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書法志書] 《王羲之志》附《王獻之志》18

[大型書法志書] 《王羲之志》附《王獻之志》18

至於李文田的『必隋唐間人知晉人喜述老莊而妄增』,說得也不夠明確。今案:那一大段文章裡面有『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二語,明明是在反對莊子。 『一死生』之說,《莊子》書中極多見,但集中地表現在《大宗師》。『齊彭殤』之說,見《齊物論》。可見那一大段文字,不僅不是『晉人喜述老莊』者的思想,更不是有『為逸民之懷』、『仰誦老氏之誡』的王羲之的思想。關於思想上的探索,我已另寫了一文,《〈蘭亭序〉與老莊思想》,以推論之,在此不再贅述。 故在我看來,自『夫人之相與』以下一大段文字確實是『妄增』,而自『右將軍司馬』 以下至『罰酒各三斗』 ,則應為《臨河序》所固有。故存世《蘭亭序》是在《臨河序》的基礎之上加以刪改、移易、擴大而成的說法,我現在仍然相信是有憑有據的。 四、《蘭亭序帖》的時代性 存世《蘭亭序》文,既不能相信為王羲之的原文,那嗎《蘭亭序帖》更不能說是王羲之的筆跡了。 《蘭亭序帖》,無論是寫本或刻本,都是後來的楷書筆法,把東晉人書所仍具有的隸書筆意失掉了。這也正表明著它的時代性。 東晉人所書的磚刻,自前清中葉以來,即有不少的發現。所有的字跡都是隸書,有的還帶篆書筆意。磚文大多是陶工所書,這就表明隸書在當時的普遍性。阮元首先注意到這一層, 是有卓識的。 (請參看《光明日報》七月三十日宗白華同志:《論〈蘭亭序〉的兩封信》。) 雲南曲靖縣的《爨寶子碑》發現後,繼之以四川涪陵縣的《楊陽神道碑》。 (或稱《枳楊府君碑》,案「枳』乃縣名,在今之涪陵附近。碑刻於晉安帝隆安三年,公元三九七年。) 今又繼之以南京出土的《謝鯤墓誌》及王興之夫婦與其長女王丹虎的墓誌,都還保留著極其濃重的隸書筆意。
172#

我們也知道碑刻與簡牘,所用字體有正整與草率的不同,但用筆的方法是有同一的時代性或同一作者的個性的。即使把磚石之類拋開,專就字帖而言,王羲之的《豹奴帖》是章草,有名的《十七帖》是稿書,但仍帶有章草筆意。這些和《蘭亭序帖》是大有距離的。《十七帖》中的《青李來禽帖》是行書,頗帶後來的楷法,但與《蘭亭序帖》也截然不同。我們不能以王羲之『兼精諸體』為辭而掩去這個時代性的矛盾。篆書時代的人不能寫隸書,隸書時代的人不能寫楷書。但反過來,隸書時代的人能寫篆書,楷書時代的人能寫篆隸。王羲之是隸書時代的人,怎麼能把隸書筆意丟盡呢? 唐玄宗時傳入日本的《喪亂帖》與《孔侍中帖》,我們也看見過。那是雙?A NAME="2">程釒?本,字體頗為流媚,相傳是隋以前書。仔細推敲起來,用筆與《寶子》《楊陽》及王謝墓誌等尚有一脈相通之處。特別是《喪亂帖》,還有梁代徐僧權和姚懷珍押縫書的痕迹,足以證明所據以拓摹的原跡之古。其中有一兩則特別好,但原跡是否王羲之親筆或其晚年代筆者所作,無法判定。 至於清高宗所盛為讚賞的《快雪時晴帖》,與《蘭亭序帖》筆意頗相近似者,在我們看來,則直是更晚時代的偽作了。
173#

