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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簡釋 王志勇 牧師

《使徒信經》簡釋

王志勇 牧師

目錄

序言

一. 信條的重要性

二. 《使徒信經》簡介

三. 第一部分:論聖父上帝和人的受造

四. 第二部分:論聖子上帝和人的救贖

五. 第三部分:論聖靈上帝和人的成聖

六. 綜述:因信稱義

附錄:克斯坦論《使徒信經》

序 言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默示的無謬的真道,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唯一的標準。除了明顯的異端之外,基督教會都是以同一本聖經為標準。既然都是以聖經為標準,為什麼有各種不同的宗派,不同的教導呢?關鍵還是解釋的問題。那麼,信經在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中,處於什麼樣的地位呢?

聖經是上帝的成文之道。《威斯敏斯德信條》首先告訴我們:「自然之光和創造、護理之工,原彰顯上帝的慈愛、智慧和權能,使人無可推諉;但它們並不足以將那得救所必需的對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識給與人;所以主樂意多次多方將自己啟示出來,向教會曉喻祂的旨意;以後主為了更好地保守並傳揚真理,且為了更加堅立教會,安慰教會,抵擋肉體的敗壞以及撒但和世界的毒害,遂使全部啟示筆之於書。因此,聖經乃為至要,因為上帝從前向祂百姓啟示自己旨意的這些方法,如今已經止息了。」唯獨聖經是上帝默示的,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準則。聖經來自上帝的啟示,是上帝向祂的約民啟示祂的旨意;信經信條則是信徒的信仰宣認,是對上帝旨意的領悟和回應。

在聖經中,也有重要的信仰告白。「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彼得,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5-19)。彼得所說的話就是使徒彼得的信仰宣認。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第一,基督教的最基本的信仰就是耶穌是基督,是救主,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第二,這種信仰宣認也得到了耶穌的認可,並且耶穌認為這不是出於人意,不是從人學習的,而是上帝指示,人所領受的。第三,這一信仰宣認是由使徒的代表人物彼得親口說的,所以它是使徒的信仰宣認;第四,它是基督教會建立的根基,作戰的武器,勝利的保證;第五,它是個人得拯救進入天國的鑰匙;第六,它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真信徒與異端分子,得救者與滅亡者的分水嶺。

所以,信經信條就是基督徒信仰的宣言,是基督徒本於聖經對上帝之本性、人類之救贖、社會之建設全方位的宣言。信經信條的重要性僅僅次於聖經。而且,任何宗教都有其信仰宣告,國家的獨立有宣言,黨派的成立也有宣言。基督徒失去了正確的信經信條就失去了立場,就無法富有果效地從事屬靈的爭戰。基督教從一開始所面臨的就是外有異教的迫害,內有異端的侵擾,心思意念的屬靈爭戰是不可避免的。基督徒應當怎麼辦?著名的改革宗神學家巴文克提醒我們:「當錯謬與異端越來越狡猾的時候,教會就要更加緊迫地留心所承認的真理,並且確切地陳明它的信經。」這本小書簡介信經的歷史淵源及其重要性,並重點解釋對基督教最古老、最有影響的《使徒信經》。希望大家通過研讀,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並滿有信心地見證、傳揚純正的福音。

王志勇

二零零一年五月五日

於北京威斯敏斯德書齋

《使徒信經》簡釋

「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一、 信條的重要性

在當今社會中,因為系統純正的聖經神學的缺乏,基督教信仰與現實越來越脫節。有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基督教的存在,但基督教的真正影響卻並沒有與日俱增。伯爾曼在《法律與革命》(Harold J. Berman, Law and Revolution, 有中文譯本)一書中證明了基督救贖的教義對西方社會和法律的影響,並說明現在由於基督教教義的衰落使西方文明走向死亡。當今教會所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把教義和神學從生活中抽象出來,局限在神學院里,局限在私人領域。這樣的偏離是聖經中的先知所無法想像到的。世界中反知識、反律法的傾向直接滲透到教會之中,稀釋上帝的話語,否定基本的教義,否定上帝的律法,把基督教變成了一種注重個人得救、個人經驗、個人感受的以人為中心的神秘宗教。

信條不僅是教會的根基,也是社會的根基;宗教是文化的精神,文化是宗教的外化。西方文明的大廈背離基督教的信條根基,今天就在人本主義蛀蟲的侵蝕下搖搖欲墜。上千年來,基督教在中國因為缺乏牢固的聖經神學和信條根基,只能作為一種邊緣文化(非主流文化)發揮作用,從來沒有在社會中發揮光與鹽的主導性作用。

論述基督徒信仰真理、說明上帝的特殊啟示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信經信條式,一種是教理問答式。信經與信條名稱雖異,但實質相同,都是基督教信仰的宣認。信經通常是指宗教改革以前所產生的信仰宣認,而信條則是指宗教改革以後,由希臘教會、羅馬教會與新教教會所產生的信仰宣認。所以,以下信經的概念也是完全適合信條的。

信經是基督徒對信仰內容的宣告承認。信經一向被稱為「信仰標準」、「真理標準」,是基督教與異教和異端之間的試金石和真理的標準。在西方最通用的名稱是「信仰標記」(symbolum),因為信經表達的是基督徒內心共同的信仰,所以信經成為基督徒靈里互相認識、彼此聯繫的標記,也是基督徒與異端分別的標記。

英文中的「信經」(creed)一詞出於拉丁文中的credo,意即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最基本的福音摘要,宣稱承認、相信。信經就是大公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為個人得救所必須,為教會所不可缺少的信仰加以摘要,而規定為大家宣認並信守的條文。

信經信條就是我們把自己放在基督徒的地位上,根據聖經來為我們自己或他人說明我們信仰的內容,這是用正面的積極的方式闡明我們所信的內容,系統地闡明我們所信的真理在客觀上的次序、真理間的關係,以及支配各項真理的原則。在信經和信條中,發言者是基督徒,不等他人問問題,就事先解說了他所信仰的內容是什麼。

教理問答式是從那已經接受聖經啟示內容的基督徒那裡,問他用什麼方法得到這真理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些什麼內容,對人生產生的結果又是什麼。這就是問答式的信仰闡述。

對改革宗教會來說,能擁有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乃是一個無上的特權。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提供了我們客觀的與主觀的、神學上的與人學上的特權。將我們頭腦中的知識與心靈中的感受配合起來,使之協調一致。這樣,上帝的真理才能成為我們心靈與生活中的祝福。在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中,基督徒並非是孤立的,乃是與所有的弟兄姊妹有交通。在二者之中,是教會(所有的聖徒)在表達她自己。我們都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信經有以下的作用:

(1) 信經是教會對聖經真理的摘要,使人對聖經精義一目了然;

(2) 信經適合教導兒童和會眾,並可記誦歌唱;

(3) 信經是教會神學的里程碑,是歷代信仰的結晶,直接影響教會的神學思想、教訓和生活;

(4) 信經是基督教與異教和異端分別的標記;

(5) 信經使非基督徒,或其他宗派信徒的注意力集中,進而使他們贊同歸依;

(6) 信經是基督徒共同的協約,使基督徒確知基督教的基本要道,並堅定信仰;

(7) 信經是教會正統信仰的試金石和施行教會法規的準則。信徒和傳道人若在信仰和生活上有可質疑的地方,便可用信經作為審問的準則。信經是正統信仰及生活,對抗異端邪說和惡劣行為的干城。

改革宗教會只承認聖經有無上的權威,因為只有聖經才是上帝的話。信經乃是人的話,所以不能與聖經享有同樣的權威,只能次於聖經,並且其權威的大小,與其符合聖經的程度成正比。改革宗教會所公認的信經有《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敦信經》、《亞塔納修信經》;所公認的重要信條有《比利時信條》、《第二紇里微提信條》、《多特信條》、《威斯敏斯德信條》;比較有影響的教理問答有《日內瓦教理問答》、《海德堡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大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等。

二、《使徒信經》簡介

1、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

3、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6、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我信聖靈;

9、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身體復活;

12、我信永生。阿們!

《使徒信經》在主後二至九世紀成形,是基督徒敬拜中使用最廣的信經。核心是三位一體和上帝創世的教義。

傳說這是使徒們在基督升天第十日的時候寫下的,因此被稱為《使徒信經》。又據教會最早的遺傳說,使徒們在耶路撒冷五旬節的經驗後,在他們分散四方傳播福音以前,為求大家教訓的一致,便由十二個使徒從彼得開始到馬提亞,各貢獻一條,就是使徒信經中的十二條規定。此事現在無法考證,但其中的每一教義都可以在使徒時代的教導中發現。

《使徒信經》最初是由於教會的生活和世紀的需要而產生的。教會在慕道友的最後預備過程中將它教授他們,並叫他們在受洗的時候宣認,又在個人靈修的時候念誦、默想。

《使徒信經》在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中所具有的權威,僅居於聖經之下。它被稱為是「信經的信經」。它用聖經的文字和精義,概括了得救所必須的基要信仰。它宣認三位一體的上帝,分為三段:首先宣認的是創造的教義,上帝是全能的父,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第二段宣認的是救贖的教義,耶穌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上帝,祂的生、死、復活、升天和再來都是超自然的;第三段宣認的是成聖或成全的教義,宣認聖靈、神聖大公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永生。《使徒信經》闡述世界的創造和護理,世界的救贖和復興,以及最後的審判,是一個歷史性的宣告。

《使徒信經》不是對教義的抽象,而是對救贖真理和事實的宣認。《使徒信經》對基督教救贖真理的歷史事實的宣認最概括,最簡短,因此尼西亞會議前期教父稱之為「真理標準」、「信仰標準」、「使徒遺傳」、「使徒宣道」、「信仰標記」。路德認為基督教真理不能有比它更簡短和更清晰的陳述了。加爾文認為它是基督教信仰對聖經最可欽佩和最為真實的摘要。它比其他信條更宜於教導和崇拜之用。自古及今,《使徒信經》是基督教各教會、各宗派之間的共同信經,是彼此之間相通的基礎。

三、第一部分:論聖父上帝和人的受造

「我信上帝」: 「我信」,不是「我們信」。基督教首先是一個個人的信仰。每個人都要來到上帝的面前為個人的行為作出交待,父親不能代替兒子,兒子也不能代替父親。其次,基督徒信仰的對象是上帝,不是有形無形的物質(相反,祂是有形無形的一切物質的創造者),比如金錢、個人、組織等;也不是抽象的概念、純粹的理念和教條的原則;而是恰如在《使徒信經》中所宣認的三位一體的又真又活的上帝。祂是「自有永有的」,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14)。

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是獨一的真上帝。「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申6:4)。在新約中主耶穌在回答文士的問難時就曾引用這段經文(可12:29)。使徒保羅也曾說:「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林前8:6)。

「全能的父」:上帝是全能的,在祂沒有難成的事(創18:14;耶32:17);強辯的也不可與全能者爭論,祂的智慧無人能夠測度,祂的旨意無人能夠攔阻(伯40:2;羅11:33-36),「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賽14:24)。

上帝是我們的父,我們都是祂生的(徒17:28-29)。墮落之人被剝奪了兒子的身份和權柄,我們卻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重新得兒子的名分。「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5-16)。

「創造天地的主」:上帝不但是全能的父,而且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聖經上的第一句話就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這就是上帝的宣告,上帝不需要向人解釋什麼,也無需向人證明祂的存在。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說立就立,祂命有就有。宇宙中的一切都見證上帝的存在和偉大。「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有關上帝存在的知識是人所無法逃避的,「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上帝創造了天地之後,又創造了有形無形的萬物,並且宣告都是美好的(創1:1-25)。上帝最後的傑作就是人,是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的,並把治理的使命交託給人(創1:28;9:1-2;詩8:6-8),這就是改革宗神學所強調的文化使命或治理使命。上帝不僅從事創造之工,祂也從事管理之工,祂一直掌管著整個宇宙,「祂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詩47:2)。祂不停地工作,從創造開始直到如今。正如主耶穌所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5:17。基督徒要與主同工,就是通過各樣的工作完成上帝交託我們的治理全地的使命。

惟有上帝是全能的父,創造天地萬物的主,祂是「忌邪的上帝」(出20:5)。「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必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42:8)。「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侍,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17:24-25)。偶像崇拜一直是人類最大的問題。偶像崇拜的核心就是自己作主,不順服上帝的律法,自己為自己立法,自己為自己決定善惡(創3:5)。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6:3)。認識上帝,榮耀上帝是人生的首要目的。我們要尋求聖靈的光照,竭力追求認識祂,並在個人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弘揚見證上帝奇妙的知識,直到「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2:14)。

含義: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永恆的父,憑空創造天地,以及其中所有,又用祂永恆的意志和照顧托住、管理天地,祂因祂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上帝和天父,我信靠祂必供給我身靈一切的需要,而毫不懷疑;再者,在這流泣谷,凡祂給我差來的不幸,都要變為有益於我的;因為祂既是無所不能的上帝,祂便能如此行,並且祂既是信實的天父,祂也願意如此行。

我信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祂的手,仍舊托住天地和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天雨,豐收饑荒,食物飲料,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的一切都非由於偶然,而是出於上帝之手。

我信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謝,並把將來交託給我信實的天父上帝,因為萬物都在祂手中,祂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與祂的愛隔絕。

教理:此處所闡明的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創造的教義-上帝是全能的父,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承認創造的教義自然就承認:1)主權的教義—唯獨上帝是至高無上的,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夠攔阻祂的旨意和作為;2)預定的教義—上帝在永世之中就對世上萬有有著祂自己的計劃,上帝的計劃必要成就,世界歷史就是祂的定旨先見不斷成全的過程。3)護理的教義—上帝眷顧一切,祂是歷史之主;護理就是上帝以祂大能的膀臂和智慧在創造和救贖中實現祂的計劃。

四.第二部分:論聖子上帝和人的救贖

「我信主耶穌基督」:耶穌是救主的意思,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在希伯來文中就是彌賽亞。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祂是主,是我們生命的主人。祂是上帝所膏立的先知、祭司與君王。新約聖經宣布耶穌是基督,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耶穌是主」(羅10:10),乃是基督徒最偉大的宣告。「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個人不是救世主,家庭不是救世主,教會不是救世主,國家也不是救世主。「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上帝的獨生子」:祂是父上帝獨生的子,這是指祂獨特的地位,是任何受造物都無法相比,無法替代的。耶穌基督存在於永世之中,並不是父上帝在時間中的受造物。惟有基督是上帝永恆的本來的兒子,我們都是因基督的緣故靠恩典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耶穌基督在降世為人之前,就是太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約1:1-2)。在上帝創造宇宙萬有之先,祂就為父上帝所生,是從上帝出來的上帝,從光出來的光。祂從太初就與上帝同質、同榮、同權,是上帝的獨生愛子,是受生的,而不是被造的。這是基督耶穌與父上帝的關係。

