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新20個中國大案之四--法醫神探,檢察長陳平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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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咸陽市福園小區的寧靜被打破了。這個居住著大量公務員和商人的所謂高端小區,治安一向不錯,此時卻聚集了大量警察,警燈閃成一片。一個老人向鄰居詢問:這是出了什麼事情了?鄰居說:大爺,你沒聽說嗎?隔壁8號樓住戶陳平的老婆被人殺了。老人大吃一驚,驚訝的問道:陳平?是不是那個檢察長?鄰居說:不是他還是誰,就是他的老婆。老人喃喃的說:這可出大事了,這可出大事了!陳平殺妻案,也是著名案件之一,下面聽老薩說說。
檢察長的妻子遇害,震驚全國
事情是這樣的。29日中午13點,咸陽市秦都公安分局突然接到報警,說是福園小區發生入室兇殺案,一名中年女性被人殺死。更讓接警警員吃驚的是,報案人說自己名叫陳平,是秦都區檢察院檢察長。
入室殺人本來就是一種惡性案件,現在又是檢察長的妻子被殺,這如何得了。
頓時,數輛警車飛快駛到福園小區,很快見到了報警人陳平和他的幾個朋友。
陳平神情悲傷,向警察說明了自己的情況:早上7:40,46歲的陳平離開家去檢察院上班,他38歲的妻子汪玲還在熟睡。由於汪玲是私營老闆,不需要很早起來上班,陳平就沒有管她,自顧自的出門了。到了中午11點20,突然有個姓劉的朋友打手機找他,說他有急事找汪玲,但汪的手機怎麼也打不通,提示關機。陳平認為可能是汪玲還在家中睡覺,就自己打家中電話,結果還是沒人接。有職業警覺性的陳平感覺事情有些不對,就打電話請樓上3樓的一個鄰居去他家敲門喊醒妻子。但鄰居隨後電話告訴他,他敲了好一陣的門,都沒有回應。陳平繼續打妻子手機,發現手機始終是關機的,此時他開始著急了。汪玲是私營業主,經營糧油批發、洗浴、餐飲等多個行業,平時手機是24小時開機,現在卻幾個小時聯繫不上,看來是出事了。陳平說,他立即喊上幾個朋友同事,開車於12點20左右回到福園小區的家裡。走到門口,陳平發現自己忘了帶鑰匙,只能和朋友敲門,但門內沒有回答。陳平家是在2樓,距離地面並不高。一個朋友見情況不對,自告奮勇從隔壁鄰居家陽台 爬到陳平家陽台。由於陽台的門緊鎖,他沒有進去,只是隔著玻璃窗看室內情況。
那個朋友先是說:汪姐,汪姐,你怎麼還睡呢,我們都在找你呢?你快開門啊。
然後他轉頭對也在陽台上的陳平和其他幾個人說:汪姐睡在床上呢,可能還沒醒。
陳平他們剛鬆了一口氣,突然那個朋友萬分惶恐的尖叫起來:呀!不對!出事了!死人了!滿床都是血!死人了!!!
陳平他們立即報警,事情就是這樣了。
公安分局刑警立即趕到這裡,連秦都區公安局局長王樹山也親自來了。他們安慰了陳平以後,立即找來鎖匠打開房門,刑偵人員立即進入,現場觸目驚心。
卧室中,陳平的妻子汪玲雙目圓睜,仰著身子死在床上的血泊中。受害者汪玲身穿粉紅色睡衣,雙手雙腳被幾根尼龍繩綁住,嘴也被堵住。汪玲沒有穿睡褲和內褲,下身赤裸,陰部有很明顯的幾根男人毛髮。她的致命傷是胸前的刀傷,目測至少有十處以上,將胸口幾乎刺成馬蜂窩一樣。兇手手段非常兇殘,看來是一定要置受害人於死地。床上一團混亂,似乎是受害者同殺人犯搏鬥過,被子上有大量血跡。現場還有明顯的翻動痕迹,有一些帶著手套的血印。整個現場慘不忍睹。
由於案情重大,刑偵人員害怕技術力量不足,立即向市局救助。市局刑警隊趕到,他們的刑偵人員發現了室內有零散血跡和幾處血手套的痕迹,顯然案犯是帶著手套行兇的,並沒有留下指紋。在卧室的地上,清楚的留下兩行不屬於汪玲和陳平的皮鞋鞋印。
現場並沒有找到任何兇器,也找不到兇器的痕迹,門窗完好無損。意外的是,刑偵人員還在現場發現了138發64式77式手槍子彈和十多萬元現金,還有價值100多萬的有價證券。
對此,陳平解釋,作為檢察長他有合法公務配槍的權力。不過配發的子彈每年有有限的,他很喜歡打槍,就設法搞了一些子彈,業餘時間去打靶。這些子彈是一個軍人朋友送的!
