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大叔可不管別人怎麼說
毛姆大叔(1874~1965年)的最大好處是從不裝腔作勢。不管別人怎麼說,他都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架勢。
他自嘲,我二十幾歲的時候,批評家說我野蠻;三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輕浮;四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憤世嫉俗;五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能幹;現在我六十幾歲了,他們說我淺薄。
七十幾歲呢?應該是無欲無求吧。因為「我已經享盡了人所欲享的一切奢華,而有兩三間屬於自己的房間,一日有三餐,可以借閱一家好圖書館的書籍,這足以滿足吾所欲也。」
寫這段話時,毛姆剛過完70歲生日。他在《作家筆記》的最後一篇里寫道:「後來我認真思索,才悟出了老了的最大好處是精神自由……另一個好處是你不再會有嫉妒心,不再會有仇恨,不再會惡毒……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質會招來某些人的敵意,我覺得這很自然,沒有誰能喜歡所有的人……」
當然,毛姆也不喜歡所有的人這麼說。或者應該「限定」為:不是所有的文壇傑出之輩都讓毛姆喜歡,即便是他所推崇的那些作家——在《巨匠與傑作》里,毛姆逐一評點了自己喜歡的作家及作品——他也毫無因敬重而產生的小心和謹慎,緋聞艷事里不乏調侃,至於挑出來的那些「毛病」,估計作者即便在世,也多半無可辯駁。一部本該嚴肅的文學評論集,就這樣被毛姆很「不莊重」地變得妙趣橫生。
這就是毛姆大叔,你可別指望他會一本正經。雖然如此,他依然在英國文學史上佔有一席之地,其作品至今在全球熱賣,據說超過了4千萬冊,還有好萊塢源源不斷送來的版權費。
前些年毛姆流行,因為電影《面紗》,這兩年更多人提起《月亮和六便士》。在差不多20年前的大學校園,《月亮和六便士》常被當作英文原版名著來讀,它和大學生們的現實生活毫無關聯,倒是練習英文閱讀的好材料。如今,《月亮和六便士》倒成了逃離生活的某種隱喻。
高明的寫作技巧,在這部小說里並不存在,它靠故事打動人心。有多少人,在現實的庸常和尚存的理想中掙扎,最終妥協?暗藏一點思特里克蘭德的「叛逃」之心,然後老實面對平庸和灰暗,即便無法抗爭,想想也好啊。
毛姆確實很會講故事。他做過助產士,當過間諜,演過戲,還干過救護車司機,「二戰」宣傳員——想要一個經歷如此豐富的人不會講故事,恐怕很難。他對短篇,長篇,戲劇,電影劇本,文學評論,無不遊刃有餘。一定要提及創作理念的話,那就是:藝術的目的就是娛樂,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小說一定要為讀者提供愉悅的享受。「假如讀一本小說很辛苦的話,那乾脆別讀了。」
對於一個「用法文讀拉辛,用西班牙文讀柯爾德隆,用義大利文讀但丁,用德文讀歌德,用俄文讀契訶夫」的作家而言,這樣的創作理論多少有點叛經離道,以致很多人的腦子裡時常會出現這樣的形象:一個週遊世界,歷經人間萬象的白頭髮大叔,坐在自己的豪宅里信筆拈來,隨隨便便就是一個暢銷故事。在秘書、出版商、製片人還為其作品忙碌之際,他已經轉身回客廳,繼續他的Party,或者,又去哪個地方——希臘,埃及,塔西提,中國,印尼,婆羅島,薩摩亞島——滿世界轉悠了。
據說,當時的社交界有一個說法,如果你不認識毛姆,那你就不是名流。儘管批評者曆數毛姆的種種缺點:拘謹,酸腐,勢力,厭世,嫉俗,但是,他在里維埃拉的莫雷斯克別墅發出的邀請,卻從來沒有人拒絕過。沒有誰的沙龍能和莫雷斯克爭風吃醋,想想吧,菲茨傑拉德,格麗泰·嘉寶,希區柯克……藝術家、政客、美女、帥哥,他們在這棟被稱為「蛇蠍天堂」的別墅里進進出出,是怎樣的情形?
擅長挖別人「隱私」的毛姆,自然也難逃被「挖掘」的命運,儘管他厭惡被人說三道四。其中,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他的性取向。顯然,毛姆大叔要比王爾德幸運,沒有因為傷風敗俗而受牢獄之災,可在當時的英國上流社會,他多半是壓抑的,起碼,要帶著兩幅面孔。不過,相比於他的妻子,那個他根本不愛,卻至死也沒有說過丈夫一句壞話的女人而言,毛姆要自由快活得多。
伊夫林·沃無限羨慕地說,毛姆活得值,去過所有的地方,見過所有的人,吃過所有的東西。在所有作品中,毛姆說他最喜歡《尋歡作樂》。這話,多多少少有些一語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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