對於羲之字帖,應該分別研究,定其真偽;不好抱著一成不變的態度,認為「一真一切真,一偽一切偽」。不是這樣。我們並沒有意思否認所有王羲之的字帖,更沒有意思推翻王羲之的地位。《蘭亭序帖》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寫的,它的書法價值是誰也不能抹殺的。 總之,我們一樣重視字帖,於碑與帖之間並無偏袒。帖只要是真的,好的,我們總是讚揚的,碑如果是假的,壞的,我們也要揭發的。但出乎意外的是,世間重視帖學的人,卻藐視碑刻,甚至視如寇讎。同樣是祖國的文物,為什麼要發生這樣的差別呢?這是我們所不能理解的。 據我所知,有的朋友也有這樣的意見:傳世《蘭亭序》是初稿,而《臨河序》則是定稿;初稿沒有用,被保存了下來,故同是一篇文章,而有兩種面貌。這說法倒比較圓到,看來似乎可以相安無事。然而遺憾的是:《蘭亭序》在思想上既不合乎王羲之的思想,在書法上也不合乎王羲之的時代。把王羲之與《蘭亭序》的關係分割開來,一分為二,各有千秋,恐怕是更能相安無事的吧。 五、隸書筆意的伸述 何謂『隸書筆意』? 在我們是指秦漢隸書特別是漢隸的筆法。後人也有稱楷書為 『今隸』的,那是名同實異,不能混同。 有無隸書筆意,要從真跡、銘刻或者字帖的整體而言;也要從文字的發展過程來看。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呈拋物線形。拿隸書來說,秦人的隸書尚未脫離篆書的體段,西漢人的隸書也還未把篆書筆意完全脫盡。東漢可以算是隸書的最高峰。但自東漢以後,字體又在逐漸轉變,變到了唐代,便完全轉變到楷書的階段。 問題是在漢與唐之間這將近四百年間的變化。南朝比北朝要變得快一些,是可以肯定的。但在王羲之時代便要變到《蘭亭序帖》那樣的字跡,沒有那種可能。 東晉離漢代近,它的字體不脫離隸書筆意,才合乎情理。就磚刻、石刻、寫經文字等而言,事實上也正是這樣。《蘭亭序帖》是不是也有點隸書筆意呢? 如就某幾個字,或者某一個字的一兩筆而言,可能是近於隸書的。例如,汪中在他的《定武蘭亭跋》中所舉的六個字,『如「固知」固字,「向之」二字,「古人云」雲字,「悲夫」 夫字,及「文」字改筆,與《魏始平公造像記》、《梁吳平侯神道石柱》,絕相似。』 姑且承認他的說法是對的,但在三百二十四字中只有六個字有隸書筆意,是只有百分之一?八。就再把高先生用同樣的方法所增加的『癸丑』的丑字,『曲水』的水字, 『宇宙』的宇字,『形骸之外』的外字右卜,『欣』字欠右一筆,『老之將至』的老字,『死生亦大矣』的死字,凡七字,和汪中的六字加攏來,共十三字,也僅只有百分之四的光景。以僅僅這樣的百分比,而說整個《蘭亭序帖》有隸書筆意,那是不合邏輯的。 事實上汪中所舉的六個字非常勉強,他是想用來搪塞趙魏的說法。趙魏說:『右軍雖變隸書,不應古法盡亡。』汪中舉出一鱗片爪來相與針對,而為《定武蘭亭》護法,說古法沒有亡盡。這在我們看來,是不免有點矯辯的。汪中的《定武蘭亭跋》,我們早就看過,但我們卻相信趙魏與李文田,這就表明我們不同意汪中的矯辯。《駁議》中卻說:『汪容甫題跋到此,吾意必為郭康兩先生所嘆服。』我要坦率地說一句,我並不『嘆服』。就我所知,康生同志也是不會『嘆服』的。我在拙文中引用了康生同志的話:『王羲之的字跡,具體地說來,應當是沒有脫離隸書筆意。這和傳世《蘭亭序》和羲之的某些字帖,是大有徑庭的。』這是從歷史觀點來看羲之字帖的正確結論。高先生雖然把結論的後半切去了,但並未能改變康生同志對於《蘭亭序帖》的實際看法。他的實際看法是:《蘭亭序帖》沒有隸書筆意。 六、『僧』字不是徐僧權 還有一兩個字值得附帶著討論一下。那就是有好些種《蘭亭序帖》中在第十五行行末『不』字的右上隅有一個『僧』字。薛紹彭本及吳傅朋本中,在這『僧』字之上又還有一個『察』字,但有『察』字的就只有薛、吳兩本。 這一兩個字的存在,《駁議》中雖然沒有提到,但和《蘭亭序帖》的年代,卻大有關聯。 『僧』字的問題,唐人沒有提到過,宋人始有爭辯。蘇東坡曾經見過有『僧』字的帖本,他認為『曾不知老之將至誤作僧』。 (見《東坡題跋》卷四,《書摹本蘭亭後》。)這是說『僧』乃『曾』字之誤。黃伯思不同意蘇軾的說法。他在《法帖刊誤》第九《王大令上》項內,有這樣一段議論: 『至於讀《蘭亭序》者,以「不知老之將至」旁一「僧」字為逸少作「曾」字之誤。借使摹入行中則害理矣。案古《蘭亭序》本二十八行,至第十四行間特闊者,蓋接紙處,而「不」字適在此行之末 (本作『不與知字』,『與知』二字當是衍文,故為刪去) ,梁舍人徐僧權於其旁著名,當時謂之「押縫」。梁御府中法書率如此。而此帖「僧」字下亡其「權」字。近世人殊不知此,乃雲「僧者曾之誤」,因讀為「曾不知老之將至」,非也。又案《晉史?逸少本傳》及《書錄》(《法書要錄》)第十卷皆載此序,但云「不知老之將至」,而無「曾」字,蓋可是正。』
174#