基督是萬有的本源,也是萬有的最終目標和歸宿(西1:15-16)。萬有靠祂而立,被造的一切在祂裡面得以結合在一起,各自按其規律運行,成為有條不紊、秩序井然的宇宙。祂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這是基督耶穌與宇宙萬有的關係。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耶穌基督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為了救贖上帝所揀選的人脫離罪惡,與上帝和好,祂道成肉身,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6-7)。祂「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1:13)。耶穌基督的本源是出於上帝,而不是人;祂是由聖靈感孕童貞女馬利亞而取了肉身,並成為人(路1:35)。道成肉身是極大的神跡,是基督教的核心啟示。耶穌基督雖然與上帝同等,但不是抓住不放,反而倒空自己,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使道與肉身完全成為一體,也使肉身成為完全聽命於上帝的器皿,把上帝表現在人間。東方異教哲學總是認為人的身體是污穢的,印度的佛教認為身體是臭皮囊,希臘人認為身體是靈魂的監獄,他們所竭力尋求的是擺脫身體的束縛。道成肉身的教義-完完全全的上帝成為肉身的形像-對東方異教哲學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林前1:21)。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祂是上帝之子,也是人之子。從人的方面來看,祂是完人的模範,祂的一生完美無缺。祂沒有罪性,也從來沒有犯過罪,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23:41)。祂有人的自然生命的需要,如衣食住行,和我們一樣。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4:15),並且勝過了一切的試探;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一切被試探的人(來2:18)。

耶穌基督的一生,是為世人受窮、受苦的一生。祂一生過著艱苦貧窮的生活。沒有度過什麼安舒的日子。祂降生在骯髒、狹窄、陰暗的馬槽里(路2:7),出來傳道以前,做了窮苦的木匠,擔負全家的生活。出來傳道以後,晝夜辛苦勞碌,傳講天國的道理,醫治各樣的疾病,忙得連飯也顧不上吃(可3:20),苦到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最後卻因莫須有的「罪名」,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殺,作了贖罪的羔羊、新約的中保,使人得以與上帝和好。祂在十字架上把那加於我們身上的咒詛擔在自己身上,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十字架彰顯了上帝的大愛,也彰顯了上帝的榮耀。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林前1:18)。

主耶穌基督完完全全順服父上帝的旨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在世上為我們樹立了順服上帝旨意的典範。

「第三天從死里復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是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耶穌的受死、埋葬並不是事情的結束,關鍵是到了第三天,耶穌從死里復活了。耶穌的死里復活是基督教真理的要道之一,使徒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

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意義極其重大。沒有耶穌基督的死里復活就沒有基督教。「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1:4)。「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上帝」(腓2:9-11)。

「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耶穌基督不僅復活,「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度的事」(徒1:3)。祂在門徒的注視下「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徒1:9)。並且「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4:8)。「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凈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3;1:13;8:1;10:12;12:2;西3:1;弗1:20)。

基督在給門徒大使命的吩咐中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基督是真人,也是真上帝:照祂的人性說,祂現在不在地上;但照祂的神性、尊榮、恩典和靈說,祂無時不在我們中間。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裡講的是世界末日的審判。世界有開始,有轉折,有結束。在世界來說結束的時候,基督要坐在祂的聖寶座上審判活人、死人:「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邊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著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5;參太25:31-46;約5:27;徒10:42;17:31;提後4:1)。上帝的審判隨時都在進行,在世界歷史結束的時候,上帝的審判達到高峰。

基督徒要忠心地完成主所交託傳播福音、治理全地的使命,而不可隨意揣度祂的到來,更不可放棄眼前的工作而等待主來。「當祂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啊,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1:10-11)。基督徒不可站著望天,更不可聽信人的主張,倒要潔凈自己,分別為聖:「親愛的兄弟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祂潔凈一樣」(約一3:2,3)。使徒保羅也勸戒我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基督審判的教義使我們即使在諸般的憂愁逼迫中,也能仰望祂,祂是公義的日頭,祂要將一切抵擋上帝榮耀的福音,逼迫上帝子民的仇敵都滅在永遠的沉淪中,卻要把一切的選民都帶到祂自己那裡,享受天上的快樂和榮耀。這對基督徒,是莫大的安慰。

含義:我信主耶穌基督,祂把我從罪惡里救出來,我不能從任何別人那裡尋求或得著拯救,在祂裡面有我得救所必須的一切。祂名為基督,因祂被父上帝任命,用聖靈膏立,作我的大先知和大教師,祂向我完全啟示上帝關乎我救贖的旨意;祂又是我唯一的大祭司,用一次所獻上的身體救贖了我,並永遠活著為我向上帝代求;祂又是我永遠的君王,用祂的真道和聖靈管理我,並保守我在祂為我所獲得的救贖中。

我因信而為基督徒,成為基督的肢體,並因此分享祂的受膏;為的是我也可以承認祂的名,可以把自己作為感謝的活祭獻給祂,又可以用無虧的良心在今世反對罪惡和魔鬼,與祂一同作王治理全地。

我信主耶穌基督是真上帝,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也是真人,由童貞女馬利亞而生。祂是我的主。我本是失喪墮落的受造之物,祂救贖了我,不是用金銀,乃是因祂無罪而受苦受死,用祂聖潔的寶血把我從罪、死亡和魔鬼的權勢中贖回。祂把我贖回,是讓我屬乎祂,在祂的國度中生活,順服祂,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以聖潔和公義侍奉祂。

教理:此處所闡明的是對人來說最重要的教義:救贖的教義-耶穌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上帝,祂那超自然的出生、死亡、復活、升天和再來包含了人類所需要的一切救恩。承認救贖的教義就必然承認:1)原罪的教義—人犯罪不僅違背了上帝的律法,並且也扭曲了人的性情,使人不再能夠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沒有任何人能夠靠自己的善行得救;2)代贖的教義—耶穌基督代表並代替選民成全了上帝的律法,使律法的義能夠歸算到他們的身上;3)中保的教義—只有耶穌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聖約的中保,唯獨祂既是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為選民完美地履行了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

五.第三部分:論聖靈上帝和人的成聖

「我信聖靈」:關於聖靈的教義,《尼西亞信經》有更全備的概括:「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從父與子而出,與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祂曾藉著眾先知說話。」

「我信聖靈是主」:「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回答:第一,我相信祂是與父子同為永恆的上帝。第二,祂是賜給我的,祂用真信心使我分享基督和祂一切的恩惠,安慰我,永遠與我同在」(《海德堡教理問答》53問)。相信聖靈是主,就是相信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真神中的一位(創1:1-3; 太28:19; 林後13:14)。聖靈和聖父、聖子一樣,同體同質,同受敬拜,同享尊榮。祂在萬有之先,與父、子一同創造宇宙萬有;也是今天仍然活著並永遠活著的上帝。祂運行在萬有之中、歷史之中、人心之中。

在基督教歷史上,在認信三位一體真神的三個位格方面一直有異端出現。在涉及聖靈的位格方面,最常見的異端就是否認聖靈的位格。現代人在尋求屬靈的體驗方面往往趨向於神秘化和情緒化,強調非理性的體驗,特別是在聖靈的充滿方面,極端靈恩派往往強調「說方言」、「醫治」等可見的神跡奇事。但在聖經中,與聖靈密切相連的卻是智慧和謀略。先知在聖靈的引導下,在複雜的社會和政治環境中,根據上帝的律法運籌帷幄。聖靈給人的影響並不是盲目、愚蠢、荒唐和混亂,而是有力量,有思想。就如使徒保羅所強調的那樣:「因為上帝並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聖經中最早提到聖靈和聖靈充滿的地方是在舊約中,聖靈賜給人實際的知識和技巧:「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作各樣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刻寶石,可以鑲嵌,能雕刻木頭,能作各樣的工」(出31:2-5;參35:30-35)。這裡講的不是神秘的狂喜,而是艱辛的工作,精雕細鑿,作各樣的工。上帝的律法所注重的是實踐,目標就是上帝的國度。聖靈所注重的也是實踐,聖靈的目標也是上帝的國度。不管我們自己感覺如何,上帝對我們的狂喜的體驗並不感興趣。上帝所注重的是祂的國度和我們的服事。

耶穌基督在地上服事時是被聖靈充滿的。聖靈充滿是讓人完成治理的使命,成就上帝國度的大事。在《以賽亞書》中清楚地描述了彌賽亞被聖靈充滿的事:「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賽11:1-5)。聖靈的工作與聖父聖子的工作是完全一致的。保羅在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所強調的就是聖靈充滿的人所注重的是實際的工作(西1:9-12;參多2:1-15)。在聖靈的恩賜中,智慧和知識佔有重要的地位。「我所禱告的,就是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於上帝」(腓1:9-10)。

「賜生命的主」:重生就是得到聖靈所賜的新生命。聖靈就是賜生命者,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和尼哥底母的談話。耶穌對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因為尼哥底母不理解,主又對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3-6)。重生就是成為新人。「這新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重生是父上帝的揀選,子上帝的救贖,聖靈上帝的更新,完完全全出於上帝的恩典和大能,沒有任何來自人的主動的參與。

聖靈的感動是為了成就上帝的旨意。掃羅是以色列歷史上的第一個君王,但他不遵行上帝的吩咐,任意妄為,被上帝離棄,陷入半瘋癲的狀態。但上帝的靈也曾感動他,使他成為新人,不再是一門子心思尋找自家丟失的驢子,而是思想以色列國家大事(撒上10:6-13)。後來他被邪靈附體,追殺上帝的受膏者大衛。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上帝的靈也感動他,一面走一面說話,直到拉瑪的拿約。他就脫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一晝一夜露體躺卧」。所以在以色列人中有一個諺語:「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撒上19:23-24)。掃羅當然不是上帝的先知,掃羅仍然是掃羅。上帝的靈甚至感動異教的先知巴蘭和他的驢子(民23-24)。所以耶穌警告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作惡的人」又可以翻譯為「行為不法的人」,就是不持守上帝的聖約,不遵行上帝律法的人。

聖靈上帝以上帝的大能的形式彰顯,祂的工作一是讓人明白真理,有各樣的智慧,成就主的工作;二是賜給人能力,使人分別為聖,向主而活;三是把上帝的律法刻在人的心裡,使人追求上帝的義。這一切的核心目的就是恩膏上帝的選民榮耀上帝,永遠以上帝為樂,完成治理全地的使命。為了這一目的的達成,聖靈上帝始終感動、光照、引導、恩膏上帝的約民,甚至也使用不敬虔之人的工作,「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詩76:10)。

「從父和子而出」:聖靈是三位一體中的一位,有祂自己獨立的位格。因為聖子升天,因祂的名由父差來,因此說聖靈是從父和子而出(約15:26;羅8:9;加4:6)。

「與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三位一體的上帝在本質上是完全同等的,只是在功能上有不同的分工。因此聖父、聖子、聖靈同受敬拜,同受尊榮。三位一體的上帝通過基督使墮落之人得以重生。聖靈教導、引導、指導人明白各樣的真理。在伊甸園裡,亞當有上帝的話語的引導,有著上帝的同在(創2:16;3:8-19)。現在,得救之人有成文的全備的上帝的話語,並有上帝的靈住在裡頭(林前3:16),聖靈根據聖經引導人,使人智慧、聖潔、公義、治理。這些都不是以個人的純粹的體驗為主,而是把上帝的國度和上帝的公義放在第一位(太6:33)。

「祂曾藉著眾先知說話」:聖靈直接說話:「聖靈對腓力說:『你去貼近那車走』」(徒8:29)。「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13:11)。聖靈藉先知的口說話:「聖靈藉大衛的口」(徒1:16)。聖靈感動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1)。「聖經都是上帝默示的,於教訓、督責、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6)。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在全人類當中,自世界之始到世界之末,上帝的兒子藉著祂的聖靈和真道為自己聚集、護衛並保守一群選民在真實的信仰里聯合,直到得永生。

信徒的成長離不開教會。加爾文在評註《以弗所書》4章13節的時候說:「教會就是一切敬虔之人共同的母親,教會扶養、滋潤上帝的孩子長大成人,不管是國王還是農夫,都是如此。這一工作是通過教會的服事完成的。」

教會的第一個特徵是「神聖性」,這是指教會的聖潔性。教會是屬上帝的,是聖潔的。主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非聖潔不能見主(弗5:25-27)。

教會的第二個特徵是「大公性」,這是指教會的普世性。基督教會的大公性首先是:我們所信靠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生命和思想的一切領域都處在上帝的治理和律法之下。上帝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是天地的創造者(創1:1;約1:1-3)。「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的,就是罪」(約壹3:4);教會的大公性還表現在基督的治理包括所有的人。任何國家或政府都不可能是大公性的。它們的管轄範圍都是有限的。而基督的治理則包括所有的人,不管是信徒,還是不信的人,毫無例外,或者是接受基督的福佑,或者是接受審判。基督教會不是一個秘密的小團體。基督教會包括一切靠耶穌基督得救,為祂的寶血洗凈,被聖靈成聖並印證的人。教會並不限於某地,而是遍佈於全世界;教會因對上帝及其真道的認信而聯合一致。

神秘宗教追求的是個人狂喜的體驗,死後不朽的生命。它們所提供的不是現世的生活方式,而是逃避現在的生活。所有的秘密宗教都傾向於離開現實而得救贖,都有否定上帝和人的律法的傾向。不強調道德的內容,不注重倫理的法則。它們所關注的是靈魂的不朽、死後的生命、擺脫因果的報應,常與巫術和邪靈崇拜合在一起。基督教信仰則恰恰相反。我們所信的是聖經中所啟示的自有永有的三位一體的上帝,而上帝所啟示的自證內證的永恆無謬的聖經則是我們信仰的歷史性和客觀性標準。基督信仰和基督教會是一切迷信的天敵。

教會的第三大特徵是「使徒性」,這是指教會的繼承性。教會按使徒所確認和宣揚的真道,遵守使徒的教訓,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根基上,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並且按照使徒的傳統,代代相傳,直到現在,並且繼續傳遞下去。

由於受人本主義哲學、自由主義神學的影響,許多自稱信主的人,不接受教會的聖禮,不參加教會的生活,更不接受教會的管教,根本沒有「聖徒相通」的概念。求主光照他們,使他們明白教會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下是《比利時信條》中關於教會的規定,請參考:

第廿七條 論大公基督教會

我們相信並承認一個大公或普世教會,這是由真正的基督信徒所組成的聖會,他們都一直期盼在基督耶穌里得享救恩,都被基督的寶血潔凈,並由聖靈使之成聖,從聖靈受了印記。

基督是永遠的君王,假如沒有子民就不會如此。因此,很顯然,這一教會從創世之初就已經存在,並且存續到世界的末了。這一神聖教會得蒙上帝的保守和扶持,抵擋全世界的攻擊。雖然這一教會有時顯得非常藐小,在人的眼中被視為烏有,正如在亞哈掌權的危險時期,上帝仍然為他自己保守了七千人,他們都是未向巴力屈膝的。

此外,這一神聖教會並非局限於一個特定的地方、特定的人群,乃是分散在全世界。但是,藉著信心的大能,這一教會仍然是同心合意地聯合為一個整體,同被聖靈所感。

第廿八條 論人人都當加入真教會

我們相信,既然這一神聖教會是那些得救之人的聚集,並且在她之外,別無救恩,所以,不管個人處境如何,任何人都不應當退出這一教會,在她之外自己生活。所有人都有責任加入這一教會,與她聯合,保持教會的合一,順服其中的教義和勸懲,把自己的頸項置於耶穌基督的軛下。作為同一身體的成員,彼此之間當根據上帝賜給各自的才能,使弟兄得造就。

更當確實遵守的是,所有信徒都有責任,根據上帝的聖言,將自己與那些不屬於教會的人分開,並且加入上帝在當地各處所設立的地方教會。即使掌權者和國家法令反對,遭受死亡或其它身體方面的刑罰,也當如此。因此,那些退出真教會,或不加入真教會的人,都是違背上帝的吩咐而行事。

