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製品入葯
新法律鼓勵發展人工種植養殖,支持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繁育及其相關研究,動保組織擔心開啟規模化使用閘門。(農健/圖) 野生動物保護法實現27年來首次大修,支持野生動物製品入葯。 不少動物保護人士擔憂,「這會不會刺激市場需求,打開規模化使用的閘門?」 而中醫藥研究結論則認為,「野生動物的原料被替代,導致中藥藥力和作用下降。」 「這不是一個保護野生動物的時代。」2016年7月2日,北京愛它動物保護公益基金會(以下簡稱「它基金」)執行秘書長張小海,在朋友圈感嘆。 幾小時前,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保法」)剛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實現27年來首次大修。 在野生動物製品能否入葯的問題上,新法規定: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可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作為藥品經營和利用的,還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而此前徵求意見的中醫藥法(草案)則提出,「鼓勵發展人工種植養殖,支持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繁育及其相關研究」。 兩部法律相互呼應,為野生動物入葯留出了法律通道。「這會不會刺激市場需求,打開規模化使用的閘門?」和張小海一樣,不少動物保護及科學界人士擔憂。 「野生動物能否入葯,是修法中爭議最激烈的話題。」在修法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主任翟勇承認。不過,他同時也拋出了中醫藥研究的結論,「野生動物的原料被替代,導致中藥藥力和作用下降。如果以後野生動物的原料都被替代了,中藥可能就沒用了。」 犀牛角、虎骨、麝香、牛黃、熊膽粉……當中醫遭遇日益枯竭的藥用動物資源,是保護動物,還是繼續治病救人?這正成一道必解的難題。 早期取消部分珍稀動物入葯 若非1993年那一紙禁令,陳恕(化名)的虎飼養場或許會有一個不錯的「錢」景。而如今,價值過億的財富——成年虎屍卻只能在冷庫中沉睡,成了養殖場的沉重負擔。 1993年5月29日,國內野生虎不足100隻的狀況,讓國務院頒布了《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國內「虎骨的一切貿易活動」全部被叫停。原衛生部在《中國藥典》中刪除了虎骨的藥用標準,與虎骨有關的所有中藥成藥也全部停產。 此前,中國於1980年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嚴格禁止虎產品的國際貿易。 「一下就被打懵了。」陳恕說。原本,養殖場曾憧憬,當老虎種群繁殖到一定數量後,考慮將正常死亡的老虎入葯。眼看克服了人工繁育的技術難題,老虎一天天多了起來,但還沒來得及高興,就遭遇了當頭一棒。 政策之變,讓飼養場「騎虎難下」。三歲的老虎一天就要吃八公斤肉,一年下來,一隻老虎光伙食費就要好幾萬。養虎資金的巨大缺口,讓飼養場不得不減少餵食量,改吃比牛肉更便宜的雞肉。一位動保人士透露,一些飼養場甚至餵食老虎不喜歡吃的雞架、雞頭,威武雄壯的「山大王」嚴重營養不良,被養成了骨瘦如柴的「病貓」。 延續至今的虎製品貿易禁令,讓自然死亡的成年死虎一文不值。這些年,陳恕所在的飼養場從未停止遊說重開虎貿易禁令的工作。他每年花費上百萬元的維護費,將老虎的屍骨冷凍,只為潛在財富「變現」的那一天。 「這算是一場危險的豪賭吧。」陳恕期盼著有朝一日,這些死虎能光明正大地「走」出冷庫。 「養虎為患」的生存壓力背後,是野生動物葯源的頻頻告急,這迫使國家對涉及瀕危、珍稀動物的中藥材收緊管理。 1987年,國務院頒布《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涉及14種瀕危、珍稀動物藥材。其中,虎骨、豹骨、犀牛角等4種涉及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被禁止採獵,屬於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由各級藥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鹿茸(馬鹿)、麝香、熊膽、穿山甲、蛤蟆油、金錢白花蛇、烏梢蛇等10種涉及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被要求限制使用;羚羊、蛇類等涉中藥功效動物嚴格管理、加強保護。 正因為此,《本草綱目》中收載了461種動物葯,而在《中國藥典》中,這一數字銳減至約50種。 不過在中醫藥界,恢復部分名貴動物入葯的呼籲從未停止。 「正常死亡的人工養殖東北虎,是否可以考慮虎骨入葯?」中國工程院院士、中藥藥理學家李連達從藥用需求角度,策應野生動物入葯——虎骨在接骨續筋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年治療骨質疏鬆、類風濕關節炎,這些以虎骨為原料的中成藥優秀品種,現在幾乎全部停滯。」 李連達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然動物葯的應用範圍不像植物葯那麼廣,但已有兩千多年歷史,有些甚至是治療危急重症不可替代的藥物。