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不曾心軟:清廷覆亡的十大教訓(一)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奔向天堂之路,我們踏入地獄之門……-----狄更斯:《雙城記》
歷史不曾心軟:清廷覆亡的十大教訓
作者:金滿樓
美國歷史學家易勞逸在論述1949年國民黨政權失敗的原因時說,「如果一座建築物在暴風雨中倒塌了,那它倒塌的原因是什麼呢?一個科學的回答是首先將建築物的結構特性、其次對風暴的強度做出仔細的觀察。如果發現這座建築物的結構已經腐壞,人們就必須仔細掂量,倘若沒有暴風雨,它是否就不會倒塌。然而,事實是暴風雨已經來過了,建築物已經倒塌了,那麼,可以說暴風雨是建築物倒塌的原因嗎?」
歷史的大事件如火山的突然噴發,在人們驚嘆於這種瞬間爆發的力量之美時,研究者或許更應該細緻的考察其歷史地層下的暗流涌動。同理,我們在考察辛亥革命的時候也必須對清末的社會經濟結構乃至思想文化潮流進行重新審視,而不應簡單的將革命的爆發與清朝的覆亡歸因於種族專制、腐朽無能之類的皮相之說。筆者不才,以下為總結的「十大教訓」,共分享,共研討:
1、急功近利的考核指標導致王朝傾覆
2、利益分配機制錯位,一方利益受損且缺乏對話機制
3、廢科舉倉促而無補救,喪失授官權無疑自廢武功
4、年輕人沒有出路,因年輕人不滿而導致王朝被推翻
5、激進思潮不可取,非理性的情緒未能得到合理的疏導
6、不可忽視的歷史偶然性與亟待提高的危機管理能力
7、軍隊的失控及其職能的倒轉
8、對民間秘密社會的威力掉以輕心
9、領導人的經驗、意志及心理素質均不過關
10、激進、草率、未經大多數人認可的政治構架遺患無窮
1、急功近利的考核指標導致王朝傾覆
中國的傳統社會以農耕文明為基礎,其一向以「小政府大社會」的低成本模式維繫,但在十九世紀後的全球化進程中,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環境倒逼下,這種模式乃至整個國家都受到了歐美列強的嚴重挑戰,特別是甲午戰敗及庚子之役後,清廷為挽救王朝覆亡的命運而不得不艱難轉型,其新政與立憲的過程實則暗含了由「小政府」向「大政府」轉變軌跡。
「小政府」模式以「不擾民、少作為」為準則,管理成本雖低,但與之伴隨的則為低效率,由於其不足以抵禦外來的侵略,由此也帶來了國內民眾的極大不滿並進而導致其合法性的喪失。為實現「富國強兵、器物轉換」的目標,清廷不得不痛下決心,更弦改轍,其在編練新軍、教育改革、警政改革、司法改革、官制改革、實業促進、地方自治乃至憲政改革等問題上分頭並進,其規模之大,其速度之快,在令人感到驚佩的同時,也不免有些擔憂。
事實上,清末十年中的各項舉措已經遠遠超過了整個社會所能承載的壓力,由此引發的財政問題更是致命的。毋庸諱言,各項新政的鋪開均以財政為支撐,沒有錢就不能辦事,要辦事就得花錢。由此,「永不加賦」的朝訓被一破再破,各項加征攤派有增無減,羊毛出在羊身上,其落腳點無一不在百姓身上設法。清末新政的困境就在於,要想在列強的虎視下「存國存種」乃至盡洗前辱,就必須改革變政,但多一項新政舉措,就多一項龐大的經費支出,而財政的增收遠遠跟不上支出的急劇膨脹,就算沒有武昌起義,「赤字財政」的維繫也是難以為繼。
以新政第一要務的新軍編練為例,僅北洋六鎮每年的維持費用就高達900萬兩,如建成36鎮常備軍的話,其每年的維持費用至少在5000萬兩上下。在1911年的國家財政預算中,陸軍部提出的總預算超過1億兩,在資政院的大力削減下,其預算額7800萬兩也已經接近全國總預算(26000萬兩)的三分之一。更值得警覺的是,清廷為完成全國36鎮的新軍編練計劃,其在耗費巨資的同時也在用人上不擇流品,以至於大量傾向於革命的年輕軍官進入新軍並擔任各項軍職,這也為清朝的覆亡平添了極其微妙的不確定因素。