第廿九條 論真教會與假教會分別開來的標記

我們相信,我們應當殷勤並且謹慎地根據上帝的聖言分辨何謂真教會,因為世上所有異端教派都自取教會之名。但是,我們在此處所說的並不是那些假冒偽善之人,他們在教會中與那些善良的信徒混在一起,表面上看來是在教會之中,但實際上並不屬於教會。我們所說的乃是屬於真教會的團體與交通必須與那些自稱是教會的異端派別分別開來。

區別真教會的標記如下:是否在這教會中有純正的福音真道;基督所設立的聖禮是否在這教會中得到純正的施行;是否按教會法規懲處罪惡。總之,就是凡事都是按照上帝的純正聖言而行,拒絕與之相悖的一切,承認耶穌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從這些標記可以確知一個教會是否是真教會,任何人都不得從這樣的真教會中分離出來。

關於真教會的肢體,可以用基督徒的標記,也就是真信心的標記來分辨:接受耶穌基督為獨一的救主;離棄罪惡,追求公義;熱愛獨一的真上帝和自己的鄰舍;既不偏左,也不偏右;把肉體及其邪情私慾釘死在十字架上。但這並不是說他們本身就沒有極大的軟弱,但他們確實在自己的一生中天天藉著聖靈與自身的各種軟弱爭戰,不斷地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受死、受難和順服為自己的避難所,唯獨在祂裡面他們才藉著信祂而罪得赦免。

至於假教會,乃是更多地將權能和權威歸於自己和自己的規定,而不是歸於上帝的聖言,也不把自己順服在基督的軛下。假教會不僅不按照基督的教訓施行聖禮,還按照自己所認為合適的加加減減。她依靠人過於依靠基督,迫害那些按照上帝的聖言聖潔度日,並且責備她的謬誤、貪婪和偶像崇拜的人。這兩種教會各不相同,很容易分辨清楚。

「我信聖徒相通」: 教會就是聖徒相通,互通有無,一起分享上帝的恩賜。自詡敬虔,卻不參加教會生活,偏離聖徒相通,或者是還不明白上帝的真道,或者是假冒偽善。基督教是個人的信仰,但上帝又把我們每一個人都安放在祂所建立的教會中。凡上帝揀選愛祂的人,也一定愛祂揀選的其他聖徒。「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教會是上帝所揀選的器皿。上帝是父親,教會就是母親(加4:26)。若非教會母親的孕育,信徒在靈命上就無法得到長進。教會是信徒畢生的學校。偏離真教會在上帝眼中是嚴重的犯罪。即使教會有缺陷,如果不是本質性的方面,也不應當脫離教會。因為教會是由基督徒組成的,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基督徒,也沒有一個完美的教會。借口教會存在的微小的問題而脫離教會,就不蒙上帝的祝福。除非教會中真正的信仰被顛倒,沒有合乎聖經的聖禮,否則基督徒沒有任何理由脫離教會。

一切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與基督和基督一切的豐富和恩賜有分。每個信徒都必須自覺地甘心樂意地時刻使用自己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基督徒就是因基督寶血和福音真理成聖的人。一個聖徒當然必須具備《使徒信經》中所提到的關於父上帝、子上帝和聖靈上帝以及教會的基本信仰。否則所信所傳的就不是真正的福音,而是「別的福音」,傳這樣福音的人「應當被咒詛」(加1:6-9)。「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16:22)。與傳異端邪教的假師傅、不愛主卻愛主的祝福的假弟兄,當然談不上是「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上帝因基督贖罪的緣故,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也不再記念我們一生中必須與之作戰的那有罪的天性,而是仁慈地將基督的義分給我們,叫我們永遠不再被定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罪得赦免,也只有在教會中,在聖徒的相通中才有罪得赦免。只有通過教會的團契,通過講道和聖禮,才有罪得赦免(太16:19;雅1:16)。

「我信身體復活」:死後,不僅我們的靈魂立刻被帶到基督那裡,我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權能活過來,再與靈魂聯合,並要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

這一教義是建立在基督的受死埋葬和身體復活的基礎上的。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祂的身體被取下來埋葬了、由於上帝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里復活,並使祂血氣的身體變成了靈性的身體(即靈體)。這靈體不受時空的限制,能夠按照基督的意志,向祂所願意顯現的人顯現。因此基督的死里復活就是指基督的身體復活。

基督降世是道成肉身,是從聖靈生的,祂的身體是沒有罪性的。所以基督的身體與我們的身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基督在世生活時,曾在凡事上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但祂並沒有犯罪。我們的身體與基督的身體不同,在我們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們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所以保羅感嘆:「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樣的身體是沒有復活的榮耀的。保羅接著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這個脫離的方法就是「信主之法」(羅3:27)。「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羅6:4)。「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里復活的上帝的功用」(西2:12)。這就是「頭一次復活」(啟20:6)-我們在今生今世因信耶穌基督而分享祂的復活。我們藉著聖靈治死我們身體的惡行,順從聖靈,揀選上帝所喜悅的事。我們的身體成為聖靈的殿堂,不再順從肉體的私慾。

我們藉著聖靈而得聖潔的身體,還是必朽壞的血肉之體,還必須經過死,像種子種在地里死了,才能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身體。也只有這樣靈性的身體才能完全承受上帝的國。但是,如果我們活到號筒末次吹響主耶穌降臨的時候,那麼,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身體復活,變成不朽壞的和不死的;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在一霎那間變成不朽壞的和不死的、我們就和他們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同享榮耀。這是我們在基督里活潑的盼望(帖前4:15-17)。

「我信永生」:當我們信主的時候,就開始在心裡覺得永恆快樂,此生之後我們也要得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完滿快樂,在其中永遠讚美上帝。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耶穌,得永生,這是基督徒都熟悉的經文。主耶穌在被捕前向父上帝禱告時論到永生說:「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2-3)。聖經中的生命就是與上帝同在,遵行上帝的旨意;死亡就是離開上帝,悖逆上帝的話語(創2:17)。永生就是蒙上帝的揀選和保守,永遠在主耶穌里。「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永生是上帝的恩賜,是因著上帝的揀選和預定、耶穌基基督的救贖,我們從聖靈而得到的新的生命。「亞當所有的後裔都由於我們始祖的罪而墮落在沉淪和毀滅之中,上帝由此顯明祂既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上帝是慈愛的,因為祂拯救並保守那些在祂永世的不變的計劃中,唯獨出於恩慈,絲毫不是因為他們的作為,而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蒙揀選的所有人;上帝是公義的,祂任憑其餘的人自取墮落、沉淪」(《比利時信條》16條)。

「阿們」:阿們的意思是必然真實如此。阿們是我們與上帝立約的印記。當我們說「阿們」的時候,我們就是歸入上帝的聖約和教會。我們與主的關係是聖約性的關係。亞當夏娃在伊甸園的時候,上帝就與他立生命之約,並以死亡的苦楚禁止他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2:16-17)。主耶穌基督藉著祂的寶血與我們立新約(林前11:25)。新約既是舊約的延續,也是舊約的達成。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我們外邦人(加3:14)。在這新約之中,立約的上帝仍然是不變的上帝,上帝所設立的完美的律法仍然是不變的律法,所不同的就是兩大點:第一,這聖約在範圍上不再局限於以色列人中,而是轉向全世界所有的人;第二,耶穌基督顯明為聖約的中保,為選民成全上帝的律法;選民遵行上帝的律法不是為了要靠自己遵行律法而得救,而是出於愛上帝和愛鄰舍的感恩之心。另外,在世界歷史進程中,我們仍然處於上帝的律法之下,仍然要根據上帝的律法為我們的行為承擔後果。當我們按上帝的律法和誡命而行的時候,就得蒙祝福;當我們悖逆上帝的律法和誡命的時候,就受到咒詛,也就是受到上帝的審判或責罰(申27:11-26)。

含義:我相信不是因為我自己的思考和選擇而來到主的面前,信靠主耶穌基督,而是因著聖靈藉著福音呼召我,用祂的恩賜光照我,潔凈我,並保守我在真信心中。同樣,祂在地上呼召、聚集、光照、潔凈整個的基督教會,並保守在真信心裡,與基督同在。在這一基督教會中,祂天天赦免我和其他所有信徒的罪。在末日,祂要使我和一切死去的人復活,並賜永生給我和一切在基督里的信徒。

教理:此處所闡明的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也就是成聖的教義。上帝施恩使之在基督里因信稱義的人,也必然使之繼續在基督里成聖。我們認信成聖的教義,就必然認信以下三大教義:1)聖靈論—只有靠著聖靈的大能大力我們才能在今生今世分別為聖,勝過我們自身殘餘的敗壞、世界的誘惑和撒但的攻擊;2)教會論—教會在本質上是上帝的選民,在組織上是上帝所設立的制度性蒙恩之道,教會的興盛乃是家庭和國家興盛的橋樑;3)永生論—永生的精義在於我們在基督里與上帝和好,這種和好乃是聖約性的,唯獨藉著基督這一聖約的中保才能實現,唯獨藉著聖靈的工作我們才能在心靈上真正經歷永生之福。

六.綜述:因信稱義

當我們相信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在上帝面前,在基督里稱義,並且承受永生。這僅僅是因著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雖然我們的良心控告我們是嚴重地干犯了上帝的一切誡命,從來沒有遵守任何誡命,並且時常傾向於罪惡 ,可是上帝出於白白的恩典,將基督完全的贖罪、公義和聖潔賜給我們,好像我們從來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們所作成的順從一般,只要我們是用信心接受這種恩典就夠了。

因信稱義就是我在上帝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為我的信心本身的價值;而是完全因著基督的贖罪、公義和聖潔作為我在上帝面前的義,並且我除非通過信心就不能接受它們作為自己的。我們的善行不能作為在上帝面前之義的一部分。因為能站立在上帝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並且必須與上帝的律法完全相合。可是,我們今生那最佳的善行也不是完全的,都被罪玷污了,在上帝面前不過是污穢的衣裳。雖然我們的善行算不了什麼,上帝仍要在今生來世加以獎賞。這獎賞並非是由於我們的善行本身有什麼功德或價值,使上帝虧欠我們什麼,必須由上帝償還,乃是純粹由上帝的恩典而來。凡由真信心在基督里所栽種的人,不能不為此而結感恩的果子。

因信稱義的「信」絕不是抽象地相信什麼玄奧的理論、神秘的體驗,也不是把耶穌從降臨、受死、復活、升天、再來的歷史背景中抽象出來的「信」,更不是把耶穌基督的救贖從創造、救贖與成全這一歷史過程中完全剝離出來的「信」,而是全備的「信」。這種全備的信正如《使徒信經》所概括的那樣,至少包含三大要素:1)我們最終信仰的對象乃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在這個方面我們應當否定單純強調上帝一個位格的主張;2)我們所信仰的背景乃是創造、救贖、成全這一整個歷史進程;在這個方面我們應當否定那種單純強調救贖為中心、忽略創造與成全的主張;3)我們的信心本身僅僅是一種工具,這種工具本身也是上帝賜給的,使我們能夠領受聖父上帝所預定、聖子上帝所成就、聖靈上帝所落實的救恩。這種信心本身使我們與上帝相合,也促使我們積極地投入到上帝為我們所預備的各樣善工之中去,就是按照上帝的啟示的律法與福音之道,全方位地重建個人、家庭、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凄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賽61:4)。《使徒信經》就是最起碼的信仰標準,為我們提供了宏觀性的信仰框架。「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亞他納修信經》)。

參考書籍: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以弗所書注釋》

巴文克:《我們合理的信仰》

路斯得尼:《系統神學》

路斯得尼:《社會秩序的根基:論早期教會信經和會議》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歷代基督教信條》

劉清芬:《使徒信經要義淺釋》

附錄:克斯坦論《使徒信經》

--選自 《<海德堡教理問答>提要》簡釋

原著:克斯坦(G. H. Kersten,1882-1948) 翻譯:王志勇

第四講 信心的本質與概要(19-23問)

只有用真信心接受基督的人才會得救。然而,所有人都沒有這種真信心。有些所謂的「信心」是假冒的,因此我們必須分辨使人得救的真信心與相似的假信心的不同。《提要》從四大方面闡明何謂真信心:1)信心的本質(19問),就是知識和信靠;2)信心的概要(20問─44問),在《使徒信經》十二條中有簡潔的表述;3)信心的益處(43問─47問),也就是使罪人在上帝面前稱義;4)信心的作者(48問),就是聖靈。首先我們來考察信心的精義。

19問:什麼是真信心?

回答:真信心是一種確實的知識,就是認識上帝,認識上帝在福音中向我們所啟示的應許,並且發自內心地確信因著基督的緣故,我們所有的罪都得蒙赦免。

我們所說的真信心就是帶有聖靈的印記的真實的信心,得救的信心有許多仿冒品。在聖經中談及以下四種信心:1)歷史性的信心;2)暫時性的信心;3)神跡性的信心;4)使人得救的真信心。

歷史性的信心僅僅贊同真理。亞基帕所擁有的就是這種信心,保羅對他說:「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但是,亞基帕王雖然擁有這種信心,卻仍然是一個異教徒,他幾乎被說服成為基督徒了,但仍然不是基督徒。雖然具有歷史性的信心的信徒接納聖經為真理,但他的接納並沒有使他得救。他也不關心自己是否得救。

許多生活在上帝的聖言之下的人,自己覺得平安,對真理卻麻木不仁,他們所擁有的不過是歷史性的信心,這是令人感到憂慮的。這種歷史性的信心是必不可少的,因為我們確實需要明白聖經。但是,僅僅有這種歷史性的信心是不夠的。因此,對聖經所擁有的歷史性的知識,與使人得救的信心所擁有的知識具有本質的不同。

暫時性的信心是超過歷史性的信心。具有這種信心的人一段時間內在口頭上信奉真理,也得到一些表面上的滿足。這表面上的滿足是與不冷不熱、擁有歷史性信心的人是不同的。這種暫時性的信心,就像聖經中所說的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太13:章)。種子沒有深入土中,雖然一時發苗茂盛,表面上很有豐收的希望;但是,日頭出來一曬就乾枯了,最終不結果子。

哎!這種暫時相信的人就是這樣。有些暫時的信徒心裡對死亡和永恆也有深刻的印象;他們也會暫時離開公開的、外在的世俗事務,加入上帝的百姓行列。但是,經過短暫的時間,他們就走回頭路,像狗回去吃自己嘔吐之物,又像豬回到泥沼中打滾。上帝的拯救之工始終沒有從他們身上開始。暫時性的信心在基督里沒有根基,沒有與基督聯合,正如歷史性的信心一樣。因此,暫時性的信心使罪人在靈命上仍然停留在死亡之景,也不能使人為真理的緣故忍受苦難。當苦難或逼迫臨到時,暫時性的信徒很快就會跌倒。

神跡性的信心是「強烈的確信自己會施行神跡,或者神跡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Hellenbroek)。這種信心在聖經中沒有根據。它所仰望的是上帝的全能,而不是仰望上帝的憐憫。那十個大麻瘋病人的情形就是這樣的例子。他們都相信基督有能力醫治他們,並且遵照基督的吩咐去給祭司看。但是,其中九個人只是要身體得醫治;他們看基督不過是江湖醫生,他們需要祂不是要得救恩,而是要得到身體的醫治。當時十個人中只有一個回來感謝基督,而他是一個撒瑪利亞人。他們對神跡的信心就是堅信神跡會成就在自己身上。

在特殊時候,主樂意把這種信心賜給祂的僕人,使他們施行神跡。譬如當初使徒們奉主耶穌的名施行神跡,這特別發生在為他們傳道打基礎的時候。然而,神跡性的信心並不能給人帶來拯救。「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林前13:2)。

真正的救贖性的信心與以上三種信心截然不同。「真信心是一種確實的知識,就是認識上帝,認識上帝在福音中向我們所啟示的應許,並且發自內心地確信因著基督的緣故,我們所有的罪都得蒙赦免。」

因此,真信心接受在基督里的恩典。亞當在當初無罪的境況中,不需要這種信心;基督自己也不需要這種信心,將來我們在天上也不會需要這種信心,因為在那裡信心變為直接的眼見。上帝的選民在心中運用這種信心,並且不斷操練。唯獨藉著信心,失喪的罪人才能與基督連接;唯獨藉著信心,上帝的應許向他敞開,使他罪得赦免。這種信心不是隱藏的無知的信心,也不是具有任何懷疑的信心,正如在光明中沒有黑暗一樣。羅馬教會所主張的隱藏的信心和懷疑的信心,乃是何等地遠離這種真信心啊!