陳平承認這樣做可能違法,誠懇向警察們承認了錯誤,讓他們幫助隱瞞。
至於巨額現金有價證券之內,陳平解釋都是妻子汪玲生意所得,平時他從不過問,也不知道妻子把這些放在家裡。
陳平這個檢察長雖是區里的,但在咸陽市也不是一個小人物了。咸陽市公務員都知道,該市就要換屆的某領導已經將陳平提拔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就等著任命生效了。可以這麼說,陳平此時已經是該市領導班子的成員,絕對不是普通老百姓了。
這個案件頓時震動全市黨政軍各界,又很快傳到社會上。社會上的老百姓都說,可能是陳平做檢察官期間得罪了什麼人,別人報復上門殺人,沒殺到他卻殺了他的妻子。一時間,要為檢察長討回公道的聲音在民間流傳,各種傳說沸沸揚揚。
對於這個案件,咸陽市非常重視,連陝西省主要領導同志也知曉此事,命令:由咸陽市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郭中秋挂帥,市公安局副局長李仕俊、秦都區公安局局長王樹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張新寬為副組長的929大案專案組,一定要限期抓住殺害檢察長妻子的兇手。
案件撲朔迷離,毫無頭緒
專案組成立以後,咸陽市的刑偵人員對現有證據進行了分析。
咸陽市的刑偵力量很一般,他們仍然儘力的分析了案情。
這個案件中,兇手手段兇殘。經過對汪玲的屍檢發現,她被刺了多達23次,其中大部分刀傷都是致命的。換句話說,兇手本不需要刺這麼多刀,就可以將她殺死,如此瘋狂行兇,似乎有著一定的仇恨或者就是兇手本人非常狠毒。
根據現場來看,此案多為入室搶劫或者入室強姦,要麼就是報復殺人或者情變殺人。
就入室搶劫來說,似乎有一定道理,因為室內帶著血手套的有翻動痕迹,似乎在找財物。
不過有意思的是,室內櫥櫃和抽屜等並不算很隱蔽的地方,明明有大量現金(現金84705元,美元10400元,面值50元的紀念幣1250元)和高達120萬元的有價債券存在,兇手卻沒有拿走。
如果是入室殺人搶劫,最低程度應該把現金帶走,這些東西隨手就可以用掉,也不怕被人發現。
劫財顯然是沒道理的。
有刑警提出,可能是兇手本來是劫財,殺人以後驚慌放棄劫財逃走,所以沒有帶走錢。事後偵查表明,這個推斷是錯誤的。從翻動痕迹來看,兇手顯然心理素質還不錯。他殺死汪玲以後並沒有立即離開現場,而是反覆對現場進行翻動,花費了最少30分鐘以上時間,不存在驚慌失措逃走的情況。
報復殺人或者情變殺人,首先情變不可能。根據朋友們反應,汪玲此人作風非常正派,從不和男人有什麼超乎尋常的來往,況且丈夫地位又比較顯赫,別人躲還來不及,更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敢和她走的很近。汪從沒有任何緋聞出現,不存在被情人殺死的可能性。
至於報復殺人,朋友們認為也不可能。汪玲從事的行業都不存在什麼商業敵人,尤其汪洗浴中心之內主要是依靠丈夫的影響在經營,實際上幾乎可以看作是壟斷的,不存在有競爭對手殺人的可能性。至於汪玲本人性格雖比較潑辣,但心腸很軟,對手下員工很好。員工有什麼困難她都熱心解決,員工都親密稱她汪姐,也不可能有人下屬去殺她。
那麼,最後咸陽市專案組逐步將視線轉移到入室強姦殺人和報復陳平殺死他老婆這兩種可能性。
從現場來看,汪玲下身赤裸,又被捆綁起來,床上似乎有搏鬥的痕迹,最重要的是汪玲陰部有發現幾根男人的陰毛,經過毛髮比對同陳平的完全不同。這是一個標準的強姦殺人的現場。
床邊又有兩行陌生的腳印,幾乎可以肯定這個人是入室以後,持刀制服汪玲,將其捆綁以後將其強姦,隨後又殺人滅口,再離開卧室逃走。
奇怪的事情又出現了,汪玲的體內卻沒有精液,陰部也看不出有性交的痕迹。那就是說,兇手並沒有完成強姦,那又是怎麼回事呢?