今案:黃伯思的說法是很難令人信服的。為什麼僅僅一個『僧』字便能斷定為徐僧權?『僧』字保存得那麼完好,『權』字為什麼失掉了?寫押縫書的人,梁代除徐僧權之外還有江僧寶,陳代則有杜僧譚(見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敘自古跋尾押署》條下),為什麼不是失掉了『寶』字、『譚』字,而獨於是『權』字?要用這樣的說法來駁倒蘇東坡,我看是很困難的。 我本人還是相信蘇東坡的說法,『僧』字是『曾』字之誤。『僧』字的單人旁本來是加添字的符號,表明這個『曾』字應夾在『快然自足』與『不知老之將至』之間。請看所謂《褚摹蘭亭》潁上本『僧』字的單人旁吧,多少還保留著符號的形狀 (圖十一)。 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晉書》所引《蘭亭序》文本作『快然自足』,『快』字一般帖本都誤成意義相反的『怏』字去了。潁上本於『怏』字旁分明有改為『快』字的痕迹。有這一字的添改,可以證明『曾』字同樣是添改了(參看圖十一)。 添上『曾』字是好事者所為,變為『僧』字則由刻帖者有意或無意的誤刻。如果是『有意』,則黃伯思的說法恰恰是體會到了作偽者的意思,是想作為押縫書以示帖本之古。 『僧』的來歷如此,『察』更是後加。『僧』字既可為梁代的徐僧權,則再加上一個『察』字,便可作為隋代的姚察(隋代寫押縫書的人,見上舉張彥遠著述)。字帖之古豈不就得到了雙重的保證? 蘇、 黃二人論到『僧』 字而未論到『察』字,可見 『察』字之加添還在蘇、黃以後,應該是在南宋時代了。 至於黃伯思說《晉書》和《書錄》皆載此序,並無『曾』字,那一點也不稀奇。那是表明:『曾』字是晚唐至北宋初年的好事者所增加的。『僧』字的來歷是這樣, 『察』字更後加,可以不必多說。故我們不能因為有一『僧』字便以為即是徐僧權,更不能根據這樣的臆說而斷定《蘭亭序帖》為梁代內府的法物。
175#

七、唐太宗如果生在今天 唐太宗是中國歷史上一位傑出的君主。他對於民族和民族文化的發展是大有貢獻的。他也是一位大書法家。他特別欣賞王羲之,認為『盡善盡美』者就只有王羲之一人,使他『心慕手追』的也只有王羲之一人。 (《晉書?王羲之傳》後的評語,是用唐太宗制詔的形式以代替史臣的論贊。) 由於唐太宗的極度欣賞,使書法得以推廣並保存了好些字帖下來,特別是促進了隸書時代向楷書時代的轉變,這是好事。秦始皇採用了隸書,唐太宗採用了楷書,這兩位傑出的歷史人物,在書法發展史上,也同樣起了關鍵性的作用。但也由於唐太宗的極度欣賞,作偽者乘機制出了不少贗品,把書法發展過程淆亂了,這就不能同樣說是好事了。我倒比較欣賞清代名書畫家趙之謙的一段話: 『安吳包慎伯(世臣)言:「曾見南唐拓本《東方先生畫贊》、《洛神賦》,筆筆皆同漢隸。」然則近世所傳二王書可知矣。重二王書,始唐太宗。今太宗御書碑具在,以印證世上二王書無少異。謂太宗書即二王,可也。要知當日太宗重二王,群臣戴太宗,摹勒之事,成於迎合。遂令數百年書家尊為鼻祖者,先失卻本來面目,而後人千萬眼孔,竟受此一片塵沙所眯,甚足惜也。此論實千載萬世莫敢出口者,姑妄言之。阮文達(元)言:「書以唐人為極。二王書,非唐人摹勒,亦不足寶貴。」與余意異而同。』 這段話見北京圖書館藏章鈺手抄本《章安雜說》。據章鈺在卷首的題識:『原本在羅叔蘊(振玉)處』,今不知何在。 這段話是有毛病的。首先是完全肯定了包世臣的話,而沒有作應有的交代。南唐拓本的《畫像贊》與《洛神賦》,趙之謙是否也看見過?是否真正『筆筆皆同漢隸』? 不作交代而全稱肯定,則是近於迷信了。 其次是唐太宗並不兼重二王,他是偏重王羲之,而輕蔑王獻之的。上舉《王羲之傳》的評語把王獻之批評得很苛刻,說他『觀其字勢疏瘦,如隆冬枯樹;覽其筆蹤拘束,若嚴家餓隸』。這些有名的評語,名書家的趙之謙,不應該是不知道的。
176#