要正確地理解此處的教導,必須分清信心的本質和實行二者之間的不同。信心的本質在於真知識和真信靠,確知我們的罪因著基督的緣故已得赦免。沒有這個認識和信賴,就沒有真正的信心。

但這並不意味著上帝的子民一旦有了真正的信心,就會具有確信,確信上帝的應許與赦罪。儘管他們已經享受其中的果實,卻不一定就具有確信。只有在他們操練信心的過程中,他們才會獲得這種確信。

但是,在本質上,得救的信心和確信都已經存在,否則在信心成長的過程中我們就不會達成確信。信徒常有許多疑惑,但他們對信心本身並不疑惑,因為信心本身就是確實的認識和衷心的信賴(約17:3;賽53:11)。

真信心接受上帝在福音中所啟示的一切。這簡要地包括在《使徒信經》十二項信條中。

20問:上帝在福音中應許並吩咐我們相信的真道的概要是什麼?

回答:這一真道的概要包括在《使徒信經》十二項信條中,這是大公基督教的信仰:

1.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我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

3.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6.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我信聖靈;

9.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身體復活;

12.我信永生。阿們!

這十二項信條也被稱為《使徒信經》,因為它們基於使徒的教訓。是不是十二使徒各自都寫了一條呢?當然不是!這純屬虛構(參見Arnold Rotterdam"s 「Zion"s Glory and Strength,」 Vol. I, P. 155)。

這些信條是從洗禮的儀文中發展出來的,其中包括對上帝三個位格的認信:聖父、聖子和聖靈;因為在上帝獨一的本質中,有三個位格。這就是以下的問答所闡明的。

21問:當你認信聖父、聖子和聖靈時,是指有三位上帝嗎?

回答:絕不。因為真正的上帝只有一位。

從這個問題開始,我們開始考察三位一體的教義。

只有一位上帝。「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申6:4)。耶和華自己也這樣宣告:「你們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上帝,在我以外並無別上帝」(申32:39);保羅也強調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林前8:6); 「只有一位上帝」(提前2:5)。

盲目的異教徒是多神論者。他們認為對於太陽而言,有日神;對於月亮而言,則有月神;對於和平而言,則有和平之神;對於戰爭而言,則有戰神,等等。人人生來都具有關於上帝的知識,仍然如此盲目!

從基督教內部分化出去的異端分子也是如此。在談及上帝的時候,他們教導二元論。在教會歷史上出現過各種各樣的假基督徒和異端分子,在《比利時信條》中提到馬吉安(Marcion)。他在主後140年左右出現,主張有一位注重憐憫的上帝,還有一位強調公義的上帝。摩尼(Manes)也有同樣看法,摩尼教就由他而來(第九條)。教會判定他們的主張為異端,這是公正的。只有一位上帝。

22問:你為何提出聖父、聖子和聖靈三個位格?

回答:因為上帝在其聖言中就是如此啟示祂自己的。這三個不同的位格,就是獨一的真上帝,而且我們也是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受洗(太28:19)。

在一個本質中有三個位格。這是帕克西亞(Praxeas),撒伯流(Sabellius)和撒模特努(Samoatenus)所否認的,他們在主後265年被安提阿大會開除教籍;亞流(Arius)在主後325年在尼西亞大會上被定罪;後來又有一些人繼續鼓吹這種異端主張,如瑟維特(Servetus)、瓦倫提努(Valentius)、索西努(Socinus)等等(《比利時信條》,第九條)。

你能從自然現象證明三位一體的教義嗎?

絕不能!因為這是奧秘,三位一體誠然不違反自然,但卻是超出自然。譬如一棵樹是一體,有樹根、樹榦和樹頂,但這並不能證明三位一體,因為這些都是一棵樹的三個部分。然而,在上帝裡面,並不是各個部分結合在一起,而是在祂裡面有三個位格。同樣,水、蒸汽和冰這三種形狀也不能證明三位一體,因為三位一體與部分無關,與形狀也無關。

一位上帝,三個位格,這不能從自然證明,但可以從聖經證明。海倫堡提出下列經文作為證明:

出於舊約聖經的有:1)上帝以複數形式出現的:「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2)上帝與上帝、耶和華和主分開的經文(詩45:7;詩110:1);3)明確提及並區分三個位格的經文(詩33:6)。

出於新約聖經的有:1)基督的受洗;2)我們的受洗;3)「因在天上記錄的有三:聖父、聖子和聖靈;而這三者本為一」(約壹5:7)[1]。

除了這些地方的經文證明之外,還有許多經文可以引述。但是,掌握以上各種經文已經足夠了。三個位格在本質上是一,因為並非有三位上帝,乃是一位上帝。在聖父中有完全的本質;在聖子中有完全的本質;在聖靈中有完全的本質。但是,上帝並非由三個位格組成,而是在於三個位格之中。所以,我們不可說:在上帝的本質中,三分之一是聖父,三分之一是聖子,三分之一是聖靈。我們應當明確的是:上帝的整個本質在三個位格的每一位裡面,同時仍舊是只有一位上帝。這是遠超過我們所能理解的。

聖父是一個位格,聖子是另外一個位格,聖靈也是另外一個位格。這三個位格各有自己不同的屬性,也就是存在的方式。至於基本的屬性,包括可傳遞的和不可傳遞的屬性,則是三個位格所共有的。祂們之間的不同在於各自位格的屬性。

聖父是自存的;聖子由聖父受生,聖靈是由聖父和聖子發出。東方教會教導說,聖靈唯獨由聖父發出。與此相反,西方教會正確地界定說:filio-que,就是也從聖子發出。所以,聖靈被稱為兒子的靈(加4:6)。因此,三個位格之間的區分,不僅僅是在名稱上,而且也是上帝本體中有三個位格。聖父沒有取我們所具有的人性,聖靈也沒有,唯獨聖子取了人性。三個位格之間的不同就由此而清楚地顯明出來。

要思考得更完全,我們也當明白聖父是上帝,聖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三個位格之間沒有先後之分。聖父一直與聖子同在,也一直與聖靈同在。三個位格之間也沒有大小之分,聖子、聖靈與聖父同受尊榮和崇拜(約5:23)。

因此,亞流主張聖子是首先被造的人,這是何等褻瀆啊!聖子不是被造的,而是永遠的上帝;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西1:15-16)。上帝在永恆里並不是孤獨的上帝。祂並不需要受造物,祂在時間中創造萬有完全是因著祂自己的美意。三位一體的教義非常重要,凡是不忠心、不堅定地相信這一教義的人,就不會得救。

這三個位格都有各自特殊的工作。聖父是創造者;聖子是救贖者;聖靈是成聖者。這並不意味著聖子與聖靈被排除在創造之工以外,因為諸天是藉著主的話而造,萬象是藉著祂口中的氣而成(約1:3;詩33:6)。成聖也歸屬於聖父與聖子之功(利22:9;約17:19;弗5:26)。但是,每個工作又特別歸於三個位格中的一位。這一點在聖子在我們的肉身里顯現、死亡上非常顯著。聖子通過道成肉身、死里復活而完成拯救之工,此工既不歸於聖父,也不歸於聖靈,而是唯獨歸於聖子,儘管聖父與聖靈兩個位格並不排除在拯救選民的工作以外。聖父是創造者。本講最後一個問題所談及的就是創造。

23問:當你說「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時,你相信的是什麼呢?

回答:我相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永恆之父,從無中創造天地,並繼續通過祂的護理維繫萬有,因著祂愛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上帝和天父。

這項信條不僅談及創造,也承認上帝是永遠之父。祂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永恆之父」,從永遠生了聖子,又從永遠揀選祂為中保和救主。

現在我們來思考創造。到底創造是什麼呢?創造就是從無中生有,「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11:3)上帝是「使無變為有的上帝」(羅4:17)。創造是上帝的作為。一切人所能做的不過是形狀的改變,也就是使已經存在的東西具有不同的形狀。如果原料缺乏,人的工作就要停頓下來。然而,上帝從無中創造萬有。祂出於祂自己的旨意,用大能的行動創造了萬物(啟4:11)。在上帝創造之前,在祂以外,即使一粒微塵也不存在。

所以,受造界不是從具有生殖機能的永恆之物質進化而來,也不是上帝在第一日就創造了具有這種機能的物質。上帝是創造者,不單是在第一日,以後的五日也是如此。達爾文的進化論與這種創造論具有不可調合的矛盾,這種進化論可以追溯到古代波斯、巴比倫和埃及人的主張。

這種學說主張一切生命都從物質進化而來,人類是從猿猴而來,乃是何等荒誕啊!許多人竟然寧願相信這種愚蠢的學說,而不相信上帝的真道。上帝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也創造萬物,使其各從其類。葡萄並非采自荊棘,人並非傳自獸類。更重要的是,人具有不朽的靈魂,是完全與獸類不同的。只有對上帝的話懷有敵意,才能產生像進化論這樣的學說。

上帝的尊榮要求我們承認上帝從無中創造萬有。塵土必定是來自上帝的創造,但受造物並不是來自永恆。唯獨上帝是永恆的,是祂在「起初」創造萬有。在那之前沒有起初,沒有時間。上帝使時間出現,祂創造了晚上和早晨。日子、星期、季節也是出於上帝的創造。這種時間的周期性循環是在上帝起初創造天地時開始的,是在大約六千年以前,因此不是在千百萬年。上帝創造萬有的時間就是正常的六日,而不是六個包含無數時代的時期。上帝明確吩咐我們六日要勞碌作我們一切的工,第七日要安息,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和地,第七日便安息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日,那時還沒有日出日落,但仍然是正常的日子,有晚上,有早晨,上帝賜給光,也收回光。但是,我們如何解釋地上各種物質變化呢?

樹木等等的化石不是要幾千幾萬年才能形成嗎?但願訴諸這種理由的人,自己問問自己:1)上帝到底在地上創造了什麼?2)地因我們的緣故受到詛咒,這種詛咒到底引發了什麼變化?3)大洪水所造成的各種後果是什麼?唯願我們信守上帝的話,上帝在聖經中明確教導我們祂在六日之內創造天地。

上帝在霎那間創造了空虛渾沌,然後賦予形狀。眾天使可能在第一天被造,因為當地安置根基的時候,他們已經存在了(伯38:6-7)。上帝在一時間創造了千千萬萬的天使,數不勝數。他們中間沒有男女之分;沒有一個天使是由天使生的。上帝在同一時間創造了他們。所以,天使與人的被造完全不同,人被造是一個人,然後繁衍不息。

你知道各個創造的日子嗎?比較第一日與第四日,第二日與第五日,第三日與第六日,何等地契合啊!第七日,上帝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當然,這不是說上帝因為創造之工而感到勞累:「創造全地的主,並不疲乏,也不睏倦」(賽40:28)。上帝不像人那樣需要休息,上帝的安息是指祂享受、欣賞祂所創造的一切,並非縮手不管。上帝的安息就把第七日分別為聖,祂賜福這日,定為聖日。萬物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就是明明可知的(羅1:20)。耶和華造萬物是為祂自己,就是為祂的榮耀(箴16:4)。

在聖經中,創造被描述為:1)聖父的工作(徒4:24;林前8:6);2)聖子的工作(約1:3 ;弗3:9;西1:16);3)聖靈的工作(創1:2;詩33:6)。上帝的三個位格中的每一位,在創造中有其特別的工作。然而創造更多的是指聖父的特別工作。

聖父的工作還有護理之工。祂通過護理來維持萬物,這就是23問答案中所闡明的。「護理」這一名詞的英文是providence,在英文欽定本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其動詞形式是provide,漢語的意思就是「預備」,這個詞在英文聖經中常常見到。當亞伯拉罕預備把以撒獻祭時,他說:「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22:8)。後來亞伯拉罕稱那地方為「耶和華以勒」,就是「上帝必有預備」的意思。

論到上帝, 「預備」一詞在《希伯來書》11章40節也出現過。在這些例子里,這個詞的意思是「預知」(foresee),不僅表示上帝預先知道,也表示上帝供應一切必需。這也是「護理」一詞的含義。在聖經中,護理被稱為:

1)上帝作王(詩93:1);

2)上帝的安排(詩119:91);

3)上帝的手(徒4:28);

4)上帝的作為(賽28:29);

5)上帝的顧念(彼前5:7);

6)上帝的托住(來1:3)。參考J. Vermeer所著《教理問答》。

護理分為三種作為:保守、合作和統管。保守是上帝的大能,由此祂使萬物得以延續。這是天父持續性的作為(約5:17)。沒有任何受造物是出於自己,也沒有任何受造物完全靠自己存在。所有受造物都處於上帝的保守之下。這種保守或者是直接的保守,或者是間接的保守。摩西在何烈山四十日之久,他是處於上帝直接的保守之下。以色列民行在曠野中,上帝用間接的方式來維持他們的生命。又如在基立溪旁的以利亞,和撒勒法的寡婦,都是得到了上帝間接的保守。在直接的保守中,有時上帝按照祂自己的美意直接用施行神跡奇事的方式,特別是為祂的子民更是如此。在聖經中能看到很多這方面的例子。

合作是上帝的大能,由此上帝賜給力量,使祂的受造物能夠行動和運作。在出生時,我們並沒有領受到一生需要的力量,但是上帝不斷在每一時刻供應我們每一動作的力量。假如沒有上帝賜給我們力量,我們就不能舉起我們的手,不能轉動我們的舌頭。但是同時,對於如何運用上帝賜給我們的力量,每個人都要在上帝審判台前交出自己的賬本。

統管是上帝的大能,由此祂引導萬事達成特定的目標。一切事,不論大小,不論善惡,都處於上帝的統管之下(弗1:11)。天地萬物,不管是有理性的,還是沒有理性的,一切受造物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中(伯28:1;徒17:28)。

罪也處於上帝的統管之下嗎?是的,雖然上帝絕不犯罪,但人的犯罪也處於上帝的支配之下。上帝通過人的犯罪來成就祂自己的旨意和計劃。例如,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的事,最後約瑟總結說:「從前你們的意思原是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上帝最終使人的邪惡轉為對祂的子民有益。聖經中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子,例如法老的心剛硬(出9:12),上帝使乖謬的靈進入外邦王中間(賽19:14)。撒但也處在上帝的掌管之下,沒有上帝的旨意,牠不能成就任何事(伯1-2)。

因此,聖經中所闡明的上帝的護理不像回教徒的宿命論那樣,護理是上帝不可思議的作為。自然神論也不合乎聖經真道,這種理論主張,受造界就像是一個造好的鐘錶,是自行運作的。約伯指出這種看法乃是罪人的主張(伯22:15)。

護理論極為重要。它教導我們:在興盛的時候要有感恩之心;在患難的時候要有忍耐之心;對於未來,要有信靠之心。

唯願我們真誠地相信上帝掌權,唯願我們能夠把自己交託在上帝的手中!這種信靠和交託乃是真信心所結的果子,這種真信心的精義就是深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永恆之父也是我的上帝、我的父。願主在我們心中生髮這信心,使將我們自己託付給祂,從今時直到永遠!