既然是入室強姦殺人,不強姦就解釋不通。
於是,刑偵人員將視線又轉向報復殺人。
也許兇手是陳平做檢察長時期處理過的某些罪犯,他們為了報復,潛伏到陳平家中,將其老婆殺死,又偽造了現場,讓警方認為似乎是強姦殺人。
由於兇器,作案工具,目擊證人都沒有找到,現場留下的痕迹又很少,這個案子無法定性,更無法知道兇手是誰,成為無頭案,根本無法偵破。
陳平在咸陽市的能量很大!妻子遇害幾天後,陳平為舉行了追悼會。三教九流數百朋友都到場,光是花圈就送了幾百個。會上,陳平對著同事朋友痛哭流涕,悲痛萬分。
11月,陳平在一家酒店舉行了一場宴席,答謝各路人士的好意。宴席上,似乎已經少了一些悲痛的陳平說:我雖然痛失愛妻,但我不會倒下,我要比過去活得更好。我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公安部門能夠早日破案,抓獲兇犯。
由於目前最很有可能是歹徒報複檢察長而殺人,案子已經脫離咸陽市的掌握,一再上升高度。陝西省委高層領導對此案相當震怒,一再要求專案組立即破案,嚴懲報復殺害官員家屬的歹徒。
此時距離發案已經2個月時間,案子仍然沒有定性,沒有任何直接的線索,甚至連嫌疑人也沒有,咸陽專案組受到極大的壓力。
上面逼的很緊,專案組無奈之下,選擇了一個相對承受壓力比較輕的案件定性,也就是入室搶劫強姦殺人。
專案組認為,在7點40陳平離開家後,兇手設法騙汪玲打開房門,隨後持刀將汪玲制服捆綁起來,試圖強姦,期間汪玲抵抗把床弄亂。不知道什麼原因,兇手最後放棄了強姦,隨後將汪玲殘忍殺死,然後在現場翻動尋找財物,再逃離現場。
做出如此的定性顯然較為草率,專案組一些警察卻有別的想法。
一個有經驗的老刑警曾經走訪過汪玲的朋友和家屬,認為這個案件存在很多疑點。
汪玲朋友們一致認為汪玲是一個非常小心謹慎的女人,人又非常聰明,根本不可能被人騙開房門,導致遇害。
況且,經過現場的調查,發現汪玲的外衣和胸罩等物整齊疊好放在室內沙發上面,顯然是汪玲睡覺之前自己脫好的。
那麼,如果此時有人敲門,汪玲即便被騙開門,最低程度她會把胸罩帶上,不能幾乎半裸的去開門,這同汪玲的身份和性格完全不符合。
一向謹慎小心的汪玲,在僅穿一件薄薄睡袍的情況下,怎麼可能給一個男人開門呢?這也不符合基本邏輯。
如果兇手不是敲門進入,就是破門破窗而入。
根據室內偵查來看,房屋的門窗完全完好且關閉,沒有任何其他痕迹。更況且,根據陳平說法在8點左右汪玲還在睡覺,他家又在2樓,窗戶都背靠道路。哪個兇手敢在大白天冒險爬樓入室呢?兇手只有從門進入這一種方法。
如此一來,案子就無法自圓其說,陷入僵局了。
這個老刑警又對專案組彙報,他所了解到的另外情況。根據樓上樓下的鄰居反應,汪玲和陳平夫妻關係非常不好,兩人每隔二三天必定吵架甚至打架,搞的全樓不得安寧。
汪玲一個閨蜜得知汪被害以後,痛哭流涕,主動向他講述了一個秘密。
表面上汪玲是咸陽市商業界的女紅人,搞了諸如娛樂餐飲等多個公司,實際上背後均是由陳平操縱。
陳平依靠手中的權力和社會關係,才有汪玲名下企業今天的輝煌,汪不過是在前台做事的具體執行人而已。另外,汪玲企業中的大部分資金,其實是陳平貪污受賄和以權謀私所來,數額至少有上千萬,不過是借汪玲洗錢而已。
早在1998年,時任區反貪局局長的陳平以他人名義,利用關係從國家銀行貸款400萬元,又以其妻名義投資西安一家最大的汽車銷售城,空手套白狼。在這樣的權錢交易中,陳平每年輕鬆獲利200萬元,6年僅此一項就得紅利1200萬元。
身為檢察長的陳平,本人作風卻不好。他本來是一名中學物理教師,1983年同為普通工人的汪玲結婚,婚後兩人感情不錯。
短短4年後的1987年,陳平借調秦都區檢察院工作,從而讓他們的夫妻關係有著極大改變。他先後做過書記員、助理檢察員等職務,由於被某領導賞識,陳平一路高升,很快成為副檢察長和反貪局長等職務,並且與2001年被任命為該院檢察長。
有權有錢以後,陳平的情婦眾多,其中比較穩定的是二個人。
早在1996年,陳平就和咸陽銀行一個剛畢業的女大學生搞在一起。這個女大學生貌美風騷,看上陳手中權力,兩人很快同居在一起。汪玲發現苗頭不對以後,謊稱去西安辦事,隨後突然帶著幾個閨蜜殺回咸陽,當場將陳平捉姦在床。
陳平並不示弱,繼續跟那個女的往來,那個女人還為他生了孩子。這個女人隨後將自己的親妹妹介紹給他,陳平又和這個女人搞在一起,姐妹通吃。
陳平為了這兩個情婦花費大量金錢買房買車送錢。因為花錢太多,汪玲又卡住公司財務不給陳平錢款養女人,陳只得變本加厲的背著妻子使用權力換錢。
2002年夏,秦都區檢察院反貪局在調查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咸陽一營業部,涉嫌挪用股民資金案件線索中,營業部經理樊某託人向陳平說情,並許諾給陳平40萬元。
當該案調查取得初步進展時,陳平打電話叫回辦案人員,並安排了其他案件線索讓他去調查。此案不了了之。
也就在這天晚上,營業部經理樊某將百元面額的40萬元現金分為四捆,用報紙包好,裝在一紙袋裡,讓中間人轉交給陳平。第二天上午,在檢察長辦公室,陳平如數收到這40萬元。
陳平還好賭,藉此斂財。在賭桌上錢不湊手時,他往往一個電話打給金融單位命令「支援」,檢察長要求幾分鐘趕來,對方便幾分鐘攜錢趕來。所以「陳平賭錢,只進不出」,在咸陽市早有流傳。
因為以上這些原因,陳平和妻子汪玲長期不和。兩人經常爭吵打鬧。警方從在汪玲公司保險柜中的6本筆記和20多封遺信,裡面記載的內容同閨蜜說的基本一致。
這個老刑警認為,綜上所述,陳平有一定的殺妻嫌疑。
這個結論做出來以後,整個專案組震動,立即有人斥責他不要亂說。