例如熊膽汁,被用於傳染病,心、腦、肝、腎及腫瘤等疾病的治療,製成了一百五十餘種中成藥。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科主任溫建民,更是將恢複名貴動物入葯,提到了「中藥存亡」的高度,「我國早期取消了部分藥用動物的養殖和入葯,導致許多傳統名方名葯的失傳與失真。如果再不保護好,麝香、熊膽粉、牛黃等名葯將被全面殲滅,中藥將名存實亡。」 發展人工繁育還是人工替代品? 有需求,卻少供應或無供應,中醫藥界將目光轉向人工繁育。 「動物入葯的開發利用,和動物保護並不矛盾。」李連達強調,野保法的對象是「野生動物」,不應與人工繁育混為一談。合理的開發利用,可以有效保護野生動物資源。 野生梅花鹿是珍稀瀕危動物,只准保護,不準食用或藥用。但國內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已增至上萬頭,「既能造福患者,又有利於特種經濟發展,還能防止品種滅絕,為什麼不能有控制地合理利用?」在李連達看來,國外那種「誰都不能動」的「消極保護」模式,反倒收效甚微,滅絕的品種逐年增加。 不過,動保界和科學界堅持認為,尋求珍稀天然動物葯的替代品,才是解決動物葯源匱乏的最好途徑,「既然已經有了人工替代品,為何還要用野生動物入葯?」 今年1月,「人工麝香研製及其產業化」榮獲2015年度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國家食葯監總局網站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有760家企業生產銷售含麝香的中成藥433種,其中431種已完全用人工麝香替代。據測算,人工麝香啟用後,相當於少獵殺2600萬頭天然麝。 「99%的替代率,絕非一蹴而就。」項目完成人之一的嚴崇萍回憶,雖然人工麝香各方面成績優秀,且經過權威論證,但1994年被確立為中藥一類新葯時,許多中醫界的「老法師」受制於長期形成的觀念,一時難以接受。 此後20年,麝資源日漸稀缺。人工麝香生產工藝不斷改進,效果經受住了越來越多檢驗,如今已成為六神丸、安宮牛黃丸、麝香保心丸等多種國寶級中成藥的重要原料。 不過時至今日,中醫界的主流觀點依然認為,大部分天然動物葯的替代品還未取得突破。「有天然的盡量用天然的,這個觀點要堅持。」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周超凡說。 目前,天然動物葯的替代大致有兩種方法:一是使用天然的相近動物替代,比如處方中含有犀牛角的中成藥,往往以水牛角替代。另一種方法,則是通過人工合成的非天然產品替代。 「不管是相近替代還是人工合成,共同的問題是無法達到等效。」周超凡以治療血液系統疾病的犀角地黃湯為例,由於犀角被禁止入葯,原本由犀角、丹皮、地黃組成的方子,由水牛角加十倍劑量代替。「動物試驗顯示,有一定效果,但等效做不到。只能說聊勝於無。」 李連達則以熊膽為例,天然熊膽的成分有五大類,其中包括膽酸類,而人工熊膽的成分「熊去氧膽酸」只是膽酸類中的一種,無法完全替代天然熊膽的藥效。 事實上,德國的熊去氧膽酸膠囊(優思弗)和義大利的牛磺熊去氧膽酸膠囊(滔羅特)已在中國上市,年銷售額達數十億美元。 讓李連達不解的是,2004年,國家從《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刪除了「熊膽膠囊」,卻將德國的「熊去氧膽酸膠囊」補入《國家醫保目錄》。日本用我國古方生產的救心丹,含有熊膽、麝香、牛黃、蟾蜍等珍稀中藥,可以在全球暢銷無阻,銷售額達百億元;而我國生產的同類葯,不但外銷被禁,國內銷售也受阻。 「洋中藥進入中國無人反對,國產同類中藥卻遭遇四面楚歌,這是什麼道理?」李連達質疑,動保機構反對野生動物入葯的背後,還有「別的東西」。 類似觀點,在中醫藥界有不少擁躉。中國社科院重大調研項目「中醫藥事業國情調研組」組長陳其廣就認為,中藥和西藥存在競爭關係,「中醫藥的發展,妨礙到了西藥的利益。」 「中醫藥界的一些觀點,誤導了公眾甚至官員。」世界動物保護協會資深科學顧問孫全輝說,恰恰是少數幾種瀕危野生動物入葯,毀壞了中藥在國際上的名譽,阻礙了中醫更好地走向世界。 人工繁育無助於野外物種保護 中醫藥界和動保組織的針鋒相對,凸顯出中藥產業和動保規則之間的矛盾。 2008年,中科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孟智斌曾對112種常用中藥材野生資源狀況做過初步統計,其中22%已列入瀕危物種名錄,瀕危的達51%。藥用動物中,瀕危物種的比例更是高達30%。 「野生動物的人工繁育,對野外種群保護的貢獻非常小。」中科院動物研究所副研究員、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中國項目部主任解焱指出。黑熊、東北虎、丹頂鶴都是人工繁育的「明星物種」,但研究表明,這些物種的野外種群數量仍在持續下降。 動保專家擔憂,國內野生動物入葯的強烈需求,將刺激市場消費,助長對野外瀕危物種的偷獵。 在長白山科學院研究員朴正吉的記憶中,小時候,常能看見成群的黑熊集中出沒。不過,從1980年代中後期起,關於野生黑熊的溫馨場面幾乎消失了。 朴正吉從1977年就在長白山自然保護區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學研究。他所在團隊的一項研究顯示:1986年至2015年,長白山自然保護區內的黑熊數量下降了90%。 「這段時間正是養熊業快速發展、活熊取膽興起的時期。」