第五講 聖子與我們的救贖(24-31問)

《使徒信經》所總結的十二項條款分為三個部分:聖父上帝與我們的受造,聖子上帝與我們的救贖,聖靈上帝與我們的成聖。在第四講中我們開始談及三一論中的聖父上帝與我們的受造,現在我們要講解第二部分,也就是聖子上帝與我們的救贖。在講解《使徒信經》第二部分的時候,《提要》首先談及的就是中保的名稱。這些名稱就是: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主。

24問:當你說「我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時,你相信的是什麼呢?

回答:我相信耶穌基督是聖父永恆且獨生的子,與聖父上帝和聖靈上帝同一本質。

中保是上帝之子。在第三講中,從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見證中,我們已經毫無疑問地證實了這個真理。祂生在伯利恆的馬槽里,在以色列民中行事為人。祂死於各各他,大過所有人。祂不但是人,也是上帝,是父上帝永恆且獨生的子,與聖父、聖靈同一本質。祂並不是當祂從童貞女馬利亞取得人性時才開始成為上帝之子。那是索西奴的異端教訓。索氏死於1604年,他否認聖子從永恆就存在。他的這種異端思想在新派神學中死灰復燃。新神學派主張耶穌是個好人,值得效法。但是,主自己見證祂是上帝之子。新神學派所描述的耶穌是不值得我們聽從或跟隨的。其實,在索西奴出現很久以前,亞流就否定聖子的神性,他在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中被定為異端。

《提要》反對這種對中保的神性否定,教導說耶穌基督是父上帝永恆且獨生的子,與聖父聖靈同一本質。在大公會議信經中,《亞塔納修信經》明確地界定說:「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如是,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亦是上帝。」

中保就是上帝之子,並非被造,祂從永遠到永遠都是上帝。在祂來到伯利恆的馬槽之前,祂是上帝,「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4)。祂要被差遣出去,就必須成為人;祂從永恆就是真正的上帝,是父獨生的子(約1:14;3:16;約壹4:9)。

上帝的選民也被稱為上帝的兒女,但他們不是上帝從永恆就生的兒女,也不是與聖父上帝和聖靈上帝同質,乃是因基督的緣故而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子。唯獨耶穌基督是從永恆受生。論到祂,聖父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因此,祂能拯救祂的百姓,因為祂就是上帝,父獨生的子。為了救贖上帝的子民,祂也必須成為人。

25問:你豈不相信祂也成為人嗎?

回答:我相信。因為祂由聖靈感孕,並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耶穌基督通過聖靈感孕而取了人性。因此,祂被稱為那「聖者」,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因此,耶穌基督從馬利亞而生,只是為了成為人,並無別的原因,絕不像天主教所教導的那樣,是因為馬利亞無罪。馬利亞怎麼會無罪呢?她正如其他人一樣,生下來就是罪人,「誰能使潔凈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伯14:4)!因此,童貞女馬利亞既有原罪,也有本罪,她也是唯獨靠著上帝的恩典,唯獨通過耶穌基督而得救。對基督本人而言,祂不受亞當之約的影響;祂既無原罪,也無本罪,因祂的出生是來自聖靈大能的感孕。當然,祂是出於人而為人,完全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出來的孩子。祂既有了血肉之體,就成為亞當的後裔,滿足了為擔任上帝和罪人之間獨一中保的要求(參看第三講)。

因此基督有兩大屬性:祂既是上帝,也是人。即使祂從馬利亞出生之後,仍然是真正的上帝。因為祂是一個位格,是三一上帝本質中的第二個位格。

26問:祂的神性是否已經變成了人性?

回答:沒有,因為神性是不會改變的。

上帝親自宣告:「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上帝能不再是上帝嗎?不可能。聖子還是聖子:是真正的上帝,也是永恆的上帝。

我們豈不是在《腓立比書》2章7節中讀到「祂反倒虛己」嗎?這並不是說祂不再是上帝,也不是說祂的神性變成了人性。此處所說「反倒虛己」是指祂作為上帝所具有的榮耀和威嚴的彰顯和使用。

祂是上帝之子,卻取了奴僕的形象,來到這個世界。祂雖然有上帝的樣式,卻不以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祂成為父的僕人是出於至高的永恆的愛:「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賽42:1)。祂取了這種奴僕的形象,甘願不使用祂所具有的各種上帝的屬性。 因此,儘管祂是全能的,卻像一個毫無能力的人一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儘管祂是無所不知的,然而經上記著說,祂的智慧漸漸增長。但是,無論如何,祂仍然是真正的、永恆的上帝,按著祂的神性來說是不變的,在榮耀上也毫不減損。

27問:祂是如何成為人的?

回答:通過取了人性,與祂的神性在一個位格中聯合。

論到這一點,我們在第三講中談及中保所需的資格時已經提到。上帝獨生的子,三位一體的第二位,取了我們的人性,但並不是取了一個人的位格。假如那樣的話,就有兩個位格和兩個中保了。事實並非如此。正是為了替人贖罪,上帝自己在我們的人性中獻祭、受苦並受死。為了這個目的,上帝之子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我們的人性;靈魂與身體和我們一般人一樣。祂不但取了人的身體,也取了真正的人的靈魂。為了拯救我們的身體和靈魂,祂必須既要有人的身體,也要有人的靈魂。

重洗派(Anabaptists)否認基督真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根據他們所說,祂只是如同水流過水管一樣從童貞女馬利亞經過。假如這樣,耶穌基督就不是出於人而為人,就不能擔當和除去選民的罪。為了擔當祂百姓的罪,祂必須成為大衛真正的後裔,從童貞女馬利亞腹中生出,也就是為婦人所生(參看《比利時信條》第十八條)。

28問:祂的人性是從天上帶來的嗎?

回答:不是,祂通過聖靈的工作,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性,從而在凡事上與他弟兄一樣,只是沒有罪(來2:17;4:15)。

假如祂的人性是從天上帶來,祂就站在我們人類之外。亞當的罪只是歸給他的後裔。既然基督站在人類之外,那就不可能歸在祂身上。這樣,祂就不能除去罪,也不能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罪。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祂並沒有從天上帶來祂的人性,而是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性。這種道成肉身乃是:1)聖父的工作:祂為耶穌預備了一個身體(來10:5); 2)聖子的工作:祂成了肉身(約1:14);3)聖靈的工作:祂通過馬利亞而出生(太1:20;路1:35)。

當然,只有聖子取了我們的人性。祂在凡事上和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祂沒有罪,此外在凡事上和祂的弟兄一樣。祂的人性並不像亞噹噹初在沒有犯罪以前那種純真的境況。在那種境況中,人既不餓,也不渴。在沒有犯罪之前,亞當不曾哭泣,也沒有感到睏乏。因為人是上帝所造的,所以他也是不朽的。但是,當基督在世上的時候,祂卻是又餓又渴,也因為走路而睏乏,祂在拉撒路的墳墓前哭泣,並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在凡事上都像祂的弟兄一樣,目的就在於在凡事上都能幫助他們。當他們飢餓的時候,當他們睏乏的時候,當他們為死者哭泣的時候,當他們與死亡爭戰的時候,基督都能幫助他們。基督是滿有憐憫的大祭司。上帝的永恆之子,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個位格成為人,祂是獨一的中保,永永遠遠當受讚美。唯願我們通過信心得見祂,祂比世人都美!

29問:祂為什麼被稱為救主耶穌?

回答:因為祂把祂的百姓從罪惡里拯救出來。

耶穌是中保的個人性名稱,基督這名字是其職分上的名稱。此外,在聖經中他還有許多的名稱,從不同方面顯明了祂的榮耀與權能。「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參看賽7:14)。

但祂個人的名稱是耶穌。這個名稱是在祂降生前,由天使按照上帝的吩咐起的。當然,這個名稱在從前以預表和影子為特徵的舊約時代就已經使用過。《希伯來書》4章8節所提及的「約書亞」,跟「耶穌」是同一名稱。[2] 約書亞就是基督的預表,他是嫩的兒子。另外,聖經上記載還有一位大祭司,名字也叫約書亞(亞3:1)。但是,從這個詞完全的意義上說,只有獨一的中保才能用耶穌這個名稱。

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救主,正如天使對馬利亞所言:「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拯救就是把人從罪惡中解救出來,使其得享至善。主耶穌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罪惡,使他們恢復與上帝的交通。

耶穌通過贏得和應用來成就這一救恩。因此,祂不但獲得了救恩,也應用在選民的身上。假如沒有這種應用,亞當的子孫沒有一個可以承受祂所成就的救恩。基督做了這兩個方面,祂才成為選民完全且獨一的救主。因此,任何人都不宜用「耶穌」這一名稱來稱呼自己。耶穌會人士如此作,事實上就否定了基督為獨一的救主。唯有主耶穌才能拯救我們,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並不是憑著我們自己的任何功德。上帝的子民為了得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從祂而來,祂的名字就是耶穌。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拯救我們。

30問:此外沒有別的救主嗎?

回答:沒有。因為除了耶穌的名之外,天下人間再也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不管我們想到什麼名,不管我們逃到誰那裡避難,「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詩49:7)。唯願我們離棄一切受造之物,唯獨在這位耶穌基督里尋求並發現救恩。在我們的救恩方面,不管是我們敬畏上帝的父母,還是上帝的僕人,還是在天上的聖徒,都不能為我們做什麼。唯獨祂是救主,祂是真正的「耶穌」。

31問:祂為何被稱為基督,即受膏者呢?

回答:因為祂被聖靈所膏,並為父上帝所立,作我們的大先知、我們唯一的大祭司和我們永遠的君王。

「基督」這名字的意思是受膏者。這是一個希臘文名字,在《約翰福音》1章41節,安得烈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因此,「基督」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就是「彌賽亞」。在舊約時代,先知、祭司、君王都是要受膏的。以利亞膏以利沙為先知(王上19:16)。關於祭司的受膏,摩西講的很詳細。這種膏油專門用於膏祭司,任何人都不可以按照配方製造,然後用於一般用途。

論到君王的受膏,聖經中有很多例子。掃羅、大衛、所羅門等都是受膏為王。掃羅受膏是用一種容易破碎的瓦器裝著的膏油,因為他的國度要被人奪去。大衛受膏時是用不易破碎的角裝著的膏油,因為他的國度要存到永遠。

受膏到底表徵什麼呢?第一,被立擔任職分;第二、有資格擔任職分。很顯然,在《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所說的就是被立擔任職分。上帝差派撒母耳到伯利恆去膏耶西的一個兒子作王,代替掃羅。當時撒母耳並不知道上帝到底要膏耶西眾子中的哪一個為以色列的君王,耶和華只是對他說:「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要作王的」(撒上16:1)。撒母耳按照上帝的吩咐獻祭,但他並不知道要膏大衛。耶西的眾子在撒母耳面前一一經過,撒母耳看著他們的外貌,心裡想,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但是上帝一再對撒母耳說:「這不是我要膏的。」撒母耳必須膏上帝所揀選的人。可是,上帝所揀選的並不在七個在撒母耳面前經過的兒子當中。很顯然,大衛在父家裡不受重視,甚至在撒母耳要來這種特別的場合,大衛還在外邊牧羊。後來耶西打發人把大衛叫來。耶和華對撒母耳說:「就是他,你起來膏他。」上帝所揀選的必要受膏。

受膏不但表明人被立擔任特定的職分,也表明擔任職分的資格。上帝也要大大地賜下祂的聖靈,使被選召的人有資格擔任職分。基督也是這樣受膏,並且合乎資格。祂從永遠就為上帝所立,到了時候也具有了合適的資格。在《箴言》8章23節談及基督說:「從亘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然而,只有當祂取了我們的人性後,才有資格擔任我們的中保,因為祂不僅必須是上帝,也必須是人。

當然,基督的受膏所用的既不是容易破碎的器皿,也不是不易破碎的角,因為用這兩者受膏,不管如何豐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但基督是被聖靈所膏:「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賽61:1)。祂為三個職分受膏,就是先知、祭司與君王。大衛是君王與先知(徒2:30),麥基洗德是君王與祭司(來7:1)。但基督具有三個職分。

作為先知,祂教導救恩之道。祂用祂的聖言與聖靈來教導人。我們自己不明白這救恩之道,但所有上帝的兒女都會得蒙主的教訓(賽54:13)。要完成此事,只有基督能夠做到,因為只有祂知道上帝的計劃,祂是太初就有的道(約1:1),是我們的大先知(路7:16),上帝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林前1:30)。

基督不但在新約時代,也在舊約時代完成先知的職分。祂在世上行走的時候,以及此前此後,都在擔任先知的職分。祂在舊約時代教導人,向族長和先知宣告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主要方式就是通過異象、異夢、直接勸導、顯現、烏陵和土明。祂賜下聖靈,使人把祂的話語記載下來(彼後1:21)。索西奴派否認基督的神性,也不承認基督在舊約時代就擔負先知的職分。即使在舊約時代,假如沒有基督擔任先知的職分,人悟性的眼睛如何得蒙光照呢?祂從起初就執行先知的職分,通過兩種方面:一是賜給特殊啟示,記載在聖經之中;二是光照選民的心靈。

當祂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祂是親自教導。從約翰受洗之後(太3:16-17),祂就公開執行先知的職分。父上帝不僅宣告說「這是我的愛子」,同時也說「你們要聽祂」,這就是印證祂先知的職分。基督揭示了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一切的智慧和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西2:3)。基督解釋上帝的律法,應用先知的預言,通過神跡與奇事來確立祂的教訓(約5)。祂教導的時候像一個有權柄的人,並不像一般的文士一樣。然而,在一切事上,祂所帶來的並不是與以前所傳揚的有所不同的福音,祂也沒有改變上帝的律法,像索西奴派及其追隨者所主張的那樣。祂更沒有廢除上帝的律法,像邪惡的反律主義者所教導的那樣。為了祂百姓的緣故,祂滿足了上帝的律法,除去了來自律法的咒詛,從而完美地榮耀了上帝的律法,並且使祂的子民按照上帝的律法行事為人。

基督有資格擔任先知的職分,因為祂受聖靈的膏抹是沒有限量的。祂不需要升到天上去領受訓誨,這是否定基督的索西奴派的謬論。在祂復活之後有四十天之久,主教導的是祂的門徒,並沒有教導世人。自從祂升天以後,祂仍然藉著祂的聖言與聖靈,並通過祂的眾僕人來教導人。使徒、先知與傳福音的都是特殊性的職分;而牧師和教師則是一般性的教會職分(弗4:10-13)。

基督為祭司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有兩種祭司的等次,一是按照亞倫而來的祭司的等次,二是按照麥基洗德而來的祭司等次。亞倫的眾子作祭司是按照亞倫的等次;但基督不能按照亞倫的等次作祭司,因為祂不屬於亞倫家族,也不屬於利未支派,祂乃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麥基洗德為人所生,但他並沒有後裔為祭司。他是唯一的祭司,又因他是基於上帝的主權為祭司,所以他是永遠的祭司。基督是唯一的祭司,也是永遠的祭司,他所獻上的是贖罪祭,並且永遠活著為祂的百姓代求。亞倫的祭司只是基督的預表。