目前並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陳平有嫌疑,僅僅是一些推論。陳平為某領導的愛將,馬上就要進入市委班子,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
這個老刑警的原則性比較強,還是向正在換任的新領導班子告知了這一情況。
與此同時,另外一種力量也推動了這件事的發展。
咸陽市檢察長妻子被姦殺,有可能是一起報復官員的惡性案件,在改革開放以來還是第一次。案件不僅僅上升到西安省,更搞到了中央。北京的中央首長對此也非常重視,勒令公安部督辦這起案件。
由此,咸陽專案組有了轉機,他們一方面立即邀請公安部派出刑偵專家協助偵破,尤其是找到直接的證據。一方面他們開始派出警力對陳平進行監視。
有意思的是,有著豐富司法經驗的陳平很快發現了盯梢的刑警。他立即打電話給公安局局長和市委領導,大肆抱怨專案組辦案不利卻胡作非為。如果這是一年前,說不定因為陳平的抱怨,偵查就有可能中止。遺憾的是由於市委班子調整,一直提拔陳平的某領導現在暫時退居二線,說話也沒什麼份量了,警方沒有停止跟蹤和偵破。
陳平此時還是很囂張的,他經常戲耍跟蹤的刑警。陳曾駕車到處亂跑,甚至將車開到渭南、銅川等地,將跟蹤的刑警搞的疲憊不堪。
這件案件至此還是無解,幾乎沒有找到任何可靠的證據,連案件究竟是什麼性質也搞不清楚。本來,這個案件也許就這樣拖著,幾個月以後就不了了之了。
萬幸的是,公安部隨後派來幾個著名的刑偵鑒定權威專家,其中就包括鼎鼎大名的烏國慶,這扭轉了一切。
刑偵大師出馬,兇手現形
烏國慶是中國最厲害也是最出色的刑偵權威,是全國八大權威專家之一。烏國慶從50年代開始從事刑偵分析工作,到1997年退休已經幹了整整40年,從警至今,辦案千起,無一錯案。由於能力出色,退休以後,他又被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回聘,一直戰鬥在偵破大案要案的第一線。凡是公安部挂號的大案,他幾乎都參與過偵破。
此次烏國慶來到咸陽市,立即趕赴現場,距離發案已經有近3個月時間。由於案情重大,現場保護的相當完好。烏國慶和其他專家合作仔細檢查了現場,果然發現了幾個咸陽市刑偵人員沒有發現的重要痕迹。
首先,足跡專家分析認為現場的足跡,認為有很大的異常現象。現場留下了兇手的兩行鞋印,乍一看似乎是歹徒走進卧室殺人後又走出卧室。仔細一看,只有侵入現場的鞋印,只有朝裡頭的,沒有朝外頭的,也沒有重複和出去過。特別是他肯定到過的地方(有翻動痕迹的地方),反而沒有鞋印。這是非常可疑的地方!
其次,烏國慶仔細檢查了汪玲的遺體,發現了一個令人吃驚的情況。
床上似乎有搏鬥痕迹,但經過專家對遺體的分析,至少在汪玲被刺前4刀的時候,她還是活著的,保持了正常的生命體征,但是她卻並沒有任何掙扎扭動的痕迹。
正常來說,汪玲雖是被捆綁以後遇害的,被刺的時候她是清醒的。任何人被利器刺傷,即便捆綁成粽子一樣,都不可避免的會有一些反應,但汪玲卻沒有。
烏國慶認為這一點非常可疑,似乎汪玲實在被麻醉以後遇害的,並不是之前分析的同歹徒搏鬥以後被制服遇難。
烏國慶要求增加對汪玲血液和胃內殘留物的藥物分析,這個鑒定之前並沒有做過。
果然,很快驚人結論出現,汪玲在死前果然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藥,她的血里和胃裡都有藥物痕迹。
對屍體仔細的研究,發現汪玲身體上沒有針孔,也沒有被強行灌藥的痕迹,現場也沒有藥物,更重要的是,根據胃內分析,汪玲是服用安眠藥幾個小時以後才遇害的,被兇手強行灌藥幾乎可以排除。
這也是咸陽專案組忽視的。
再次,之前咸陽刑偵人員根本沒有發現兇器的痕迹,至今無法確定兇器的長度和形狀。經過對汪玲所蓋的被子反覆分析,烏國慶發現了兩個幾乎看不見的的淡淡帶血刀印。刀印雖然很淡,萬幸的是輪廓還在。烏國慶發現刀印非常特殊,是一種略帶弧形的彎刀,經過同汪玲遺體的刀痕對比,可以確認這就是兇器。這是一個重大的發現。
最後,根據對屍體分析,很有可能汪玲是死於被發現的8小時之前,也就是在凌晨4點到6左右。而陳平是上午7點多才離開家的,顯然他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於是,在1月18日,也就是案發108天後,陳平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
需要說明的是,陳平應該通過內線得到一線風聲,一周前的1月10日,他找到以妻子汪玲名義入股的汽車城老闆說,我妻子這一死,最後所剩餘的利潤部分,轉由我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兒子與你結算,這似乎是在處理後事。
被捕以後,陳平是檢察官,自然知道怎麼對付偵查。面對各種詢問,他始終不說一句話。
目前的證據還是不夠的,不能認定陳平就是兇手。
烏國慶他們和刑警們配合,繼續偵查走訪,很有又有重大收穫。
通過獲得陳平的鞋子和足跡以及走路的習慣,足跡專家王清舉確定兇手留下的陌生足跡做過掩飾,但和陳平的足跡完全一致。
對於安眠藥上,經過走訪調查,汪玲從來沒有失眠問題,從沒有開過任何安眠藥,不存在自行服藥的可能性。那麼既然確定汪玲是在前一天晚上服用了安眠藥,唯一可能就是被人暗中下藥。當時家中只有陳平和汪玲兩人,顯然陳平就是唯一的嫌疑人。
最重要的是,通過走訪陳平的朋友和同學,一個張姓同學回憶曾經送給陳平和另外3個要好同學,各一把非常精美的弧形藏式工藝刀。警方立即從另外3個人家中提取了這把刀,經過對比現場血刀痕和汪玲遺體的痕迹,可以確定兇器就是這把刀。
有意思的事,同學手中的3把刀全在,陳平的那把卻找不到了。陳平辯解為,這把刀早就不慎丟失了!
