗瘧葯奎寧、氯喹和乙醯嘧啶等都有耳毒性。
抗瘧葯長期大量應用可造成不可逆的聽力損害。
奎寧和氯喹皆可通過胎盤引起胎兒耳聾,妊娠早期危害更著,孕婦禁用。
8局部麻醉藥
普魯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等藥物可直接經圓窗膜透入內耳而產生毒性作用,其機制可能與其抑制 Na+通道、遞質釋放以及膜表面的電荷改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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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毒藥物
這類藥物有順鉑、環磷醯胺、甲氨蝶呤、氮芥、長春新鹼、博來黴素等。
順鉑可產生較高發病率的不可逆的耳毒性及短暫或持久的耳鳴。下列因素將增加其嚴重性:大劑量靜脈快速注射產生較高的血清藥物濃度;多次注射產生較高的累積劑量;兒童、腎功能不全及內耳損傷的患者;與其他耳毒性藥物或抗癌藥物共同治療。
環磷醯胺可引起持久性耳聾;甲氨蝶呤則具有耳蝸、前庭毒性;氮芥可引引起耳蝸聽覺感受器毛細胞的機構破壞。
細胞毒物耳中毒機制:
1 藥物內耳蓄積及其直接作用
2 抑制核酸代謝
3 影響內耳代謝
4 影響內耳淋巴液內環境
5 血清電解質改變。
提 示
1 預防藥物性耳聾的關鍵是合理使用上述耳毒性藥物。有用藥致聾史或家族史的患者,應避免使用這些藥物。
2 應用耳聾性藥物時要保護內耳,同時使用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C、泛酸鈣或抗過敏葯,對內耳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3 避免聯合或連續應用多種耳毒性藥物。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和利尿劑同用,或幾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同用,耳聾性作用明顯增加,需聯合用藥時應掌握其指征。
4 患者應用耳毒性藥物時,應警惕中毒的早期癥狀,如出現高音調耳鳴、耳脹、耳聾、眩暈、噁心等癥狀,應及時停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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