他說,熊膽的價格被炒到每克一百多元,漸長的需求加上利益驅使,捕殺盜獵開始增多,而這正是導致野外種群數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工圈養種群的野化並不容易。朴正吉團隊曾野放過5頭飼養的黑熊,但野外種群根本不接受,「基本已被自然淘汰,只能去居民區找食」。 目前,黑熊的人工養殖技術已經相對穩定,但國內黑熊野生種群至多不超過2萬頭。2012年,亞洲黑熊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入《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易危」一類。 更讓動保專家擔憂的,是中醫藥界「先開發後保護」的觀念——對已經瀕危的物種,設置大量的研究和人工養殖項目極力挽救;而對目前資源仍較豐富、仍被大量利用的物種,很少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其陷於瀕危境地。 最諷刺的例子,莫過於高鼻羚羊的瀕危化過程。1988年,中國將高鼻羚羊列為趨於滅絕的國家Ⅰ級保護珍稀動物,但當時的蒙古、哈薩克等國仍有100萬頭以上。世界自然基金會呼籲中醫藥劑師用羚羊角取代犀牛角。不過到了1995年,世界自然基金會就不得不停止這一宣傳,因為此時,高鼻羚羊的全部種群都被列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它們自己也成了瀕危動物。 「2000年,全球高鼻羚羊野外數量接近十八萬頭,2002年銳減到5萬頭。」劍橋大學、英國帝國學院等機構在《自然》雜誌公布了聯合統計數據。數量銳減的原因,是中國與俄羅斯邊界貿易開放後,俄羅斯的偷獵者為供應傳統中藥的需求,大肆捕殺高鼻羚羊。 華東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博士康藹黎也做過統計,2000-2002年間,國內公開報道中,查獲的高鼻羚羊角走私量來自於至少14867頭被殺的高鼻羚羊。這意味著,這兩年內消失的高鼻羚羊,至少有10%在中國被查獲,而未被查獲的走私量或遠逾此數。 「如果這種傾向持續下去,中藥涉及的瀕危物種的繼續增加將不可避免。」孟智斌警告。 「名錄」待修訂 新版野保法已一錘定音,頗為失望的動保界,將最後的希望寄託於「名錄」的修訂。 野保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可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 此外,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野生動物人工種群,一旦野外種群保護情況良好,可不再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實行與野外種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的種群,今後可能會被當作家畜、農場動物來管理。」儘管期待「名錄」朝著公益化方向嚴格管理,但聯想到中醫藥法草案中「支持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物的繁育」的說法,張小海並不樂觀。 他分析,中醫藥產業要發展,國粹需要傳承,共同的訴求會讓產業界和政府主管部門結成聯盟。產業界經濟實力雄厚,主管部門掌握政府資源,「產業界的聲音很可能會被放大」。 按照規定,利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為原料的葯企,需在產品盒上張貼由林業部統一頒布的《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 部門之間的利益爭執,也為名錄修訂帶來變數。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人動議修訂野保法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但「部門間的權力之爭,或者說野生動物的權屬之爭,扼殺了修法需求」。 在我國,陸生和水生野生動物分歸林業部和農業部主管,一些野生動物很難區分究竟是陸生還是水生。「你說這是陸生,我說這是水生,兩家爭執不下怎麼辦?只能放下。」 上述人士曾提議,農業部和林業部各自提出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交由中間機構裁定,並建議專門成立一個野生動物主管部門,避免爭執。不過最終,建議無一被採納,「法律的修改意味著權力的再分配,說到底,還是一些部門不願意放權」。 在世界自然基金會高級總監、首席研究員范志勇看來,《野保法》屬於資源法範疇,因此,利用的問題無法避免。世界自然基金會也始終提倡,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將對野外種群的影響降至最低。 「所有的決定,都應該基於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范志勇認為,如果把生物多樣性保護放在首位,人類就應該適當讓步。「一點放棄都不願做,人類和所有野生動物是否都會完蛋?」 網路編輯: zero 責任編輯: 呂明合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王倩 趙雅 李蕊 黃子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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