由此,暫時沒有找到兇器,手套,皮鞋,安眠藥的杯子,這卻並不影響整個證據鏈,基本可以斷定陳平就是殺妻兇手。
在刑警走訪的同時,他們了解到陳平夫妻一些其他的東西。
陳平本來是一個普通中學老師,在成為副檢察長之前做人尚且還算本分,人也比較溫和。他和同僚關係和睦,上級對他評價也好,連對檢察院里的清潔工都客客氣氣的。隨著有權力以後,他性格有很大變化。
貪污和找情婦尚且不說,他平時待人接物相當囂張。
110報警台記錄過這麼一件事。成為檢察長以後,一次,身穿便服的陳平攔截一輛計程車外出,到地方後司機伸手:一共5塊錢。陳平也不答話,亮出隨身攜帶的手槍,大喝:你他媽跟誰要錢,你看看這是啥!司機以為他是持槍歹徒,嚇得直打哆嗦,忙說:你走,你走!你走!錢不要了!
司機脫得身來,急忙報案。警方以為是流竄的重案犯,如臨大敵,立即包圍了陳平所在的酒店。隨後,他們弄清楚持槍者是陳檢察長,只好不了了之。
要知道,當時陳平已經有數千萬身價,兒子也送到國外留學,絕對不會在乎區區5塊錢。之所以發火,是因為司機不知道他是誰,居然敢向他要錢。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在案發前幾天,得知就要成為市反貪局局長的陳平更是囂張。當時他才46歲,就已經成為市委領導的一員,可謂咸陽的政治明星。
在一個飯局上,陳平突然莫名其妙口出狂言:在咸陽這塊地盤上,誰要和我陳平過不去,我就不讓他好過!
他的朋友無不沉默不語,不敢說話。
在同學聚會上,陳平也豪不掩蓋的說:我雖然沒有提拔一個縣處級幹部的權力,但我要放倒一個縣處級幹部卻很容易。
他的同學們聽了這句話也不敢得罪,反而恭維他!
知情人認為,陳平如此囂張主要是有人罩著他。在陳平擔任檢察長期間,區檢察院先後發生兩件大事,一次是一個在檢察院審訊的重案犯,突然從院中拘留室內活生生的逃走,至今沒有抓獲;另一個是檢察院帶著一個嫌疑犯去現場指認,期間嫌疑犯突然跳樓自殺身亡。
正常來說,一般檢察長遇到這兩個大事,肯定會被降職甚至撤職,但陳平卻絲毫不受影響,步步高升。
高智商犯罪,兇手差點逃出法網
由於證據確鑿,2月18日咸陽市秦都公安局宣布以故意殺人罪正式逮捕陳平。
按照中國警方的傳統,作為基本可以確定的殺人嫌疑犯,自然是大刑伺候了。在刑訊逼供下,吃不住打的陳平很快交代了殺妻的心路歷程。
和他汪玲在1983年結婚,結婚前10年關係還不錯,汪玲為他生了一個兒子。汪玲本人在80年代末期辭去公職,利用丈夫的影響力開始經商。陳平讓妻子在前台作掩護,將自己貪污受賄的大量錢財通過經商進行洗白,同時利用權力和關係在後台操縱,賺取了大量利益。
這個階段,夫妻關係也算湊合,卻因為陳平隨後平步青雲,開始多次在外搞女人,並且與1996年被汪玲捉姦在床,兩人關係急轉直下,矛盾逐步加深。
到了2000年,陳平將僅有15歲的兒子送到澳大利亞留學以後,夫妻感情就更為惡化。一來汪玲知道陳平在外面有多個女人和孩子,經常和他吵鬧。二來兩人是貧賤夫妻,相對比較平等。汪玲又是咸陽人有名的女強人,所以並不像丈夫身邊人一樣溜須拍馬,反而毫不示弱,更不讓步。
兩人二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甚至動手打架,搞的鄰居都不得安生,檢察院里也有些風言風語。
2003年春節,陳平得知自己就要被提拔為市副檢察長和反貪局局長,非常欣喜。遺憾的是一直罩著他的老上級因為本年的換屆,就要退居二線。誰都知道,換屆的時候最為重要,如果稍有負面影響很可能就會被搞下來,甚至可能仕途就此止步。
由於害怕政敵利用家庭問題對他進行攻擊,陳平在3月試圖讓妻子去澳大利亞照顧兒子。但妻子認為這是陳平想要謀奪兩人共同財產,然後再同她離婚,堅決不同意。
陳平早已想離婚,然後和年輕的小三生活在一起,又怕在這種緊要關頭傳出影響不好,始終下不定決心。
這邊汪玲也不示弱,她多次表示如果陳平敢離婚去和小三結婚,她就把陳平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的所有內幕抖出來。妻子和他生活二十多年,又幫他打點多年生意,掌握他很多罪證。如果汪玲不管不顧抖出來,陳平不但前途盡毀,恐怕還要坐大牢。
以陳平對妻子的了解,知道性格固執的妻子絕對是能夠做出這種事情的,這讓陳平膽寒。。