再以司法改革為例,中國的傳統社會是以各地行政長官(如州縣官)兼理司法,如果要推行司法獨立、政審分開,勢必要在各級官衙外另設審判機構,全國各州縣也將因此新增三四千萬兩的支出,經費何出勢必成為一個頭痛的問題(這項工作到民國後也未能完成)。
在「小政府」的模式,朝廷對地方官的考核無外乎「錢糧刑名」,只要地方上按時解送國家稅收、地方上安靖無事,官員即算合格。1901年推行新政以後,各級地方官升遷優劣的主要考核指標不再限於傳統的「錢糧刑名」,各項新政事業如警政、學堂、地方自治等更為朝廷(或上司)所看重,而且大都設有時間表。在經費與人才匱乏的雙重煎熬下,各級地方官大多疲於應付,其中形象工程在所難免,貪污腐敗也多有發生。更可嘆的是,這些來之不易的民脂民膏未必取得了真正的實際效果。
清史總撰繆荃孫曾說:「國家因兵敗而圖強,因圖強而變政,因變政而召亂,因召亂而亡國。」清末新政與立憲是一場遲到的變革,歷史經驗表明,在近代化進程中,起步越晚困難越大,情況也就越複雜,任何超出了自身基礎的操切之舉,都將會走向良好願望的反面。
2、利益分配機制錯位,一方利益受損且缺乏對話機制
清末新政的進程中有一對明顯的矛盾,一方面是朝廷官員及部分開明的士紳警告民眾「不變則亡」,其試圖通過各項新政舉措來挽救國運,另一方面則是下層民眾因自身利益受損而極力反對新政。不可否認,任何一項改革(且不論其是好是壞),都會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並帶來各種矛盾衝突,如果改革者設計精當,操作合理,這對各方都將提供一個利大於弊的發展機會;反之,利益受損的一方將阻擾並反抗新的變革舉措,不滿的情緒在一定時間的累積後,其勢必對整個改革造成嚴重的危機。
改革初始階段,社會所能提供的物質條件不能滿足每一方的需求,這原本在情理當中,但由此帶來的利益分配機制過度扭曲的話,即便改革者所描繪的前景再美好,也無法贏得多數民眾的理解與支持。任何時候,只要民眾意識到改革的成本主要由自己來承擔,如朝廷財稅收入的過快增長、濫印銅元帶來的通貨膨脹傷害、與民爭利的「鐵路國有化」政策(或可稱之為清末的「國進民退」),都將令新政本身成為民怨的主要來源。
平心而論,清末新政的各項舉措不能說不重要,朝廷用心也不能說不良苦,但推行新政的實際負擔在轉移給下層民眾的同時,好處卻大都為上層所得,那底層的百姓們就不免要把他們的憤怒發泄到所謂「新政」的學堂、警署、自治公所之上了。譬如清末各地屢屢發生的「毀學」事件,其原因無非是鄉民們看到新學堂並不能讓自己的子弟獲得教育的機會,而自己卻要承受因此帶來的捐稅,其憤怒之火便直接引向了各所新建的學堂。同時期,為反對舉辦新政而引發的新增捐稅,各地又屢屢發生搗毀官署及罷市之事,這些大大小小的「民變」事件,在清末十年中竟然達到兩千餘次,這無疑是值得警醒的。再如引發「保路運動」的川漢鐵路公司,其主要資本大多來源於全川農民的「租股」,而這些所謂「租股」名為自願,實為強行攤派,那些真正出錢的農民們根本無從享受到所謂的「利息與紅利」。
拋開固有的偏見,下層民眾對新政的抵觸並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反對變革,其中的主要原因還在於歷史所造成的官民隔膜與對立,朝野雙方既缺乏對話機制,也沒有基本的救濟手段,雙方互不信任、相互猜疑,在情緒化的民意浪潮中,整個社會的裂痕越來越大,最終使得本就有限的改革成果化為泡影,改革不成反激生了新的反對力量。
任何一項新政策、新舉措,即便它最終的結果是對國家民族有利的,如果決策者自說自話,毫不顧及民眾的接受和理解能力就單方面制定推行的話,其非但不能充分調動社會上的各種積極因素,反而會激起民眾的極大反感與阻擾。就效率而言,再合理的政策也應最大程度上吸收民眾的願望,只有在得到民眾充分理解的基礎上,利益分配問題才能得到公開公正的解決,各項新政舉措才能不斷的穩步推進。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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