基督如何執行祂祭司的職分呢?是通過獻祭並代求。基督獻上了祭物。祭司所獻的公牛、公山羊之血並不能除罪。因此,基督獻上了祂自己(來7:27)。祂獻上自己本身為贖罪祭(賽53:10),因祂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我們的良心得以洗凈(來9:14)。基督為祂的百姓獻上此祭,並非為祂自己而獻。說祂為自己而獻祭,這是錯誤的。祂沒有必要為自己獻祭,祂的獻祭乃是為了祂的百姓,為了完全補贖他們的罪,並且是唯獨為他們的罪而獻祭。

同樣,作為大祭司,主耶穌基督只為父上帝所賜給祂的人祈求(約17:9)。祂在世上的時候就為他們祈求。如今祂在天上,也就是非人手所造的聖所中,仍為他們祈求。在舊約時代的贖罪日,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祈禱。基督已升入高天,祂永遠住在那裡為祂的百姓代求。祂是他們的保惠師,為屬祂的人代求(約壹2:1)。祂不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師,也是使我們和好的保惠師。祂不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師,而且祂的代求最終必然成功;因為祂的代求就是一個要求:「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17:24)。祂的代求基於祂所做出的補贖。祂心中懷有以色列十二支派,晝夜顧念祂的教會。

沒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祂中保的工作就不會完成。「祂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來8:4)。基督作為大祭司為祂的子民代求,這對他們而言是何等大的安慰啊!同時,他們也因這位獨一的大祭司而得到今世的、屬靈的與永遠的祝福。

作為王,基督拯救、保護並統管祂的百姓。祂拯救並保護他們脫離撒但、世界與罪惡,用聖言與聖靈治理他們,使他們可以按照祂的道路而行。祂是永遠的大君王。將來有一日祂必從祂的百姓領受一切的讚美與敬拜。

以色列的君王之職所預表的就是基督君王的職分。正是為了這緣故,君王的職分才臨到他們。當初他們要求立一個王的時候,他們拒絕上帝為他們的王,因為他們並不明白基督君王的職分。在掃羅以後,上帝將祂的僕人大衛賜給他們為王,大衛乃是耶穌為王的預表(耶30:9)。基督是王,祂自己在彼拉多面前如此見證(約18:33-38)。但是。祂的國度不是來自這個世界。因此,基督君王的職分並沒有傳給教皇,教皇並不是他所聲稱的基督的代理人。基督的國度是屬靈的、永遠的,乃是屬天的國度。

君王、百姓、律法、特權等等都是屬靈的。基督在此作王,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全世界,甚至邪靈,都服從祂,沒有任何能力抵擋祂。唯願基督在我們中間行使這些職分,以大能光照我們,救拔我們,使我們與上帝和好!在這些職分的施行中,基督使祂的百姓持續不斷需要祂在他們中間施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

第六講 基督的降卑(32-34問)

基督的境況包括降卑和升高兩大境況。我們在這一講中所要闡明的就是基督的降卑。

基督的境況決定了祂與上帝的公義的關係。涉及到上帝的公義,只有兩種關係可能存在:一是負債者的關係,二是與被宣告無罪者的關係。因此,作為選民的獨一中保,耶穌基督只有兩大境況。因為選民的罪,在祂降卑的境況中,對於上帝的公義而言,祂是負債者;在祂升高的境況中,祂是被宣告無罪者。

基督在其降卑中必須完全補贖祂的選民的罪。論及這種降卑的深度,祂的降卑經過五個階段,降卑的程度也依次加深:1)卑微的降生;2)受苦;3)受死;4)埋葬;5)下陰間。由於基督的降卑,基督又有四個階段的升高。祂升高的程序是:1)復活;2)升天;3)坐在父上帝的右邊;4)再臨審判。我們在這一講中所要談及的就是基督的這種降卑和升高。首先談及的就是基督的降卑。

在前一講中我們已經談及基督的降生。就這種降生本身而言,乃是屬於基督為彌賽亞的資格。要拯救失喪的罪人,必須有一位中保,這位中保必須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義人。另外,降生也是中保基督降卑的第一步。

基督本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什麼樣的宮殿都不能適合祂居住,但祂卻降生在馬槽里;這種卑微是不可思議的。在祂的降生中,祂已經降卑到祂的子民所處的極其痛苦的處境中。祂來就是要受苦、受死的。

32問:耶穌基督為拯救我們做了什麼?

回答:祂為我們受苦,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下到陰間,也就是經受地獄之苦。祂如此順服父上帝,從而拯救我們脫離因罪而有的今世與永遠的刑罰。

主的受苦是從祂降生開始的。當祂在世上生活時,就一直承受上帝的震怒。祂身上包著布,躺卧在馬槽里。祂受過痛苦的割禮,在希律王刀劍的追殺下逃命。祂在貧窮與卑微的環境中長大,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祂睏乏、飢餓,在拉撒路墓前哭泣。總之,祂在地上的一生,就是受苦的一生,直到死時才終止。

當祂在地上的生活將要結束的時候,這痛苦越發劇烈。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祂擔當了亞當在樂園中犯罪所帶來的重負。祂難過地說:「我的心極其憂傷,幾乎要死。」祂被愁苦所困,父上帝的憤怒降在祂身上,同時祂的百姓的罪也使祂痛苦。撒但用地獄的權勢圍攻祂。是的,基督的痛苦如此劇烈,以至於流出血點般的汗水,滴在地上。假如不是神性來支持祂的人性,祂早就崩潰了。

我們的中保深深知道這種痛苦,祂知道時候已經到了,就向門徒談起此事。不僅如此,祂是甘心樂意地踏上受苦之路,因為祂愛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祂和門徒們一起唱詩讚美上帝。祂受死並不像一個無助的殉道者,而是如滿足上帝的公義的羔羊,又像猶大支派的獅子,打碎撒但的頭,深信祂必得勝。祂的死是何等的死啊?祂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從法律上說,祂是被本丟·彼拉多判為死刑。當初希律王想要殺祂的時候,祂逃走了;當猶太人想要用石頭打死祂,或者要把祂推到懸崖下的時候,祂也照樣躲開了。但是,根據上帝的公義,要使祂的子民得自由,基督必須被審判官定為死罪。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羞辱的,是痛苦的,並且也是受咒詛的死。把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羅馬人所用的酷刑,以色列人不用這種刑罰。以色列人曾經把已經處死的人吊在樹上,表明他所犯的罪是可憎的。但是,羅馬人的作法卻是把人活活釘死在十字架上。當一個人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懸掛起來的時候,他就被大地所拒絕,天門也向他關閉了,他在極度的痛苦中死亡。

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更是為上帝所咒詛的。所以摩西在《申命記》21章23節說:「因為被掛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的。」他的屍體不容許在樹上過夜,免得地因他所受的咒詛而被污穢。因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為咒詛,從而救贖祂的百姓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

祂是死在十字架上!

死是祂受苦的必要部分。在亞當的墮落中,祂的百姓和亞當所有的後裔都受制於死;要救他們脫離死亡,基督就一定要死。因此,在祂死前,約翰記載,祂喊著說:「成了」(約19:30)!在說了這話以後,祂就低下頭將自己的靈魂交付上帝了。

同樣,在《約翰福音》17章4節,基督被捉拿之前就已經說過:「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當然,這句話絕不是說祂即將遭受的受苦與受死是多餘的。另外,祂在十字架上最後一句話「成了」,也並不排除祂的死亡。正如經上所記:「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所以,基督照樣必須死,為要擔當多人的罪。

基督的死包括三個方面。靈命的死就是與上帝的恩典分離。然而,基督不受這種死亡的影響,也就是說基督沒有喪失上帝的形象,也沒有受到罪和撒但的捆綁。但祂在十字架上確實被祂的父離棄,祂的靈魂也處於上帝的憤怒之下,這個憤怒本來是落在全人類身上的。另外,基督受死的時候也處在罪的重負和撒但的折磨之下。基督所進入的靈命的死亡就是指這些方面。基督也經歷了今生的死亡,就是靈魂與身體分離,當然祂的身體未見朽壞(詩16)。

第三,基督也承受了永遠的死亡。這種永遠的死亡就是在地獄中受罰,永遠遭受痛苦。為了救贖祂的選民脫離這種永遠的刑罰,基督在祂受死之前所承受的痛苦的劇烈不低於那些背棄者在地獄的永火中所遭受的苦楚。

在祂短時期的受苦中,基督擔當了來自上帝的完全的義怒。但是,祂絕沒有成為遭受上帝的義怒的對象,正如索西奴派所說的那樣。雖然祂擔當了來自上帝的完全的義怒,但祂仍然是上帝的愛子,是上帝所喜悅的。基督承受了無法言喻的痛苦,祂如此所獻上的祭乃是上帝所極其喜悅的。

索西奴派否認基督承受來自上帝的刑罰,他們主張上帝赦罪並不需要什麼補贖。假如是這樣的話,上帝就是拋棄了祂的公義。但是,實際上,上帝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抗辯派主張,基督所受的死不過是今生的暫時性的死,這種死被上帝當作補贖接受。但是,根據上帝的公義,只有完全滿足上帝的律法的要求,才有接納可言。因此,只有基督承受這三方面的死,才能把咒詛除去。因此,基督滿足了父上帝的公義(林後5:21),解除了律法所宣判的咒詛(加3:12),叫蒙主選召的人與上帝和好(羅8:1)。

主耶穌用祂的被葬來確證祂的死。亞利馬太人約瑟與尼哥底母將耶穌的身體安葬在從磐石鑿出來的新墳墓中,這石穴從來沒有葬過別人。彼拉多確定主真的死了之後,才允許他們將耶穌的身體移去。這樣基督用祂的埋葬證實祂確實死了。祂為祂的百姓的緣故使墳墓成聖,使所有勞苦之人可以得享安息,直到復活的日子。正如約拿所預表的那樣,主在墳墓里三日三夜,是從禮拜五晚上到禮拜日早晨,其中的半天被算為整日。

祂是不是接著就下到陰間了呢?不是!下陰間是在祂死之前。天主教與信義宗認為主下陰間是祂升高的第一步,但實際上那是屬於祂降卑的境況。路德辯論說,基督死後下陰間,為要宣布祂的得勝。但是,假如為了這個理由,基督絕不會下陰間。天主教的錯謬更厲害,他們認為天堂有一個「外圍地帶」(Limbus Patrum),舊約時代的信徒就被拘禁在此處,等候基督來釋放他們。他們主張基督死後下陰間所做的就是此事。

這種說法不合乎聖經真道。首先,天堂或地獄根本沒有所謂的「外圍地帶」。那個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立刻與基督一同進入天堂。假如有一個罪人還有罪,必須為他每天所犯的罪獻上懺悔補贖,必定是這個強盜。但是,基督赦免了他一切的罪,直接帶他進入天堂。此外,在《啟示錄》14章13節說:「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因此,上面所說的「外圍地帶」沒有任何來自聖經的證明,照樣基督也不會下到那裡去。

其次,生活在舊約時代的信徒,他們死了以後就進入天堂。他們進入天堂的根據就是:耶穌基督在創立世界以前被殺的羔羊,他們用不著等候基督在各各他受死之後才升天堂。因此,基督下陰間並不表明基督本人下到陰間,而是說到他在死前遭受地獄之苦。在《使徒信經》中,之所以把基督「降在陰間」這一條款放在「埋葬」之後,是為了讓我們全面地理解主的受苦和受死。

在基督的降卑中,有些事情並不是人用肉眼所能見到的,其中就有基督為祂的百姓承受他們當在地獄中承受的永遠的痛苦。這地獄之苦臨到基督身上,是在他死前就受的。《海德堡教理問答》對於基督「降在陰間」作出了深入的解釋。《威斯敏斯德教理問答》只是講到基督受死,沒有對於基督處於死亡的境況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而《海德堡教理問答》則進一步解釋了基督降在陰間的深意。兩者一致否定羅馬天主教和路德的相關解釋。這種痛苦是完全且唯獨由基督的人性承受的,這就是下面的問答所闡明的。

33問:祂是以什麼性情承受這種痛苦呢?

回答:唯獨以祂的人性,也就是以祂人性的靈魂和身體承受這種痛苦。

上帝既不會受苦,也不會受死。但是,在基督身上,是耶穌基督這一上帝的第二個位格在其人性中承受了這種痛苦。

我們教導說基督也在祂的靈魂中受苦,這並沒有貶義(正如天主教所主張的那樣)。聖經中就是這樣說的。主在痛苦中說:「我的心極其憂傷,幾乎要死。」我們在靈魂與肉體中都犯了罪,為要拯救祂百姓的靈魂與身體,基督必須在靈魂與肉體中受痛苦。在十字架上,祂在肉身中承擔了我們的罪。

34問:祂的神性對此有何貢獻呢?

回答:祂用祂神性的能力來堅固祂所取得的人性,從而使祂的人性能夠承擔上帝對罪的憤怒,並救拔我們脫離上帝的憤怒。

請看第三講論及本條的話。僅僅是受造物就無法擔當上帝對罪的義怒到底。另外,基督也必須使祂的功德具有無限的價值。因此,雖然祂並沒有在其神性中受苦,但祂必須是上帝。在祂的降卑中,主耶穌完全滿足了上帝的公義的要求,祂完全補償了選民的罪債。祂也不可能繼續被死拘禁。因此,現在我們所要討論的就是基督升高的境況。

上帝將祂升為至高(腓2:9)。這種升高是必不可少的。假如基督仍然停留在死亡狀態中,罪人怎能從罪的墳墓中復活呢?又怎能說死亡被得勝吞滅了呢?因此,保羅說基督的升高超過祂的受死(羅8:34)。

此外,基督不但為選民贏得了救恩,也把救恩應用到選民的身上;為此,只有在祂得榮之後,祂才能差遣聖靈降臨(約16:7)。另外,基督這位獨一新約的中保必須在祂的父面前顯露(來9:11-12)。主耶穌的升高在《詩篇》8篇5節、89篇19節;《以賽亞書》53章12節已經預言過了;也在約瑟身上有所預表(創41-42);在大衛身上也有預表,他們兩人都是在降卑之後升高;在所羅門身上也有預表,他的偉大也預表基督的榮耀。

在《約翰福音》17章5節,主耶穌自己向父請求這種升高。祂所祈願的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前祂就已經具有的榮耀。祂人性的面紗遮蓋了祂神性的榮耀。但是,這種榮耀必須在祂為彌賽亞的職分上彰顯出來,好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子來的父(約5:23)。在降卑的境況中,對於上帝的公義來說,祂是一個欠債者。在升高的境況中,祂被無罪開釋。因此,祂被冠以榮耀尊貴,作為一個中保,上帝把祂在降卑境況中所不具有的榮耀賜給祂,也就是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就享有的榮耀。上帝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叫萬物都伏在祂的腳下(林前15:27)。

在這種升高中,基督的神人二性都不可分開地聯合在一起。雖然基督的身體得了榮耀,但仍然具有人的屬性,正如上帝的神性仍舊保留一樣。這種升高的第一步就是復活。我們在下一講中所要談及的就是這種升高的階段。

第七講 基督的升高(35-38問)

基督升高的第一步就是祂的復活。

35問:基督仍然處在死權之下嗎?