另外,目前兩人共同財產已經有數千萬之多,如果離婚肯定要分給汪玲一半。陳平認為這些生意如沒有他的權力和關係根本做不成,汪玲不過在前台管理管理,怎麼可能分給她一半呢。
鑒於各種原因,陳平在2003年3月份以後開始動了殺機,決定乾脆殺掉妻子消除後患。
殺人償命,自然有一定風險。
身為檢察官,陳平對殺人後逃脫法律制裁很自信。他的自信來源於三方面。
第一,陳平熟知中國警察的破案率。他知道中國刑事案件偵破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很多殺人案都是懸而未破。陳平認為,只要他做一些假象掩蓋現場,然後動用手中權力盡量拖一拖,幾個月後此案也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陳平是檢察官,多年和公安刑警合作,有豐富的反偵察經驗。陳平認為銷毀證據和布置搶劫強姦殺人的假現場,對他來說難度不大。即便警方有所懷疑,因為無足夠證據,也不可能對他怎麼樣。
第三,最關鍵的是這一點。以陳平在咸陽市的勢力,公檢法三家早已通吃。只要案子留在咸陽,就算公安局局長也要給他三分面子,可以盡量利用職權加以掩蓋。遺憾的是,他玩玩沒有想到這個案子驚動了中央首長,成為公安部督辦案件,跳出咸陽市的掌控。
他早在春節之後就開始準備工作。2003年春節夫妻兩人同兒子一起去珠海、深圳玩時,陳平對妻子謊稱失眠,在賓館對面商場的醫藥專櫃買了5片安眠藥,帶回了咸陽。
在案發前,陳平已經準備了作案的刀子,繩子,手套,一雙自己沒穿過的皮鞋和其他男人的幾根陰毛,完成了作案的準備。
真到要下手的時候,陳平又猶豫起來,畢竟殺人不是小事。萬一事情敗露又遮蓋不住,不但錦繡前程沒了,恐怕還要性命不保。
但2003年9月28日的一次爭吵,讓陳平下定了決心。
陳平回憶:2003年9月28日晚,在咸陽「好望角」和朋友吃飯的陳平給司機打電話,得知汪玲在一個粥店喝粥,就讓汪玲吃完飯後到「好望角」一起回家。汪玲來後沒有吃飯,就喝了點酒。8點多鐘吃完飯後,他們一起到秦格大廈17樓王某家給朋友看畫。期間他因說字畫可能不是真的、賣給他多少錢等奚落的話而被汪玲說了幾句,心裡很不舒服。回到家中後,兩人又發生激烈爭吵。汪玲輕蔑的說陳平做了個檢察長就狂的不得了,不知道天高地厚,越來越張狂。一向被人捧慣了的陳平受不了這些刻薄話,就和汪玲大吵了起來。兩人吵了十多分鐘後,汪玲自顧自的去浴室洗澡,狂怒的陳平坐在客廳里,回想起之前的妻子對他種種不示弱和嘲諷,越想越氣。加之當晚喝了些酒,陳平衝動之下,就下定決心按原來的設想,今晚就在家中殺掉汪玲。他將從深圳買的5片安眠藥放到一個紙杯中溶化加滿水。等汪玲從浴室出來以後,陳平先是偽裝認錯向妻子道歉,然後把被子遞給汪玲。也喝了點酒的汪玲沒有任何提防,喝完這杯水就上床睡覺去了。陳平自己在客廳看報紙,等藥性發作。
據陳平回憶,過了一個小時,陳平發現妻子已經熟睡過去,喊都喊不醒,知道可以下手了。真到下手的時候,陳平又猶豫了,畢竟兩人生活了20多年,也不是完全沒有感情。況且陳平畢竟是個文人,沒有見過真正的流血場面,讓他殺人還是有些不敢的。他從1點一直猶豫到凌晨4點,始終沒敢下手。但他又想到妻子掌握他所有罪證還要挾她,留著肯定是個禍害,不除掉不行。況且陳平早就想甩掉已經人老珠黃又潑辣的妻子,早日和年輕美貌的小三雙宿雙飛,最終惡從膽邊生,下定主意殺人。
陳平在凌晨四點取出準備好的作案工具,先是帶上白手套,然後帶著朋友送給他的鋒利藏式小刀和尼龍繩回到卧室。他喊了妻子幾聲,發現她沒有回應,就將她牢牢捆綁起來。
在陳平計劃中,唯一的破綻是這把刀,因為刀略有弧度,是比較容易辨認的。
陳平先是用力捅了妻子胸部兩刀,沒想到汪玲雖然已經陷入昏睡狀態,仍然低聲叫了兩聲。陳平驚慌之下,害怕叫聲被鄰居聽到,隨手把小刀放在被子上,抓起一件黑上衣去堵住汪玲的嘴。隨後她又連續捅了妻子21刀,致其心、肺、脾破裂後失血性休剋死亡。在第4刀以後,妻子已經不動了,但陳平想到妻子之前種種不好,越捅越恨,瘋狂的用力刺殺。
刺死妻子以後,陳平扯開堵嘴的上衣,發現妻子眼睛睜的很大,好像在盯著他。陳平非常驚恐,心虛之下再次隨手將小刀丟在床上,扯起衣服蓋住了妻子的臉。
之後陳平知道犯了錯,不過也不可能把刀的血痕消除,好在痕迹非常淡,估計普通法醫室發現不了的。
隨後,陳平巧妙的偽造了現場。他先是把床弄亂,做出汪玲抵抗的樣子,掩蓋自己將汪麻醉以後再殺死的手法。
