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在一眾人前剝光珍妃衣服杖刑,居然是珍妃犯了皇家大忌!
很多人都知道光緒最寵愛的妃子,珍妃被慈禧太后投井而死的事情。現在的故宮裡還有珍妃井。而且關於珍妃井還有很多可怕的傳說。
珍妃被投井前,說的一句話「皇上,來世再報恩!」更是讓聞者落淚。
大多數人都知道是慈禧太后害死了珍妃。慈禧太后不喜歡珍妃,並且認為是珍妃向光緒吹枕邊風,導致光緒疏遠與慈禧的關係等等。而且在史料中記載,珍妃還曾經被慈禧太后剝光了衣服,實施杖刑。作為皇帝的妃子,受到這種待遇珍妃可能也是獨一份。加之很多人對於慈禧太后是沒有什麼好印象的。所以都很同情珍妃。
但實際情況真是這樣么?為什麼珍妃就那麼不招慈禧太后的待見?
這事兒就要從珍妃被宣召入宮開始說起。
光緒14年,也就是公元1888年,禮部左侍郎長敘的兩個女兒同時被選為光緒皇帝的嬪,15歲的姐姐被封為謹嬪,13歲的妹妹被封為珍嬪。而同時入宮的還有慈禧太后的侄女葉赫納拉氏,也就是隆裕皇后。
瑾妃
六年以後,慈禧太后60大壽的時候,珍瑾二嬪才被升格為妃,也就是後來的瑾妃和珍妃。
剛剛入宮的珍妃13歲,因為本身比較活潑,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會來事兒,頗受到慈禧太后的喜愛。而且經常能逗光緒開心,因此也受到光緒的喜愛。
光緒也經常讓珍妃在養心殿陪侍,同吃同住,要知道和妃子同吃同住在清朝可是相當了不得的事情。清朝的皇帝平常是不能和後宮在一起吃飯的。
性生活就更別提了,皇帝都是天黑了就來,弄完了就必須走,想跟妃子多纏綿一會兒都不行。像珍妃這樣的待遇已經很破格了。
光緒大婚以後,光緒基本上就沒去過隆裕皇后那裡,更談不上什麼感情。瑾妃是因為生性木納,涼薄和光緒處的也不好,只有珍妃得光緒喜愛。因此珍妃的地位自是日漸水漲船高。
可能也正是因為光緒對於珍妃的偏愛,才導致了最後珍妃的悲劇。珍妃入宮時13歲,升為妃子也不過16歲,用現在的話來說根本就是個小女孩。作為禮部侍郎家的千金自然是花錢如流水。
但是,入宮以後,嬪每年的例錢是200兩銀子,妃也就是300兩。和在家時候隨便花錢比,那是天上地下。珍妃本來性格開朗,但是花錢也是比較無度的。經常打賞下人。很快珍妃的財政就出現了赤字。
古語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在家大手大腳慣了的珍妃手裡沒了錢,日子確實就不好過了。於是珍妃和一干太監們幹了一件在清朝來說大不敬的事情,就是賣官。
這個小利益集團有珍妃牽頭,她的哥哥志琮和奏事太監拉縴,收錢,形成了一個產業鏈。
《國聞備乘》上說:「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由此可見當時語權還是相當高的,連上海道員這樣的官都能賣。
這個魯伯陽上任不到一個月就被兩江總督劉坤一彈劾。這件事沒有引起珍妃和光緒的警覺,但是卻引起了慈禧的注意。
當珍妃再次推舉一個叫玉銘的人出任四川鹽法道,鹽法道可是四品大員,結果誰料想玉銘是個文盲,在光緒借鑒玉銘的時候,這個事情終於露餡。
慈禧太后勃然大怒,賣官一事雖然之前也有發生,但都是王宮貝勒,或者封疆大吏賣官。賣官本身就不是個小事兒。
況且是後宮嬪妃賣官,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大清朝的底線——後宮參政。而且在此期間,珍妃還把自己的老師推薦給光緒做幕僚。在皇帝身邊安插人手,這也是皇家大忌 。
雖然珍妃犯了大忌,但是有光緒庇護,慈禧太后再如何專權也要給光緒一些面子,本來打算只降為貴人就算完事兒了,可是這期間發生了一件事讓慈禧太后徹底的對珍妃無法容忍。
慈禧就珍妃受賂賣官一事斥責珍妃壞了祖宗家法,珍妃反唇相譏慈禧說,「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
好傢夥,珍妃敢當著慈禧的面兒說破壞祖宗家法是你慈禧太后先搞出來的,我是跟你學的。這還了得,慈禧太后最忌諱的就是別人說她垂簾聽政。
結果,勃然大怒的慈禧,命人在一群宮女、太監、內侍面前扒光珍妃的衣服,板子打了一頓屁股。這就是為什麼慈禧太后居然扒光了一個妃子的衣服打板子的原因。
這件事以後,瑾妃和珍妃都被降為貴人,但是珍妃比較嚴,除了降級以外,還被幽閉,不能於光緒見面。
在《珍妃其人》一書中記載,珍妃是甲午十月被幽閉的,里戊戌變法還有4年。外界廣傳的珍妃是因為幫助革命黨被幽禁是不對的。
其實在珍妃賣官並且頂撞慈禧的時候,慈禧太后就已經動了殺心。只是礙於光緒的顏面並沒有動珍妃而已。但是珍妃最終還是沒能夠逃脫慈禧太后的手。
一個兒媳婦處理不好和婆婆的關係,加之婆婆又是殺人不眨眼的主兒,毛兒嫩的珍妃和老謀深算的慈禧太后博弈,下場可想而知。
當然珍妃最後的結局凄慘也和自己恃寵而驕、干預朝政有相當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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