但我還是比較欣賞趙之謙的這段話,因為話中包含有關於王羲之的部分。王羲之不僅在唐代受到異數的推崇,在宋元明清四代都是一樣。特別是清代的乾隆帝,對於王羲之的推崇實不亞於唐太宗,而且他也極端欣賞《蘭亭序帖》的。 在這樣的風氣下邊,趙之謙以一位咸豐年間不十分得志的舉人,卻敢於『妄言』,敢於發出『千載萬世莫敢出口』的放言高論,確是有點膽識。他不僅只在批評唐太宗和他的群臣,而且還另有所指。我看,他是懂得批評的竅訣的。批評了桑樹,也就批評了槐樹。但是,他的《章安雜說》終於不敢問世,恐怕也不是沒有來由的。 『摹勒之事,成於迎合,遂令數百年書家尊為鼻祖者,先失卻本來面目,而後人千萬眼孔,竟受此一片塵沙所眯。』 這話,在封建時代的當年,說得實在大膽。所謂『鼻祖』者應該是指的王羲之。話裡面雖然沒有把《蘭亭序帖》明點出來,《蘭亭序帖》所不能瞞過、不為『塵沙所眯』的眼孔,是閃爍在紙上的。 與趙之謙的『妄言』相比,高先生的《駁議》卻是在絕對信仰唐太宗及其群臣。他一再這樣說:『竊以太宗之玄鑒,歐陽信本之精摸。當時尚復有何《蘭亭》真偽之可言。』(標點照舊)。『總之《蘭亭》而有真贗,絕不能逃唐文皇之睿賞矣。』既是 『玄鑒』,又是『睿賞』,凡是唐太宗所過過目的,便絕無真偽可言。高先生之信仰唐太宗,似乎比唐初群臣有過之而無不及了。
177#