然後,他用沾滿鮮血的手套在四處亂摸,做出翻動找錢物的痕迹,讓刑警誤認為這是搶劫殺人。有趣的是,陳平並不知道:妻子因為某些原因,這兩天在家中的柜子就放了十多萬現金。
他又穿上一雙從來沒有穿過的皮鞋,製造了兩行假腳印。
之後,他將妻子的內褲脫下,又往妻子的陰部放上了幾根其他男人的毛髮,製造似乎被強姦搶劫殺人的現場。
一切都做完以後,陳平將所有作案工具放在紙袋裡,於6時左右走出家門,走到渭河大橋,將紙袋扔進河裡。7時左右步行回家,7時40分他就下樓坐車上班去了。
2004年11月22日,咸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陳平犯故意殺人罪、私藏彈藥罪、受賄罪。同年12月21日、22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對此案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合併審理。在一審期間,陳平全部翻供,不承認殺人的指控。
為了免於一死,陳平請了國內著名的三個律師幫他辯護。遺憾的是,雖然兇器和作案工具沒有找到,並不能影響對於陳平殺人事實的認定。至於陳平辯解所謂的刑訊逼供也許真的存在,現有的證據並非刑訊逼供的結果,即便沒有陳平的口供也可以為其定罪。
其實說一千到一萬,如果陳平的老上級還在台上,這個案件說不定就能按住,至少陳平能保住一條命。但此時這個老上級已經退到二線,加上案子已經震動中央,實在沒法遮掩。
據知情人士介紹,陳平一案上訴到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後,相關審判人員一直對案件的爭論比較大,「去年的佘祥林冤案發生後,大家對這個案子更加謹慎,這個案子和佘祥林的案子有一些相似,都是殺妻案。」這位知情人士介紹說,這個案子給陝西省高院的壓力非常大,因為久拖不決,有人向陝西省政法委等上級部門告狀,稱法官在包庇殺人犯,「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陝西省高院在今年6月底召開審委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辦法對此案進行了表決,大多數人員支持維持原判。」8月12日,在陝西省淳化縣,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平被執行死刑,罪名是故意殺人、私藏彈藥、受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陳平在這個案子中做的不錯,幾乎掩蓋了殺妻的事實。
如果公安部沒有派專家來,這個案子就算知道很有可能是陳平做的,卻也是無法定罪。
陳平的失誤在於。
第一由於第一次殺人,過於慌亂,居然兩次將小刀放在被子上,留下了血痕,為確定兇器提供了最有利的依據。如果沒有這兩個淡淡的血痕,就根本無法給陳平定罪。
第二,陳平殺妻時間過早。陳平給妻子下藥太早,隨後之後猶豫了3個小時,殺妻時候不過4點多種。雖然咸陽的法醫無法確定死亡時間,但公安部的法醫卻可以確定死亡時間在6點以前,而陳平是7點多才離家的,這又成為鐵證。他如果七點左右下手,就沒人會懷疑他,但這樣就難以對妻子下藥了。
第三,陳平為妻子下藥以後再殺人,也許是因為他是個文人,沒什麼力氣,怕殺不了妻子。下藥這種事,即便咸陽的法醫發現不了,公安部的專家不可能不發現。而陳平妻子又沒有吃安眠藥的習慣,那麼所有罪證自己就指向你了。
由於罪證如此確鑿,甚至陳平的辯護律師都對陳平所懷疑。
毛璟文律師回憶:其實我也不敢保證陳平沒有殺人,但從目前的證據來看,並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陳平殺了人。就這樣判陳平死刑,從鐵案的要求看是有差距的。8月12日行刑前,我在和陳平單獨會面時,問了陳平一個最為關鍵的問題,你是馬上要死的人了,能不能說句實話,你究竟有沒有殺汪玲?陳平堅定地告訴我,我是被冤枉的。如果陳平最終承認了是他殺的,作為一名代理律師,最起碼我的心裡會好受些。
遺憾的是,殺人兇手有幾個會承認呢?十個有九個說是被冤枉的,你說不是你就不是你嗎?
