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男剩女」為何總是「婚」不了

我在前面的博文中,提出了一個建議《「剩男」繳稅補貼「剩女」》,從裡面的投票結果大家也可以知道絕大部分的人對我的觀點是贊同的。在本篇博文中,我要說的是「剩男剩女為何總是婚不了」。首先,如何去界定「剩男剩女」這個概念,我想很多人還不大清楚,我們只是「被」耳熟能詳了一些新辭彙:「剩鬥士」、「必剩客」、「斗戰勝佛」、「齊天大剩」。據了解「剩鬥士」的起始年齡是24歲,大概是本科畢業的那一年吧,如此「剩」法,恐怕「剩男剩女」遍地都是。不可否認,大學生談戀愛的有許多,但真正能走到一起的又有幾對?因此,考慮到多數人的情況,我以學歷為標準給「剩男剩女」下個定義:本專科學歷27歲沒有配偶、研究生30歲沒有對象的為「剩男剩女」。

就是這個近一兩年才流行起來的新辭彙,形象地描述了一個社會現象:為數不少的大齡男女青年每天都在為找不到「合適」的另一半或哭笑不得,或鬱鬱寡歡著,或壓力重重。這些「剩者們」大多「條件」不錯,有車、有房、高學歷、高素質、高收入。可令人不解的是,貌似很難走到一起的男女「剩者」們也不曾思考過,緣何自己身邊沒有一個伴侶,依然驕傲地「煢煢孑立」著?

某些「剩者」及「旁觀者」都嘗試去分析造成這一社會問題的原因,比較集中的因子有:學業事業的耽擱、追求婚姻的完美、經濟不如意等等。平心而論,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局外人」,說得都很有道理,畢竟這本來就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話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發言權。我的觀點是,「剩男剩女」現象的形成是由於三個原因導致的。

第一,是我們在婚姻觀上犯了錯誤,有來自於家庭的,但更多的是來自於個人,比如只是獃獃地在等待著幸福的來臨,認為幹得好不如嫁得好,過於功利貪婪、好逸惡勞。很多人覺得,現在的男女青年談戀愛、找對象時無非考慮兩種東西:物質條件和情感滿足。所謂的物質條件,主要是指車、房、錢三種看得見的財富指標;所謂情感滿足,指代的是男女雙方對彼此都要有「感覺」,愛慕、崇拜或安全感等等之類的看不到的情感指標。非「剩者們」對這兩種東西通常要求得不那麼苛刻,要求不那麼高,或者兩者兼具其一即可。與之相對,多數「剩男剩女」們要麼嫌對方沒有「條件」,要麼就說「沒有感覺」,非常之「挑剔」,就在這種與完美婚姻的斡旋中,年齡越來越大,「剩」的等級也在慢慢升級。

第二,深層次意義上的,來自西方文化滲透的影響作用。看看歷史教科書會發現,無論是「西學東漸」,還是改革開放,每一次外來文化的引入都會帶來了人們思想觀念上的「洗心革面」。然而,文化滲透是一把雙刃劍,西方文化帶來了人權和自由,也帶走了傳統儒家文化里的那些做人該有的「本分」。於是,人們越來越物慾橫流,熱衷於追求物質享受,浮躁是整個社會的「通病」,對待愛情婚姻更是以這種精神追求為原則的。比較典型的註腳是,梁山伯、崔鶯鶯之類的愛情故事在現代社會裡有幾個?所以說,人們心目中功利、貪婪的婚姻是社會主流文化所造成的。

第三,女性社會地位及個人能力的大大提高。從最早的「男女平等」到改革開放後「女強人」頻出,女性在社會中的競爭力越來越強大,依賴男人生存的舊模式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女強人和剩女之前是否可以划上等號,當然未必。但是正因為這些剩下的「女強人」,她們的驕傲也可以間接地製造出了許多「剩男」。

總而言之,「剩男剩女」現象的形成,既跟主觀的婚姻態度有關,又跟社會風氣、意識和文化有關。我們沒有理由過多苛責文化,更不該指責「剩者們」。但是,文化跟人是交互作用的,人可以根據自身要求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未必非要自己的行為契合整個社會文化氛圍,但是絕不允許和社會道德背道而馳的。

在《「剩男」繳稅補貼「剩女」》中,有網友說「你們有世博房,搞個格林豪泰剩女房啊,一定火爆」。這個似乎有點意思,不過我們還不知道如何去設計,是額外地給剩女優惠?還是以什麼其他形式呢?也有網友指出不具操作性。不管怎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歡迎探討,集思廣益,我們是會仔細聆聽各位的想法的,能夠找到一個切實可行的方式方法,也許就具備操作性。別人不給我們翅膀,我們自己要長出翅膀。「剩男剩女們」,如果「剩」膩了,請降低點標準吧!或許這就是長出翅膀,飛向婚姻殿堂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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