這話,在封建時代的當年,說得實在大膽。所謂『鼻祖』者應該是指的王羲之。話裡面雖然沒有把《蘭亭序帖》明點出來,《蘭亭序帖》所不能瞞過、不為『塵沙所眯』的眼孔,是閃爍在紙上的。 與趙之謙的『妄言』相比,高先生的《駁議》卻是在絕對信仰唐太宗及其群臣。他一再這樣說:『竊以太宗之玄鑒,歐陽信本之精摸。當時尚復有何《蘭亭》真偽之可言。』(標點照舊)。『總之《蘭亭》而有真贗,絕不能逃唐文皇之睿賞矣。』既是 『玄鑒』,又是『睿賞』,凡是唐太宗所過過目的,便絕無真偽可言。高先生之信仰唐太宗,似乎比唐初群臣有過之而無不及了。 我們也是讚揚唐太宗的,但這樣無條件的信仰,卻不能不躊躇了。毛主席《沁園春?雪》里的名句:『唐宗宋祖,稍遜風騷』,不是膾炙人口的嗎? 唐太宗是生於一千三百多年前的人。如果他生在今天,多接觸些新鮮事物,並肯學習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他的『玄鑒』和『睿賞』無疑是會深入一層的。 總之,『在南京或其近境的地下,將來很可能有羲之真跡出土』,我還是寄以希望的。不僅磚刻、石刻有可能出土,即帛書、簡書也有可能出土。長沙,不是曾經出土了戰國時代的《帛書》嗎?信陽,不是也出土了同時代的簡書嗎?還有寫在別的陶器或壁畫上的墨跡也有可能保留下來。要斷言羲之真跡絕無出土可能,今天還為時過早。 此外還有不少可以討論的細節,但嫌瑣碎,不願過多地佔用報刊的寶貴紙面。商討就到此擱筆,文中如有不妥之處,尚望識者不吝指正。 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二日 (原載《文物》一九六五年第九期,圖版從略) 『蘭亭論辨』中的誤會及其他(王玉池) 一九六五年,由於東晉《王興之墓誌》等墓碑的出土,郭沫若寫了《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一文,引起了關於《蘭亭序》真偽以及王羲之書法本來面貌的論爭。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干擾,爭論未能順利進行。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三年又有論爭文章。這些文章已由文物出版社集為《蘭亭論辨》一書出版。這個文集有一個缺點,即不同意郭沫若意見的一方,收入文章不多,但也發表了像商承祚先生那樣很有份量、可以同郭氏論點旗鼓相當的力作。粉碎『四人幫』以後,又發表了不少論辨文章,但絕大多數是不同意郭氏意見的;也有少數人仍堅持郭氏提出的基本觀點並有所發展,如李長路先生的文章就是一例。 筆者看過部分論辨文章以後,得到不少啟發,但也感到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不少文章沒有抓准問題的實質,以致產生了不少誤會。有些人是抓住對方一兩句不夠嚴密或不夠準確的話,再經過自己的推論和發揮,作為立論的根據,導致所發議論同對方原意相距甚遠。例如,有人認為郭沫若等的意見是全部否定了王羲之作品的存在,或曰『今日連根鏟大王』;有人認為『郭氏最大的錯誤』是『他不承認在同一時代中可以有幾種書體並行』 (見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四六七頁,春風文藝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 ,斷定他不了解魏晉時代已經產生了楷書和行書,現在證明那時已經出現了行、楷書,所以郭氏也就錯了;也有人將『蘭亭論爭』的關鍵歸結為寫體興刻體的差異等等。筆者認為,這些說法都是沒有抓准問題的關鍵,原因是沒有細讀並全面理解當時爭論文章的原文,以及沒有看到爭論中論點的發展所致。下面談點拙見,以祈方家指正。
178#

一、如何理解李文田的兩句話 上述諸觀點大抵由李文田在汪中舊藏《定武蘭亭》跋語中的兩句話引起。那兩句話是:『故世無右軍之書則已,苟或有之,必其與《爨寶子》《爨龍顏》相近而後可。』 對這兩句話,商承祚先生在《論東晉的書法風格並及〈蘭亭序〉》一文中解釋 (並引申) 得比較明確,他說:『李文田以《寶子》《龍顏》書體強加於羲之頭上,謂不能再寫其他筆法的書體,並認為這是「時代為之」,是沒有認識到石刻書體和時代風格的關係,不恰當地以石刻書體風格代替了時代風格,以偏概全,是沒有理由的。』又說:『要像李文田所說那樣,把羲之的書體局限於二爨,則羲之不過是繼承前人遺法的一般書家,低估了他在書法上的成就。』 (見《蘭亭論辨》下編商承祚《論東晉的書法風格並及〈蘭亭序〉》一文。下面所引商氏觀點皆引自此文,不另注。) 這種解釋和引申很有代表性,認為郭沫若不知道那時已有行書,李、郭全部否定王羲之作品等觀點,也大都由此引申而來。這類文章已經發表很多,而且現在仍在不斷發表,不能不引起重視。 首先,應該承認,孤立地看李文田那兩句話,自然是有毛病的,因為它是全稱判斷。可以直解為王羲之的所有作品都得像『二爨』碑刻那樣方嚴拙樸。但我認為這樣理解問題過於簡單。為了準確的弄清李文田的原意,需要具體分析一下李跋的原文和了解李文田其人的情況。 從李跋的原文看,其實人們經常引用的那兩句話的意思不全。『故』字前面還有兩句,即『且古稱右軍善書,曰「龍跳天門,虎卧鳳闕」,曰「銀?A NAME="1">程薄9適牢?右軍之書則已……』可見『故』字之後的兩句,主要是借『二爨』碑刻來形容王字應當具有雄強之勢,未必實指王字在形體上必須同『二爨』碑刻一樣方嚴拙重不可。這是其一。 (順便說明:李跋『且』字前面主要談《蘭亭序》文章之不可信。我對文章真偽尚未研究,不便發表意見。下面所談只限於書法形象上表現出的時代特點。《蘭亭序》文章如偽,只限於《蘭亭》一帖,時代特點或曰時代風格則涉及一代書帖,因而意義更加廣闊和重要。)
179#