還有些疑點
不過,此案仍然有一些疑點。
第一,陳平為什麼用這把形狀特殊的藏式小刀?
此案正是因為陳平使用的兇器較為特殊,又是朋友贈送給多人同樣款式的小刀。事後通過床上刀的血痕對比朋友家的小刀,就確定了兇器就是陳平那把刀。
由此,雖然直到今天兇器小刀都沒有被發現,仍然可以為陳平定罪。
一些刑警認為陳平作為一個有豐富辦案經驗的檢察長,使用比較特殊的道具殺死似乎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陳平只用自己家裡普通的水果刀或者菜刀行兇,事後將兇器丟掉或者扔在現場,最終就很難將他定罪。
老薩推測,這個疑點可能是這樣。
陳平雖然知道選擇這把特殊的小刀有些問題,卻沒太在意。
他明白辨認兇器的前提是能夠找到這把刀子。如果沒有找到,光靠刀子刺入人體的痕迹,要查出兇器是什麼樣子自然不可能。只要事後處理掉兇器,同時不在現場留下刀的痕迹,就完全沒有問題。
有人問陳為什麼不買一把普通的刀作案,原因也不複雜。作為一個檢察長,他的一舉一動都是會被重視的,無法隨意去買殺人的兇器,不然很容易被認出或者事後被人發現。
如果在超市商店這種不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又難以買到作為殺人兇器的刀具,普通水果刀是無法勝任的。也許很多人不知道,並非所有的刀子都可以殺人。
用菜刀砍剁又會有噴濺血跡,萬一血點粘在身上某一處,事後被DNA檢測發現就徹底完了。所以,用這把現成的藏式小刀也是沒有辦法。
事後陳平將這把刀丟在河中,至今沒有找到,可以說做的很完美。只是,他由於第一次殺人過於恐懼,居然在被子上留下來兩個淡淡的帶血刀痕,這讓他最終完蛋。
如果沒有陳平這個慌亂的失誤,這個刀就不是問題。
第二,陳平偽造搶劫殺人現場,為什麼沒有提前將家中現金拿走扔掉,更沒有取走100多發子彈。
既然是殺人搶劫,不拿走家中10多萬現金顯然不符合常理。陳平既然費盡苦心偽造了搶劫殺人現場,首先就要把現款帶走,不然無法自圓其說。
這是現場的一個疑點。
老薩推測,這個疑點可能是這樣。
雖然陳平已經預謀殺妻很久,並且做了很多準備,但在那一天殺人,卻是因為一次激烈爭吵以後的衝動。如果完全是預謀殺人,陳平應該仔細做好各方面準備,至少應該在家裡搜羅現金,然後丟掉,裝作被搶劫了。
因為是第二天凌晨4點多才決定殺人,6點多又出門丟棄兇器什麼,區區2個小時時間內,陳平難以完善的準備。加上最近夫妻感情惡劣,妻子又懷疑陳平想謀奪他的所有公司,錢款的事情一律向陳平隱瞞。就比如妻子在近期,取回家並且放在不算隱蔽柜子里的10多萬現金,陳平就壓根不知道有這回事。殺了人以後,陳平可能將家裡一些零散的現金丟掉,但由於第一次殺人比較緊張,加上馬上就要天亮,他倉皇之下沒有自己翻找,所以在現場留下了十多萬現金這個漏洞。
至於子彈,倒是小事。雖然私藏子彈可以判刑2到3年,但如果陳平不倒,這就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隨便就掩蓋過去了。為什麼不提前轉移子彈?是因為陳平是一時衝動才臨時決定殺人,來不及。為什麼不拋棄兇器時順便把子彈丟掉?也不複雜。130多發子彈,是很大的一包,太顯眼了。而且子彈重量較大,扔入河內有可能沉底,會成為處理兇器的側面證據。況且陳平認為子彈這是是小事,算不了什麼,也就沒有一同丟掉了。
第三,為什麼同時布置搶劫和強姦的假現場。
似乎這是有些問題,合理布置一個假現場不就行了,幹嘛要搞兩個。其實這也容易理解。陳平明白,單純的入室搶劫一般判刑10年到15年,所以歹徒大部分不見得會殺人。現在汪玲被搶劫捆綁後殺死,似乎有些違背常規,會引起刑偵人員的懷疑。
而被搶劫強姦殺死,相對比較有道理。因為既然有強姦行為或者準備強姦行為,也就是說基本可以辨認出歹徒是誰,有留下了陰毛等DNA證據,相對是比較容易抓住歹徒的。而且,入室搶劫本來相對判刑較重,是10到15年,特別惡劣的可以無期甚至槍斃。
如果入室搶劫加上強姦,就可以算為特別惡劣,有可能死刑,所以殺人也是順理成章的。
換句話說,這樣布局恰恰是陳平自認為高明的地方,而並不是他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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