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粉絲痴迷劉德華逼父自殺"的反思
06-22
有不少媒體報道:28歲的蘭州女子楊麗娟苦追偶像劉德華13年,不僅致使傾家蕩產,父親為圓女兒心愿竟然賣腎籌款。該消息一經報道,立刻引起強烈反響。然而,一周以後,這位見了偶像劉德華的女粉絲仍不滿意,其父被逼無奈,已經於27日跳河身亡。 去年3月,諸多的媒體對楊麗娟苦追香港明星劉德華的事件進行了報道。因為狂熱追星,楊曾發誓「不見劉德華決不嫁人」,她前後三次前往香港和北京尋找與偶像面對面的機會。其家人為完成她和劉德華見一面的願望也不惜一切代價,不僅債台高築,就連家裡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賣了,幾乎傾家蕩產。如今,老父為其追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在喟嘆之餘,給人是難言的苦楚和反思。 時下的社會,既多元,也浮躁和錯位,甚至是光怪陸離、形形色色。當然,社會多元也就允許、寬容不同的個性張揚和價值崇拜。「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粉絲崇拜這星那星,這是其權益和自由。記得超女李宇春在清華演講時,便有不少學子打出了「春春,我愛你」的橫幅,當時網友對此也是一笑了之。但問題是,這種追星倘若到了如痴如醉、不顧一切甚至是為星而「死」、為愛而「狂」的地步,既令人恐懼,也是對家人及自身的一種精神折磨。 其實,在此將指責的板子全打在楊麗娟的身上,顯然其難以承受這種口水之重。其母親體弱多病,全家的生計僅靠父親一人的工資維持。然在楊麗娟痴迷的當初,其父母便四處舉債幫其圓夢。為了卻其見上偶像一面的心愿,全家竟賣掉住房到京城租房居住,兩次遠赴香港,直至後來父親賣腎籌款。顯然,這種家庭教育的錯位和放縱,「堅定」了楊麗娟追星信念,導致其舉止越來越古怪,越來越出位瘋狂。 同時,當今社會也應反思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尤其是新聞媒體沒有真正地把握住自身的輿論導向,陷入了功利困境之中,熱衷於對明星們的肆意炒作,無限放大明星們的社會影響力和風光度,使得某些缺失自制力的粉絲們為明星愛得「死去活來」。在這種病態的社會環境下,有相當一部分追星族們或「走火入魔」,盲目崇拜明星不能自拔,或像某些明星一樣津津樂道以「裸」成名、以「脫」暴富,上演了一幕幕悲酸、荒唐、醜陋甚至是殘酷的「痴情劇」。 楊父死了,他死在女兒狂追明星的痴情之下,也死在社會的浮躁之中。在這種難言的悲傷下,但願楊父之死,能夠成為一擊警鐘、一種血的教訓、一劑強力清醒劑:追星,別走上歧路。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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