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全國夫妻們的一封急信:楊貴元71次挑戰中國教育權威
夫妻,就是互為愛人。結婚前,是可以自由選擇對方、互相挑長論短的;而一旦結婚,就得要完全認可接受對方,對方有優點,理所當然高興,對方有不足,也得認了、包容、或者幫助改正,才能互相成為愛人。對方有不足並不可怕,而可怕的:一是你把愛人之短去與他人之長相比,則往往越比越憋氣,自己就給愛情罩上去了陰影;二是本來愛人的某些不足對其發展並不影響或者並無實質性的影響,而愛人自己又沒有能力把這些短變成長、變成具有絕對優勢的長,你卻非要愛人放棄其它開拓性發展而主攻這方面,雖你愛人在努力、其它人也沒閑著,到頭來,你愛人仍是比別人差、或者沒有超過眾人,如果再怨愛人笨、或沒能力,則愛情就要裂縫了;三是自己沒有能力就算了,自己沒去分擔愛人所承受的來自家庭工作社會方面的種種壓力、沒去體驗一下愛人發展上的艱辛與不容易也就夠了,如果反而還一味地要求愛人一定要從速從早地出人頭地後自己才有臉面,愛情往往就很累了......。總之,戀愛是浪漫的,結婚後所面對的都是具體的、現實的。 夫妻之家有三個:一是身家,即有夫妻恩愛的地方,二是房家,即有完全屬於自己的固定居住地,三是心家,即只要夫妻從心裡把自己的愛情永遠歸屬於對方。當然,三家都有、都好,則是美事。但往往是這三家或者不能同時都有、或者不能需要時都來、或者只得決擇其中,這就產生誰先誰後、誰輕誰重、取誰舍誰的問題。只有身家的愛情,不是愛情,只是逢場作戲罷了;只有房家的愛情,就是有人戲稱的"愛情的墳墓";只有心家的愛情,是最崇高的愛情,但不是現實的愛情。美滿的愛情,應是以心家為根本、為主線貫穿始終,而積極營建房家與身家,這時的身家則為儘快讓夫妻不要兩地分居等。 夫妻責任有三:一是夫妻雙方相互之間的責任,包括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感情生活、文化生活、娛樂生活尤其是互相發展上都必須儘力去盡自己的義務責任、都必須科學地去盡義務責任,只要對方努力地盡了,就不但不應挑剔,反而應該滿足,當然盡到位了、盡好了是最理想的結果。二是夫妻共同孝敬老人的義務與責任:我們作了父母的孩子,不論是兒是女,都是父母的孩子,都是父母把我們養成了人,輪到該孝敬父母了都應該主動、自覺地孝敬父母。一結婚,夫妻就是一個家,孝敬父母上就應該商量,夫妻對妻方老人和對夫方老人孝敬的內容、時間等可以不"一樣",只要經常想著老人、只要經常從行動上實實在在地孝敬著老人,就是好樣的。一家若只有一個所謂的獨苗,那不論是男是女,都應主動完全承擔起孝敬老人的重任;若是有不止一個兒女的,則兄弟姐妹就不要我等你先孝敬、我等你多孝敬,都應積極、主動、自覺地儘力孝敬。不要去挑剔父母們以前對爺爺奶奶怎麼樣孝敬,只從自我做起,你先作了孝敬兒,將來你的孩子就只得無可再挑剔地對你孝敬了。第三。科學養育孩子的責任。為人父母,就得盡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一方面是要自己的孩子自己帶,不能讓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當保姆,道理很簡單,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是我們的父母,是不該再去當孫子孫女們的父母,只有我們才是孩子的父母,盡父母的責任和義務理所當然;另一方面要科學養育孩子,要用"知識+頭腦"科學、靈活地把孩子培養成用"知識+頭腦"科學、靈活做人做事的人才。 夫妻錢與夫妻發展。一是夫妻錢。人,一無所有來到世上,最後也將是一無所有離開人世,其間錢能敬老、養小、保證家庭和自我發展足矣,小者一到其能自食其力則就沒有必要為其養老而養其惰性;該得的要一分一厘地掙回來,不該得的想都不去想它,據所能定所花,不攀不比;也可攀可比,比不如自己之人而滿足,比超出自己之人而奮進,比自己優於別人之處而滿足,比自己不如別人之處而發展。二是夫妻發展。可以肯定地說,幾乎沒有一對夫妻就是為了離婚而結婚的。夫妻之間必然要發生一些磕磕碰碰,有矛盾不要緊,只要解決了,夫妻發展就更進一步了。有的夫妻經常吵架、但關係仍很穩定;夫妻之間若為團結而鬥爭,則在不斷鬥爭中而更加團結,即使偶爾過分一點也不為過,關鍵是雙方須在互相誠信勾通中互相平等建議。但若為了分裂而鬥爭,傷的則是對方的心,作為了人,被外人傷,只是傷身,若被自己親人尤其是自己最愛的人所傷,則是傷心,夫妻之間的很多紐帶就會被一根一根、一把一把、撕心裂肺地完全割斷,等到找不出任何一根夫妻紐帶時,才想挽留已徹底死亡的婚姻就太晚了,如果再維持就是生活在"愛情墳墓"中,人活著就不該這樣在墳墓中生活的。 建議中國民政部,可把此貼作為婚姻登記時發給每對新人的一封建幸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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