其二,李跋的後面,已交代了該跋的主旨:『予跋足以助文學(趙魏)之論』。即他是在同意趙魏觀點的基礎上發了一點輔助性的議論。趙魏的原文見汪中所引: 文學(趙魏)語編修(江德量)云: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於世者往往有隸書遺意。至開元以後始純乎今體。右軍雖變隸書,不應古法盡亡。今行世諸刻,若非唐人臨本,則傳摹失真也。 趙魏的意思是:王羲之的書法已在隸書基礎上變化出了新體(應指楷書),但尚未完全脫離古法,亦即隸書遺意。李文田自然是同意這一觀點的。而且李跋前面已明確寫道:『第鄙意以為:《定武石刻》未必晉人書,以今所見晉碑,皆未能有此一種筆意;此南朝梁陳以後之跡也。』可見李文田所指是一種筆意(趙魏曰『隸書遺意』)。文田試舉『二爨』,亦應指其應有隸意,並非局限於字的具體形體。 第三,說李文田『謂不能再寫出其他筆法的書體』、『以石刻書體風格代替了時代風格……』等等,都屬人們的推測。李文田本人並未講過類似的話,我認為他也不可能講這種話。退一步說,即使上述推論可以成立,也只能有兩種可能:一是李文田根本不知道石刻之外還有帖簡等書法形式的存在,或者不懂得兩者不能簡單相代;二是他很清楚當時已存在因用途和質料不同並存著各種不同的書寫式樣和不同書體,但仍然得出《定武蘭亭》非晉人書,而是梁陳以後書的結論。我相信李屬於後者而非前者。因為李文田(一八三四-一八九五) 生活於考據學充分發展的晚清時期,他本人也是金石學家。曾官翰林院編修和侍讀學士,以『學識淹通,述作有體』和『類能識拔績學』著稱於世。其知識怎麼會貧乏到連石刻之外還有帖學系統存在也不知道?再說,他將《定武蘭亭》(這是帖,而不是碑)等體式書跡的產生界定在晉宋、梁陳之際,其難度是很大的。沒有對大量碑帖的研究,沒有豐富的書史知識,是得不出這個結論的。另外,《爨龍顏》是碑,刻於劉宋中期;《定武蘭亭》是帖,這兩種碑帖距他界定的可能產生的宋、梁之際只有四十幾年,沒有對碑、帖的統一研究,怎麼會同出於他一人的筆下呢?
180#

再退一步說,假定李文田知識貧乏,不知道銘石之外還有帖學存在,或者一時失誤說了兩句不全面的話(我以為如系一語失誤,不值得進行長篇累牘的討論)。那末在他以前的包世臣可謂碑帖貫通,而且是以帖入碑的大家;他以後的郭沫若,不僅傳世碑帖淹熟,連本世紀以來出土的眾多簡牘、文書墨跡也都已見到 (並已作為補充李說的論據),為什麼也得到同李文田近似的結論呢?可見只提出石刻與書帖不同或刻體與寫體不同來證明李文田論點錯誤,是既不準確也不能解決實質性問題的。 二、郭沫若並未否定王羲之的所有作品和歷史地位 由於郭沫若聲明『很欣賞』李文田那兩句話,又說過『故有《王興之夫婦墓誌》與《謝鯤墓誌》的出土,李文田的預言可以說已經實現了一半』等話,就認為他也是主張王羲之所有的字都要像『二爨』那樣方整板刻。又引申為他否定王羲之歷史地位和所有作品,所謂『連根鏟大王』,以及不知道那時已有行楷書等等。我認為這種理解是不對的,至少是不全面、不準確的。單看『實現了一半』等話,也確實容易引出上述某些結論。這應屬於其行文的不足或不嚴密。但細讀全文,他主要還是想強調那時書法的體段和筆法應該保留一定的隸書筆意。討論問題,應該抓住事情的本質和主流,而不是糾纏於一兩句不能完全體現主流的言詞,才於解決問題有益。

推薦閱讀:

王獻之 行書技法要訣(下)

TAG:書法 | 王羲之 | 王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