回答:沒有。為了使我們稱義,祂在第三天從死里復活(羅4:25)。

復活是中保升高的第一步。路德宗與天主教認為降在陰間是基督升高的第一步。但是,如前所述,降在陰間乃是屬於基督降卑的境況。

在舊約時代就已經預言過復活,在新約中更是常常提及(如徒2:27-31;詩16:10)。當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也曾經談及復活(約2:19;太12:40;16:1-4),並且談及祂要在墳墓里三日三夜。

基督復活的例證有亞倫發芽的杖(民17:8);參孫離開迦薩(士16:3);約拿的經歷(太12:40)。沒有人真正看見復活本身,然而確有許多關於復活的見證: 1.天使的見證(路24:5;太28:7);

2.看守墳墓之人的謊言--他們向猶太人報告說自己睡著了。在這樣重要的崗位上,他們能睡著嗎?即使有人睡著了,難道他們全都睡著了嗎?即使他們都睡得很熟,門徒們滾開石頭的時候,他們一點動靜都沒有聽到嗎?難道他們睡得這麼長久,以致於門徒們可以將主的身體移走並且埋葬在別的地方嗎?那些被指控為盜賊的門徒,假如真的偷走了基督的屍體,此後在聖殿見證主的復活,為什麼猶太公會竟然沒有責備和指控他們犯有這樣嚴重的罪行呢?很顯然,看守墳墓的人所說的是謊言。他們這種謊言也從反面強有力地見證了基督的復活。

3.主的多次顯現也證明了祂的復活。主藉著許多確實的證據,向門徒顯明祂自己,除掉他們的不信,消除他們的恐懼。許多婦女和門徒都是耶穌復活的見證人,特別是多馬的見證(太28;約20)。

4.保羅非常有力地證明基督復活的真理。他在《哥林多前書》15章6節說:「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那時候。關於基督的復活,人們仍然可以去訪問那些還健在的人。

5.保羅自己看見過主。

基督復活的證據非常可靠,不勝枚舉,可以堵住反對之人的口。

在復活時,基督的靈魂和身體再次聯合起來;再次聯合的並不是祂的神人二性,因為這兩大屬性就是在死時也是不分開的。那安葬在墳墓中的身體復活了,並且具有了不朽性。主將祂的釘痕顯明給人看(路24:39;約20:20)。復活的身體就是被安葬的身體,這身體不僅復活了,也得了榮耀。在復活之後,這身體就不再死(羅6:9;啟1:18)。此外,這復活的身體仍然是真正的身體,不能穿過墳墓的石頭,也不能穿過關閉的大門,如路德派與天主教所主張的那樣。假如那樣,這身體就變成了靈體。基督復活的身體仍然是同樣的身體。為了使門徒確信這一點,主就讓他們觸摸祂。雖然祂不再需要飲食,祂仍然在他們面前吃東西。

上帝的三個位格都參與了基督的復活之工:

1.復活是聖父上帝的工作(詩16:11)。人的犯罪損害了上帝本質中的公義,所以父上帝要求補贖;但祂也宣布基督永遠無罪。如此一來,復活就使基督得稱為義,也使祂的百姓在祂裡面得稱為義。所以,這從死里復活被歸於聖父上帝之工(約17:5;徒2:32-33;羅4:25)。

2.復活是聖子上帝的工作。祂有權柄將命捨去,也有權柄取回來。基督在復活時摧毀了那掌死權的(來2:14)。基督這樣復活是為了屬基督的人,不但為了使他們稱義,也是為了使他們得勝。

3.復活是聖靈上帝的工作。聖靈是聖潔之靈,祂把基督與死亡永遠分開,並且使那成為罪的(羅1:4)完全成為聖潔,並得到完全的榮耀。

因此,基督的復活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工作。

基督在禮拜五晚上被埋葬,在禮拜天早上復活。因此,祂使七日的第一日分別為聖,成為主日(啟1:9),這就是新約的安息日(徒20:7)。

因此基督的復活包括:1)祂所有的選民的稱義;2)他們在祂裡面的成聖;3)他們勝過各種仇敵;4)他們從死里復活;5)保證選民蒙福的復活。

上帝的子民是從靈命的死亡之中復活(弗2:1)。從此,他們的死不再是一種懲罰,而是轉移到永生(何13:14;林前15:26)。永死被廢除了,基督的復活就是他們復活的保證。將來義人復活要得永生,要在身體與靈魂中永遠地讚美他們的上帝與君王。

那在基督的復活中有分的人是有福的。復活的中保,首先向祂的門徒顯現,有四十天之久,然後升上高天。祂升高的第二步就是祂的升天。

36問:按照基督的人性說,祂現今在何處?

回答:祂升上高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那就是祂被高舉到至高的榮耀里,遠超過一切受造之物(弗1:20-21)。

在祂升天之前四十天,主大有能力地說服門徒相信祂的復活。在復活之後,祂不再像祂死以前那樣向世人顯明祂自己,也不像從前那樣繼續不斷地與祂的門徒同在;祂是為了自己的升天而預備他們的心。

在墳墓旁邊,祂對幾位婦女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去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20:17)。為了祂的教會,必須準備好另外一種生活,就是具有屬靈的交通的生活,也就是憑信心,而不是憑眼見(林後5:7)。從今之後,他們不能憑肉體來看基督了(林後5:16)。復活乃是基督得榮的開始,祂從世界引退,以便得享祂那創立世界以前就有的榮耀。

基督藉著祂的升天而進入榮耀里,大衛在《詩篇》中曾經預言基督的升天(詩24、47、68) 。以諾(創5:24)與以利亞(王下2:1)都是基督升天的預表,使徒們都是祂升天的目擊者(可16:19;徒1:9)。基督是當得這種榮耀的。祂一時成為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人,最終必被極大地高舉,並以尊貴榮耀為冠冕(來2:9)。

作為大祭司,祂必須進入非人手所造的聖所。作為大君王,祂是永遠的得勝者。祂要為祂的子民打開天堂的大門,這大門從前因罪而被關閉。祂上升時有喊聲相送,有角聲相送(詩47:5)。天使以歡呼喜樂之聲接待祂(詩118:15):當聖徒看見他們的主與君王進入榮耀中的時候,他們在寶座前歡呼讚美的歌聲就充滿了天堂。哦!對他們來說這是何等榮耀的聚集啊!

在聖經中有各種不同的方式說到基督的升天。祂被提(徒1:9);升上高天(弗4:8);高過諸天(來:7:26);進入聖所(來9:12);往父那裡去(約14:12);祂離開世界(約16:28)。

基督的升天具有三大特點:祂以真實的人性升天;祂的升天是可見的;並且是在一個非常具體的地方。

1.基督升天是真實的升上高空,帶著我們的人性,就是帶著身體與靈魂一同升天。當天使在世上以人的形象顯現時,雖然他們往往以物質的身體顯現,但他們並不具有人性。他們既沒有人性的靈魂,也沒有從人而生的身體。當他們離開世界的時候,他們的身體再次歸於塵土,不會升上高天。但是,主耶穌是帶著人性的靈魂和身體一同升入高天的。因此,祂的升天是真正的升入高天。

2.主耶穌的升天是以人能夠看得見的形式進行的。祂復活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看見,但祂升天的時候卻是在門徒眾目睽睽之下。當基督上升的時候,這些門徒舉目望天,看到一朵雲彩將祂接去,最終脫離了他們的視野。

3. 祂的升天是在具體的地方,那就是主耶穌是從地球上的一個具體的地方帶著靈魂和身體升天的,這個地方就是橄欖山。主耶穌從橄欖山去到另一個地方,就是第三層天,也就是上帝創造的設擺祂的寶座的地方。

我們特別要駁斥索西奴派。我們必須堅持基督升天是帶著祂自己的靈魂和身體升天的;也就是祂死亡時與升天時所具有的是同一身體。

路德是偉大的宗教改革家,但他在這方面的教導是錯誤的。他主張基督的人性是無所不在的,這種無所不在在祂升天時完全處於祂的人性的支配之下。按照路德這種說法,基督就沒有真正的升入高天。路德把他這種主張用在聖餐上,主張基督的身體與聖餐時所用的可見的餅和杯同時存在。很顯然,大有恩賜的路德也是人。他在這方面的錯謬實在是非常荒謬!他把人性變成了神性,這當然是錯誤的。

按照祂的人性,基督已經不在世上。祂升上去是為了教會的益處(約16)。基督親自在《約翰福音》12章8節中說:「只是你們不常有我。」這不但駁斥了路德的錯誤,也特別駁斥了天主教的立場。在天主教的彌撒中,神甫說餅和酒已經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然後再把基督獻上(參看第十二講)。但是,主仍然在天上,直到最終審判之日祂才再來(徒1:11)。因此司提反所看到的主,是在天上,不是在地上(徒7:55-56),保羅(徒9:4-17)以及約翰(啟1:10-18)都是如此。

在祂升天的時候,基督為祂的選民打開了天堂,也唯獨祂為他們打開了天門。沒有任何人陪伴祂,即使那些在祂復活之後從墳墓中起來的聖徒,也沒有跟著祂一同升天。聖經中沒有提到這種事,天主教主張基督帶著那些祂從煉獄裡救出的那些人一起升天,這種教訓乃是可憎可惡的,因為這與聖經的記載相悖(參看第六講)。

此外基督升天只有一次。路德宗與天主教主張基督的升天有可見的升天與不可見的升天;不可見的升天有許多次。這種說法來自人的幻想,與他們所主張的聖餐同質說和變質說有關。一個謊言必須要遮蓋另一個謊言。但是,不管他們怎麼說,基督的升天和再臨審判都是只有一次(徒1:9-11)。

基督升上高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是為了使祂的百姓得益處,也就是保證他們也要帶著靈魂身體升天。

37問:基督如此被高舉有何目的呢?

回答:基督如此被高舉,特別的目的就是要從天上治理祂的教會,並向父上帝為我們代求。

此處講到基督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這是基督升高的第三步。這種說法必須從屬靈的角度來理解。上帝是個靈,因此祂既沒有身體,當然也沒有右手。

但是,在人中間,右邊是尊榮的地位,正如所羅門在他右邊為他母親設了一個席位(王上2:19)。基督被賦予最高的尊榮,不是在寶座前,而是在寶座中(啟5:6)。這樣,中保得到了祂在未有世界以前就有的榮耀(約17:5),祂被升為至高(來1:3)。基督在上帝的右邊,這是指:祂現今就在上帝的右邊(羅8:34);祂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3);站在上帝的右邊(徒7:55)。

說祂坐在父上帝的右邊,表明祂的工作已經圓滿完成。祂站著是指祂執行祂的權柄,隨時救助祂的百姓。這種完全的榮耀已經應許給基督(詩110:1):約瑟的高升以及將約櫃迎進錫安(詩47、68)所預表的就是基督的這種高升。上帝的公義要求這種高升(腓2:9),同時這也是為了使祂的教會得益處。

祂在天上執行祂的職分,教訓、引導並治理祂的百姓。祂賜下僕人、牧師與教師的恩賜(弗4:11)。祂救拔那些祂用自己的血所買贖的人,使他們脫離撒但的權勢,並將祂的仇敵踩在腳下(詩2:3-9)。正如所應許的那樣,祂澆灌下祂的聖靈(賽44:1-3;約16:7)。基督在天上的意願就是要人敬拜祂為真正的上帝。如果有人像路德一樣崇拜抽象的人性,把基督的人性予以神化,都是不正確的。當祂再來審判活人、死人的時候,祂必要顯明祂完全的尊榮。

38問:按照祂所應許的,基督豈不是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嗎(太28:20)?

回答:就祂的神性、威嚴、恩典與聖靈而言,祂從來沒有離開我們;就祂的人性而言,祂仍然在天上,直到祂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基督再臨,審判活人死人,是在世界末日的時候才會出現,在那日之前基督是不會在地上再次出現的。與此相反,千禧年前派卻有此類的主張,他們認為:1)基督將要帶著身體在地上顯現,為期一千年;2)那時死了的聖徒要從死里復活;3)耶路撒冷要成為這一榮耀的教會性國度的中心。

應當徹底棄絕這種教訓。主耶穌的再來只有一次,那就是在大審判那一日。在那日以前,祂一直在天上。主的再臨將是何等地可畏啊!「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啟1:7)。對他們來說,那日是可怕的,他們的身體和靈魂都要被扔到火湖裡。然而,上帝的子民則要承受創世以來就為他們所預備的國度。

哦!但願我們都為那大而可畏的主的再臨審判做好準備,使我們可以毫無懼怕地盼望主的再臨,並且跟羔羊的新婦一起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願你快來!

第八講 聖靈與教會(39-42問)

《提要》首先談及聖父上帝與創造(第四講),然後談及聖子上帝與我們

的拯救(第五講與第六講),現在所談及的則是聖靈上帝與我們的成聖。

39問: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回答:我相信聖靈是與聖父、聖子同為永恆的真上帝;由聖父藉著聖子賜給我,使我重生,帶領我們進入真理,安慰我,並且永遠與我同在。

因此,聖靈是永恆的真上帝,與聖父、聖子同質。我們通過祂的名稱、屬性、工作和尊榮就可以證實這一切。

與人截然不同,聖靈被稱為上帝。彼得對亞拿尼亞說:「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5:3-4)。

論到聖靈的屬性,我們在此處只是提及無所不在(詩139)。只有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從這個屬性,我們就可以證明聖靈是真正的上帝。

聖靈參與創造之工(詩33:6);祂大有尊榮,基督吩咐我們要奉祂的名施洗並祝福(太28:19;林後13:14)。

因此,聖靈不僅僅是上帝的能力或者屬性,像索西奴派所教導的那樣。聖靈乃是真正的上帝:三位一體上帝中的第三位,從父與子而出;祂有悟性和意志。聖靈能參透萬事,連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聖靈又隨己意把各樣恩賜分給各人(林前12:11)。祂是有位格的,我們絕不能說祂僅僅是上帝的一種能力或屬性。因此,聖靈在《約翰福音》14章16節也被稱為「保惠師」,是基督在五旬節所差遣來的。

這位聖靈就是賜給選民的。祂重生他們,叫他們從死里活過來。因此,重生乃是在信心之前(《多特信條》第三至四項教義:十二條;參看第二講)。另外,聖靈也使重生之人不斷長進,藉著信心使他們更加合乎上帝的形象。在這個方面來說,重生乃是從信心來的。《比利時信條》第四十二條中談及重生時就是在這種意義上。因此,這兩大教義規範並不衝突。我們的前輩在多特會議中嚴謹地界定了重生的本質,而《比利時信條》則是在成聖部分談及重生,乃是描述重生的表現。

重生是聖靈在選民心中所做的工,祂使他們與基督的生命有份,引導他們明白真理(約16:13)。聖靈也安慰上帝的百姓,祂是保惠師,與他們同住直到世界的末了。祂在他們的心中為他們代求,正如基督在天上為他們代求一樣。所以,上帝的教會在天上有一位保惠師,同時在他們的心中也有一位保惠師。

重生使人與基督建立真正的靈命的聯合,也與基督所有的肢體聯合。因此,那些重生之人並不是孤立的,而是形成一個屬靈的團體。這個團體被稱為教會,接下來所考察的就是教會。

40問:論到「聖而公之教會」,你相信什麼?

回答:我相信上帝的兒子從全人類當中藉著祂的聖道與聖靈,召集那些蒙選得永生的人,成為祂的教會。論到這教會,我相信我現在是並且永遠是這教會中活潑的一員。

談及「教會」,不僅僅是一般人的聚集,乃是選民的聚集,是由真正信靠基督的人組成的,他們共同期盼的就是在耶穌基督里得救(《比利時信條》二十七條)。真教會只有一個(歌6:9)。但是,這個真教會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在天上已經得勝的聖徒,一部分是在地上仍然爭戰的聖徒。這在地上的教會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一是一個有機體,二是一個機構,前者稱為無形的教會,後者稱為有形的教會。

但這並不是說二者可以截然分開可以分別出來,彷彿這邊是上帝已經復活的人,那邊就是死屍,也就是有形的教會。相反,聖靈在那些重生之人身上的工作在有形教會中得以彰顯。穀類都有糠秕伴生,地上教會的情形也是如此,有形教會中始終有糠秕存在,這就是地上教會的真實處境。

誰想建立一個完全由真信徒組成的教會呢?荷蘭的拉巴迪(Jean de"Labadie)曾經這樣嘗試。他於1666年在米特堡作牧師,但最終的結果是他自己也非常失望。他所做的與聖經相反。

主耶穌非常清楚猶大是什麼樣的人,但祂仍然讓他成為十二個門徒中的一位。難道我們就能把有形教會中一切糠秕和稗子都除掉嗎?這不是我們自己能夠做到的,將來有一天主自己要做這事。

地上的教會就像那群童女,其中有聰明的,也有愚拙的;地上的教會也像一片地,裡面長的既有麥子,也有稗子與麥子;教會也像一張捕魚的網,裡面既有好魚,也有壞魚。因此,我們要根據上帝的聖言來看待地上有形的教會。無論如何,只有選民才是真正的教會成員,正如在此處回答中所強調的那樣:「我現在是並且永遠是這教會中活潑的一員。」這些活潑的成員就是上帝的選民,是由主自己親自召聚在一起的。

揀選和棄絕加在一起就是預定。到底什麼是預定呢?從特別的意義上說,基督就是父上帝所揀選的(賽42:1)。然而,此處我們只是談及受造物的預定,也就是上帝對有理性的受造物的永恆境況的預旨。有理性的受造物就是天使與人。因此,正如人一樣,天使也有揀選和棄絕。

關於天使,在《提摩太前書》5章21節說到「蒙揀選的天使。」《猶大書》6節談及被遺棄的天使。論到人,聖經有許多地方說到人的揀選與遺棄。上帝不單愛雅各,也恨以掃(羅9:13);祂命定一些人得享救恩,也命定一些人遭受上帝的震怒(帖前5:9)。有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也有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羅9:22-23)。

這種揀選與遺棄純粹是出於上帝的主權。我們不能在上帝之外尋找另外的條件,不管是受造物的行善,還是做惡,都不是他們得蒙揀選或被遺棄的條件。上帝沒有因為預見到某些人有信心或行善就揀選他們,也沒有因為預見到某些人行惡就遺棄他們。預定既不是出於上帝的憐憫,也不是出於上帝的公義,乃是完全出於上帝的主權。所以耶穌強調說:「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12:32;參太11:26;羅9:22-23;弗1:5)。在這個方面,不管是伯拉糾派,還是索西奴派,他們的主張都是荒謬的;羅馬天主教與荷蘭抗辯派也是如此,他們都一致否定上帝的預旨的絕對主權。

論到抗辯派,他們是阿民念的跟從者,因此也被稱為阿民念派。在十七世紀初葉,我們的前輩曾經和他們發生過極大的衝突,直至1618年至1619年多特會議判定他們有罪。抗辯派教導說,人之所以被揀選得救,是因為上帝預見到他們憑自己的意志相信、歸正。他們主張人不需要依靠上帝來決定自己永恆的命運;相反,上帝要依靠人作出決定,上帝要等候人來做。不管是相信,還是不信;不管是堅持,還是離開,上帝都依賴人自身作出抉擇。抗辯派不承認人在靈命上處於死亡狀態。他們所說的預定不再是上帝對人的預定,僅僅是一個人可以自行作出取捨的規則。這種所謂的預定論顯然是對上帝的羞辱。

但是,就如我們已經闡明的那樣,聖經中所談及的預定乃是上帝按照名字認識祂所揀選的人(羅9:13)。為了反對這種否認上帝的預旨的主權性的謬論,我們的前輩主張以下各點:

1.上帝的預定的惟一理由就是祂自己主權的美意。上帝之所以如此預定,甚至不是因為基督的緣故,而是在祂裡面預定;因此,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在祂裡面的就必得救。所以,基督可以在恩典之約中代表他們,正如亞當在行為之約中代表所有人一樣,因為所有人都在亞當里。

2.受造之人是在歷史過程中出現的,不可能成為上帝在永恆中作出預旨的原因。

3.信心與善事乃是上帝揀選的結果,而不是上帝揀選的原因。

4.這一切的發生,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並不是人自身使自己與他人截然不同(林前4:7)。

這種高舉上帝的主權的純正教義,是參加多特會議的神學家的一致主張,他們所反對的就是阿民念派。當然,在一致反對阿民念派的同時,他們的表達方式也有不同。在這些持守正統信仰的人中間,在預定論方面有一個不同觀點,就是墮落前與墮落後預定論。

主張墮落前預定論的人特彆強調的是上帝的主權,而主張墮落後預定論的人所強調的則是個人的責任。他們之間的不同就在於上帝的預旨的次序不同。不管是強調上帝的預定是在墮落前,還是在墮落後,這種次序並不是時間上的先後,而是邏輯次序上的不同。他們共同強調的就是上帝的預定是在永世之中。在多特會議上,這兩派都在《多特信條》上籤了字,因此,任何一派都沒有被定罪。

但是兩派的主張確實有不同之處,墮落前預定論主張上帝的預定是在創造與墮落的預旨之前發生的,墮落後預定論則主張上帝揀選的預旨是在墮落的預旨之後:

墮落前預定論

墮落後預定論

預定

創造

創造

墮落

墮落

預定

預定發生在墮落之前;

強烈主張墮落前預定

預定發生在墮落之後;

強烈主張墮落後預定

另外,墮落後預定論也把墮落放在上帝的預知當中,並非在祂的預旨中(

參看第二講)。這兩派都沒有把決定權放在人手裡,也都沒有說上帝是罪惡之源。

正如墮落後預定論者所承認的那樣,蒙揀選的天使並非從墮落的天使中揀選出來。既然如此,為何還教導說蒙揀選的人是從墮落的人類中揀選出來的呢?在預定中,人被視為尚未被造,也未墮落。預定是上帝的預旨,目的是要在有理性的受造物的身上得著榮耀,既要彰顯祂的慈愛,也要顯明祂的公義。為了這個目的,祂預定要創造人,並且把他們囊括在墮落之中。

因此要注意這一區分:1)在預定中,人尚未被造,也未墮落;2)在救贖之約中,雖然人還沒有存在,但在上帝的預旨中是作為被造者與墮落者出現的。

上述兩派所主張的預定論,都一致認為這是上帝永遠的、主權的、不變的預旨,決定了有理性的受造物的永恆境況。這種預旨是從永世就有的(弗1:4)。撒但、世界以及罪惡都不能毀壞上帝的子民救恩的根基,這是他們無法觸及的。此外,揀選與遺棄都是不變的(羅9:11;提後2:19)。上帝所揀選的沒有一個會滅亡,上帝所遺棄的也沒有一個可以得救。

這樣一來,人如何生活是否是無關緊要的呢?不是,因為上帝的預旨絕不是准許人犯罪。上帝不僅預定了目的,也預定了完成祂的美意的蒙恩之道,忽略上帝的蒙恩之道只能加重我們當受的審判。

更重要的是,上帝的預旨並沒有向我們顯明,因此人都不能利用上帝的預旨的名義做事(申29:29)。那譏誚人的、褻瀆上帝的、愛犯罪的,像以掃一樣藐視上帝的主權,將來必有一日驚恐臨身,他們必要受到上帝的嘲笑(箴1:26)。

既然有許多人濫用預定論,那麼,對預定論保持沉默豈不是更好嗎?當然不是!關於這些事情,聖經並沒有保持沉默。保羅在《羅馬書》9章中特別為上帝的主權的美意辯護。假如我們因為有人濫用改革宗的主要教義就對此不再講論,不久以後我們就不能講解任何改革宗教義了。

更重要的是,預定論彰顯上帝的主權,使人謙卑到最低地步。救恩的主要根基也是來自上帝的預定。預定論為上帝的子民帶來安慰,因此,上帝的子民要為這一教義而高興歡喜,要對預定持有說不出來的大喜樂(路10:20)。

主用祂的聖靈與聖道為祂自己召聚選民,成為教會。主不僅藉著聖道,也藉著聖靈有效的工作來召聚人,而聖靈則是藉著聖道來作工。因此,每個人都當殷勤地查考上帝的聖言,聆聽福音的傳講。正是藉著聖經這一蒙恩之道,主把祂的教會召聚在一起。這一教會就是聖而公之基督教會。

上帝的子民在基督里成為聖潔,在祂裡面他們得以完全,並靠著祂而分別為聖。教會之所以是大公性的,就是因為教會是主藉著祂自己的血從各國、各民、各族、各方中救贖的人(啟5:9);因此,「大公性」唯獨屬於真教會,而不是屬於羅馬。羅馬天主教喜歡稱自己為大公或普世教會,其實名不符實。天主教是一個偽教會,我們的前輩稱之為「敵基督的羅馬教會」。大公教會是主的真教會。之所以稱為「基督教會」,是因為她與基督的受膏有份。這些名稱也適用於有形教會,因為有形教會在世人眼前顯明上帝如何在祂選民的心中得榮耀。

41問:祂在何處召聚祂的教會呢?

回答:就是純正地傳講上帝的聖言,並且按照基督的吩咐執行聖禮的地方。

純正地傳講上帝的聖言,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聖禮,這是真教會的兩大標記。羅馬天主教聲稱自己的教會非常古老,所以是真教會,但撒但的國度也是古已有之。最重要的就是根據聖靈的旨意,純正地傳講上帝的聖言。當然,與聖言的傳講所不可分割的就是聖禮的施行,我們要在第十講中討論。如果缺乏了這兩大標記,無論用什麼來支持自己的主張,都不是基督的真教會。在這一方面,我們誠懇地勸勉人要加入主的真教會。當然,為了保持聖道與聖禮的純正,教會也必須執行勸懲(參看第十講)。主對祂的教會有很多賜福,這是接下來的問題所考察的。

42問:基督將什麼恩惠賜給祂的教會?

回答:基督賜給教會赦罪之恩、身體復活與永生。

基督為祂的選民獲得了這些恩惠,又把這些恩惠應用在他們身上。因此,這些恩益並沒有賜給所有屬於有形教會的人,而是賜給那些藉著祂的血而歸屬於祂的人;他們的罪被赦免,得稱為義(參看第八講)。

第42問中所說的第二個恩惠就是身體復活。所有死去的人將來有一天都要從死里復活,海也要交出其中的死人(啟20:12-13)。行善的與作惡的都要復活(約5:29)。那些在基督再來時仍然活在地上的人,則是要在眨眼之間改變(林前15:51-52)。

至於主何時再來,這是人所不知道的。論到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任何人知道,只有父知道(太24:36)。因此,我們不能推算那日子何時來到,試都不要試!可惜的是,在歷史上仍然有人不斷預言何年何日是世界末日,這些日期不過是他們自己決定的。最終的結果都是自取羞辱。主來的日子如同夜間的賊來到一樣,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時候。主不會在那一日之前來到。因此,前千禧年派人士等候基督到世上來作王一千年,乃是嚴重的錯誤。

雖然我們不知道主再來的確定日期,但我們知道審判的日子一定會來,並且那時死人要復活。身體復活所要復活的是人在世上時有靈魂住在其中的同一身體。被死亡分離的身體與靈魂要重新聯合,永遠不再分開。無論身體歸入塵土有多少年,都不能阻礙復活。被地上野獸吞吃的人,或身體被火化為灰燼的人,到身體復活的時候都要復活。

這一奧秘我們無法測透,但上帝的聖言對此有清楚的教導。不管有多少反對復活的真理,拒不接受,我們所必須做的就是相信上帝的聖言。

當基督在世上的時候,已經有些人不信復活,就是撒都該人(太22:23)。但主耶穌駁倒了他們虛妄、愚昧的問題,令他們慚愧。保羅也駁斥那些說沒有復活的人,他在《哥林多前書》15章中教導說:復活是非常重要的,是整個救恩的根基,因為,「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林前15:13)。「並且明顯我們是為上帝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上帝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上帝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林前15:15)。「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里」(林前15:17)。「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林前15:18)。

保羅在這些話中用許多清楚的證明來強調復活的重要性。此外,保羅又從自然界援引了一個例證來說明復活:「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林前15:37)。看哪!種麥子的,收的也是麥子;種大麥的,收的也是大麥。「但上帝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林前15:38)。這樣種的是人的身體,收的也是人的身體。保羅稱那些否定這一真理的為愚妄人。不管他們有什麼學問,若是否認復活,就是愚妄人。復活的身體和死時的身體是同一個身體。

約伯的盼望也在於身體復活,他用信心宣告說:「我這皮肉滅絕之後,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伯19:26)。上帝的公義也要求罪在那同一身體上受刑罰,因為罪人犯罪的,就是這個身體,「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5:4)。

當然,復活的身體有不同的品質,那就是不朽性。不管是在天堂里,還是在地獄中,我們在地上時的身體都是不能長久維持的。但主要為我們興起一個屬靈的身體,那就是一個不朽的身體,並且這身體要與我們的靈魂一同進入永遠的居所。

身體的本質不是屬靈的,因為還是一個屬物質的身體,不然就不是身體了,但它不再受敗壞的轄制,也不再需要吃喝。上帝的選民將要領受一個榮耀的身體,正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腓3:21)。

哦!那復活之日將是何等偉大啊!在復活之後立即有審判,基督將要宣布這一個審判,祂要在萬人面前出現為眾目所見,眾目所指,有成千上萬的天使伴隨祂(啟1:7)。再次仰望那曾經被藐視的拿撒勒人,這將是何等可怕啊!。那時天使要──1)召集義人;2)分開惡人;3)將被定罪的人丟在硫磺火湖裡(太13:30,49-50)。

在向撒但以及所有惡人宣判之前,基督要將祂的選民安置在祂的右邊(帖前4:17)。在他們所有的仇敵面前,他們要得到榮耀,並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太19:28)。「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詩49:14),並要同基督一起審判惡人(林前6:2-3)。然後,惡人被丟入永遠不滅的火里(可9:46),進入外面的黑暗中(太8:12)。他們要同所有的邪靈在一起,因他們所受的痛苦而日夜褻瀆上帝,直到永永遠遠。

既然知道主是大而可畏的,我們就當及早相信,盼望得著上帝的子民永遠的幸福。哪怕他們在這個世界中被藐視,受譏誚,但他們最終要進入的則是永生。這就是上帝賜給教會第三種恩惠。上帝的百姓要帶著靈魂與身體,和主永遠同住(帖前4:17)。他們要毫無罪惡地服事上帝,再沒有痛苦與疾病,也不再有饑渴,日頭和炎熱也不再傷害他們(啟7:16-17)。無數蒙救贖的人要永遠讚美祂,就是那坐寶座的與羔羊,祂用自己的血拯救他們,使他們歸於上帝(啟4:11;5:9,12)。然後要有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義人要永遠承受產業。那將是上帝的選民所得的福分。耶和華要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永遠的喜樂要臨到他們頭上(賽25:8)。那以耶和華為上帝的是有福。論到主的教會,我們必要稱頌,正如摩西論到以色列人所稱頌的那樣:「以色列人啊!你們是有福的,有誰像你們蒙耶和華所拯救的民呢!」

[1] 根據希臘文公認本和英文欽定本譯。--譯者

[2] 中文中的「約書亞」是根據希伯來文音譯,而「耶穌」則是根據希臘文音譯。--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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